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具验收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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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模具使用状况判定——模具使用应方便、可靠、安全,上下料方便、定位准确,并符合行业规范,验证结论应具有唯一性。当参与模具使用状况验证的相关人员对其结果不能达成一致时,以使用车间负责人的判定结论为本验收项目的最终验收结论。
6.3模具性能判定——模具结构应简单、合理、可靠、功能适用,有合理的使用寿命、产品质量、效率符合要求。当参与模具性能验证的相关人员对其结果不能达成一致时,以使用车间负责人的判定结论为本验收项目的最终验收结论。验证结论应具有唯一性。
8.5.3模具设计工程师、模具车间负责人根据试模情况,对模具设计符合性进行评价并填写意见和结果,其它情况执行本规定5.0、6.0、7.0条款。
8.5.4模具验收需在三日内出具结果。
8.6验收合格后,可办理入仓手续,入模具仓库。
8.7委外模具由模具车间负责人召集品管部、技术部、使用部门负责人去供应商处,按自制模具的验收流程进行验收。
7.2.3不合格,重新制作——自制模具:如果产品符合性验证不合格、主要参数不合格、或其它功能性的缺陷时,且无法修复,结合其它验证项目的验证结论,是继续维修还是重新制作?需经验收组成员评审后决定,如果对其结果不能达成一致时,由负责技术的副总最终裁决,模具经维修或重新制作后,应重新进行验收,验收程序执行本规定7.0、8.0条款内容。
9.4模具完工后如有改动,按照5.0条款执行,重新并分发验收文件至各相关部门。
10.0相关记录
10.1《模具验收通知单》。
10.2《模具验收报告》。
10.3《样件检测报告》。
编制
审核
批准
日期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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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模具使用状况:模具使用状况的基本标准为:操作调试方便,使用过程中产品质量稳定,无安全隐患,对本项目的验证以评价(定性)方式进行。
3)模具性能:模具性能状况的基本标准为:结构合理,功能适用,整体动作可靠,定位准确、效率满足要求,上下料方便等。对本项目的验证以评价(定性)方式进行。
在对模具寿命进行评价时,主要对其影响因素作分析比较即可,暂不作量化验证,但应记录产品生产数量。
3.8模具管理员负责模具的接收,登记、造册、维护、发出、保管等。
4.0验收项目
模具验收项目包括:
A、产品符合性;
B、模具使用状况(上下料方便、定位精确、调试简单、稳定性、安全性良好);
C、性能(系统结构及适用性、可靠性、效率、寿命);
5.0验收方法
5.1自制模具的验收
1)产品符合性:依据客户资料、合同、产品图纸及其它文字性的描述。
5.2委外模具的验收
1)以5.1的条款为主,侧重于通过产品的符合性来衡量模具质量。
2)验收时,产品的累计产量应在50件以上。
3)验收在模具的被委பைடு நூலகம்方进行。
6.0验收项目判定
6.1产品符合性判定——产品样件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验证结论应具有唯一性。当参与产品符合性验证的相关人员对其结果不能达成一致时,以品管部的判定结论或客户确认结果为本验收项目的最终结论。
7.0验收结果及判定
7.1模具验收结果
模具验收可能出现的结果为:
A、合格
B、可试产,继续修模
C、不合格,继续修模
D、不合格,重新制作
7.2各种验收结果所适用的情况
7.2.1合格——当自制模具验收项目全部经验证(结果)合格时,本套模具可判定为验收合格,并可投入试生产。模具投入使用后,品管部、模具车间、使用车间应继续对本套模具的使用情况进行验证,在保证额定试产批量25-50件,质量符合要求及模具无故障的情况下,可准于入库,并办理相关入库手续。如果在试产过程中产品有轻微问题发生,模具车间应继续进行维修,直到合格为止。模具经维修后,应重新进行确认、验收。验收程序执行本规定7.0、8.0条款内容。
7.2.2可试产,但要修模——当自制模具验收项目出现验证轻微不合格或在次要项目出现不合格,原则上模具在试产前应对不合格项目继续修模,但如经模具设计工程师同意,也可试产,验收程序执行本规定7.0、8.0条款内容。本判定结论出现的情况是:产品符合性满足要求,但其它验收项目有轻微不合格的情况。其它情况执行9.3条款内容。
3.4生产部冲压车间负责人负责试模过程的跟进、填写试模记录、核准设备参数、领用试模材料,并参与模具使用状况确认、模具性能验证。委外模具则不必。
3.5品管部检验员负责对样件进行检验和性能测试。
