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科技奖励评审专家在线管理系统》使用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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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科技奖励评审专家在线管理系统使用说明

北京市科技奖励评审专家在线管理系统使用说明

北京市科技奖励评审专家在线管理系统使用说明一、系统概述北京市科技奖励评审专家在线管理系统旨在实现科技奖励评审专家的信息管理、评审任务分配以及评审结果的统计和汇总等功能。

通过该系统的使用,可以提高科技奖励评审的效率和准确性,并简化评审流程,方便评审专家和管理人员的工作。

二、系统登录1.打开系统登录页面,输入账号和密码登录系统。

2.若为首次登录系统,需要进行账号激活操作,根据系统提示完成相关步骤。

3.登录系统后,可以进行后续的相关操作。

三、专家信息管理1.专家信息管理功能可实现专家信息的录入、修改和删除等操作。

2.点击专家信息管理菜单,进入专家信息管理页面。

3.点击新增专家按钮,填写专家的相关信息,并保存。

4.在专家信息列表中,可以对已录入的专家进行修改和删除操作。

四、评审任务分配1.评审任务分配功能可实现评审任务的派发和管理。

2.点击评审任务分配菜单,进入评审任务分配页面。

3.选择待分配的评审项目,并点击分配任务按钮。

4.在弹出的分配任务对话框中,选择评审专家和评审截止日期,并确认分配任务。

五、评审结果管理1.评审结果管理功能可实现评审结果的录入和查看等操作。

2.点击评审结果管理菜单,进入评审结果管理页面。

3.选择具体的评审项目和评审专家,填写评审结果,并保存。

4.在评审结果列表中,可以查看和导出评审结果。

六、统计和汇总1.统计和汇总功能可实现评审任务和评审结果的统计和汇总。

2.在统计和汇总菜单中,选择需要统计和汇总的内容,点击相应的按钮即可生成相应报表。

七、系统设置1.系统设置功能可实现系统参数的配置和管理。

2.点击系统设置菜单,进入系统设置页面。

3.在页面中,可以进行系统参数的修改和保存操作。

总结:北京市科技奖励评审专家在线管理系统是一款功能齐全、操作简便的评审管理系统。

通过该系统的使用,评审专家和管理人员可以方便地进行评审任务分配和评审结果管理,并进行统计和汇总,提高评审工作效率和准确性。

系统的使用说明详细介绍了系统的各项功能及其操作步骤,帮助用户快速上手并熟练操作系统。

北京市科技奖励评审专家在线管理系统使用说明

北京市科技奖励评审专家在线管理系统使用说明

北京市科技奖励评审专家在线管理系统使用说明一、系统概述北京市科技奖励评审专家在线管理系统是为了提高科技奖励评审工作效率和质量而开发的一套评审专家管理系统。

系统集成了评审专家信息管理、任务分配、评审意见提交、评审结果统计等多个模块,方便评审专家和管理人员进行科技奖励评审工作。

二、系统功能介绍1.评审专家信息管理:可以录入评审专家的个人信息、学术背景、研究领域等,并且可以根据需要进行查询和修改。

2.任务分配:系统可以根据评审专家的专业背景和研究领域,智能地将评审任务分配给相应的评审专家。

评审任务的分配可以手动指定,也可以由系统自动分配。

3.评审意见提交:评审专家可以在系统中查看分配给自己的评审任务,并提交评审意见。

评审意见可以通过在线表单填写或者上传评审报告的形式进行提交。

4.评审结果统计:系统可以根据评审专家提交的评审意见,自动生成评审结果统计报表。

报表包括评审专家的综合评价、得分情况等,方便后续的决策和奖励评定。

三、系统使用流程1.登录系统:评审专家和管理人员可以通过指定的网址进入系统登录页面,输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系统。

