上海凯宝: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0-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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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凯宝: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合作开发“优欣定胶囊”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上海凯宝: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合作开发“优欣定胶囊”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上海凯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合作开发“优欣定胶囊”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上海凯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五年一月一:项目概述(一)项目名称项目名称:合作开发“优欣定胶囊”(二)交易方案上海凯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发展需求,公司与无锡中惠中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中惠”)签订了《“优欣定胶囊”合作开发协议书》,共同对“优欣定胶囊”进行后续研究开发,并分享其有关权益。

该项目正在开展Ⅱ期临床,双方以评估报告为定价依据、结合Ⅲ期临床的研发等后续投入,经双方充分协商,在评估值的基础上签订价款为9,500万元的《“优欣定胶囊”合作开发协议书》。

(三)资金来源本次交易资金来源: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额募集资金支付。

二、项目基本情况(一)产品信息产品名称:优欣定胶囊注册分类:中药I类新药功能主治:用于治疗抑郁症。

专利情况:1、原人参二醇及原人参三醇的制备方法 ZL200410018038.82、20(S)-原人参二醇在制备抗抑郁药物中的应用ZL200610027507.1(二)项目对方基本情况单位名称:无锡中惠中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中惠”)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4762万元整法定代表人:杨子荣营业执照注册号:320205000147973公司住所:无锡市锡山经济开发区芙蓉中三路99号经营范围:中药、生物制品、生化制品、医药应用软件、运动保健饮料的研发、技术转让。

(依法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三)项目产品市场介绍抑郁症是以情感低落、思维迟缓、以及言语动作减少、迟缓为典型症状的一组情绪障碍/综合症。

主要临床表现为情绪低落、悲观、对周围所有活动失去兴趣,常伴有疲劳、食欲减退、精神运动性障碍和失眠等症状。

抑郁症是一种常见的精神疾病,在西方工业发达国家终身抑郁症的发病率为6%-8%,随着人口的老龄化,抑郁症在60岁以上人群中的发病率高达20%-50%。

上海凯宝:关于痰热清注射液被列为卫生部《手足口病诊疗指南(2010年版)》治疗用药的公告 2010-04-23

上海凯宝:关于痰热清注射液被列为卫生部《手足口病诊疗指南(2010年版)》治疗用药的公告 2010-04-23

证券代码:300039 证券简称:上海凯宝 公告编号:2010-017
上海凯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痰热清注射液被列为卫生部
《手足口病诊疗指南(2010年版)》治疗用药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2010 年4 月21 日卫生部颁布的《手足口病诊疗指南(2010 年版)》,本公司主导产品痰热清注射液被列为中医治疗手足口病重型病例(毒热动风证)临床用药,进一步肯定了痰热清注射液对手足口病疫情防治的独特疗效,这将推动公司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特此公告!
上海凯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4月22日。

企业关联交易自查报告(共4篇)

企业关联交易自查报告(共4篇)

企业关联交易自查报告(共4篇)企业关联交易自查报告企业关联交易自查报告一一、企业资质变化情况:企业名称为安全生产自查报告,厂址是济南市长清区归德镇开发区,检验方式为自行检验,固态调味料的生产许可证编号为qs37010307092,新证正在办理中。

本厂证照齐全,经营范围是味精、鸡精调味料和固态调味料。

二、采购进货查验落实情况:本厂主要采购的原料为鸡肉精膏、麦芽糊精、柠檬黄、呈味核苷酸二钠、食盐、谷氨酸钠、淀粉、白砂糖、包装袋、纸箱等。

所有物品均从具有合法资格的企业够仅仅,购进时索取了企业相关资质证明。

我厂生产的味精没有食品添加剂。

鸡精调味料和固态调味料的生产过程中使用的食品添加剂,严格遵照了gb2760的要求,并做了详细的相应记录。

食品添加剂还备有单独的进货台账。

四、食品出厂检验落实情况:我厂配备了架盘天平、分析天平、电热干燥箱、水浴锅、旋光仪、分光光度计、ph计、超净工作台、台式培养箱、显微镜、蒸汽压力灭菌器等检验设备,具有检验辅助设备和化学试剂,实验室测量比对情况均符合相关规定。

