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关于同意设立中国海运(西亚)控股有限公司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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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关于同意设立中国海运(西亚)控股有限公司的
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商务部
•【公布日期】2006.09.25
•【文号】商合批[2006]728号
•【施行日期】2006.09.25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商务综合规定
正文
商务部关于同意设立中国海运(西亚)控股有限公司的批复
(商合批〔2006〕728号)
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
《关于组建中国海运(西亚)控股有限公司的请示》(中海发〔2006〕580号)悉。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在阿联酋迪拜独资设立“中国海运(西亚)控股有限公司”。

该境外企业注册资本和投资总额均为50万美元,以自有外汇出资。

二、该境外企业的经营范围为:从事航运、船代、货代、物流、空运、船管、供贸和投资业务。

三、接此批文后,请你公司到我部(合作司)领取《中国企业境外投资批准证书》。

凭批准证书于1年内办理有关手续。

四、请你公司自领取批准证书起60天内,到外汇管理部门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五、请你公司选派政治素质好、熟悉业务、懂外语、具有开拓精神的同志赴国外开展工作。

中方主要负责人抵达后,应持批准证书(复印件)向我驻迪拜总领馆经商室报到登记,中方派出人员须接受我使馆的领导。

境外企业要对安全、质量、知识产权、社会责任等方面给予高度重视。

六、企业在境外注册成立后,请督促其将注册文件报你公司备案,并按照《境外投资联合年检暂行办法》的规定,参加境外企业的年检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二〇〇六年九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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