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孩子由谁抚养
法律规定抚养权问题(3篇)
第1篇一、引言抚养权问题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占据着重要地位,它关系到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家庭关系的稳定以及社会和谐。
本文将围绕我国法律规定抚养权问题展开论述,从抚养权的定义、抚养权的归属、抚养权变更的条件及程序等方面进行详细解析。
二、抚养权的定义抚养权,是指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对其子女在生活、教育、医疗等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在我国,抚养权分为两种:一是法定抚养权,二是实际抚养权。
法定抚养权是指法律规定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享有的抚养权;实际抚养权是指实际承担抚养责任的一方享有的抚养权。
三、抚养权的归属1. 双亲抚养在一般情况下,双亲抚养是最理想的抚养权归属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父母共同抚养。
哺乳期内的子女,以母亲抚养为原则。
哺乳期后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2. 单亲抚养在特殊情况下,如父母离婚、一方死亡或因其他原因无法抚养子女时,抚养权可能归一方所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一方因抚养子女需要,可以向另一方支付抚养费。
抚养费的数额和支付方式,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3. 第三人抚养在特定情况下,如父母均无力抚养子女,或者因其他原因无法履行抚养义务时,抚养权可能归第三方所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父母共同抚养,因特殊原因不能共同抚养的,可以由一方抚养,另一方支付抚养费。
”四、抚养权变更的条件1. 双方协商一致在抚养权变更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应当协商一致,达成抚养权变更协议。
2. 子女利益最大化在抚养权变更过程中,人民法院应当以子女的利益为最大原则,充分考虑子女的身心健康、教育、生活等方面。
3. 具备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条规定,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变更抚养权:(1)原抚养方因疾病、残疾等原因,无法继续履行抚养义务;(2)原抚养方有其他严重过错,不适合继续抚养子女;(3)原抚养方因工作、学习等原因,无法继续履行抚养义务;(4)其他原因,如子女要求变更抚养权等。
离婚孩子抚养权会归属谁,怎么争取抚养权
离婚孩子抚养权会归属谁,怎么争取抚养权离婚了就需要对财产以及孩子的抚养权等进行划分,一般来说抚养权是可以进行协商的,若协商不了的可以起诉来争取抚养权。
争取抚养权就需要又相关的抚养条件。
离婚孩子抚养权会归属谁,怎么争取抚养权?下面就由我为您介绍相关的内容。
一、离婚孩子抚养权会归属谁离婚后孩子的归属,哺乳期内的孩子,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父亲则需按月按法院的判决或双方协议的数额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2周岁以下的孩子,一般随母亲生活。
如果母亲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方生活:、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另外,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4、2-10周岁的孩子,可协商解决,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考虑父母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10周岁以上的孩子,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5、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二、怎么争取抚养权1、突出自己的基本条件优于配偶方的证据,包括工资收入、教育程度、思想品质等。
2、突出自己及自己父母的基本条件。
包括自己的父母愿意并有能力照顾好孩子,证明自己父母的陪伴时间、受教育程度、身体状况等方面优于对方的证据。
3、证明孩子有长期与自己生活的习惯。
法官一般会延续孩子的生活习惯,以免因改变孩子的生活环境而给孩子的成长造成负面影响。
4、证明对方存在不利于孩子成长的因素。
比如对方已经或即将结婚,对方有吸毒、赌博等恶习,法官一般会慎重考虑对方是否适合抚养孩子。
5、争取获得孩子的认可。
对于八周岁以上的孩子,法官会听取孩子的意见,看孩子愿意与哪一方共同生活。
法律咨询:网友:抚养权官司好打吗?律师:离婚后打抚养权官司好打的,但需要请个专业律师,子女已满10周岁的情况如果子女是已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父母双方对子女的随哪一方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子女的意见,但前提是父母双方都具有抚养子女的条件时,才会考虑子女个人的意见。
