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联合大学学生手册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北京联合大学
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办法(修订)
为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鼓励学生努力学习、积极进取、全面发展,特设北京联合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旨在奖励表现突出、成绩优异的学生,根据综合素质测评成绩评定。
一、申请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基本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良好的道德品质,模范遵守大学生行为准则和校规校纪。
(二)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通过全部课程。
(三)积极参加社会工作、社会实践、文体、学术活动。
(四)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体育课成绩合格,体质测试达标。
(五)积极参加学校的公益劳动,模范履行公民义务。
(六)评选学年内未受过行政和组织处分。
(七)在校学习连续一学年以上。
二、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标准及奖励办法
北京联合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分校院两级。
(一)校级奖学金:
校级奖学金按应评人数千分之五的比例评选,奖励金额为2000元/人。
(二)院级奖学金:
一等奖学金:考试平均成绩在90分以上,且综合素质测评排名前5%者,奖励金额为1500元/人。
二等奖学金:考试平均成绩在85分以上,且综合素质测评排名前15%者,奖励金额为1000元/人。
三等奖学金:考试平均成绩在80分以上,且综合素质测评排名前30%者,奖励金额为500元/人。
三、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奖励方式
对于获得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学生,校院将根据其所获等级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奖励。
四、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审批和发放
(一)奖学金评定工作由校、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
(二)奖学金的评定应由本人提出申请,经班级综合素质测评考核,组织审批等程序予以认定发放。
(三)奖学金评定工作每年9-10月份进行,年底进行表彰。
(四)获奖学生填写《北京联合大学奖学金登记表》,送交院学生处(学工办)审核。
通过审核的学生,报院长办公会审批。
(五)评选校级奖学金的学生,需经学院审批,报校学生处复审,经校长办公会批准后予以表彰。
受奖记录存入个人档案。
(六)奖学金的评定工作要公开、公正、公平,评定结果要进行公示。
对评定程序或结果有疑义的,可逐级向各级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举报、申诉,各级领导小组要认真查证,并答复举报和申诉人。
(七)如发现受奖学生在奖学金评定过程中有舞弊行为,或在受奖后的学期结束前出现违纪行为,受到行政和组织处分的,将取消已获荣誉,并追回奖学金。
五、本条例经2009年7月6日第20次校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六、本办法由学生处负责解释。
二○○九年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