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创建语言文字规范化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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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用字规范的制度

学校用字规范的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用字规范化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保障师生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师生员工,以及与我校教育教学活动相关的各类用字。

第三条学校用字规范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使用规范、合法的汉字、拼音、数字等。

(二)准确性原则:用字准确,不得使用错别字、异体字、繁体字。

(三)规范性原则:用字符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规范,遵循正确的书写顺序。

(四)实用性原则:用字方便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

第二章规范内容第四条学校各类用字包括:(一)校名、校徽、校训、校歌、校园标识等。

(二)教学用书、教学课件、教案、试题、试卷等。

(三)学生证、准考证、成绩单、毕业证书等。

(四)公文、报告、通知、会议记录等。

(五)图书、期刊、报纸、宣传栏等。

(六)校园网络、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等。

第五条学校用字规范要求:(一)校名、校徽、校训、校歌、校园标识等用字,必须使用规范汉字,不得使用错别字、异体字、繁体字。

(二)教学用书、教学课件、教案、试题、试卷等,必须使用规范汉字,不得使用错别字、异体字、繁体字。

(三)学生证、准考证、成绩单、毕业证书等,必须使用规范汉字,不得使用错别字、异体字、繁体字。

(四)公文、报告、通知、会议记录等,必须使用规范汉字,不得使用错别字、异体字、繁体字。

(五)图书、期刊、报纸、宣传栏等,必须使用规范汉字,不得使用错别字、异体字、繁体字。

(六)校园网络、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等,必须使用规范汉字,不得使用错别字、异体字、繁体字。

第三章监督与管理第六条学校设立用字规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用字规范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七条学校用字规范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一)制定学校用字规范工作计划。

(二)组织全校用字规范培训。

(三)监督检查全校用字规范工作。

(四)对违反用字规范的行为进行查处。

(五)定期向学校领导汇报用字规范工作情况。

学校语言文字使用管理制度

学校语言文字使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规范》等法律法规,提高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水平,加强学校语言文字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师生、工作人员以及与学校相关的其他单位和个人。

三、语言文字使用规范1.校园内使用普通话作为通用语言,教师、学生、工作人员等在教育教学、会议、宣传、交流等活动中必须使用普通话。

2.各类课程教学、讲座、学术报告、校园广播、宣传栏等必须使用规范汉字。

3.校园内标牌、指示牌、告示牌等用字必须规范,禁止使用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和错别字。

4.教师、学生在书面表达中应使用规范汉字,遵循正确的书写规范。

5.学校对外宣传、出版、发行等用字必须规范,不得使用不规范汉字。

四、语言文字工作职责1.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办公室负责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

2.教务处负责教育教学活动中语言文字使用的监督和管理,组织教师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培训。

3.政教处负责学生语言文字使用的监督和管理,开展学生语言文字规范化教育活动。

4.各年级、班级负责组织学生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活动,提高学生语言文字水平。

5.教师、学生、工作人员等应自觉遵守本制度,积极参与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

五、监督检查与奖惩1.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办公室定期对全校语言文字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学校将予以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将按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3.对在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学校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六、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通过实施本制度,我校将不断提高语言文字规范化水平,为创建文明校园、和谐校园奠定坚实基础。

小学语言文字规章制度

小学语言文字规章制度

小学语言文字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的语言文字使用,提高学生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增强学生的文明素质,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学生应当尊重他人,文明用语,不得使用脏话、粗话等不文明语言。

第三条学生应当尊敬师长,不得对师长使用不礼貌的语言,不得恶语相向。

第四条学生应当正确使用语言文字,不得编造谣言、造谣传谣,不得传播不实信息。

第五条学生应当正确认识语言文字的重要性,努力提高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倡导用人文素质和道德修养,打造文明校园氛围。

第二章语言文字规范第六条学生在校园内交流时,应当使用规范的语言文字,避免使用口头语、方言等,可以采用书面语言进行交流。

第七条学生应当注意语言文字的书写规范,字体端正工整,书写规范清晰,不得使用错别字、乱码等。

第八条学生应当尊重语言文字的规范,不得随意篡改他人的文字作品,不得抄袭他人的作品以及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

第九条学生在课堂上发言应当遵守老师的指导,不得插话、自言自语等不端正的表达方式,要有条理地陈述自己的观点。

第十条学生在文字作业中应当注意用词准确、逻辑清晰,不得写错别字、语句混乱等。

第三章语言文字管理第十一条学校将组织语言文字能力培训,提供必要的学习资源和指导,引导学生正确运用语言文字。

第十二条学校将建立语言文字监督机制,对学生的语言文字表达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纠正错误,培养学生正确的语言文字习惯。

第十三条学校将建立奖惩机制,对表现优秀的学生进行表扬奖励,对违反规定的学生进行批评教育和纠正。

第十四条学校将定期举办语言文字比赛和活动,鼓励学生积极参与,提高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激发学生的创作热情。

第四章附则第十五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学生应当遵守并加以执行。

第十六条对于违反本规定的学生,学校将给予相应的处理,并视情况做出相应的处罚。

第十七条本规章制度解释权归学校所有。

以上为小学语言文字规章制度,学生应当认真遵守,共同营造文明的校园环境。

愿每位学生都能掌握规范的语言文字技能,提高自己的素养和品德。

学校语言文字规章制度汇编

学校语言文字规章制度汇编

学校语言文字规章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优良的校园文化环境,促进师生健康成长,保障校园安全稳定,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校全体师生员工。

