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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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存在的问题
第一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存在的问题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存在的问题
当前农村土地管理产权状况复杂、承包关系不清、权属争议较多等现象突出,引发了一些不安定因素,阻碍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确权。

归纳起来,农村土地确权存在的问题主要有:
1、承包地确权基础不牢。

1999年二轮土地承包中,少数村干部对承包政策操作不规范,落实不到位,村民之间,集体与个人之间土地遗留问题关系错综复杂,权属信息不明确;致使部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没有及时分发到户,出现“有地无证、有证无地、一地多证、一证多地、无地无证”等现象,给当前确权工作增加了难度。

2、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带来纠纷不少。

农村部分土地多轮流转、建设用地占用农田、农转非以及婚丧嫁娶分户等人口变动而土地未动、农户间互换田块、地力肥瘦折扣面积,有的地方农民约定以村为单位,三五年对承包地做一次调整,导致实际土地承包经营状况与1999年确权发证的情况不相吻合,在2003年3月《农村土地承包法》颁布实施前实行“增人增地、减人减地”政策,实施以后又有“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30年承包期甚至更长时间不变的政策,难解现实需求。

尤其是2000年前后,面上抓结构调整、发展黄烟生产压任务等原因,村里抽出一部分土地用于发展经济作物,致使被抽地户人的承包地面积“人为缩水”,而原承包合同没有变更,现在确权却以二轮自延包为基础,村民手里拿着合同和土地证,现在到户确认一看土地少了,群众就不同意,拒绝签字,有的并打市长热线、写人民来信。

再是农民自行开荒耕地,需要确定“新增”土地的承包权属对象等引发的土地纠纷问题相对突出,协调利益难度大。

3、农民的心理因素不能忽略。

一是部分村民希望通过确权颁证弥补减损的土地面积,原来一直没有解决的问题想得到解决。

二是部分村民实际种植土地面积大于登记面积,希望借助新一轮确权登记增加惠农补贴。

同时,也有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借农村土地确权颁证工作
大讲土地私有化,侵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利益。

4、现行法律的问题。

现行《土地承包法》规定承包期限为30年,《经营权证管理办法》规定,重新颁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承包期限应符合《土地承包法》的规定,严禁借机调整土地。

因此,哪怕是“大稳定、小调整”也与现行法律相违背。

中央1号文件也明确提出“抓紧研究现有土地承包关系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的具体实现形式,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因此,在相关法律制度完善之前,农村土地承包实行长久不变,存在法律上的障碍。

5、实际执行有难度。

从我镇十几年土地承包实际来看,三五年一小调整的村规民约,比较符合人口自然增长的实际需要,容易被农民接受。

农民对“长久不变”政策内涵难理解,是仅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体制长久不变?还是包括承包地面积与具体地块也长久不变?有的干部认为:“如果实行承包面积和地块长久不变,以后新增人口长久分不到承包地,这不利于农村社会稳定,政策执行起来也有很大难度。


要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的措施
(一)加强对完善土地管理制度和政策的培训。

培训的内容除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外,对登记规则、档案管理与登记业务操作规程也应加强培训,减少广大干部对确权工作的畏难情绪。

(二)充分发挥农民主体作用,让农民“经自己手,确自家权”。

高度重视政策宣传工作,让“为什么确权、怎么确权”家喻户晓,增强农民支持和参与确权的主动性。

坚持走群众路线,听民情、顺民意、集民智、解民忧。

对于确权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回避,不包办,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依法保障农民的合法利益。

可以采用听证辩论会的形式,各村自己开村民会决定有争议的地块是不是该确权。

(三)完善矛盾调处机制,健全基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体系。

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尊重历史、注重现实,从源头加强土地调查情况,客观、公正地处理好各类土地权属。

对纠纷
难解的田块可区别对待,划定争议区。

对近期难以解决的土地承包纠纷,暂按现状划定争议区,查清争议区的位置、面积、形成原因,并登记造册、记录在案,待争议化解后再进行确认、公示和登记。

再是加强引导疏通,畅通信访、调解、诉讼渠道妥善化解矛盾,建立土地权属纠纷证据的调查、收集、判断和保存制度,让每一起纠纷的处理,有真实、可靠的依据。

(四)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

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省实施农村土地承包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