检验人员经过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培训,具有山东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发放的检验资格证书。

按照国家标准,对生产出的每个单元的每批产品进行检验,将检验的原始记录和产品出厂检验报告留存备查,对出厂的每批产品留样,并进行登记。

五、不合格品的管理情况和不安全食品召回记录情况:我厂生产需要的各种原料均从合法、正规渠道购进,并索取相关的证件。

严格按照产品生产工艺及《食品卫生法》的要求组织生产,未遇到购买不合格原料和出现生产不安全食品的情况。

六、食品标识标注情况:我厂生产的各个单元产品的包装上按照相关规定印有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产品标准代号,以及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生产许可证编号和qs标识以及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的名称和产品的贮藏方式和保质期等相关信息。

七、食品销售台账记录情况:我厂建立了食品的销售台账,记录了产品名称、数量、生产日期、销售日期、检验合格证号、生产批号以及购货者的相关信息,包括购货者的名字,地址、销货场所等。

时代科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0-08-28

时代科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0-08-28

证券代码:000611 证券简称:时代科技公告编码:临2010-43
内蒙古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内蒙古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 8月26日(星期四)上午10:30在公司绍兴管理总部会议室召开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10年8月16日以电话形式通知各董事,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8 名,董事长濮黎明先生因出差未能参加本次会议,委托副董事长王金马先生代为表决,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会议审议并以签字表决方式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周应苗先生为公司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二、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9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特此公告!
内蒙古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一0年八月二十六日。

上海凯宝:公司章程(XXXX年1月)

上海凯宝:公司章程(XXXX年1月)

上海凯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目录第一章总则 (2)第二章经营宗旨和范围 (3)第三章股份 (3)第一节股份发行 (3)第二节股份增减和回购 (6)第三节股份转让 (7)第四章股东和股东大会 (9)第一节股东 (9)第二节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11)第三节股东大会的召集 (14)第四节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6)第五节股东大会的召开 (18)第六节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21)第五章董事会 (28)第一节董事 (28)第二节董事会 (31)第三节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37)第六章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8)第七章监事会 (40)第一节监事 (40)第二节监事会 (40)第八章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42)第一节财务会计制度 (42)第二节内部审计 (44)第三节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44)第九章通知和公告 (45)第一节通知 (45)第二节公告 (46)第十章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46)第一节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46)第二节解散和清算 (47)第十一章修改章程 (50)第十二章附则 (50)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上海凯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 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通过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 在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 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注册号为310226000171574。

第三条公司于2009年12月15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批准, 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740万股, 于2010年1月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公司注册名称: 上海凯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 Shanghai Kaibao Pharmaceutical CO.,LTD.第五条公司住所: 上海市工业综合开发区程普路88号邮政编码: 201401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75,360,000元。