2.评审专家信息管理:评审专家在登录后可以查看和修改个人信息,并及时更新学术背景、研究领域等信息,以便系统能够更好地分配评审任务。

3.任务分配:管理人员可以根据评审任务的需求和评审专家的专业领域,手动分配评审任务或者选择系统自动分配。

分配后系统会生成评审任务清单。

4.评审意见提交:评审专家在系统中可以查看分配给自己的评审任务,点击进入相应的评审页面,根据评审要求填写评审意见或上传评审报告,并提交给系统。

5.评审结果统计:系统会自动汇总评审专家的评审意见,生成评审结果统计报表。

管理人员可以根据报表中的数据进行综合评价和决策。

四、系统优势和使用建议1.提高工作效率:系统的任务分配功能可以根据评审专家的专业背景和研究领域智能地分配评审任务,减少了人工操作的成本和错误率,提高了评审工作的效率。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协助做好北京市科学技术奖励评审专家推荐及信息维护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协助做好北京市科学技术奖励评审专家推荐及信息维护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协助做好北京市科学技术奖励评审专家推荐及信息维护工作的通知正文:----------------------------------------------------------------------------------------------------------------------------------------------------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协助做好北京市科学技术奖励评审专家推荐及信息维护工作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保证北京市科学技术奖励评审工作的科学性、准确性和权威性,完善和健全北京市科学技术奖励评审专家库,保证专家信息的准确性,定于2011年4月18日至6月10日开展北京市科学技术奖励评审专家的推荐及信息更新工作,请你单位按照北京市科学技术奖励评审专家应具备的条件和推荐程序,协助做好此项工作,具体事项说明如下:一、新增专家的推荐请依据北京市科学技术奖励评审专家资格条件的要求,组织推荐你单位符合条件的专家,请注重推荐在一线从事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工作的骨干人员,注重推荐两院院士、国家奖评委、国家有关计划的首席科学家、专家组成员、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长江学者、海聚人才、企业高端人才等,专家年龄结构请注意老中青结合。

(见附件1)二、在库专家信息更新请相关单位通知曾入库专家对原有信息进行补充、更新和完善,重点对“证件编号”、“熟悉学科1”、“技术职称”、“二级单位”、“研究方向所属科学技术领域”等必填信息补充完善,对已发生变更的信息进行更新。

三、推荐程序(一)单位信息的填写与维护新增单位注册并登录后,按填报说明填写;已注册单位使用组织机构代码和原密码进入系统后,按提示填写单位信息或对原有信息进行更新与完善,务必对“单位性质”、“单位类型”和“二级单位”等信息进行规范。

专家所在单位完成对本单位信息维护后,通知专家本人填写或更新完善。

(已注册单位用户名、登录密码如需查询请与系统管理员联系)。

北京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

北京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

北京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北京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文号】京科政发[2007]87号【颁布单位】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颁布日期】2007-03-19【生效日期】2007-03-20【法律层级】规范性文件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北京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北京市科学技术奖(以下简称市科学技术奖)的申报、推荐、评审、授奖等各项活动。

市科学技术奖包括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国际合作、科学技术普及等范围。

第三条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负责市科学技术奖评审的组织管理工作,北京市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奖励办)负责日常工作。

第四条《办法》第七条中所称的“社会力量设立面向本市的地方性科学技术奖项”,是指境内外组织和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在京设立面向全市的经常性科学技术奖项。

第二章评审组织第五条北京市科学技术奖励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一)负责市科学技术奖的评审工作;(二)对市科学技术奖的获奖人选、奖励等级作出决议;(三)向市政府提出重大科技创新奖授奖项目及其人选建议;(四)为完善市科学技术奖励工作提供政策性意见和建议;(五)研究、解决市科学技术奖评审工作中的其他重大问题。

第六条评审委员会由若干委员组成,其中主任委员1人,由市政府主管科技工作的副市长担任,副主任委员1人,由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负责人担任,秘书长1人,由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分管科技奖励工作的负责人担任。

评审委员会委员由市政府相关部门主管科技工作的负责人以及专业评审委员会以外的相关专业领域的专家组成。

评审委员会委员连续任期一般不超过两届,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内市政府相关部门主管科技工作的负责人如有变动,由该部门主管科技工作的新负责人自然替补。

第七条专业评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一)负责市科学技术奖的初审工作;(二)为完善市科学技术奖励工作提供政策性意见和建议;(三)向评审委员会或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报告评审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及提出处理建议。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科学技术奖评审工作行为规范》的通知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科学技术奖评审工作行为规范》的通知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科学技术奖评审工作行为规范》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公布日期】2011.11.29•【字号】京科发[2011]651号•【施行日期】2011.12.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技奖励正文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科学技术奖评审工作行为规范》的通知(京科发[2011]651号)各有关单位:为规范我市科学技术奖评审过程中有关组织和个人的行为,保证评审工作公平、公正、廉洁、高效,我委组织制定了《北京市科学技术奖评审工作行为规范》,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北京市科学技术奖评审工作行为规范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附件:北京市科学技术奖评审工作行为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北京市科学技术奖评审过程中有关组织和个人的行为,保证评审工作公平、公正、廉洁、高效,根据《北京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北京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北京市科学技术奖评审工作行为是指评审组织者、评审委员、推荐者及评审对象,根据《办法》及《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程序和标准,在北京市科学技术奖评审活动中的行为。

第二章评审组织者行为规范第三条北京市科学技术奖评审组织者是指负责北京市科学技术奖评审组织和管理工作的北京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承担评审委员会日常工作的北京市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奖励办)及委托参与评审的相关机构。