对二轮土地承包以来已经建立登记簿的,要依据上述规定进一步健全、充实完善承包地块的面积、四至、地类和空间位置;对还未建立登记簿的,要在现有农村土地承包合同、证书的基础上,结合本次确认的承包地块、面积和空间位置等登记信息,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

(五)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注销和颁证登记。

在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的基础上,适时开展土地承包合同变更、解除和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注销等工作。

创新确权确地、确权确股不确地、确权确利、确权入股等多种方式,推动确权工作取得实效。

第二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探讨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探讨
摘要:为进一步促进农村和谐稳定,统筹城乡共同发展,中央于2013就已经要求用5年时间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工作。

但确权工作涉及面广,情况复杂不易进行。

对此,本文分析了确权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探讨了相关解决办法。

关键词:土地承包经营;确权;勘测
一、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现状
随着广大农村经济的改革和发展,关于土地权益的经济纠纷也越来越多,土地确权登记工作亟待进行。

目前的土地经营承包权确权工作是将农村土地的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利于土地有序流转。

农村土地确权对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保障农民权益有重要意义。

2013年、2014年的中央一号文件都强调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
证工作。

山东、四川、安徽三省及其他省市的27个县作为试点地区,截至2015年,开展试点的县市达到2000个左右,村庄达到20万,土地面积达2200多万公顷。

但这仅仅占我国数十亿亩土地中的一部分,土地确权工作已然任重道远。

二、目前土地确权所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分析
目前我国农村以种植业或养殖业为主要收入来源的大多数是中老年人,文化水平普遍较低;此外,很多农村地区的土地归属并没有明确证书文件,宗地确定较为困难。

并且某些地区地形复杂,再加上土地肥力差距等,都为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工作带来很多困难,主要为以下几个方面:
1、土地调绘与勘测问题。

土地面积大小的勘测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因此勘测时一定要公平精确。

很多土地划分进度迟滞的情况便是因为农民对测量结果不满意。

这就要求基层国土部门工作人员要保证划分工作的精准公正。

但目前很多地区由于经费不足,设备落后,工作人员技术不过关等原因,测量方式与测量工具落后,仅仅用皮尺粗略测量,甚至有些偏远地区直接用步长测量。

2、农民配合程度不足。

大多数农民文化水平不高,对土地确权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甚至认为确权会带来利益损害。

究其原因是当地相关部门宣传工作与思想工作不到位,在确权工作进行之前没有做好准备工作。

3、土地纠纷繁多。

我国土地承包经营责任制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是大量长期存在的,以广东省云安县某乡镇为例,土地流转率高达73%。

由于法律意识淡薄,很多土地流转是私自流转,没有合同和登记过程等,再加上历史遗留问题,确权时土地纠纷繁多,使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开展困难。

4、缺乏相关信息系统与数据库。

由于年限较长,国土部门驻地搬迁等原因,很多地区的土地归属缺乏相关证明材料,无案可寻。

很多农民无法证明自己的庄稼是长在自己地上的。

由于纸质档案容易丢失,所以在对土地登记造册的同时,要建立相应的数据库存储土地登记信息。

三、针对上述问题的解决途径
土地测量的精确公正是土地经营承包权确权工作顺利进行的基本保障,所以本文首先探讨了技术层面上针对土地测量问题的解决办法,同时也从其他方面对相关问题的解决办法进行了简单研究。

