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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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个⼈财产在婚后产⽣的收益,除孳息和⾃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西安律师_⽑锋,律师电话:137-****0232,执业于陕西德尊律师事务所,专业领域:企业法律顾问、施⼯合同纠纷、合同纠纷、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劳动纠纷、刑事辩护、离婚继承。

关于《婚姻法解释三》第五条的理解与使⽤--婚前个⼈财产婚后增值部分如何分割?
婚姻法解释三第五条规定:
夫妻⼀⽅个⼈财产在婚后产⽣的收益,除孳息和⾃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律师解读:
1、根据本条规定,婚前个⼈财产在婚后所产⽣的收益原则上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有两个例外:(1)孳息;(2)⾃然增值。

2、什么是孳息
对于孳息,我国物权法第116条做出⼀些规定。

孳息分为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

天然孳息指因物的⾃然属性⽽获得的收益,如果树结的果实、母畜⽣的幼畜,母鸡与其所下的蛋。

法定孳息指因法律关系所获得的收益,如出租⼈根据租赁合同收取的租⾦、贷款⼈根据贷款合同取得的利息、存款利息等。

3、什么事⾃然增值
律师认为,⾃然增值,是⾮⼈为努⼒⽽产⽣的物的价值增长。

4、对⾃然增值的疑问
⾃然增值不是法律概念,⽽是俗称。

何为⾃然增值,律师认为应当明确其概念和范围。

以房屋为例,婚前个⼈拥有的房屋婚后所产⽣的增值是不是⾃然增值?⽬前没有明确。

虽然房屋是⽤于居住的,但实际上存在基于投资所购的房屋、也有为居住⽬的所购房屋,还有两种⽬的兼⽽有之所购的房屋。

对于婚前⼀⽅为投资⽽购买多套房屋在婚后产⽣的增值部分,全都算作⾃然增值即个⼈财产,⼜不尽妥。

事实上这种投资所产⽣的增值收益与婚前的股权投资、基⾦投资收益没有什么实质区别。

5、婚前个⼈⽣产经营在婚后所产⽣的收益属夫妻共同财产。

如股权投资、基⾦投资、购买国债投资、合伙或个⼈独资企业投资。

6、婚前知识产权在婚后所产⽣的收益属夫妻共同财产。

如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这些婚前已取得的知识产权在婚后产⽣的有关使⽤费、版权费等收益属夫妻共同财产。

7、为什么要将婚前个⼈财产在婚后所产⽣的孳息和⾃然增值视作个⼈财产,⽽将其他收益视做共同财产?
律师认为:孳息、⾃然增值、其他收益,既然都是收益,实际上体现为所有物或权利的收益权能,对物或权利的收益当归属于原所有权⼈,即婚前拥有该个⼈财产的夫妻某⼀⽅,这符合传统物权理论。

对于婚前个⼈财产在婚后所产⽣的孳息、⾃然增值应当与其他收益区别对待,⽬前尚⽆形成通说的新的理论⽀持。

对于法律体系来讲,没有成熟理论⽀持的法律条⽂不知是好还是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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