2010 企业会计准则

2010 企业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1)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会计信息质量要求 (1)第三章资产 (2)第四章负债 (2)第五章所有者权益 (2)第六章收入 (3)第七章费用 (3)第八章利润 (3)第九章会计计量 (3)第十章财务会计报告 (4)第十一章附则 (4)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 (5)第一章总则 (5)第二章确认 (5)第三章计量 (5)第四章披露 (6)《企业会计准则第1 号——存货》应用指南 (7)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 (9)第一章总则 (9)第二章初始计量 (9)第三章后续计量 (9)《企业会计准则第2 号——长期股权投资》应用指南 (11)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 (14)第一章总则 (14)第二章确认和初始计量 (14)第三章后续计量 (14)第四章转换 (15)第五章处置 (15)第六章披露 (15)《企业会计准则第3 号——投资性房地产》应用指南 (16)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 (18)第一章总则 (18)第二章确认 (18)第三章初始计量 (18)第四章后续计量 (19)第五章处置 (19)第六章披露 (20)《企业会计准则第4 号——固定资产》应用指南 (20)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 (22)第一章总则 (22)第二章确认和初始计量 (22)第三章后续计量 (23)第五章披露 (24)《企业会计准则第5 号——生物资产》应用指南 (25)企业会计准则第6 号——无形资产 (27)第一章总则 (27)第二章确认 (27)第三章初始计量 (28)第四章后续计量 (28)第五章处置和报废 (29)第六章披露 (29)《企业会计准则第6 号——无形资产》应用指南 (29)企业会计准则第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32)第一章总则 (32)第二章确认和计量 (32)第三章披露 (33)《企业会计准则第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用指南 (33)企业会计准则第8 号——资产减值 (36)第一章总则 (36)第二章可能发生减值资产的认定 (36)第三章资产可收回金额的计量 (37)第四章资产减值损失的确定 (38)第五章资产组的认定及减值处理 (38)第六章商誉减值的处理 (39)第七章披露 (40)《企业会计准则第8 号——资产减值》应用指南 (41)企业会计准则第9 号——职工薪酬 (44)第一章总则 (44)第二章确认和计量 (44)第三章披露 (45)《企业会计准则第9 号——职工薪酬》应用指南 (45)企业会计准则第10 号——企业年金基金 (48)第一章总则 (48)第二章确认和计量 (48)第三章列报 (49)《企业会计准则第10 号——企业年金基金》应用指南 (53)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 (56)第一章总则 (56)第二章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56)第三章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57)第四章披露 (57)《企业会计准则第11 号——股份支付》应用指南 (57)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 (60)第一章总则 (60)第二章债务人的会计处理 (60)第四章披露 (61)《企业会计准则第12 号——债务重组》应用指南 (62)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 (64)第一章总则 (64)第二章确认和计量 (64)第三章披露 (65)《企业会计准则第13 号——或有事项》应用指南 (65)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 (68)第一章总则 (68)第二章销售商品收入 (68)第三章提供劳务收入 (69)第四章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 (69)第五章披露 (70)《企业会计准则第14 号——收入》应用指南 (70)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 (73)第一章总则 (73)第二章合同的分立与合并 (73)第三章合同收入 (73)第四章合同成本 (74)第五章合同收入与合同费用的确认 (74)第六章披露 (75)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 (76)第一章总则 (76)第二章确认和计量 (76)第三章披露 (76)《企业会计准则第16 号——政府补助》应用指南 (77)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 (80)第一章总则 (80)第二章确认和计量 (80)第三章披露 (81)《企业会计准则第17 号——借款费用》应用指南 (81)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 (84)第一章总则 (84)第二章计税基础 (84)第三章暂时性差异 (84)第四章确认 (84)第五章计量 (85)第六章列报 (86)《企业会计准则第18 号——所得税》应用指南 (86)企业会计准则第19号——外币折算 (89)第一章总则 (89)第二章记账本位币的确定 (89)第三章外币交易的会计处理 (90)第五章披露 (90)《企业会计准则第19 号——外币折算》应用指南 (91)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 (93)第一章总则 (93)第二章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93)第三章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94)第四章披露 (95)《企业会计准则第20 号——企业合并》应用指南 (96)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 (100)第一章总则 (100)第二章租赁的分类 (100)第三章融资租赁中承租人的会计处理 (101)第四章融资租赁中出租人的会计处理 (101)第五章经营租赁中承租人的会计处理 (102)第六章经营租赁中出租人的会计处理 (102)第七章售后租回交易 (102)第八章列报 (103)《企业会计准则第21 号——租赁》应用指南 (103)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106)第一章总则 (106)第二章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107)第三章嵌入衍生工具 (109)第四章金融工具确认 (109)第五章金融工具计量 (110)第六章金融资产减值 (111)第七章公允价值确定 (113)第八章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定义 (114)《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应用指南 (115)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 (119)第一章总则 (119)第二章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 (119)第三章金融资产转移的计量 (120)《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应用指南 (122)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 (125)第一章总则 (125)第二章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 (125)第三章套期确认和计量 (126)《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应用指南 (129)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原保险合同 (131)第一章总则 (131)第二章原保险合同的确定 (131)第三章原保险合同收入 (132)第四章原保险合同准备金 (132)第五章原保险合同成本 (133)第六章列报 (133)企业会计准则第26号——再保险合同 (135)第一章总则 (135)第二章分出业务的会计处理 (135)第三章分入业务的会计处理 (136)第四章列报 (136)企业会计准则第27号——石油天然气开采 (138)第一章总则 (138)第二章矿区权益的会计处理 (138)第三章油气勘探的会计处理 (139)第四章油气开发的会计处理 (140)第五章油气生产的会计处理 (140)第六章披露 (141)《企业会计准则第27号——石油天然气开采》应用指南 (141)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 (143)第一章总则 (143)第二章会计政策 (143)第三章会计估计变更 (144)第四章前期差错更正 (144)第五章披露 (144)《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应用指南 (145)企业会计准则第29号——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46)第一章总则 (146)第二章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 (146)第三章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 (146)第四章披露 (147)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 (148)第一章总则 (148)第二章基本要求 (148)第三章资产负债表 (149)第四章利润表 (150)第五章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150)第六章附注 (150)《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应用指南 (151)企业会计准则第31 号——现金流量表 (193)第一章总则 (193)第二章基本要求 (193)第三章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193)第四章投资活动现金流量 (194)第五章筹资活动现金流量 (194)第六章披露 (194)《企业会计准则第31号——现金流量表》应用指南 (195)企业会计准则第32 号——中期财务报告 (202)第一章总则 (202)第二章中期财务报告的内容 (202)第三章确认和计量 (203)企业会计准则第33 号——合并财务报表 (205)第一章总则 (205)第二章合并范围 (205)第三章合并程序 (205)第一节合并资产负债表 (206)第二节合并利润表 (206)第三节合并现金流量表 (207)第四节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7)第四章披露 (207)《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应用指南 (208)企业会计准则第34 号——每股收益 (217)第一章总则 (217)第二章基本每股收益 (217)第三章稀释每股收益 (217)第四章列报 (218)《企业会计准则第34号——每股收益》应用指南 (218)企业会计准则第35 号——分部报告 (220)第一章总则 (220)第二章报告分部的确定 (220)第三章分部信息的披露 (221)《企业会计准则第35号——分部报告》应用指南 (222)企业会计准则第36 号——关联方披露 (224)第一章总则 (224)第二章关联方 (224)第三章关联方交易 (225)第四章披露 (225)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 (226)第一章总则 (226)第二章金融工具列示 (226)第三章金融工具披露 (227)《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应用指南 (232)企业会计准则第38 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234)第一章总则 (234)第二章确认和计量 (234)第三章列报 (235)《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 (236)附录 (240)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行为,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准则。