第三条本规章制度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校园管理制度,倡导积极向上、团结友爱、文明礼貌的校园文化。

第四条本规章制度内容包括校园语言文字规范、校园行为规范、校园安全规定等,对师生的言行进行规范和约束。

第二章校园语言文字规范第一条师生在校园内应尊重校园文化,言行举止文明规范,不得使用粗俗、侮辱、歧视性语言。

第二条师生应遵守国家语言文字法规,正确使用汉语,不得使用方言、外语或者网络用语影响校园文化环境。

第三条师生应遵循正面引导、积极向上的原则,不得传播谣言、不良信息,不得散布不正当言论。

第四条师生不得在校园内擅自张贴、散发、传播各类不良宣传品或传单,不得进行损害学校声誉的行为。

第五条师生应尊重师长,遵从教师的教学安排和管理规定,不得出言不逊、扰乱教学秩序。

第六条任何个人或团体在校园内举办活动时,需提前报告学校相关部门进行审批,严禁私自设置活动场所。

第三章校园行为规范第一条师生应遵守校园纪律,不得在校园内进行赌博、打架斗殴、吸烟喝酒等危害校园秩序的行为。

第二条师生应尊重公共设施,不得随意涂抹、破坏或乱扔垃圾,保持校园整洁卫生。

第三条师生应遵守校园交通规则,不得乱穿驶入,遵守交通信号,确保校园交通安全。

第四条师生应遵守学校规定的作息时间,按时上课、放学,不得擅自逃课、迟到早退。

第五条师生应保护自己和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不得参与盗窃、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

第四章校园安全规定第一条学校制定安全预案,进行安全演练,确保校园安全。

第二条师生应加强安全防范意识,遇到危险情况及时报警,不可擅自处置。

第三条学校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刀具等危险物品进入校园,严禁私自燃放烟花爆竹。

第四条学校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管理,确保师生食品安全,杜绝食品中毒事件的发生。

第五条如发现有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学校将按照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相应处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等处分。

语言文字使用规章制度(11篇)

语言文字使用规章制度(11篇)

语言文字使用规章制度(11篇)语言文字使用规章制度(精选11篇)语言文字使用规章制度篇1为了进一步提高全体师生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推广普通话的参与意识,促进语言文字规范化,我校特制定制度如下:1、全体教师要认真学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严格遵守语言文字法规定。

2、全体干部、教师在校内必须使用普通话,写规范字,做“说普通话,写规范字”的表率。

3、学生在校内要讲普通话,在老师指导下写规范汉字。

4、号召全体学生在校内、外做好宣传工作,带动家庭成员、亲戚朋友也讲普通话,写规范字,并积极做“小教员”。

5、教师在批改作业时要认真、细致,对学生作业中的错别字要圈出,并指导学生改正。

作业批语特别是作文批改时教师必须写规范汉字,语言要通顺、流利,不出现错字、别字。

6、学校对宣传栏、教室黑板报、张贴的各种通知、标语等要认真检查,保证不出现错别字。

7、鼓励教师积极参加普通话培训及测评工作。

关于作业布置批改的有关要求:做作业是学生巩固知识,熟练技能的实践活动,所以教师要切实保证作业布置、批改的质量。

一、作业设计要目的明确,符合《课程标准》和教科书的要求要有助于学生掌握双基,发展智力。

二、对学生的每次作业教师都要提出明确、严格的规范化要求,必要时教师要做示范性指导。

要培养学生按时独立完成作业的习惯,作业的字迹要规范、工整,卷面要整洁。

三、不同学生要有不同层次的作业,作业难度以中等水平的学生为准,照顾好“两头”的学生,对学困生要加强具体指导。

四、严格执行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的课外作业总时间,禁止将作业作为惩罚学生的手段。

五、教师在批改作业时要认真、细致,对学生作业中的错别字要圈出,并指导学生改正。

作业批语特别是作文批改时教师必须写规范汉字,语言要通顺、流利,不出现错字、别字。

六、教师批改作业时要做好摘记,对解题有独创性和错误有代表性的作业要详细记录,以做讲评和辅导的依据。

七、学校对教师作业批改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抽查结果记入教师年终考核档案。

语言文字规范化规章制度(15篇)

语言文字规范化规章制度(15篇)

语言文字规范化规章制度(15篇)语言文字规范化规章制度(精选15篇)语言文字规范化规章制度篇1一、教师教学用语用字规范。

1.教师备课时书写用字要求:所有备课笔记,教学案例等用字贴合要求不得书写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或错别字。

2.教师上课教学用语,必须使用比较标准的普通话。

3.教师与家长进行交谈时,必须使用比较标准的普通话。

4.教师批改作业书写评语用字要求批改作业书写评语用字贴合要求。

5.教师在课堂教学和日常教育中要使用普通话,在幼儿用书、家园联系册等中写规范字。

6.教师有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应用本事。

二、幼儿园将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使用本事作为教师业务考核、评优评先等的.基本资料和条件之一。