1、技术层面
①提高土地勘测人员的素质与技术。

勘测人员是确权工作的基础,为保障确权工作能够按期进行,基层工作人员必须素质够高,技术过关,熟悉诸如全站仪等测量仪器的使用,同时也要熟悉测量工作流程。

相关部门在必要时可以将勘测工作外包给专业的测绘公司。

②无人机遥感技术与ArcGIS等先进技术与仪器的应用。

无人机遥感技术作为航空摄影测量的补充,其灵活性、实时有效性都很适用于土地勘测工作。

且其数据准确,精度高,成本低,可以在土地确权时大量使用。

当采用实测方式成本过高或者勘测条件较为苛刻时,可以采用图解法等多种方法组合,与ArcGIS结合,既保证勘测精度又能大大减少勘测成本。

③对勘测数据进行数字化管理。

在入村调绘与勘测之前建立相关数据库,以便在进行勘测时将数据实时存储在数据库中,防IUV为造假或篡改数据,保证公平性。

建立的数据库还可以防止档案丢失,为以后的纠纷提供查询依据。

2、政策层面
土地确权过程大致可以分为五个阶段:组织宣传培训、技术资料准备、入村测绘与勘测、村民议事与公示、登记办证存档,其中每―个阶段都需要相关的政策支持。

①组织宣传培训。

相关领导小组要制定完善的工作机制和计划。

对各级工作组加强培训,加大确权政策在村民间的宣传力度,设立专门的咨询机构,专门为农民们消除疑虑。

同时做好农民的思想工作,调动广大村民的积极性,主动参与。

这是解决农民配合程度不足问题的关键所在。

②技术资料准备。

针对相关土地证明资料不足等问题,在调绘勘测之前需要大量搜集国土二调资料、农村土地承包信息等原始资料,
并对其进行处理,制作勘测工作底图并编号;对收集到的承包合同、登记簿等进行整理归类并录入数据库。

③调绘与勘测。

在领导小组及村民代表等的监督下进行精确测量,选用正确的测量方式和仪器工具,确保勘测结果能够被村民接受。

关于调绘与勘测方面,主要是技术问题,政策上相关部门要保障勘测经费的充足,或者将勘测工作外包给专业的测绘公司。

④村民议事与公示。

将勘测结果通过召开村民大会等形式向村民进行周期性公示,以保证确权结果得到村民认可。

但很多纠纷常常在这一阶段出现,在公示之前要完善矛盾调解处理机制,健全纠纷调解仲裁体系,对争议区合理划定,同时要保留仲裁资料。

争议解决后通将成果入?欤?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确权的调查与确认工作。

⑤登记、颁证与存档。

这一阶段工作较为简单,确保工作的准确性即可,不仅要将相关合同契约和证书等进行整理、归档,建立档案体系,还要将勘测时获得的数据图纸等存档,这里所提的存档是指除了纸质档案之外,还要完善信息系统与数据库的建立。

总结: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工作对促进我国城乡同步发展意义重大,本文简单介绍了土地确权现状,强调我国土地确权工作已然任重道远。

虽然已有大量试点工作,但我国土地确权工作依然存在种种问题,对此本文分析了目前土地确权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

针对这些问题,从技术层面和政策层面分别探讨了相关的解决办法,为以后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工作提供借鉴。

第三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
授权声明书
本户(户主:身份证号
码:)户口地址:因()原因,不能亲自参加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的事宜,经我户全体家庭成员商议,一致决定推举:联系电话:)
全权代表我户参加涉及我户的土地确权登记事宜,并承诺:
1、其因确权登记事项所发生的签字、手印均代表我户意见;
2、其按该项工作要求配合确权登记过程中的各项事务。

以上授权自授权书签字之日起生效。

授权人联系电话:
户主(授权人)签章:
代表人(被授权人)签章:
2014年月日
第四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工作简报
第四期
南溪镇人民政府经济发展办公室编2010年9月26
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土地管理工作的要求
一、加强土地确权流转管理,保障农民权益
土地确权、流转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农村的稳定。

丰台区结合地区实际,采取了确权确地、确权确利和确权确股三种形式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确权工作,保障了农民利益。

具体做法:(一)加强组织领导。

由镇政府书记秦华平、镇长刘树林亲自抓,主管农村工作的副镇长贺君安直接抓,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唐群益具体抓的确权工作模式。