3.6品管部负责人负责对样件检验结果进行确认,并参与产品符合性能验证。参与委外模具的打样验证与模具验收。
3.7技术副总负责对整个验收过程进行监督,并对最终验收结论进行核批。
8.5现场试模打样工作结束后,验收组成员应对各自验证项目进行评价,填写《模具验收报告》。
8.5.1品管部经理对产品符合性进行验证,填写意见和结果,其它情况执行本规定5.0、6.0、7.0条款。
8.5.2冲压车间负责人、模具设计工程师、模具车间负责人根据试模情况,对模具使用状况进行评价并填写意见和结果,其它情况执行本规定5.0、6.0、7.0条款。
3.0职责
3.1模具车间负责自制模具的设计开发、生产制造、调试、维修、发外、打样。
3.2模具车间负责人负责我司自行设计模具的验收申请及验收组成员的召集;主持模具验收;并对试模记录进行复核;参与模具使用状况、模具性能、设计符合性验证。
3.3模具车间负责人负责委外模具的进度跟踪、技术支持、对外联络等全部事务;整理所有模具验收记录,交公司存档。
验收程序执行本规定7080条款内722可试产但要修模当自制模具验收项目出现验证轻微不合栺或在次要项目出现不合栺原则上模具在试产前应对不合栺项目继续修模但如经模具设计工程师同意也可试产验收程序执行本规定7080条款内容
为确保模具质量,规范模具验收方法、流程,从而保证最终产品的质量、特制定本流程。
本司的模具分为自行设计、制造(简称自制:下同)模具和委外设计、制造(简称委外:下同)模具两种。本规定适用于这两种模具的验收。
9.0其它情况
9.1当规定的模具验收组成员中不能参与现场验收时,所属部门应指派代理人员;
9.2如果模具验收结论为可以试生产但还需继续维修时,碰到交货期较紧的订单,可先应急生产,但应加强检验,随后进行修模,一但维修结束,应对模具重新进行验收。
9.3模具待试产或待入库前,由模具车间保管,存放在模具暂存区域。委外模具必须试产合格后再验收,验收合格拉回的模具存放模具仓库;只有合格的模具方可正式入库。
8.2模具验收以现场打样方式进行,在验收过程中,验收组成员应详细对模具相关验收项目进行检查、验证。
8.3模具车间负责验收过程中样件收集和相关管理工作,在验收过程中,自制模具的打样数量应不少于3件,样件应按时送品管部检验。本次送样若为第二次送样,检测数量应不少于5件。
8.4品管部在对样件进行检测后,应填写正式《样件检测报告》,报告经品管部负责人确认后,送模具工程师、模具车间负责人各一份。
委外模具:如产品符合性和功能性不合格,则模具为不合格,拒收;如产品符合性和功能性合格,其它项目不合格时,则双方协商处理。
8.0模具验收流程
8.1自制模具制作完成后,模具车间组织打样,打样数量应不少于10件,样件分送品管部检验和模具设计工程师确认,数量应不少于3件。品管部初检合格后,模具车间负责人向相关部门发出模具验收通知。委外模具的送样数量,可根据样品价值大小,由模具车间负责人决定。
6.3模具性能判定——模具结构应简单、合理、可靠、功能适用,有合理的使用寿命、产品质量、效率符合要求。当参与模具性能验证的相关人员对其结果不能达成一致时,以使用车间负责人的判定结论为本验收项目的最终验收结论。验证结论应具有唯一性。
8.5.3模具设计工程师、模具车间负责人根据试模情况,对模具设计符合性进行评价并填写意见和结果,其它情况执行本规定5.0、6.0、7.0条款。
8.5.4模具验收需在三日内出具结果。
8.6验收合格后,可办理入仓手续,入模具仓库。
8.7委外模具由模具车间负责人召集品管部、技术部、使用部门负责人去供应商处,按自制模具的验收流程进行验收。
7.2.3不合格,重新制作——自制模具:如果产品符合性验证不合格、主要参数不合格、或其它功能性的缺陷时,且无法修复,结合其它验证项目的验证结论,是继续维修还是重新制作?需经验收组成员评审后决定,如果对其结果不能达成一致时,由负责技术的副总最终裁决,模具经维修或重新制作后,应重新进行验收,验收程序执行本规定7.0、8.0条款内容。
9.4模具完工后如有改动,按照5.0条款执行,重新并分发验收文件至各相关部门。
10.0相关记录
10.1《模具验收通知单》。
10.2《模具验收报告》。
10.3《样件检测报告》。
编制
审核
批准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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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模具使用状况:模具使用状况的基本标准为:操作调试方便,使用过程中产品质量稳定,无安全隐患,对本项目的验证以评价(定性)方式进行。
3)模具性能:模具性能状况的基本标准为:结构合理,功能适用,整体动作可靠,定位准确、效率满足要求,上下料方便等。对本项目的验证以评价(定性)方式进行。
在对模具寿命进行评价时,主要对其影响因素作分析比较即可,暂不作量化验证,但应记录产品生产数量。
3.8模具管理员负责模具的接收,登记、造册、维护、发出、保管等。
4.0验收项目
模具验收项目包括:
A、产品符合性;