离婚孩子如何判抚养权
离婚孩子如何判抚养权所谓的抚养权,也就是一种基本的人身权利,属于父母必须对孩子履行的抚养义务。
而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父母必须抚养孩子到十八周岁为止,而抚养权不会因为婚姻关系而改变,那么,离婚孩子如何判抚养权?我将会为你详细分析一下!一、离婚孩子如何判抚养权总的来说,法院在判决孩子抚养权时主要考虑这么几个因素:一是孩子的年龄;二是夫妻双方的经济状况;三是双方的受教育程度;四是孩子的意愿(指年龄稍大且能进行意思表示的孩子);五是孩子的生活习惯;六是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有抚养意愿且有抚养能力的情况,等等。
二、什么是抚养权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抚养有婚生的抚养与非婚生的抚养之分,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各种原因的出现与发生,导致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权得不到很好的保障。
拥有该权利的一方或双方,在子女成年之前,有权决定是否与子女共同生活,该权利在子女成年时即消灭。
三、抚养权的归属夫妻离婚,一般也会导致夫妻其中一方失去抚养权。
失去抚养权的一方将失去与子女共同生活的权利。
不过,失去抚养权的一方仍然会享有探视权,可以在约定或裁判的时间内定期探视子女,与子女进行相对短暂的相处。
离婚时抚养权的归属,可以双方协商,一旦协商不成,则需由法院判决。
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一般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进行: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夫妻双方的学历、工作、收入、年龄、家庭环境、子女的年龄等。
继父母和继子女之间的关系和一般的父母子女关系不同,具有姻亲关系和教育抚养关系,但不具备血缘关系,这种权利和义务是可以解除的,由此推论: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时,生父(母)和继母(父)都要求抚养该子女的,抚养权归生父母所有。
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时,对曾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继父母不愿意继续抚养的,认为抚养关系已经解除,该子女仍由生父母抚养。
以上是一篇关于“离婚孩子如何判抚养权”方面的介绍,主要介绍了离婚孩子怎么判抚养权,除此以外,还有抚养权的概念以及抚养权的归属。
离婚孩子抚养权的判定原则
离婚孩子抚养权的判定原则离婚孩子抚养权是婚姻家庭纠纷中最为敏感的问题之一,离婚双方都希望能够获得孩子的抚养权,因为孩子的幸福和成长关系到家庭的未来。
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离婚孩子抚养权的判定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以儿童的最佳利益为出发点在离婚孩子抚养权的判定中,法律必须以儿童的最佳利益为出发点。
这就意味着,儿童的权益必须始终居于首位,离婚双方的个人利益必须服从于儿童的利益。
在这个过程中,法官需要全面考虑孩子的实际需要和心理状况,合理安排孩子的生活、教育、医疗等基本需求。
同时,也要充分考虑孩子与父母之间的亲密关系和亲情连结,确保离婚后的孩子可以得到充分的精神支持和关爱。
二、考虑子女的实际情况在离婚孩子抚养权判定中,并不是所有的情况都是一样的,需要结合具体情况进行评估,确保子女的最佳利益。
首先,需要考虑子女的生活环境和各自的家庭情况。
如果对一个孩子而言,父母双方的生活环境都不利于其成长,那么,孩子的抚养权可能会被剥夺。
另外,如果父母双方都没有能力或者时间去照顾孩子,可以考虑将孩子送到亲戚或者其他温馨的家庭进行抚养。
其次,还需要考虑孩子的年龄、性别、学业状况等个体差异,以及父母是否有同样的兴趣、教育理念等因素。
如果其中一方有更好的抚养条件,那么,孩子的抚养权就应该授予这一方。
三、优先考虑母亲的抚养权在离婚孩子抚养权的判定中,法律偏向于授予母亲的抚养权。
这是因为儿童在成长过程中,母亲的角色更加明显,母亲通常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去照顾孩子。
此外,母亲在孩子的心理安慰、情感上的关怀也更易于得到孩子的认可。
尽管如此,母亲不能凭借着自己的性别获得孩子的抚养权,而是需要在其他方面证明自己更适合抚养孩子。
如果母亲陷入了重婚或者其他恶习,孩子的抚养权可以被剥夺。
四、积极落实不分家庭抚养制度在我国离婚孩子抚养权的判定中,推行“不分家庭抚养制度”已经成为主流。
这就意味着,离婚双方需要共同照顾孩子,共同承担孩子的抚养责任。
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
一、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婚姻法》(2001年修正案)36㈠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这是离婚后父母子女身份关系在法律上的基本界定。