(二)创新土地确权流转方式。

把土地确权流转与农村社区股份制改革相结合,以土地确权股份作为村集体资产量化给个人股份的基本股,凡是具有获得土地承包权资格的农民每人平均一份。

确权确股后,大部分土地由村集体统一经营管理,极少部分土地仍由本村农民耕种,对于从土地种植中脱离出来的农民,经培训后由集体安置就业,对于自谋职业农民每人每月发放一定的生活补助费,标准依照本村经济水平而定,一般500元到1000元,年终再给予股份的分红。

(三)登记颁证,规范土地确权和流转管理。

采取确权确地方式的农民,给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采取确权确利方式的村都与农户签订了土地确权确利协议书,并建立了合同档案,纳入合同档案规范管理,向确权确利农户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收益证》;采取确权确股方式的村,建立股权证制度,将股权证书发放到每一股东手
中。

二、加强土地严格执法,确保执法拆除到位
从加强监督、完善程序、强化服务和加强教育等手段入手,对各类违法违规用地行为认真查处。

全镇召开了“严格土地管理遏制新增违法占地违法建设大会”,对全区查处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对非法批地、未批先用等方面的案件,特别是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违反国家产业政策或侵犯农民合法权益的案件依法进行了处理。

为确保土地执法到位,实行严格的拆违责任制,明确任务,落实到社区、村。

建立了镇领导督办机制与行政村结队机制、社会监督机制和百分考核机制等工作机制。

积极探索并制定了“自主拆、协帮拆、强制拆”相结合的拆违模式,有力地推进了拆违工作的顺利开展。

主要做法:充分发挥基层自治组织的作用,由村委会和居委会动员违法建设所有者自行拆除。

三、加强土地制度建设,创立管理新机制
根据城乡结合部的特点,建立了“四不为”工作机制,坚决遏制违法违规用地。

(一)筑牢“不愿为”的自律机制。

加强对党员群众科学发展观教育、法制教育以及首都意识与公民道德义务教育,提高党员群众对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行为危害性的认识,树立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现代理念,增强法律意识、环境意识、资源意识和责任意识,牢固自觉抵制违法占地和违反建设行为的思想防线,为加强土地管理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二)建立健全“不必为”的保障机制。

加快区域经济发展和城市化进程,提高各类经济组织的自我发展能力,拓宽城市居民和农民的就业、增收渠道,做好城乡一体的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改善城市居民和农民的生活水平,努力消除各类经济组织和自然人对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行为的经济依赖。

制定和落实符合区域功能定位和长远发展的产业政策和产业规划,优化产业结构和流动人口的结构。

(三)构建“不能为”的约束机制。

发挥各级党组织、各级政府、
自治组织的作用,明确各类主体对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行为进行监控、查处和后续利用管理方面的责任。

完善对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行为的发现、信息报送和协助查处、配合管理方面的制度。

通过建立街乡与执法部门两线分工负责、检查结果相互比对的定责制度,建立完整的工作责任体系和工作程序,堵塞监管漏洞,提高治理工作的严肃性、规范性和有序性,从而形成行为人对违法占地、违法建设想为而“不能为”的长效约束机制。

(四)建立“不敢为”的追究机制。

建立严格的土地管理评议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加大对违法违规、失职渎职行为的惩处力度,形成“不敢为”的威慑机制。

对未履行或未全部履行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或个人,在考核中实行“一票否决”。

对从事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行为的单位和个人,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对单位负责人或个人按党纪、政纪追究责任。

对各类监管主体未履行或未全部履行监管职责,造成一定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和主要责任人要依纪依规追究相关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报:农委
发:各村村委
第五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典型政策问题(本站推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典型政策问题
一、特殊人群的处理
1.五保户:登记给五保户本人,待五保户死亡后,收回做集体机动地处理;
2.承包户分户:以户口簿为准,按照承包地书面分割协议登记,分割意见不一致的,按原承包户登记;
3.离婚:对离婚后在原居住地生活,或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妇女或上门女婿,发包方不得收回其承包地,对其承包地应按照离婚时法院判决书或协议书确定的承包地,依法进行确权登记颁证(不能两边都没地或两边都有地)。