第四条北京市科学技术奖评审组织者应当忠于职守、依法行政、廉洁自律,严格执行北京市科学技术奖推荐、形式审查、初审、异议处理、考察、评审和授奖等活动中的各项规定、程序和标准,严格履行对奖励评审的指导、管理和监督职责。

第五条北京市科学技术奖评审组织者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不得介入具体推荐项目的评审,不得与评委私下接触,不得就推荐项目发表相关的评价意见或施加倾向性的影响;(二)不得利用组织评审活动之便谋取不正当的利益,不得索取或接受评审对象及相关人员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可能影响评审公正性的宴请或其他利益;(三)不得违反保密规定,擅自泄露推荐书内容、评审委员名单、评审意见、异议人员姓名和其他应当保密的内容;(四)不得聘请不具备资格的专家作为评审委员;(五)不得聘请按规定应当回避的专家作为评审委员;(六)不得擅自组织评审委员对当年的推荐项目进行考察、咨询等活动;(七)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处理与评审工作相关的质询、异议和举报。

《北京市科学技术进步奖励申报书》填写说明及要求

《北京市科学技术进步奖励申报书》填写说明及要求

《北京市科学技术进步奖励申报推荐书》填写说明及要求申报推荐北京市科学技术进步奖励项目,必须使用北京市科技奖励工作办公室制订的《北京市科学技术进步奖励申报推荐书》(以下简称申报推荐书),《申报推荐书》是北京市科学技术奖励评审的基本技术文件和主要依据,必须按“填写说明”的要求、格式、栏目及所列标题如实、全面填写。

《申报推荐书》须按规定格式打印或铅印,大小为A4十六开本(高297毫米,宽210毫米)竖装,文字及图表应限定在高257毫米。

宽170毫米的规格内排印,左边为装订边,宽度不小于25毫米,正文内容所用字型不得小于5号字。

《申报推荐书》及其指定附件备齐后应合装成册,其大小规格应与《申报推荐书》一致。

装订后的《申报推荐书》不需另加封面。

一、项目基本情况《类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国家设立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和国际科技合作奖。

根据北京市的实际情况,北京市将以上奖种合一只设科技进步奖,但其评奖范围包容自然科学奖和技术发明奖的内容。

为便于评审和申报推荐国家科技奖,《申报推荐书》设立了《类别》栏目,填写欲申报推荐的自然科学类、技术发明类和科技进步类项目。

《专业评审组代码》指申报推荐的项目属哪一个专业评审组评审,需按下列设置填写对应的数码。

北京市科学技术奖励专业评审组暂按如下设置:1.农业与林业专业评审组;2.医疗、卫生专业评审组;3.中医中药专业评审组;4.药物与生物医学工程专业评审组;5.电子、通讯与仪器仪表专业评审组;6.计算机、信息与自动控制专业评审组;7.工业技术专业评审组;8.城市建设专业评审组;9.环境保护专业评审组;10.城市管理与交通运输专业评审组;11.材料科学专业评审组;12.基础专业评审组;13.软科学专业评审组。

《项目名称》(中文)要准确、简明、具体,并能反映出项目所属的技术领域和特征,字数(含符号)不得超过30个汉字。

《项目名称》(英文)系指中文名称的英译文,字符不得超过200个。

科技奖励与成果工作平台操作说明

科技奖励与成果工作平台操作说明

科技奖励与成果工作平台操作说明二〇一八年三月目录注意事项 (1)1科研人员填报说明 (2)1.1 登录系统 (2)1.2信息填报 (2)2所科技处审核说明 (6)2.1 登录系统 (6)2.2信息审核 (6)3所领导审核说明 (9)3.1 登录系统 (9)3.2信息审核 (9)注意事项1、请各单位在2018年3月10日后登录系统进行操作,登录前请先和本单位ARP系统管理员确认是否已部署“2018年3月ARP系统升级包”。

2、请各推荐单位确认推荐项目后,将负责填报的科研人员、所科技处审核人员、主管所领导告知本单位ARP系统管理员,在ARP系统中进行授权。

其中:1)负责填报的科研人员应授权“ 院杰出成就奖填报人(ev_cgjl_yjtbr)”角色;2)所科技处审核人员应授权“ 院杰出成就奖审核人(ev_cgjl_yjshr)”角色;3)主管所领导应授权“ 院杰出成就奖所领导审核(ev_cgjl_yjsld)”角色。