三、幼儿园将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使用本事作为教师业务学习、职后培训、教学基本功训练的基本资料。

四、按照国家标准要求,实行教师持普通话等级证书上岗。

五、幼儿园将普通话的应用本事作为对幼儿的管理要求。

六、全体师幼在任何场合要自觉讲普通话、写规范字。

七、每学年在幼儿园内组织语言文字规范化专题宣传教育活动,并渗透到德育和社会实践活动中。

八、充分发挥语言课的主渠道作用,加强对幼儿普通话应用本事的培养。

九、日常各科教学有机渗透语言文字规范化教育和普通话教育。

十、师幼积极参加语言文字各类评优、竞赛活动。

十一、认真组织全校师生学习、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20__年教育部中小学语言文字工作指导标准》等文件精神。

十二、将普通话合格作为录用教师、新教师上岗条件。

把语言文字应用本事作为对教师业务考核的一项重要资料。

将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使用本事纳入教师业务学习、教师培训、教学基本功训练的基本资料。

十三、把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同全体教师及领导班子成员的业务考核、晋级、评优等工作结合起来。

园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小组每学期将以各种形式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和抽查。

语言文字规范化规章制度篇2为推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及其健康发展,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在校园建设中更好地发挥作用,学校规定下列奖惩制度:一、教师普通话水平测试合格后,凭证书由学校报销考试报名费。

校园语言文字规章制度

校园语言文字规章制度

校园语言文字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校园语言文字的使用,维护校园秩序,营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校园内的所有师生员工,所有人应当遵守。

第三条学校语言文字规章制度是对语言文字行为规范的要求,是师生员工在学校内交流的准则,必须严格遵守,不得违反。

第二章语言文字的基本原则第四条师生员工在校园内的一切言传身教活动应当以正确的语言文字表达思想,不得使用违反社会公德、可能引发纷争的言辞。

第五条不得使用污秽、低俗、粗鄙、侮辱性语言。

第六条不得传播虚假信息,不得恶意诋毁他人。

第七条不得使用歧视、侮辱性词语,尊重师生员工的人格尊严,保持文明礼貌。

第八条不得散布不良信息,不得传播有害信息,不得参与网络谣言的传播。

第九条不得传播暴力、色情、恐怖等不良信息,不得编造、散布损害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的谣言。

第十条不得泄露学校内部机密,不得散布不实信息,造成恶劣后果的。

第十一条师生员工应当自觉抵制网络暴力,保持网络文明,不得给他人造成不良影响。

第十二条师生员工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违法违纪活动,不得利用网络传播违法信息。

第十三条师生员工应当遵守学校相关规定,遵循学校道德规范,符合学校文化氛围。

第三章语言文字的具体规定第十四条语言文字应当简洁明了,不使用生僻词语和专业术语,避免给他人造成困扰。

第十五条在发表言论时,应当注意遣词造句,尽量避免语病和词句不通,保持文章流畅。

第十六条在表达观点时,应当客观公正,尊重别人的言论自由,避免强加个人意见。

第十七条语言文字应当正确使用标点符号,遵循语法规则,保持语言的规范性。

第十八条在网络交流中,应当尊重他人隐私,遵守网络道德规范,保护个人信息安全。

第十九条在书面交流中,应当注重格式规范,尊重文字版权,不得抄袭他人作品。

第二十条在口头交流中,应当遵循礼貌用语,尊重他人身份尊严,不得进行攻击性言论。

第二十一条语言文字应当符合社会潮流,注重情感交流,富有人情味,不失真实性和可读性。

小学小学语言文字规范化规章制度

小学小学语言文字规范化规章制度

小学小学语言文字规范化规章制度校园环境的语言文字规范化是学校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

为此,本规章制度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甘肃省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评定标准》为指导,旨在优化学校语言文字环境,推进文明单位的创建,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提高师资队伍建设,加快学生素质培养。

一、组织管理1.学校应将语言文字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定期召开语言文字工作会议,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并参加有关活动。

同时,建立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形成语言文字工作网络。

2.学校应制定健全的规章制度,并认真检查落实。

保证语言文字工作的活动经费,将语言文字规范化列入教学检查,并有改进措施。

3.将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纳入教育教学要求,与教育教学工作结合。

在教育督导、检查评估时,将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作为其中一项内容。

4.将语言文字工作与教职工业务考核工作结合,符合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相关要求。

5.普及普通话、推行《汉语拼音方案》,使用规范汉字作为素质教育内容纳入培养目标、常规管理、教学训练。

学校应将语言文字工作与素质教育、社区文化、师生形象工程、教育科研、校园文化建设等结合起来,建立健全工作制度、研究制度、会议制度等,明确工作责任制。

二、用语规范1.全体师生要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的普通话培训,提高普通话水平。

教师普通话水平等级均达到二乙及以上,语文教师普通话水平等级均达到二甲及以上,教学辅助人员和学生的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三甲及以上。