这是由婚姻关系和父母子女关系的不同性质决定的。
夫妻关系和父母子女关系在法律性质上是两种不同性质的关系。
婚姻关系是男女两性的结合,是基于男女两性的结婚行为而发生的,既可以通过一定的法律程序而成立,也可以通过一定的法律程序而解除。
而父母子女关系则不同。
父母子女关系是基于出生这一法律事实而形成的,是一种自然血亲关系,是不能人为解除的。
所以,夫妻关系因离婚而消除,但他们与自己所生子女间的父母子女关系,是无法人为解除的。
法律关于父母子女间权利义务的规定仍然适用,不因父母的离婚而受影响。
上述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法律规定,同样适用于养父母子女关系。
因收养而形成的拟制血亲,除依法变更收养关系外,也不因养父母离婚而消除。
继父母子女间的关系比较特殊。
如果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存在抚养事实,他们之间的关系就是姻亲关系,会随着生父与继母或者生母与继父的离婚而消灭。
如果双方存在抚养事实,则说明他们之间的关系已经形成为拟制血亲父母子女关系。
在这种情况下,当继子女的生父与继母或者生母与继父离婚时,如果继子女未成年,继父或继母停止抚养,子女随生父或生母生活的,继子女与继父母间的拟制血亲父母子女关系自然消灭;经亲生父母同意后,继子女随继父母一起生活,拟制血亲父母子女关系依然存在。
继父母离婚时,继子女已经成年,拟制血亲父母子女关系不得消灭,继子女应当承担对继父母的赡养义务。
为了使子女的合法权益不致因父母离婚而受到损害,《婚姻法》(2001年修正案)36㈡中特别规定:“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新婚姻法孩子抚养权的规定有哪些
遇到婚姻法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新婚姻法孩子抚养权的规定有哪些婚姻法的内容多数为强制性规范,概念上有广义和狭义的区别,广义的婚姻法的调整对象除婚姻外,还包括家庭关系,其名称是在扩大意义上使用的,如1950年和1980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既有结婚、夫妻关系和离婚的规定,又有关于父母子女和其他家族成员间权利义务的规定。
其内容较亲属法窄,但较狭义的婚姻法宽,实际上是婚姻家庭法。
狭义的婚姻法的调整对象仅限于婚姻关系。
抚养权相关法律条款《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三十八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收养法》:第十条生父母送养子女,须双方共同送养。
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
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共同收养。
第十一条收养人收养与送养人送养,须双方自愿。
离婚子女抚养权的判定原则是什么
离婚⼦⼥抚养权的判定原则是什么在婚姻家事案件中,除了离婚、财产问题外,⼦⼥抚养问题是⼀个极其重要的焦点问题。
不少⽗母认为孩⼦是其希望所在,因⽽为了取得⼦⼥抚养权,可谓绞尽脑汁,不惜付出⼀切代价。
那么,法院在确定⼦⼥由谁抚养的问题上,究竟会考虑哪些原则呢?店铺⼩编为您整理了以下知识。
离婚⼦⼥抚养权的判定原则是什么⼀、核⼼原则:⼦⼥利益最⼤化对于⼦⼥抚养原则,直接的法律规定是《民法典》(2021.1.1⽣效)第⼀千零⼋⼗四条第三款:“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母双⽅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民法院根据双⽅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的原则判决。
⼦⼥已满⼋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抚养权虽是⽗母对其⼦⼥的⼀项⼈⾝权利,但⽆论⽗母如何争夺⼦⼥的抚养权,⼦⼥都不是⽗母的附属物,有利于⼦⼥⾝⼼健康、保障⼦⼥的合法权益是法院考虑⼦⼥抚养权归属的出发点,法院在考虑⼦⼥的抚养权时,都会综合考虑⽗母双⽅的抚养能⼒条件、家庭各⽅⾯的因素和⼦⼥年龄、照顾⽆过错⽅等其他各种原则,但万变不离其宗,这⼀切,都离不开“⼦⼥利益最⼤化”的核⼼原则。
这⼀原则,贯穿于⼦⼥抚养权的始终,决定着所有其他原则。
⼆、根据⼦⼥年龄确定原则对于⼦⼥抚养权,《民法典》(2021.1.1⽣效)第⼀千零⼋⼗四条规定“不满两周岁的⼦⼥,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母双⽅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民法院根据双⽅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的原则判决。
⼦⼥已满⼋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则进⼀步细化为根据⼦⼥两周岁以下、两周岁以上、⼋周岁以上不同年龄段作为考虑抚养权归属的原则:1、⼦⼥两周岁以下两周岁以下的⼦⼥,⼀般随母⽅⽣活。
母⽅有下列情形之⼀的,可随⽗⽅⽣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不宜与其共同⽣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要求⼦⼥随其⽣活的;(3)因其他原因,⼦⼥确⽆法随母⽅⽣活的。