3、本操作说明分为科研人员填报、所科技处审核、主管所领导审核3个部分,请根据自身角色查看相应操作说明。

4、由于VPN环境有浏览器限制,请使用IE浏览器进行登录。

5、由于登录时间过长可能会造成系统链接断开,请在录入过程中及时进行暂存操作。

建议先在word中编辑好所需信息,打开系统后直接进行复制粘贴。

第一部分科研人员填报说明1.1 登录系统1、联系本所系统管理员授权“ 院杰出成就奖填报人(ev_cgjl_yjtbr)”角色。

2、登录ARP系统,打开“评估评价”模块,找到“科技奖励与成果工作平台”,打开“院杰出科技成就奖-科研人员填报”点击进入。

1.2信息填报1、打开“科研人员填报”页面,点击“新增院杰出科技成就奖”按钮,选择申报类型后确认,进入信息填报界面。

2、填写页面信息:1)点击“暂存”按钮,进行页面信息的暂时存储;2)点击“保存”按钮,进行页面信息的保存,此时系统会校验各数据项是否填写完整;3)点击“关闭”按钮,关闭该页面。

北京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

北京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

北京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北京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全文第一条为了奖励在本市科学技术进步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组织,调动科学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加速本市科学技术进步,促进首都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市人民政府设立北京市科学技术奖(以下简称市科学技术奖)。

市科学技术奖用于奖励本市行政区域内对科学技术创新和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重点奖励在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确定的重点发展行业和科技发展重点领域中取得的技术成果、采取产学研联合创新机制研究开发并在本市实施应用的技术成果、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者形成国家或者国际标准的技术成果等。

第三条本市科学技术奖励贯彻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方针,鼓励自主创新、促进科学研究、技术开发与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密切结合,加速科教兴国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

第四条市科学技术奖的评审、授予,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五条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负责市科学技术奖评审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第六条市人民政府设立北京市科学技术奖励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

评审委员会下设若干专业评审委员会,依照本办法的规定,负责市科学技术奖的评审工作。

评审委员会由政府相关部门主管科技工作的负责人和行业领域专家组成,其中行业领域专家比例不少于50%。

评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人选,由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提出,报市人民政府批准,任期三年。

各专业评审委员会由相关专业领域的专家组成,各专业评审委员会的人选由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确定。

市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承担评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利用非财政性经费设立面向本市的地方性科学技术奖项,应当向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社会组织或者个人经登记设立面向本市的地方性科学技术奖项,在评审、奖励活动中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第八条市科学技术奖的奖励范围包括:(一)通过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取得的技术成果,应用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并取得较大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的;(二)在产品、工艺、材料等方面研究开发共性技术和关键性技术,实施后取得较大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的;(三)在转化、推广科技成果并使之产业化中,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的;(四)在科学技术基础性工作和社会公益性科学技术事业中取得较大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的;(五)阐明自然现象、特征、规律,在学术上有新见解,得到国内外学术界公认的基础研究成果,对科学技术发展具有重要价值的;(六)研究成果对推动决策科学化和管理现代化,促进科技、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起重大作用的;(七)外国组织或者个人同本市的组织或者个人合作研究、开发的重大科学技术成果;(八)对提高公众的科学文化素养具有明显成效的科普作品。

《北京市科技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

《北京市科技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

《北京市科技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XXX关于印发《北京市科技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京科发〔2020〕1号)各有关单位:为深化科技计划管理改革,规范北京市科技专家库管理工作,充分发挥专家在科技创新和决策咨询中的作用,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水平,按照《关于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18〕37号)等相关规定,XXX 研究制定了《北京市科技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现正式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XXX2020年1月3日附件北京市科技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化科技计划管理改革,规范北京市科技专家库(以下简称“专家库”)管理工作,充分发挥专家在科技创新和决策咨询中的作用,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水平,按照《关于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18〕37号)等相关规定,结合北京市科技创新工作实际要求,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专家库是北京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

通过专家库建设,充分利用各领域专家资源,鼓励和引导国内外专家参与北京市科技创新发展。

第三条专家库按照统一建设、科学管理、资源共享、规范使用的原则建设和运行。

第四条XXX(以下简称“市科委”)负责专家库的总体部署和统筹协调,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和办理制度。