2.在校内,一切场合,任何时候,所有人之间的交流都必须使用普通话(如果家长不使用普通话,要引导家长努力说普通话),使普通话成为我校的校园语言。

课堂教学中师生必须使用普通话。

领导评课要有规范意识,做到正字正音。

3.学校应有语言文字活动小组或相关的社团组织,开展有关语言文字的竞赛活动。

在校外坚持说普通话,每位师生在校外要坚持说普通话,并积极参加校外的普通话实践活动,为提高全民的普通话水平出一份力。

语言规范化规章制度

语言规范化规章制度

语言规范化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语言使用,促进社会文明进步,加强语言沟通,提高国民素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语言文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语言文字使用,包括但不限于公共场所、媒体报道、网络传播、教育培训等各个方面。

第三条语言规范化是指遵循语言基本规律,遵循国家语言文字法规定,尊重社会语言文化传统,推动语言发展进步的行为。

第四条语言规范化的原则是贴近实际、规范统一、尊重个性、积极进取,坚持以普通话为基础,提倡规范用语,避免使用粗俗、不雅和歧视性词语。

第五条语言规范化的目标是提高国民语言文字素质,增强语言交际能力,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语言文化,建设和谐社会。

第二章语言规范化内容第六条语言规范化应当遵守国家语言文字法规定的基本原则和规定,严禁违反法律法规的言行。

第七条使用语言文字应当准确规范,符合语法规则,避免错别字、歧义等问题,确保信息传递的准确性和清晰度。

第八条推动普通话普及并加强规范普通话的使用,提倡在公共场所、媒体报道等场合使用规范的普通话。

第九条尊重和保护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使用权益,鼓励多元文化和多语言并存,促进各地区语言文字的多样化发展。

第十条鼓励和支持使用网络新媒体进行语言交流,但必须遵守网络公共秩序,不得传播违法内容或造谣传谣。

第三章语言规范化管理第十一条国家相关机构应当加强语言规范化的宣传教育,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语言文字理解和运用能力。

第十二条加强对机关、企事业单位的语言文字使用管理,推动规范用语,提升服务水平和形象。

第十三条对于在公共场所、媒体报道等场合使用不规范语言的个人或单位,依法进行纠正和制止。

第十四条鼓励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的研究和实践,建立相关的评估指标和标准,促进语言规范化工作的深入开展。

第四章语言规范化宣传第十五条通过宣传教育、媒体报道、网络传播等方式,广泛开展语言规范化的宣传活动,倡导社会各界人士共同参与。

第十六条制定并推广语言规范化宣传标语口号、宣传画册、宣传海报等宣传物料,让语言规范化成为社会风气。

学校语言文字使用规范化管理制度(7篇)

学校语言文字使用规范化管理制度(7篇)

学校语言文字使用规范化管理制度(7篇)为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精神,维护祖国语言的纯洁和健康,推动校园语言文化建设,提高师生素质修养,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XX学校语言文字使用规范化管理制度。

一、推广普通话工作制度1.成立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教学副校长分管并具体组织落实,各班配备一名推普员,加强推普工作的监督。

2.全校教师必须认真学习和掌握语言知识,积极推广普通话,自觉使用“四用语”(课堂用语、会议用语、宣传广播用语、校园交际用语)。

3.定期加强和开展对全体教职工进行语言文字方面的培训和督查。

4.学校每学期有计划地安排各种形式的推普活动,在校内形成讲普通话的良好风气。

二、语言制度1.普通话规范制度(1)热爱祖国语言文字。

(2)说标准普通话,不夹带方言,不转变语音、语调。

(3)学生在校园内说普通话,课堂发言,课下交流时使用普通话。

(4)提倡学生在家庭和社会上也要说普通话。

2.规范字使用制度(1)作业书写规范,减少错别字(不使用简化字、繁体字)。

(2)学习笔记中使用规范字。

(3)校报及宣传刊物中使用规范字(不使用简化字、繁体字)。

(4)自主检查家长在回条或签字中的用字,督促家长使用规范字(不使用简化字、繁体字)。

1.要求教师普通话水平达到国家标准,即:语文老师二级甲等87分,其他非语文老师二级乙等80分。

未达标教师,利用课余时间积极参加培训学习,争取尽快达标。

2.教师要积极参与普通话培训和测试,不断提高自身规范用语水平,使我校全体在岗教师普通话达国标率100%。

对于表现优秀的教师给予一定的奖励和表彰。

3.对于违反语言文字使用规范的行为,将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改正。

对于严重违反规定的行为,将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以上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学校语言文字的使用和管理,提高师生素质修养和文化水平。

希望全体师生认真遵守执行,共同营造一个良好的语言环境。

保留了原文本的基本信息和含义,但在语言表达和组织上进行了重新构思和调整:首先,我们需要将语言文字规范的要求纳入教师业务考核和教学基本功能力考核中。

语言文字规章制度汇编

语言文字规章制度汇编

语言文字规章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语言文字使用,推动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语言文字使用活动。

第三条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维护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秩序,推动语言文字事业的发展。

第四条语言文字规章制度实行分级管理,主要包括国家级、省级、市级和县级。

第五条全国各级语言文字工作机构要加强沟通协调,密切合作,共同推进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

第六条本规章制度由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章语言标准第七条国家推行普通话作为通用语言文字标准。

