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灼伤现场救护处理原则(word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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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灼伤现场救护处理原则
(完整正式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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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灼伤现场救护处理原则
(1)任何化学物灼伤, 首先要脱去污染的衣服, 用自来水冲洗2~30min(眼睛灼伤冲洗不少于10min), 并用石蕊pH试纸测试接近中性为止。
灼伤面积大、有休克症状者冲洗要从速、从简。
人数较多时可用临近水源(河、塘、湖、海等)进行冲洗。
(2)选择上风向、距离最近的医务室或卫生所为现场急救场所, 安排烧伤外科医师负责接诊、收治登记, 初步进行灼伤面积的估计, 并根据《化学灼伤的分级标准》(GB 1 63796)进行初步分类, 并别上颜色标记, 以便分别进行不同方法急救处理。
(3)灼伤创面经清创后用一次性敷料包扎, 以免二次损伤或污染。
对某些化学物质灼伤, 如氢氟酸灼伤, 可考虑使用中和剂, 但注意创面上不要抹有颜色的外用药, 以免影响创面的观察。
(4)对合并有内脏破裂、气胸、骨折等严重外伤者, 应优先进行处理, 并尽快安排转送去有手术条件的医院。
(5)对中度以上严重灼伤伤员, 应迅速建立静脉通道, 以利液体复苏, 降低休克发生率或使伤员平稳度过休克关, 为以后治疗创造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