市科委委托专业机构开展专家库建设、运行维护、开发利用等相关事情。

第五条市科委科技计划项目评审评估、验收(结题)、评价等环节所需评审专家,应当按照本办法要求从专家库当拔取使用。

其它办理环节所需专家,具体使用方式按照实际需求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专家库建设第六条入库专家的基本条件:(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作风严谨、客观公正;(三)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较强的分析判断本领,从事相关范畴事情5年以上,熟悉相关范畴或行业的研究发展静态,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范;(四)身体健康,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完成评审、评估、咨询等工作;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院士等高层次专家,若法定退休年龄大于65周岁的,则从其法定退休年龄;(五)专家科研信用评级应为B级(含)以上,且无学术道德问题,无不良社会信用记录,无违法犯罪记录。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京科政发[2002]177号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京科政发[2002]177号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正文:----------------------------------------------------------------------------------------------------------------------------------------------------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京科政发〔2002〕177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为贯彻《北京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北京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一并遵照执行。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二00二年四月二日北京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第一条根据《北京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市科学技术奖包括自然科学、技术发明和科技进步的范围。

第三条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负责市科学技术奖评审的组织工作,北京市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奖励办)负责日常工作。

第四条《办法》第七条中所称的“社会力量设立面向本市的地方性科学技术奖”,是指境内外组织和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或自筹资金,在京设立面向全市的经常性科学技术奖。

第五条《办法》第八条(二)中所称的“具有创新性”,是指该项技术与国内外已有同类技术相比较,技术上有创新或显著的进步,主要性能指标(性状)、技术经济指标及其促进科学技术进步的作用和意义等方面优于同类技术。

第六条《办法》第八条(五)所称的“基础研究成果”,是指在自然科学领域的发现,并且该发现为国内外首次提出,或者其科学理论在国内外首次阐明,且主要论著为国内外首次发表。

第七条《办法》第九条(一)中所称的“涉及国防、国家安全并由于国家安全和保密不能公开的项目”,是指在军队建设、国防科研、国家安全及相关活动中产生,并在一定时期内仅用于国防、国家安全目的的项目。

《北京市科技奖励评审专家在线管理系统》使用说明.

《北京市科技奖励评审专家在线管理系统》使用说明.

《北京市科技奖励评审专家在线管理系统》使用说明一、用户类型1.专家本人:指填写个人信息的专家用户。

2.专家所在单位:指审核本单位专家信息的单位用户.3.相关中心。

二、用户注册点击登录页面右下角的“注册”按钮,进入用户注册页面,首先选择用户身份类型,专家用户选择专家本人,单位用户选择所在单位,系统会弹出相应的注册信息填写界面。

1.专家本人注册:首先选择证件类型-身份证或军官证,系统支持身份证位数为18位(如果用户是15位的身份证号,请与我们联系),军官证只需填写数字即可;用户填写完证件号码后,可点击“检查是否注册”按钮,如果没注册过,将信息填写完整,点击“注册"按钮完成注册,如果注册过,直接登录即可;登录时用户名是注册的证件号码,密码由专家注册时自行设置,如果忘记密码,请与所在单位联系查询。

2.单位用户注册:单位用户首先填写单位名称和组织机构代码(为9位数字,不带“—”),注册前请核实信息,点击“检查是否注册”按钮可查看此组织机构代码是否已经注册过,如果没注册过,将信息填写完整,点击“注册"按钮完成注册,其中带“*”号的字段为必填字段,如果注册过,直接登录即可;用户名是注册的9位组织机构代码,密码为注册时自行设置,如果忘记密码,请与系统管理员联系查询。

提示:当单位性质选为企业时,用户需确认“推荐渠道”,可以直接上报市奖励办,也可选择相关中心,由中心推荐到市奖励办.3.相关中心:初始登录信息由奖励办统一设定,相关中心可自行修改登录密码。

三、单位信息填写、维护与管理1.单位基本信息维护:所在单位和相关中心用户进入系统后,点击左侧“单位信息”菜单,即可对用户信息进行实时的维护,用户在第一次登录系统时,一定要首先更新单位信息。

2.所属二级单位管理:二级单位信息由专家所在单位做统一管理,这也是系统升级后的重要内容,只有所在单位添加了二级单位信息,专家在填报时才能在二级单位列表中进行选择。

北京市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内容

北京市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内容

北京市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内容以下是 8 条关于北京市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的内容:1. 嘿,你知道不,提名工作就像是一场科技探险之旅!就好比你在寻找宝藏,每一个符合条件的项目都是闪闪发光的宝贝!比如那个智能机器人项目,它就是个超级酷的宝藏呀!你得用心去挖掘、去发现,才能让它在提名中绽放光彩。

2. 哇塞,填写提名表格可不能马虎呀!这就像是给科技成果穿上一件合适的衣服。

你可别小看这小小的表格,它决定着成果能不能闪亮登场呢!就像上次的那个环保创新案例,要是表格填写不仔细,那不就可惜啦?3. 嘿,大家注意啦!提名的证明材料那可是相当重要啊!这就好比战士上战场的武器,没有厉害的武器怎么能打胜仗呢?像那项基因编辑技术研究,丰富详实的证明材料就是它最强有力的后盾!4. 哎呀呀,对提名工作的审核可严格啦,就像一场严格的考试!每一个细节都要被仔细检查。