离婚后子女如何分配抚养权
离婚后子女如何分配抚养权离婚是一个比较常见的现象,也是一个比较敏感的话题。
尤其是对于子女来说,离婚后的抚养问题就显得尤为重要。
随着现代社会的进步,越来越多的离婚家庭需要解决抚养问题。
因此,如何分配子女抚养权成为了离婚后必须要面对的一个问题。
对于离婚夫妇而言,应该如何协商处理子女的抚养问题呢?一、什么是子女抚养权?在谈论子女抚养问题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什么是子女抚养权。
子女抚养权是指子女所必需的生活和发展,由父母亲中的一方、双方或其他具备抚养条件的人承担和实施的权利与义务。
对于离婚夫妇而言,子女抚养权的分配无疑是一个比较需要解决的问题。
离婚后,父母双方都有照顾子女的责任。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夫妇可以自行协商分配子女的抚养权,也可以由法院进行裁决。
但是不管是自行协商还是法院裁决,都需要考虑到子女的最大利益。
二、如何分配子女抚养权?1. 了解法律规定在分配子女抚养权之前,首先需要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
我国法律规定,离婚夫妇在协商分配子女抚养权时,需要从子女的身心健康、发展需要和父母的生活、工作、收入等多方面综合考虑,最终确定维护子女最大利益的方案。
2. 尊重子女意愿对于子女来说,他们也有自己的意愿。
在协商分配子女抚养权时,应该尊重孩子的意愿。
尤其是对于年龄较大的孩子,他们已经有了自己的想法和要求。
在父母协商过程中,应该多听取孩子的意见,根据孩子的需求和意愿,做出最好的决定。
3. 父母协商协商是一种成熟和理性的处理方式。
对于离婚夫妇而言,尤其需要协商出一个合理的方案。
在协商过程中,双方应该充分沟通,尊重对方的想法和意见。
前期可以就子女的抚养问题进行详细的交流,各自提出自己的意见,然后共同讨论如何更好地照顾孩子。
对于难以达成共识的问题,也可以请律师的帮助,帮助协商解决。
4. 实事求是在协商分配子女抚养权时,应该实事求是,不过分追求自己的利益。
父母双方需要实事求是地评估自己的照顾能力和条件,判断谁更适合照顾孩子。
离婚了孩子应该判给谁
离婚了孩子应该判给谁?如果我给老公离婚了,如果起诉了,孩子会判给谁?从实践角度来看,法院一般会从有利于孩子的角度来决定孩子有谁抚养。
那么我准备要孩子,该如何进行举证?本文采取问答的方式给你详细分析?1、如果孩子不满两周岁?答: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母亲抚养对孩子不利或者父母双方协议不满两周岁子女由父亲直接抚养除外。
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以下简称《婚姻家庭编解释》)第四十四条规定,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方生活的。
例如母亲的经济能力及生活环境对抚养子女明显不利,或母亲的品行不端不利于子女成长,或因违法犯罪被判服刑不可能抚养子女等等。
此外,根据《婚姻家庭编解释》第四十五条规定,父母双方协议不满两周岁子女由父亲直接抚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如果孩子满两周岁?答:已满两周岁不满八周岁:法院在依据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进行判决,已满八周岁未满十八周岁:应当尊重孩子真实意愿。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对已满两周岁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均要求直接抚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抚养权法律条款包括哪些
抚养权法律条款包括哪些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关于子女的抚养权问题,一直以来都是离婚夫妻争议的焦点,现实中要么是夫妻双方都想要子女抚养权,要么是双方都不想要。
而在这些情况下,往往是由法院对子女抚养权进行判决,此时就需要依据法律规定的条款内容。
下面,小编带来抚养权法律条款的具体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抚养权的法律条款有哪些《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三十八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离婚时确定子女抚养的具体办法1、哺乳期内的子女的抚养。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归属如何确定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归属如何确定对于那些有小孩的家庭,父母在离婚的时候需要对小编的抚养权问题进行协商,要是无法协商一致的话,再由法院进行判决。
那么你知道父母离婚的小孩抚养权的确定方法是怎样的吗?一、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归属如何确定夫妻双方离婚后,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归属谁?依据《婚姻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和长期的司法实践,其基本原则是“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