上海凯宝:独立董事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自筹资金的独立意见 2010-01-26

上海凯宝:独立董事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自筹资金的独立意见 2010-01-26

上海凯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自筹资金
的独立意见
上海凯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0年【1】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审议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 我们认真阅读了相关会议资料, 经讨论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0年1月21日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0)第10036号《关于上海凯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以前, 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14,516.62万元提前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期建设, 具体情况为:
单位: 万元
实际投入时间
项目名称
2008年6月-2010年1月15日
现代化中药等医药产品建设项目14,516.62
其中: 购买土地款2,530.69 基建工程款4,101.96
项目前期费用138.97
项目后期配套设施款1,197.58
设备及设备安装6,442.58
利息资本化104.84
我们认为, 公司用本次募集资金14,516.62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 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鉴于此, 我们同意公司实施以本次募集资金14,516.62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

[以下无内容,为独立董事签字]
晁恩祥申庆伟齐国勋
2010年1月21日。

上海凯宝: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010-10-30

上海凯宝: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010-10-30

证券代码:300039 证券简称:上海凯宝 公告编号:2010-030
上海凯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凯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0年10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名。

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10 年10 月25 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刘宜善先生主持,经全体董事审议和表决,以9票赞成通过了以下议案:
通过了《关于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对公司现场检查的整改报告》。

特此公告。

上海凯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10月29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凯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凯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凯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布日期】2009.12.15
•【文号】证监许可[2009]1387号
•【施行日期】2009.12.15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证券
正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凯宝药业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
(证监许可〔2009〕1387号)
上海凯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报告》(沪凯药字〔2009〕第16号)及相关文件收悉。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令第61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公开发行不超过2,740万股新股。

二、你公司本次发行新股应严格按照报送我会的招股说明书及发行公告实施。

三、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四、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或者财务报表超过有效期,应及时报告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九年十二月十五日。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管理制度(2013年2月)62162413[1]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管理制度(2013年2月)62162413[1]

上海凯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管理制度(2013年2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上海凯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推进公司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激励约束机制,有效地调动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公司效益,促进公司做大、做强、做好,确保公司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对象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具体包括以下人员:(一)公司董事长、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二)公司董事会认定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以公司经营经济指标和综合管理为基础,根据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分管工作的职责及工作目标,进行年度综合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确定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薪酬分配。

第四条公司薪酬及绩效考核遵循以下原则:(一)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二)收入水平与公司业绩及分管工作目标挂钩的原则;(三)考虑公司长远利益、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原则;(四)定量与定性考核相结合,结果与过程相统一的原则;(五)有奖有罚、奖罚对等、激励与约束并重的原则。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第五条公司绩效考核体系由董事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总经理组成。

第六条依据《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公司董事会负责确定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方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起草、修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组织成立考核小组实施对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绩效考核并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七条董事长负责拟定公司高管人员年度绩效考核方案;拟定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工作考核目标,提交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

第三章薪酬的构成与标准第八条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按以下标准确定:(一)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年薪水平与其承担的责任、风险和经营业绩挂钩;(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年薪和绩效工资两部分组成;(三)基本年薪主要考虑职位、责任、能力、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确定,不进行考核,按月发放;(四)绩效工资根据个人岗位绩效考核情况、公司目标完成情况等综合考核结果确定,按各考核周期进行考核发放。

上海凯宝的发展优势及存在风险浅析

上海凯宝的发展优势及存在风险浅析
( 一) 行 业 风 险
尽管上海凯 宝近年来并未 发生产品的质量事 故 , 但是 由于中成药 天然存在安全隐患如成分未明晰 、 药理未明确等 , 加上公司产品结构单 的特 点 , 上海凯宝必然存 在较大的产 品风险。而且病理专 家汪盛 贤 医生也 曾表示 , “ 从观 察的几十例黑熊 的肝 脏情况来看 , 许 多肝脏 已经 有 明显 的炎性变化 。如果从 这样的肝脏 中抽 出熊胆再人 药 , 严重怀疑 其安全性 。 ” 因此 , 上海凯宝要维持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 , 必须重视单一 产 品风 险, 丰富及优化产品结构。 ( 五) 经营 风 险 上海凯宝公 司的销售费用极高 。其 2 0 1 3 年年报显示 , 2 0 1 3 年公 司 的销售费用为 6 . 6 亿元 , 同比增长 1 5 . 9 %, 为营业成本的 3 . 2 倍 。其 中咨
上海凯 宝全称上 海凯宝药业 股份有 限公 司 , 组建 于 2 0 0 0 年, 位 于 上海市奉 贤区 , 在2 0 1 0 年于创业板上市 。公 司连续 多年被 认定 为上海 市高新技术企业和奉贤区优秀科技企业 。 上海凯宝公司的发展优 势