想想看,如果不认真对待,怎么能通过呢?就像那项太空探索技术的提名,审核人员可真是一点儿都不马虎呀!5. 朋友们,提名的时间节点可一定要记清楚呀!这就跟赶火车一样,错过了可就没机会啦!比如说那次新型材料研发的提名,要是错过了时间,多遗憾呐!6. 哇哦,与专家沟通交流也是提名工作中超级重要的一环呢!这就像是跟武林高手请教秘籍。

你得虚心学习,听听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好比那次氢能利用项目,和专家交流后简直如虎添翼呀!7. 你们想想,提名后的等待是不是有点让人紧张又期待呀?就好像等待开奖一样刺激!万一自己提名的成果获奖了呢?那不就美翻了嘛,就像之前那个生物制药成果,等待的时候心都悬着呢!8. 总之,北京市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绝对不是一件轻松的事儿,但只要大家认真对待,用心去做,就肯定能取得好成绩!就像爬山,虽然过程艰难,但登顶后的风景绝。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评选北京市科技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评选北京市科技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评选北京市科技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公布日期】2008.07.23•【字号】•【施行日期】2008.07.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评选北京市科技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各有关单位:近年来,首都的科技事业蓬勃发展,广大的科技管理系统干部职工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不断开拓创新,勤奋扎实工作,为建设创新型城市做出了贡献。

为了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激励广大科技管理系统干部职工努力工作、开拓进取,北京市科委、北京市人事局决定开展评选北京市科技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评选范围和表彰名额(一)评选范围北京市科委系统处室、直属单位,区县科委、科技企业孵化器、科技条件平台、成果转化服务机构等单位和人员。

曾获得市级以上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的人员原则上不再参加评选。

(二)表彰名额北京市科技管理系统先进集体10个,北京市科技管理系统先进工作者10名(处级干部名额不超过2名)。

二、评选条件(一)北京市科技管理系统先进集体评选条件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为首都科技事业的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2、具有较强的科技创新组织管理能力,在推动北京市科技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中成绩突出;3、拥有一支高素质的干部职工队伍,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健全规范,工作条件保障情况较好;4、领导班子凝聚力强,富有团队精神和协作精神,作风民主,社会形象及信誉良好;5、五年内本单位未发生违法违纪等问题。

(二)北京市科技管理系统先进工作者评选条件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坚定,工作作风良好,在群众中享有较高的威信,爱岗敬业,清正廉洁,模范带头作用突出;2、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管理水平,业务素质好,在工作中发挥骨干作用;3、工作业绩突出,在科研管理、科技服务、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4、从事科技管理工作5年以上,近年来年度考核被评为优秀等次;5、在其他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北京市科技新星 评审流程

北京市科技新星 评审流程

北京市科技新星评审流程《说说北京市科技新星评审流程那点事儿》嘿,朋友们!今天咱来聊聊北京市科技新星评审流程这个话题。

这可真是个让人又爱又恨的过程啊!话说回来,要参与这个评审,那首先得整理自己的那些“宝贝成果”。

就像是要把自己的家珍都摆出来给人瞧瞧,这可不能马虎。

你得把自己的研究项目、成果啦,都好好梳理一遍,感觉就像给自己的“科技宝贝”们洗个漂亮的澡,打扮得漂漂亮亮的。

然后呢,就是填写各种申请表啦,那表格的复杂程度,简直就像走迷宫一样。

一会儿这儿要填这个,一会儿那儿又要写那个,仿佛在跟你玩“捉迷藏”。

不过,咱得认认真真地玩这个游戏,把每一个空格都填得满满当当的,就像是给自己的科技城堡添砖加瓦。

当你以为一切都准备好了的时候,嘿,突然发现还少了个什么证明材料。

于是,风风火火地又开始到处找、到处补,那着急忙慌的样子,真像热锅上的蚂蚁。

但没办法呀,谁让咱想当这个科技新星呢!终于到了评审的时候啦,那心情,比第一次上台表演还紧张。

想象一下,一群专家坐在那儿,像审视宝贝一样看着你的材料,咱这心里呀,七上八下的。

这时候就盼着自己的成果能像闪闪发光的星星一样,一下子吸引住专家们的眼球。

要是通过了评审,那可真是开心得要飞起来啦!感觉自己就像那夜空中最亮的星,终于被人发现了。

但要是没通过呢,也别灰心丧气呀,大不了咱明年再来,就当是积累经验了。

总体来说呢,北京市科技新星评审流程虽然有点繁琐、有点紧张,但这也是一个展示自己才华的好机会呀。

就像一场科技的大冒险,充满了挑战和惊喜。

只要咱认真准备,拿出自己的真本事,说不定就能成为那颗耀眼的科技新星呢!让我们一起加油吧,各位科技达人们!在这个充满无限可能的科技世界里,努力追逐我们的科技梦想!哈哈,下次再见啦!。