第一,哺乳期内的子女由母亲抚养为原则。
第二,哺乳期后的子女由谁抚养的问题。
首先应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情况判决。
二、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如何判决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三、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能否变更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
离婚孩子怎么判抚养权
离婚孩子怎么判抚养权一对夫妻感情出现问题是可以选择离婚的,但是在这场婚姻中牺牲最大的就是孩子,夫妻离婚需要对孩子的抚养权进行分割,双方可以协商进行处理,也可以让法院进行判决,那么,离婚孩子怎么判抚养权?下面就跟着我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离婚孩子怎么判抚养权对子女抚养的问题,从原则上讲要从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有利于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有利于子女的成长等方面来考虑。
无论是男方还是女方,只有他们符合以上情况,他们都有取得子女抚养权的可能性。
否则就有可能不能取得子女的抚养权。
2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
母亲有以下情况的,可随父亲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它严重疾病,子女不宜和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其它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亲生活的。
父母双方协议2周岁以下子女随父亲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夫妻双方对哺乳期后、二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争执不下时,人民法院一般会依照上述法律规定,结合夫妻双方的具体情况来确定孩子的抚养权。
一般情况下,谁具备上述优越条件的,即由谁优先取得孩子的抚养权。
另外,八周岁以上的孩子判给哪一方,还应该听取孩子的意见。
二、抚养权变更条件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
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5、根据以上规定,只要具有上述任意一个条件,即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
离婚后,孩子由谁抚育,应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考虑,在这个前提下,夫妻离婚时可以协商确定,协商不成,可由人民法院判决。
夫妻离婚孩子的抚养权归谁
Employing people is not about how to reduce people's shortcomings, but how to use people's strengths.同学互助一起进步(页眉可删)夫妻离婚孩子的抚养权归谁《婚姻法》第36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会判给女方。
两周岁以上的子女,会优先考虑条件较好的一方抚养孩子。
孩子是父母的心头肉,很多夫妻在离婚的时候想获得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然后能够在身边陪伴其长大。
那么在有一个孩子的家庭,夫妻感情破裂离婚孩子的抚养权归谁呢?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1、协议处理离婚家庭的子女随父方生活还是随母方生活,可以由双方在离婚的时候协商决定。
如果双方是协议离婚,应在离婚协议书上写明关于子女随哪方生活。
在离婚之诉中,如果双方就子女抚养问题达成协议,一般法院会尊重其协议,但是双方协议由父方或母方抚养子女对子女正常生活有严重不利的除外。
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应该尊重双方协议。
2、子女不足两周岁如果离婚家庭有不足两周岁的子女,那么考虑到子女较小,更加需要母亲的照顾,有的可能尚处于哺乳期,所以法律规定离婚后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但如果母方有特殊原因,实际上不能或不愿抚养子女的可以随父方生活。
特殊原因主要是指: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等。
3、子女在两周岁以上离婚家庭的子女在两周岁以上,且双方同争子女抚养权的,法院应同等的考虑双方的情况,看子女随哪方生活更有利于其成长。
子女随父母中其中一方时间较长,对这一方较有感情,则孩子应随这一方生活;子女随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中一方生活时间较长,或与之感情较深,也可以作为决定子女随父方还是母方生活的理由。
2024年专属离婚父母子女抚养权详细规定协议