公司采用的活熊取胆方式一直备受争议。随着医学的发展以及国际保 护 和动物福利组织 的努力 , 熊胆逐渐被其他药物取代 , 中国获批 的合法 熊场 数量越来越少 , 对非 法从事养熊 的组 织进行更为严厉 的查处和 整 治 。而作 为国际化大都 市的上海 , 如果管 辖着一个 以活熊 取胆为方式 谋取暴利 的公司 , 于法律法规或道德 文明都实有不妥 。 2 、 原材料价格风险 随着全球保护意识 的增强 、 动物立法 的不断推进 , 原材料 的来源渠 道 必然会受 到限制, 这 是社会发展 到高级 阶段 的必然结果 。因此 , 原材 料 的价格必 然呈现 上扬态 势。尽管公 司通过 和原料供应商 签订长期 合 同、 建立 熊驯化养 殖基地 等可以解决 部分 问题 , 但如 果销量 进一步 扩 大, 原料将成 为制药该产品成长的最大障碍。

300039上海凯宝: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的事先认可意见

300039上海凯宝: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的事先认可意见

上海凯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的事先认可意见作为上海凯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议案进行事前审核,现发表书面意见如下:
一、关于聘请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并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

因此,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凯宝新谊(新乡)药业有限公司与关联方河南省联谊制药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涉及采购生产必需的原材料。

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未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

公司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我们同意将该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陶建生叶祖光李整妮
2021年4月22日。

新宝股份上市公告书

新宝股份上市公告书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201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13〕475号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上市公告书第一节重要声明与提示第二节股票上市情况第三节发行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第四节第五节第六节第七节第三章股票发行情况财务会计资料其他重要事项上市保荐机构及其意见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上市的信息披露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应当按本指引编制和披露上市公告书。

第三条本指引的规定是对上市公告书信息披露的最低要求。

无论本指引是否有明确规定,凡在招股意向书披露日至上市公告书刊登日期间所发生的对投资者做出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发行人均应当披露。

本指引某些具体要求对发行人确实不适用的,经本所同意,发行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不影响披露内容完整性的前提下做出适当修改。

第四条由于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致使某些信息确实不便披露的,发行人可以向本所申请豁免按照本指引披露,经本所同意豁免的,发行人可以不予披露,但应当在上市公告书相关章节说明未按本指引要求进行披露的原因。

第五条在不影响信息披露的完整性和不致引起阅读不便的前提下,发行人可以采用相互引征的方法,对相关部分的内容进行适当的技术处理,以避免不必要的重复。

第六条发行人在编制上市公告书时还应当遵循以下一般要求:(一)引用的数据应当有充分、客观的依据,并注明资料来源;(二)引用的数字应当采用阿拉伯数字,货币金额除特别说明外,指人民币金额,并以元、千元、万元或者亿元为单位;(三)发行人可以根据有关规定或者其他需求,编制上市公告书外文译本,但应当保证中、外文文本的一致性,并在外文文本上注明:“本上市公告书分别以中、英(或者日、法等)文编制,在对中外文本的理解上发生歧义时,以中文文本为准”;(四)上市公告书应当采用质地良好的纸张印刷,幅面为209×295毫米(相当于标准的a4纸规格);(五)上市公告书封面应当载明发行人的名称、“上市公告书”的字样、公告日期等,可以载有发行人的英文名称、徽章或者其他标记、图案等;(六)上市公告书应当使用事实描述性语言,保证其内容简明扼要、通俗易懂,不得有祝贺性、广告性、恭维性、推荐性或者诋毁性的词句或者题字。