4.全家户口迁出,不管是否转为非农,迁到何处,原则上应保留其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按照其原有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依法确权登
记颁证。

农户自愿申请交回承包地的,可依法收回其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

5.自愿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的,以书面申请为准,有书面申请的,收回集体作机动地,没有书面申请的,按原承包关系登记;
6.二轮承包后,分户后与村上签订承包合同,有整户消亡的情况,原则上不允许并户,安继承关系登记。

二、国土方面
1.凡属城市规划区内已经征用的土地,不调查、不确权、不登记;
2.宅基地:新建房占用承包地的,撤除旧宅基地后,按承包地登记,旧宅基地未撤除的,不登记(具体由国土部门处理,本次暂按现状调查);
3.设施农业改变了承包地现状(但是未征用的),按生产性用地还是非生产性用地的不同,分别对待:如果属生产性用地,如在承包地内建养猪场、养鸡场等用地,按生产性用地处理,要确权要登记(未办理农业设施确权登记);如果属非生产性用地,如:建设办公房、加工坊的,只调查不确权、不登记,待还耕后作变更登记(调查时备注清楚);
4.水毁、泥石流等造成承包地灭失的,如果能复耕且允许复耕的,要确权要登记;如果无法复耕或不允许复耕的,不确权不登记;
5.村社道路建设已经占用的承包地,一律不确权不登记;
6.公路、铁路建设临时用地,如果属搅拌场用地的,不确权不登记,等待县统一处理;如属堆料场可以复耕的,要确权、要登记。

三、林业方面
1.承包地变为退耕还林地,且享受了退耕还林政策的,一律纳入林业部门管理,办理林权证,此次不确权不登记;
2.原租用农户承包地,后变为退耕还林地的,只能登记为林地,此次不确权不登记。

四、水务方面
河滩地(以及农户新开垦的),原则上属于国有土地,不确权不登记;但是如二轮承包时纳入承包地登记的,此次可以确权登记;如
二轮承包时未纳入承包地登记的,此次不确权不登记。

五、特殊地块
1.自留地:纳入承包地管理,要调查,要登记,但是在证书和登记簿上要注明“自留地”字样;
2.集体机动地:以社为单位,只调查,不登记,不颁证;
3.四荒地:在承包地边拓展开垦的,纳入承包地内一并调查登记颁证;对单独开垦的四荒地,只调查,不登记不颁证;
4.村内农户土地互换的,有书面协议的,按协议登记,无书面协议的,补充协议按承包关系登记,无协议的按原承包关系登记;书面协议一式两份,互换双方均各上交一份;
5.村内农户转让承包经营权的,有转让协议并经发包方(村组)审核同意的,按审核协议登记,否则,按原承包关系登记;经审批后的书面协议一式两份,互换双方均各上交一份;跨村互换及转让的不予支持,按原承包关系登记
6.争议的承包地块:只作调查,暂缓登记。

六、农户及共有人应提供的资料方面
1.承包农户须提供户口簿复印件一份(家庭成员及户头页均需要),户主身份证复印件、承包经营权证复印件,户口簿以机打户口簿为准、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起;
2.不在同一户口簿上的共有人须提供户口簿复印件或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复印件、证明、协议书等必须使用A4纸,便于装订存档。

七、具体作业方面问题处理
1.作业单位作业人员要有强烈的工作责任心,对每个地块必须走到、看到、问到,在调查的时候一定要准确的绘制承包地范围界,避免承包地面积过大或过小的问题,村组干部积极配合监督。

2.土地流转的问题处理:对于权属调查前地块边界已经灭失、现实承包地块由多个承包方共有承包经营权的,应根据承包合同和各承包方相互协商处理,尽可能恢复原地块边界,得到各方认可后分承包方调查。

恢复边界确有困难的,由调查员会同相关指界人根据原承包合同的记载,按面积比例划分工作边界,并在《调查表》中注明,摸底调查时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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