2024年专属离婚父母子女抚养权详细规定协议本合同目录一览第一条:抚养权的定义与范围1.1 抚养权的含义1.2 抚养权的范围第二条:抚养权归属的确定2.1 抚养权归属的原则2.2 抚养权归属的证据第三条:抚养费的支付3.1 抚养费的金额3.2 抚养费的支付方式3.3 抚养费的支付时间第四条:抚养权的变更4.1 抚养权变更的条件4.2 抚养权变更的程序第五条:父母的抚养责任5.1 父母的抚养义务5.2 父母的监护职责第六条:子女的权益保护6.1 子女的权益保障6.2 子女权益受损的处理第七条:抚养权的争议解决7.1 抚养权争议的解决方式7.2 抚养权争议的诉讼途径第八条:跨国抚养权的处理8.1 跨国抚养权的原则8.2 跨国抚养权的法律适用第九条:特殊情况的抚养权处理9.1 特殊情况下的抚养权归属9.2 特殊情况下的抚养费支付第十条:抚养权协议的生效与终止10.1 抚养权协议的生效条件10.2 抚养权协议的终止条件第十一条:违约责任11.1 违约行为的界定11.2 违约责任的具体承担第十二条:合同的解除与终止12.1 合同解除的条件12.2 合同终止的后果第十三条:争议解决方式13.1 争议解决的途径13.2 争议解决的期限第十四条:其他约定14.1 其他相关事项的约定14.2 双方共同认可的附加条款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抚养权的定义与范围1.1 抚养权的含义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生活所需、保障子女的身心健康、教育培养子女成为有用的社会人。
1.2 抚养权的范围(1)提供生活所需,包括食物、衣物、居住场所等;(2)保障子女的身心健康,包括预防疾病、治疗疾病、心理健康等;(3)教育培养子女,包括基础教育、才艺培养、道德教育等;(4)保护子女的合法权益,包括知识产权、隐私权、人身安全等。
第二条:抚养权归属的确定2.1 抚养权归属的原则抚养权的归属应遵循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原则,同时考虑父母的经济能力、教育水平、生活环境等因素。
男女离婚小孩判给谁
男女离婚小孩判给谁男女关系不和走上离婚的道路,但但此时二人又有了孩子的话,抚养权归属的判决就是离婚诉讼的一个焦点,就男女离婚小孩判给谁、离婚夫妻双方财产怎么分配、起诉离婚后一般要多久可以判决离婚,以下由为您一一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男女离婚小孩判给谁夫妻离婚时,孩子应当根据以下情况来确定判给谁:(一)孩子是未满两周岁的,以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应当判给母亲,母亲不适合抚养的,才判给父亲;(二)孩子是已满两周岁的,人民法院应当考虑双方的具体情况,然后再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进行判决,其中孩子是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孩子的真实意愿,看孩子愿意和谁生活,孩子就判给谁。
二、离婚夫妻双方财产怎么分配离婚夫妻双方的财产分配问题,需要根据双方离婚的方式来做出区别。
首先,如果夫妻双方是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来解除婚姻关系的话,就需要就财产的分割问题达成一致的书面协议。
没有达成一致书面财产分割协议,就不能成功地协议离婚。
因此,在协议离婚的过程中,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问题由双方协商处理。
其次,如果双方是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来解除婚姻关系的话,就可以由人民法院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问题作出判决。
法院在判决的时候,会考虑所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的具体性质,同时会尽量保护无过错一方的合法权益。
三、起诉离婚后一般要多久可以判决离婚对于离婚案件,通常一审期限按照简易程序需要三个月,按普通程序算期限是六个月,二审期限是三个月,合起来一个离婚案件从头到尾少则三个月,多则九个月。
假如在第一次提出离婚判决不准离婚的情况下,那么第二次提起诉讼,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要在六个月之后才可以提起第二次诉讼。
按照这个期限计算,如果起诉两次才达到最终离婚目的,从时间上计算,差不多一共要一年半到两年左右,这还不包括涉外婚姻以及另一方存心拖延的情况。
以上就是由编辑整理的与男女离婚小孩判给谁相关的法律知识,作出抚养权判决时,要根据孩子的实际情况进行判断,比如孩子是未满两周岁的,以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应当判给母亲,母亲不适合抚养的,才判给父亲。
离婚女方没经济来源孩子归谁抚养
离婚女方没经济来源孩子归谁抚养夫妻感情破裂离婚时,如果双方还育有小孩,那么就难免会涉及到孩子的抚养权问题,这时父母的收入就显得尤为重要,因为这往往会决定着孩子归谁抚养,如果离婚女方没经济来源孩子归谁抚养呢?一般来讲要根据孩子的年龄决定,两周岁内都是随女方,但是女方没有收入,也会出现判给男方的情形,下面就来为大家解答。
夫妻感情破裂离婚时,如果双方还育有小孩,那么就难免会涉及到孩子的抚养权问题,这时父母的收入就显得尤为重要,因为这往往会决定着孩子归谁抚养,如果▲离婚女方没经济来源孩子归谁抚养呢?一般来讲要根据孩子的年龄决定,两周岁内都是随女方,但是女方没有收入,也会出现判给男方的情形,下面就来为大家解答。