第八条语言文字应严格遵守语法规则,要求规范清晰。

第九条对于外来词汇的使用,要符合语言文字规范,尽量采用中文化处理。

第十条书面语言文字要求统一规范,字迹工整,易读易懂。

第十一条不得使用带有歧视性、侮辱性的语言文字。

第十二条对于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保护和推广,要切实履行。

第三章文字排版第十三条印刷品的文字排版要求整齐划一,字体规范。

第十四条电子文字排版要求符合相关规范,不得出现乱码现象。

第十五条网络文字排版要求规范,不得出现错别字和错误信息。

第十六条广告文字排版要求真实准确,不得误导消费者。

第十七条对于特定场所的文字排版要求符合规范,不得出现错误信息。

第四章语言文字教育第十八条语言文字教育要求全面推进,提高人民群众语言文字运用能力。

第十九条学校要切实加强语言文字教育,培养学生正确的语言文字运用习惯。

第二十条社会机构要开展语言文字培训活动,提高员工语言文字水平。

第二十一条媒体机构要加强语言文字规范宣传,做到言简意赅。

第五章外语文字使用第二十二条外语文字使用要符合相关规范,尽量使用中文翻译。

第二十三条对于外语文字的广告、宣传要求真实准确,不得误导消费者。

第二十四条外国企业在华经营,应当尊重中国的语言文字规范,不得使用不当的外语文字。

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二十五条对于违反语言文字规范行为,依法进行处理,严肃追究责任。

第二十六条对于故意破坏语言文字规范的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学校语言文字使用规范化管理制度

学校语言文字使用规范化管理制度

学校语言文字使用规范化管理制度一、背景为了提倡良好的语言文字使用风气,营造和谐的校园氛围,保障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特制定本语言文字使用规范化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师生员工,在学校内外进行的一切语言文字表达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口头交流、书面材料、校园广告宣传等。

三、原则1.尊重多样性:尊重并包容不同的语言文字表达方式和文化习惯,反对歧视性言论和行为。

2.精确表达:语言文字使用应准确、清晰、简练,避免模糊、含糊不清的表达。

3.严谨求实:言辞严谨,避免夸大、虚假的言论,尊重科学事实和真相。

4.良好风气:树立良好的语言文字使用风气,避免骂人、辱骂和恶意攻击言论。

四、管理办法1. 语言文字使用审核凡在学校内外进行的有关语言文字的出版、发表、宣传等活动,需经过学校有关部门审核,确定符合本制度及相关法律规定后方可发布。

2. 违规处理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学校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口头警告、书面通报批评、纪律处分等。

五、意义与效果制定并严格执行本规范化管理制度,对于校园言论环境的净化、校园文化的优化、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具有重大的意义和积极的效果。

以上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执行,由学校有关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特殊应用场合及相应条款1. 在线社交平台使用增加的条款•所有学校师生员工在使用在线社交平台时,应遵守学校相关网络规定,并按照本规范进行语言文字表达。

•禁止在社交平台上发布与学校名誉或个人隐私相关的负面言论或照片。

问题及解决办法问题:学生在社交平台上发布不当言论或图片,影响学校形象。

解决办法:学校建立监测机制,定期对学生的社交平台活动进行审查,并提醒学生注意言行举止。

如发现不当行为,及时进行教育和辅导。

2. 学术研究论文撰写增加的条款•学术研究论文应遵循学术诚信原则,准确引用参考文献,并避免剽窃和抄袭。

•禁止发表内容含有明显错误或虚假的学术研究论文。

问题及解决办法问题:学生在论文中存在引用不规范或抄袭现象。

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制度

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制度

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制度为了促进校园内的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确保信息的准确传达和有效传播,我们制定了以下规定和制度:1. 宣传内容的准确性所有宣传资料和文章应准确反映事实,避免夸大、误导或虚假宣传。

宣传内容应经过核实和审查,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2. 语言文字的规范使用在宣传资料和文章中,应使用规范的语言文字,避免使用低俗、粗鄙或不文明的词语。

使用专业术语时,应确保准确理解其含义,并正确运用。

同时,我们鼓励使用简洁明了的语言文字,以方便读者理解和接受宣传内容。

3. 公平公正的宣传原则宣传资料和文章应秉持公平公正的原则,避免歧视、抹黑他人或损害任何团体或个人的形象和利益。

我们要呈现客观中立的态度,并遵循社会道德和法律法规的要求。

4. 宣传渠道的合法合规为了确保宣传活动的合法合规,我们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对于宣传渠道的规定。

在选择宣传渠道时,应确保其合法性和可信度,并避免使用未经授权或违法的手段进行宣传。

5. 宣传制度的监督和管理学校将建立严格的宣传制度,设立专门的部门或委员会负责宣传活动的监督和管理。

这些部门或委员会将负责审查宣传资料和文章的准确性、规范性和合规性,确保宣传活动符合学校的宣传政策和要求。

6. 违规处理和问责机制对于违反宣传规定和制度的行为,学校将建立相应的违规处理和问责机制。

违规行为将受到纪律处分,包括警告、通报批评、罚款或其他相应的处罚措施。

对于严重违规行为,学校有权采取更严厉的纪律处分措施,甚至追究法律责任。

通过以上规定和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我们旨在创建一个宣传氛围良好、规范、公正和合法的校园环境,为师生提供优质、准确的宣传信息,推动学校的发展和形象提升。