B、模具使用状况(上下料方便、定位精确、调试简单、稳定性、安全性良好);
C、性能(系统结构及适用性、可靠性、效率、寿命);
5.0验收方法
5.1自制模具的验收
1)产品符合性:依据客户资料、合同、产品图纸及其它文字性的描述。
5.2委外模具的验收
1)以5.1的条款为主,侧重于通过产品的符合性来衡量模具质量。
2)验收时,产品的累计产量应在50件以上。
3)验收在模具的被委பைடு நூலகம்方进行。
6.0验收项目判定
6.1产品符合性判定——产品样件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验证结论应具有唯一性。当参与产品符合性验证的相关人员对其结果不能达成一致时,以品管部的判定结论或客户确认结果为本验收项目的最终结论。
7.0验收结果及判定
7.1模具验收结果
模具验收可能出现的结果为:
A、合格
B、可试产,继续修模
C、不合格,继续修模
D、不合格,重新制作
7.2各种验收结果所适用的情况
7.2.1合格——当自制模具验收项目全部经验证(结果)合格时,本套模具可判定为验收合格,并可投入试生产。模具投入使用后,品管部、模具车间、使用车间应继续对本套模具的使用情况进行验证,在保证额定试产批量25-50件,质量符合要求及模具无故障的情况下,可准于入库,并办理相关入库手续。如果在试产过程中产品有轻微问题发生,模具车间应继续进行维修,直到合格为止。模具经维修后,应重新进行确认、验收。验收程序执行本规定7.0、8.0条款内容。
7.2.2可试产,但要修模——当自制模具验收项目出现验证轻微不合格或在次要项目出现不合格,原则上模具在试产前应对不合格项目继续修模,但如经模具设计工程师同意,也可试产,验收程序执行本规定7.0、8.0条款内容。本判定结论出现的情况是:产品符合性满足要求,但其它验收项目有轻微不合格的情况。其它情况执行9.3条款内容。
3.4生产部冲压车间负责人负责试模过程的跟进、填写试模记录、核准设备参数、领用试模材料,并参与模具使用状况确认、模具性能验证。委外模具则不必。
3.5品管部检验员负责对样件进行检验和性能测试。
3.6品管部负责人负责对样件检验结果进行确认,并参与产品符合性能验证。参与委外模具的打样验证与模具验收。
3.7技术副总负责对整个验收过程进行监督,并对最终验收结论进行核批。
8.5现场试模打样工作结束后,验收组成员应对各自验证项目进行评价,填写《模具验收报告》。
8.5.1品管部经理对产品符合性进行验证,填写意见和结果,其它情况执行本规定5.0、6.0、7.0条款。
8.5.2冲压车间负责人、模具设计工程师、模具车间负责人根据试模情况,对模具使用状况进行评价并填写意见和结果,其它情况执行本规定5.0、6.0、7.0条款。
3.0职责
3.1模具车间负责自制模具的设计开发、生产制造、调试、维修、发外、打样。
3.2模具车间负责人负责我司自行设计模具的验收申请及验收组成员的召集;主持模具验收;并对试模记录进行复核;参与模具使用状况、模具性能、设计符合性验证。
3.3模具车间负责人负责委外模具的进度跟踪、技术支持、对外联络等全部事务;整理所有模具验收记录,交公司存档。
验收程序执行本规定7080条款内722可试产但要修模当自制模具验收项目出现验证轻微不合栺或在次要项目出现不合栺原则上模具在试产前应对不合栺项目继续修模但如经模具设计工程师同意也可试产验收程序执行本规定7080条款内容
为确保模具质量,规范模具验收方法、流程,从而保证最终产品的质量、特制定本流程。
本司的模具分为自行设计、制造(简称自制:下同)模具和委外设计、制造(简称委外:下同)模具两种。本规定适用于这两种模具的验收。
9.0其它情况
9.1当规定的模具验收组成员中不能参与现场验收时,所属部门应指派代理人员;
9.2如果模具验收结论为可以试生产但还需继续维修时,碰到交货期较紧的订单,可先应急生产,但应加强检验,随后进行修模,一但维修结束,应对模具重新进行验收。
9.3模具待试产或待入库前,由模具车间保管,存放在模具暂存区域。委外模具必须试产合格后再验收,验收合格拉回的模具存放模具仓库;只有合格的模具方可正式入库。
8.2模具验收以现场打样方式进行,在验收过程中,验收组成员应详细对模具相关验收项目进行检查、验证。
8.3模具车间负责验收过程中样件收集和相关管理工作,在验收过程中,自制模具的打样数量应不少于3件,样件应按时送品管部检验。本次送样若为第二次送样,检测数量应不少于5件。
8.4品管部在对样件进行检测后,应填写正式《样件检测报告》,报告经品管部负责人确认后,送模具工程师、模具车间负责人各一份。
委外模具:如产品符合性和功能性不合格,则模具为不合格,拒收;如产品符合性和功能性合格,其它项目不合格时,则双方协商处理。
8.0模具验收流程
8.1自制模具制作完成后,模具车间组织打样,打样数量应不少于10件,样件分送品管部检验和模具设计工程师确认,数量应不少于3件。品管部初检合格后,模具车间负责人向相关部门发出模具验收通知。委外模具的送样数量,可根据样品价值大小,由模具车间负责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