上海凯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事项的公告

上海凯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事项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039 证券简称:上海凯宝公告编号:2019-004上海凯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事项的公告一、本次诉讼受理的基本情况上海凯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海凯宝”)于近日收到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送达的(2019)沪0120民初673号、(2019)沪0120民初674号、(2019)沪0120民初675号、(2019)沪0120民初676号传票及相关诉讼材料,现将有关诉讼事项公告如下: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一)诉讼各方当事人原告:上海爱珀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珀尔投资”)被告:上海凯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人:上海歌佰德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歌佰德生物”)诉讼请求:1、解除原告与被告达成的对第三人增资合同关系;2、被告对第三人持有的25%股权(出资金额2,000万元)全部转让给原告,原告按第三人现有所有者权益(即2018年10月所有者权益为189,403.43元)及被告持股比例向被告支付对价47,350.85元(或由被告受让原告对第三人持有的全部股权,被告无需支付对价);3、判令被告向原告偿付损失9,720万元(4.8亿元×20.25%);4、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以9,720万元为本金,自2018年12月11日起至实际清偿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逾期付款利息损失;5、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二)诉讼各方当事人原告:上海彩缘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彩缘投资”)被告:上海凯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人:上海歌佰德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诉讼请求:1、解除原告与被告达成的对第三人增资合同关系;2、被告对第三人持有的25%股权(出资金额2,000万元)全部转让给原告,原告按第三人现有所有者权益(即2018年10月所有者权益为189,403.43元)及被告持股比例向被告支付对价47,350.85元(或由被告受让原告对第三人持有的全部股权,被告无需支付对价);3、判令被告向原告偿付损失8,102.4万元(4.8亿元×16.88%);4、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以8,102.4万元为本金,自2018年12月11日起至实际清偿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逾期付款利息损失;5、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300039上海凯宝2023年上半年决策水平分析报告

300039上海凯宝2023年上半年决策水平分析报告

上海凯宝2023年上半年决策水平报告一、实现利润分析2023年上半年利润总额为16,374.85万元,与2022年上半年的10,009.69万元相比有较大增长,增长63.59%。

利润总额主要来自于内部经营业务。

2023年上半年营业利润为16,388.68万元,与2022年上半年的10,034.56万元相比有较大增长,增长63.32%。

在营业收入迅速扩大的同时,营业利润也迅猛增加,经营业务开展得很好。

二、成本费用分析上海凯宝2023年上半年成本费用总额为68,846.89万元,其中:营业成本为18,091.67万元,占成本总额的26.28%;销售费用为41,436.76万元,占成本总额的60.19%;管理费用为3,881.21万元,占成本总额的5.64%;财务费用为-1,820.31万元,占成本总额的-2.64%;营业税金及附加为1,315.52万元,占成本总额的1.91%;研发费用为5,942.05万元,占成本总额的8.63%。

2023年上半年销售费用为41,436.76万元,与2022年上半年的27,714.7万元相比有较大增长,增长49.51%。

从销售费用占销售收入比例变化情况来看,2023年上半年销售费用增长的同时收入也有较大幅度增长,并且收入增长快于销售费用增长,企业销售费用投入效果理想,销售费用支出合理。

2023年上半年管理费用为3,881.21万元,与2022年上半年的2,630.12万元相比有较大增长,增长47.57%。

2023年上半年管理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4.59%,与2022年上半年的4.87%相比变化不大。

管理费用与营业收入同步增长,销售利润有较大幅度上升,管理费用支出合理。

三、资产结构分析上海凯宝2023年上半年资产总额为452,998.9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为147,094.12万元,主要以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应收票据为主,分别占流动资产的39.62%、23.45%和19.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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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039 证券简称:上海凯宝 公告编号:2010-024
上海凯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凯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0年8月2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应参会董事9 人,实际参会董事9 人。

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10 年7 月27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刘宜善先生主持,经全体董事审议和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1. 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自查事项报告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 通过《公司关于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自查事项报告
的议案》(详见附件)。

本议案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 审议通过《关于加强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 通过《关于加强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的议
案》(详见附件)。

本议案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监、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
案》
为加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
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更好地保护中小股东利益, 经董事会审议, 同
意制定并通过《董、监、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详见附件)。

本议案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重大信息的内部报告制度, 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更好地保护中小股东利益, 经董事会审议, 同意制定并通过《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详见附件)。

本议案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海凯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八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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