北京市科学技术奖励评审专家征集工作介绍

北京市科学技术奖励评审专家征集工作介绍

14 397 65 1035 1609
北京市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
存在的不足:
个别学科、专业覆盖不全 院士数量相对较少(京籍院士没有全部入库) 个别专家信息不够准确(职称、邮箱、手机) 个别单位信息不完整(缺少二级单位信息)
北京市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
二、 2012年度专家征集推荐
工作内容
具有严谨的科学态度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为人正派、作风严谨
遵守评审纪律,不泄露评审情况、评审结果以及候选人的所有推荐材 料
热心科技奖励工作,积极参加评审活动
有较广的知识面和研究开发经历,熟悉相关领域国内外科技发展动态 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65岁,并仍在研究或管理一线工作,(院 士除外) 技术职称:科研院所、高校、医疗机构等部门的专家应为正高级职称 ;企业专家:具有副高(含)以上职称。
北京市科学技术奖励 评审专家征集工作介绍
北京市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 2012年11月27日
主要内容
一、征集目的 二、2012年度专家征集推荐工作内容
三、专家征集系统使用说明
四、推荐工作时间安排 五、联系方式
北京市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
一、征集目的
北京市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
完善市奖励办评审专家库,提高奖励评审质量
删除调离、病逝或重复的专家信息 在2013年1月底导出已审核通过的推荐专家汇总表、寄送奖励办 推荐人选无具体名额和专业限制,各推荐单位请结合本单位实际 情况,严格保证推荐专家人选的质量
北京市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
(二)北京市科学技术奖励评审专家人选 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
北京市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
(一)征集维护工作总体要求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重大科技创新奖评审规则》的通知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重大科技创新奖评审规则》的通知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重大科技创新奖评审规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公布日期】2011.11.30•【字号】京科发[2011]653号•【施行日期】2011.11.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正文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重大科技创新奖评审规则》的通知(京科发[2011]653号)各有关单位:为奖励对本市科学技术创新和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根据《北京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北京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市科委组织制定了《北京市重大科技创新奖评审规则》。

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三十日附件:北京市重大科技创新奖评审规则第一条根据《北京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北京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北京市重大科技创新奖授予本市行政区域内对科学技术创新和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

第三条北京市重大科技创新奖的推荐实行提名制:(一)候选项目可由市委常委会、市政府相关会议提名;(二)候选项目可由北京市科学技术奖励评审委员会提名,评审委员会提名候选项目需由10名以上委员提出,并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同意。

第四条评审标准在关键技术和系统集成上有重大创新,总体技术水平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或在技术应用方面取得重大突破,取得了重大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对于扩大北京的国际影响力和提升北京形象地位作用显著,对北京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技术成果。

第五条评审组织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负责对北京市重大科技创新奖的评审组织,对候选项目组成不少于7人的专家依据评审标准作出评审意见。

北京市重大科技创新奖根据当年提名情况组织评审,可以空缺。

第六条北京市重大科技创新奖单项奖励授奖人数不超过20人,授奖单位不超过15个。

第七条北京市重大科技创新奖奖励经费由市财政列支,奖金数额由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会同市财政部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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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科技奖励评审专家在线管理系统》使用说明
一、用户类型
1.专家本人:指填写个人信息的专家用户。

2.专家所在单位:指审核本单位专家信息的单位用户。

3.相关中心。

二、用户注册
点击登录页面右下角的“注册”按钮,进入用户注册页面,首先选择用户身份类型,专家用户选择专家本人,单位用户选择所在单位,系统会弹出相应的注册信息填写界面。

1.专家本人注册:首先选择证件类型—身份证或军官证,系统支持身份证位数为18位(如果用户是15位的身份证号,请与我们联系),军官证只需填写数字即可;用户填写完证件号码后,可点击“检查是否注册”按钮,如果没注册过,将信息填写完整,点击“注册”按钮完成注册,如果注册过,直接登录即可;登录时用户名是注册的证件号码,密码由专家注册时自行设置,如果忘记密码,请与所在单位联系查询。