▲一、离婚女方没经济来源孩子归谁抚养孩子两周之内原则上随女方。
两周岁以上需要综合考虑是否的条件,从利于孩子健康成长、接受教育方面考虑。
▲二、关于抚养权的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收养法》:▲第十条生父母送养子女,须双方共同送养。
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
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共同收养。
▲第十一条收养人收养与送养人送养,须双方自愿。
收养年满十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
离婚抚养协议书6篇
离婚抚养协议书6篇篇1甲方(男方):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女方):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乙双方因感情不合等原因决定终止婚姻关系,并本着对孩子负责、公平合理的原则,就离婚后对子女的抚养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协议目的本协议旨在明确甲乙双方离婚后,对孩子(以下简称“子女”)的抚养权利及义务,包括但不限于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的支付责任,以及探视权、陪伴时间等日常照顾事宜。
确保子女在成长过程中得到充分的关爱和照顾,维护子女的合法权益。
二、抚养权的确定1. 甲乙双方离婚后,子女由乙方抚养。
甲方享有探视权,并承担相应的抚养义务。
2. 在乙方抚养期间,甲方应按时支付抚养费,确保子女的生活水平不低于甲方离婚前的标准。
三、抚养费的支付1. 抚养费金额:甲方每月支付乙方抚养费人民币_____元整。
2. 支付方式:抚养费按月支付,每月的_____日前汇入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3. 抚养费的调整:如因甲方经济状况发生重大变化,需调整抚养费数额时,双方应协商确定。
四、教育费、医疗费的承担1. 教育费:甲乙双方共同承担子女的教育费用。
甲方应按乙方提供的实际教育费用凭据支付相应份额。
2. 医疗费:子女因疾病治疗产生的医疗费用,甲乙双方按实际发生额共同承担。
五、探视权及陪伴时间1. 甲方享有探视权,乙方应提供便利。
探视时间、地点、方式等由双方协商确定。
2. 甲方在特殊情况下(如节假日、子女重要时刻等),有权要求增加陪伴时间。
乙方应予以配合。
六、保密义务甲乙双方应对本协议内容以及离婚过程中的相关信息保守秘密,不得向无关第三方透露,以保护子女的身心健康。
七、违约责任1. 若甲方未按本协议约定支付抚养费,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日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离婚争取孩子抚养权的法定条件
离婚争取孩子抚养权的法定条件在婚姻家庭生活中,论及离婚,孩子的抚养权归属问题必然成为大家争议的焦点,那么离婚争取孩子抚养权的法定条件有哪些呢?小编为您详细介绍,欢迎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抚养权的司法解释。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7、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离婚孩子抚养权的判定原则
离婚孩子抚养权的判定原则
离婚孩子抚养权的判定原则是对夫妻双方的子女的抚养权的判定。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权问题的若干规定》确定,当事人离婚后,应当根据孩子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孩子的利益,确定孩子的抚养人。
一般情况下,未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归父母双方;十四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由孩子的意愿决定,在孩子的意愿不明确时,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抚养人,协商不成或有异议时,由法院确定抚养人,可以给予以下原则:
1、孩子的双方父母应尽量采取合作的方式,共同做出适当的决定,维护孩子的最大利益。
2、如果孩子已经满14周岁,则应尊重孩子的意志,并将其作为最终决定的依据。
3、法院应根据孩子实际情况,考虑孩子的安全、心理、教育和财政等方面,以及双方父母负担能力等,在维护孩子最大利益的前提下,最终确定孩子的抚养权。
孩子几岁可以选择抚养权
孩⼦⼏岁可以选择抚养权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夫妻离婚时都争夺⼦⼥抚养权的,孩⼦如果年满8周岁以上的,判决抚养权时应当尊重孩⼦的意愿。
所以,孩⼦年满8周岁,有权选择由谁抚养。
关于孩⼦⼏岁可以选择抚养权的问题,下⾯由店铺⼩编为你详细解答。
⼀、孩⼦⼏岁可以选择抚养权1、孩⼦年满8周岁,有权选择由谁抚养。
2、法律依据:《中华⼈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千零⼋⼗四条【离婚后的⽗母⼦⼥关系】⽗母与⼦⼥间的关系,不因⽗母离婚⽽消除。