请全体师生遵守以上规定和制度,并共同努力维护校园宣传的准确性和规范化。

如有任何疑问或建议,请及时与宣传部门联系。

谢谢大家的支持与配合!学校宣传部门。

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检查落实制度

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检查落实制度

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检查落实制度1. 介绍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检查落实制度是为了提高学校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水平,倡导文明用语、精确表达,培养学生良好的语言文字习惯而制定的一项管理制度。

本文将从落实制度的必要性、规范化检查的目的、实施步骤以及制度带来的影响等方面进行探讨。

2. 落实制度的必要性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检查落实制度的实施对于提高学生的语言文字素养和规范用语习惯起到重要作用。

首先,规范化的语言文字能够增强学生在社交交往中的沟通表达能力,提升形象和口头表达的能力。

其次,良好的语言文字规范能够提高学生的写作质量,使其思维更加准确、清晰,进而提高写作能力和学习成绩。

因此,为了达到这些目标,学校需要制定并落实语言文字规范化检查制度。

3. 规范化检查的目的规范化检查主要旨在对学生的语言文字进行监督和指导,使他们形成正确的语言文字表达习惯。

具体目的包括:(1)督促学生遵守文明用语,杜绝不当言辞和粗俗表达;(2)纠正学生的常见语言文字错误,如错别字、语病和标点符号使用不当等;(3)规范学生的表达方式,引导他们使用准确、简明的语言文字进行思考和交流。

4. 实施步骤为了确保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检查落实制度的有效执行,以下是一些实施步骤的建议:(1)制定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检查制度的具体细则,包括检查的频率、对象、内容等;(2)成立检查小组,由语文教师和学校管理人员组成,负责执行语言文字规范化检查;(3)定期组织语言文字规范化培训,提高学生和教师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4)建立反馈机制,及时记录和反馈学生的语言文字问题,并制定相应的改进方案;(5)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学生和家长对语言文字规范化检查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5. 制度带来的影响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检查落实制度的实施将产生积极影响。

首先,学生的语言文字素养将得到提高,他们将更加注重文明用语,纠正常见的语言错误,提高写作表达能力。

其次,良好的语言文字规范化将提升学校整体形象,传递出良好的教育教学氛围。

学校言语文字工作制度(3篇)

学校言语文字工作制度(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言语文字工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师生语言文字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师生员工,以及学校各部门、各学院、各班级的语言文字工作。

第三条学校言语文字工作应以普及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为重点,提高师生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四条学校成立言语文字工作委员会,负责学校言语文字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言语文字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六条各部门、各学院、各班级应设立言语文字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的言语文字工作。

第七条学校言语文字工作委员会成员及各部门、各学院、各班级言语文字工作小组负责人应定期参加培训,提高自身言语文字水平。

第三章教育教学第八条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应使用普通话授课,规范使用汉字,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第九条学校将普通话和规范汉字教育纳入教育教学计划,开设相关课程,对学生进行语言文字规范化教育。

第十条学校鼓励教师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提高教师的普通话水平。

第十一条学校对学生的普通话水平进行测评,并将测评结果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

第四章语言文字规范第十二条学校师生应遵守国家语言文字规范,不得使用不规范的语言文字。

第十三条学校禁止在教育教学、会议、宣传、出版等活动中使用不规范的语言文字。

第十四条学校禁止在教学楼、办公楼、宿舍楼等公共场合张贴不规范的语言文字标语。

第十五条学校禁止在学生作业、试卷、论文等书面材料中使用不规范的语言文字。

第五章检查与考核第十六条学校言语文字工作委员会定期对各部门、各学院、各班级的语言文字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七条学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警告、记过等处分。

第十八条学校将言语文字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对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六章奖励与处罚第十九条学校对在言语文字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师生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工作制度(多篇)

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工作制度(多篇)

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工作制度(多篇)篇一:创建“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工作制度创建“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工作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结合本校具体情况,积极稳妥、循序渐进地推进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加大语言文字工作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抓好普通话的推广活动,切实提高全体师生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语言文字应用能力,使语言文字工作更好地为学校发展服务,特制定本制度:一、语言文字学习制度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坚持说好普通话,用好规范字,增强全体师生自觉使用普通话、规范字的意识,做到上下联动,持之以恒,重在实效。

(一)积极组织人员参加普通话培训。

(二)把讲普通话、用规范字列入每周的学习例会。

(三)鼓励全体师生自主参加各种学习推广普通话的活动。

二、普通话使用制度(一)全体教职工在工作时自觉使用普通话。

(二)全体师生积极推广普通话。

(三)下列情况必须使用普通话:1.课堂教学;2.重大活动的主持、发言;3.各类会议的发言;4.对外宣传,包括新闻发布、接受媒体采访等;5.接打电话,接待来访。

(四)普通话持证上岗制度1.普通话水平达不到等级要求的教师将不得参加评优、评先;2.普通话水平作为职称评定的重要依据之一。

三、加强用字规范化的管理(一)认真执行国家现行文字应用的各项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规范标准,推行规范汉字,严格把好用字关。