2.单位用户注册:
单位用户首先填写单位名称和组织机构代码(为9位数字,不带“-”),注册前请核实信息,点击“检查是否注册”按钮可查看此组织机构代码是否已经注册过,如果没注册过,将信息填写完整,点击“注册”按钮完成注册,其中带“*”号的字段为必填字段,如果注册过,直接登录即可;用户名是注册的9位组织机构代码,密码为注册时自行设置,如果忘记密码,请与系统管理员联系查询。

提示:当单位性质选为企业时,用户需确认“推荐渠道”,可以直接上报市奖励办,也可选择相关中心,由中心推荐到市奖励办。

3.相关中心:初始登录信息由奖励办统一设定,相关中心可自行修改登录密码。

三、单位信息填写、维护与管理
1.单位基本信息维护:所在单位和相关中心用户进入系统后,点击左侧“单位信息”菜单,即可对用户信息进行实时的维护,用户在第一次登录系统时,一定要首先更新单位信息。

2.所属二级单位管理:二级单位信息由专家所在单位做统一管理,这也是系统升级后的重要内容,只有所在单位添加了二级单位信息,专家在填报时才能在二级单位列表中进行选择。

四、专家信息填写
专家注册时填写过的相关信息,会自动显示在信息填写界面,不需再填写,其他空白信息,需要用户填写完整,其中带“*”号的字段信息为必须填写字段,其他字段信息尽量填写完整,说明如下:
1.“基金/计划”和“所获荣誉”:根据实际选择,可多选。

2.所在重点实验室:在下拉菜单中选择:国家级、省部级、否。

3、从事技术管理、研发工作累计年限:来自企业的专家必须填写。

4、“熟悉学科1”:是指专家现从事专业所属学科,也就是专家最为精通的一个学科,遴选评审专家将主要参考此学科信息。

选择学科信息要精确到三级学科,没有三级学科的精确到二级学科,如果没有准确对应的学科信息,请选择最为接近的学科信息。

5.熟悉学科2、3、4:指专家熟悉的其他学科信息,按熟悉程度顺次填写,熟悉学科应填写三级学科,如没有三级学科,可填二级学科。

6.重点学科带头人:在下拉菜单中选择:国家级、省部级、否。

7.专家适合评审项目类型:指专家认为本人更适合评审什么类型的项目,包括基础研究、应用研究两个选项(软科学归为应用研究类)。

8.工作单位:专家在列表中逐级选择,先选单位属地、性质,缩小选择范围,然后定位到所在单位。

如果所在单位信息不在列表中,请按如下方法操作:
(1)选择临时单位信息:单位属地选京外地区,单位性质选其他,单位属性选其他单位,单位名称选择[临时(仅提供临时保存,如有您自己单位则需重新选择)];选择完毕即可临时保存专家信息;
(2)专家与所在单位联系,由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注册单位信息,注册完成后,再通知专家在系统中选择工作单位并上报。

9.二级单位:专家在选择完所在单位后,需要选择所在二级单位,如果没有二级单位,请选择空白,如果有二级单位,但二级单位信息并不在列表中,请联系所在单位,由所在单位在系统中添加此二级单位信息,然后再进行选择。

10、“更新时间”,该信息系统自动生成,专家无需填写。

五、专家信息上报和单位审核
1.专家信息上报:专家信息填写完毕后,点击“暂存”按钮可以进行信息的保存,此时信息并未上报,确认信息无误后,点击“上报”按钮,即将信息上报到所在单位。

2.单位审核:所在单位用户(相关中心用户)进入系统后,点击“专家信息”即可看到已上报的专家信息列表,点击专家名称,即可审核该专家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审核”按钮,即将该专家信息上报到市奖励办。

如果信息不准确,通知该专家修
改相应信息,重新上报。

3.市科委相关中心推荐:如果所在单位性质为企业且在注册时选择由市科委相关中心推荐的渠道,则单位审核后,专家信息将提交到所选的中心,中心审核后,上报市奖励办,所在单位与相关中心需及时沟通信息。

4.专家信息修改:不论是专家所在单位直接上报还是由市科委相关中心推荐,专家信息上报到市奖励办之前,专家可以随时修改个人信息,但是一旦修改,上报状态将回到最初,需要重新上报。

信息上报到市奖励办后,专家将不能再修改个人信息,如有特殊情况,请与技术人员联系。

六、报表打印
专家信息上报到市奖励办后,通过报表打印功能,可以打印专家信息报表;新增专家人选均需打印专家信息表,本人签字、所在单位(相关中心)盖公章后,寄送市奖励办。

说明:不论在系统内是否注册过,以往未提交专家信息书面材料,未正式入库的专家均视为新增专家人选(系统会给出是否为新增专家人选的提示)。

系统管理员电话:68366143 66187932 66188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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