离婚后,⼦⼥⽆论由⽗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母双⽅的⼦⼥。
离婚后,⽗母对于⼦⼥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母双⽅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民法院根据双⽅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的原则判决。
⼦⼥已满⼋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起诉离婚⼥⽅想要孩⼦怎么办按规定,⼥⽅不存在以下特殊情况,两周岁以下的⼦⼥⼀般随⼥⽅⽣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不宜与其共同⽣活;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如不哺乳孩⼦,⽽⽗⽅要求⼦⼥随其⽣活;3、其他原因导致⼦⼥确实法随母⽅⽣活。
对于两周岁以上的⼦⼥,⼥⽅想要孩⼦的要从以下因素把握:1、两⼈的⽣育能⼒⽐如,⼥⽅已做绝育⼿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育能⼒,那么可以向法院提出,即可以被优先考虑。
2、两⼈的经济收⼊若是⼥⽅的收⼊⾼于男⽅,那么将更满⾜孩⼦成长所需的物质条件。
3、两⼈的⽂化⽔平如果⼥⽅的⽂化⽔平⾼于男⽅,可能会直接影响孩⼦接受更好的教育。
4、两⼈的⼯作性质⽐如,⼥⽅的⼯作是公务员性质,因为较为稳定,所以⼀定程度上也有利于保障孩⼦的物质⽣活条件。
5、两⼈的⽣活习惯⽐如,⼥⽅的⼯作不上夜班,更有时间陪护孩⼦,具有⼀定的优势。
6、孩⼦的⽣活环境这个就看男⼥双⽅的居住环境,周边的基础设施更全⾯的,将更有利于孩⼦。
7、两⼈的⽗母意愿⽐如,双⽅离婚后,⼥⽅⽗母愿意在⼥⼉没空的时候照看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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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婚姻法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离婚时孩子由谁抚养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7、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8、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9、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10、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
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予准许。
11、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12、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2)尚在校就读的;(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13、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时,对曾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继父或继母不同意继续抚养的,仍应由生父母抚养。
14、《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施行前,夫或妻一方收养的子女,对方未表示反对,并与该子女形成事实收养关系的,离婚后,应由双方负担子女的抚育费;夫或妻一方收养的子女,对方始终反对的,离婚后,应由收养方抚养该子女。
15、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
16、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17、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18、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19、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育费。
父或母一方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责令恢复原姓氏。
20、在离婚诉讼期间,双方均拒绝抚养子女的,可先行裁定暂由一方抚养。
21、对拒不履行或妨害他人履行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中有关子女抚养义务的当事人或者其他人,人民法院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采取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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