(二)下列用字必须规范1.单位内部名称牌、标牌、指示牌、标语牌、告示栏;2.发布公文及内部书函往来;3.大型活动的会标、标语、背景图案、领导讲话材料等。

(三)语言文字检查制度1.全体教职工必须按要求说普通话、写规范字;2.各办公室公文用字规范,杜绝繁体字、异体字、错别字等不规范用字;3.把说普通话、写规范字列入教职工基本行为规范;把语言文字工作列入教职工的职责;把语言文字作为个人年度评先评优的重要内容进行考核;4.凡发现不按要求说普通话者,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令其限期改正,并负责本单位语言文字工作的检查和指导;5.以每年的“推普周”活动为契机,搞好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大力营造良好的语言文字规范化氛围,扎实推进语言文字工作;6.努力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的语言文字工作骨干队伍。

学生语言文字规章制度

学生语言文字规章制度

学生语言文字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生言行,营造和谐的校园环境,保障学习教育的正常进行,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学校全体学生。

第三条学生在校园内和校外代表学校的场合应尊重其他人的权利和尊严,不得有辱骂、恐吓、威胁等不文明行为。

第四条学生应当遵守社会公德,不得传播不实信息,散播谣言,破坏社会秩序。

第五条学生应当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服从学校教师和管理人员的管理和指导。

第六条学生要尊敬老师,尊重他人的意见,互相包容,互相帮助。

第七条学生要遵守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隐瞒真相,不得作弊,不得抄袭他人作品。

第八条学生要热爱学习,认真对待学业,不得逃课、旷课和迟到早退。

第九条学生要保持学习和生活的良好习惯,不得熬夜、沉迷游戏、看不良读物等。

第十条学生在校园内外要保持良好形象,着装整洁得体,不得穿着暴露、不雅观的服装。

第十一条学生要珍惜公共财产,爱护学校的设施设备,不得将校内设施设备用于非学习目的。

第十二条学生要注重团结合作,不得在学校中进行恶意损害他人的行为。

第十三条学生要遵守学校宿舍管理规定,保持卫生干净,不得在宿舍吸烟、酗酒、打架斗殴等。

第十四条学生要遵守劳动纪律,认真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劳动活动,努力提高自己的劳动技能。

第十五条学生要爱护环境,保护生态,不得乱扔垃圾,破坏植被,损害环境卫生。

第十六条学生要尊重学校的领导和管理人员,不得对学校领导和管理人员进行挑衅、辱骂等行为。

第十七条学生要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提高自己综合素质和社会责任感。

第十八条学生应该努力发扬自己的爱国主义精神,热爱祖国,关心国家大事,为祖国的繁荣和富强做出自己的贡献。

第十九条学生在遇到问题时应当理性对待,积极主动解决,不得采取消极抵抗和投诉处理。

第二章违规处理办法第二十条学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分:(一)轻微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迟到、旷课、逃课、不整洁、擅自离校、不尊重师长等,给予批评教育、警告等处理。

学校用字规范化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范本(2篇)

学校用字规范化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范本(2篇)

学校用字规范化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范本一、教师备课时书写用字要求:所有备课笔记、教学案例等用字符合要求,不得书写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或错别字。

二、教师上课板书及教学用语要求:1、板书用字符合要求,不得书写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或错别字。

2、教学时必须使用比较标准的普通话。

三、教师课外辅导时板书及教学用语要求:1、辅导用字符合要求,不得书写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或错别字。

2、课后辅导时必须使用比较标准的普通话。

四、教师批改作业、书写评语用字要求。

批改作业、书写评语时用字符合要求,不得书写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或错别字。

五、教师参加教研活动时工作用语和交流材料要求:教师参加教研活动室使用比较标准的普通话;所用文字材料用字符合要求,不得书写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或错别字。

说明:“比较标准的普通话”具体是指语文教师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甲等以上,其他专任教师须达到二级乙等。

____年____月丽景学校推广普通话和用字规范化的要求和制度学校是推广普通话和教学规范化文字的重要基地。

为了推动我校语言文字工作的开展,使之更好地为提高教育质量服务,根据《国通用语言文字法》规定,从学校的实际情况出发,制定推广普通话和用字规范化的基本要求。

一、学校成立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委员会,由学校领导分管,有专、兼职人员负责学校语言文字工作。

加强语言文字工作的制度建设,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建立完善的工作机制。

二、领导率先垂范,带头使用规范字和讲普通话,并学习、掌握国家有关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

把推广普通话和用字规范化工作列入学校工作议事日程,每学期做到有计划、有布置、有检查、有总结。

三、师生了解国家语言文字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规范标准,有较高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

学校和班级设立推普活动小组,做到定人、定时、定点、定主题地开展活动。

四、各科教学均重视培养学生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应用能力,把学生说好普通话,用好规范字,提高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应用能力的要求纳入培养目标。

学校语言创建的规章制度

学校语言创建的规章制度

学校语言创建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的语言环境,弘扬校园文明风尚,促进学校教育教学事业的健康发展,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学校语言的创建是指通过规定和约束学校师生员工的语言行为,倡导使用文明、规范、阳光的语言,构建和谐、积极、向上的校园氛围。

第三条学校语言的创建应当遵循尊重个体差异、发扬中华传统文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原则,促进全体师生员工的思想和行为合法合理、健康向上。

第四条学校语言的创建应当与教育教学工作、德育工作、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等相结合,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第五条学校语言的创建由学校领导班子统一领导,学校党委宣传部门、教务处、辅导员和学生会等有关部门协同配合,各班级、各年级、各部门负责具体执行。

第六条学校语言的创建应当实行明查暗访和宣传引导相结合的方式,对于违反规定的行为,应有相应的处罚和教育。

第七条学校语言的创建规章制度由学校领导班子审定,由学校党委办公室、教务处牵头起草。

第八条学校语言的创建规章制度应当得到全体师生员工的共同承诺,并定期进行评估和修订。

第二章教师的语言第九条教师应当以身作则,言传身教,用文明的语言与学生交往,发扬积极向上的教师形象。

第十条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有侮辱性、不尊重的语言行为,不得在公开场合用粗鲁、露骨的语言。

第十一条教师应当用规范的语言进行教学活动,不得发表不符合学科规范的言论,不得在课堂上传播虚假信息。

第十二条教师应当用正能量的语言激励学生,鼓励学生积极向上,不得使用侮辱、挖苦和打击学生的语言。

第十三条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特长,鼓励学生勇敢发言,不得批评、打压学生的言论。

第十四条教师应当注重对学生语言的引导和规范,不得纵容学生使用粗言秽语,以身作则,引导学生用文明、规范的语言。

第十五条教师应当关心学生的心理健康,用耐心、理解的语言对待学生,不得因为情绪波动而言辞不当。

第十六条教师应当主动与家长沟通,以友好的、合作的语言与家长交流,不得出现纠纷,不得造成学校与家庭的隔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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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文字规范化规章制度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进一步推进我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特制我校语言文字规范化规章制度:
一、学校成立了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管理全校的语言文字工作。

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研究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学校工作计划和总结中有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的内容。

二、认真组织全校师生学习、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

三、学校在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必须将推广普通话、书写规范字作为检查内容之一,学校将认真检查落实。

四、结合继续教育,加强对教师普通话培训,教师要符合规定普通话测试达标标准,学校审核普通话测试水平,语文教师普通话要必须达到规定的水平,其他学科教师要按规范化要求去做。

未达标的教师要积极参加州语委组织的普通话培训、测试。

五、教师之间的交流使用普通话,教师与学生之间交流使用普通话,校园内学生与学生之间交流要使用普通话。

六、教师教学使用规范汉字,教案、板书及批改作业、书写评语用字要规范化,从而加强基本功训练。

七、学生能正确识别、书写常用汉字,学生作业、考卷等用字要规范。

学生的作业书写工整,规范,美观。

学生语言规范要与评定三好学生等联系起来。

八、在教育教学、宣传、会议及其他集体活动中必须使用普通话,学校的墙报、板报及学校一切文字档案材料都使用规范汉字。

九、把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同教师的业务考核、晋级、评优、聘用等工作结合起来。

十、全体教师要积极参加校语言文字工作小组组织的各种普通话竞赛,形式多样,内容丰富。

推广普通话,写好规范字是树立学校良好形象,提高师生素质的一项重要工作,全体师生要认真学习,严格贯彻执行以上规章制度,使校园用字规范化,交流普通话。

汪刘庄小学
2012.2
租房协议书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地址、号码: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地址、号码: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租赁地点及设施:
1.租赁地址:路弄号室;房型规格 ;居住面积平方米;
2.室内附属设施:
A :电器:电话沐浴空调冰箱彩电洗衣机微波炉吊扇音响 VCD
B :家俱:
二、租用期限及其约定:
1.租用期限:甲方同意乙方租用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2.房屋租金:每月元人民币;
3.付款方式:按支付,另付押金元,租房终止,甲方验收无误后,将押金退还乙方,不计利息。

第一次付款计元人民币;
4.租赁期内的水、电、煤气、电话、有线电视、卫生治安费由乙方支付,物业管理,房屋修缮等费用由甲方支付;
5.租用期内,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使用权、乙方需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损失。

(1)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乙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乙方无故拖欠房屋租金达天;
(4)连续三个月不付所有费用的。

三、双方责任及义务:
1.乙方须按时交纳水、电、煤、电话等费用,并务必将以上费用帐单交给甲方,甲方须监督检查以上费用;
2.无论在任何情况下,乙方都不能将押金转换为房屋租金;
3.在租用期内,甲方必须确保乙方的正常居住,不得将乙方租用的房屋转租(卖)给任何第三者;或在租赁期内房租加价;
4.租用期满后,乙方如需继续使用,应提前一个月提出,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
5.在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如有一方有特殊情况需解除协议的,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协商后解除本协议;
6.乙方入住该物业应保持周围环境整洁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如发生事故乙方应负全部责任;
7.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室内结构,并爱惜使用室内设施,若人为损坏的将给予甲方相应赔偿;如发生自然损坏,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配合甲方及时给予修复。

四、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有关现行法规办理或提交有关仲裁机关进行仲裁。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即行生效。

五、其它说明:
(如:入住时的水电煤字数。

)
出租方:承租方: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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