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手拉手”结对城乡互助共发展四校教育联盟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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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拉手”结对城乡互助共发展
四校教育联盟协议
为了促进城乡教育向优质均衡发展,加强校际交流与合作,扩大优质资源的辐射作用,缩小校际教育差距,整体提升学校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根据《“手拉手”结对城乡互助共发展五校教育联盟章程》,我们四所学校自愿组成“手拉手”结对,城乡互助共发展”教育联盟,为了让联盟相关工作更加有序开展,经过五校友好协商,特签订如下协议。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强力推进教育体制机制创新,整合资源,优化结构,促进学校间优势互补、资源共享,逐步实现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二、联盟名称
“手拉手”结对,城乡互助共发展五校教育联盟。

三、联盟性质
在上级教育系统的指导下,以提高办学水平为主要任务,以校际互助共发展为基本目的,以校际合作交流为主要形式,以教学、培训、教育科研、常规管理、课程建设为主要内容,按照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组成的具有联合性、互利性的,跨区域、多元化的教育联盟。

四、联盟成员
重庆市大足区双路第二小学、重庆市南川区庆元镇中心小学校、重庆市南川区合溪镇中心小学校、重庆市南川区古花镇中心小学校等四所学校。

五、机构建设
联盟在上级教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联盟设以各校校长组成的理事大会。

理事大会是联盟最高权力机构。

联盟成员学校设置一名管理干部,担任联盟常务理事,建立联盟工作室。

常务理事代表其所在学校参加联盟的工作及有关活动。

理事大会和常务理事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决议重大问题时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或常务理事参与并同意。

理事大会每学期至少召
开―次理事大会,如遇特殊情况,由理事长学校提议,可临时召开理事大会。

每学期由一所学校轮流任理事长学校。

六、成员权责
(一)联盟成员享有以下权利:
1、联盟成员地位一律平等,有参与联盟重大问题决策的权利和参加联盟组织的活动的权利;
2、发展中遇到困难,有要求协调支援的权利;
3、可以共享联盟内的教育信息;
4、可以用联盟的名义开展有关活动;
5、按“共建、共享、共赢、共长”精神可以享受的其他合法正当权益。

6、加入联盟自愿,退出联盟自由的权利。

(二)联盟成员必须履行以下义务:
1、承认本章程,遵守本章程,执行联盟有关决议,按期担任轮值理事长学校的义务,并向联盟通报有关情况;
2、独立承办由理事大会议定的到各自学校开展活动的义务;
3、根据学校条件,因地制宜积极承办联盟活动的义务;
4、联盟成员单位间加强交流、沟通、团结和协作,自觉维护联盟信誉的义务;
5、根据本章程, 为联盟成员单位教师提供实践锻炼机会;
6、根据本章程,为联盟成员单位的学生提供联谊的场所;
7、根据本章程,积极为联盟工作建言献策。

七、联盟目标
坚持教育均衡优质发展,依托城镇学校优质资源帮扶农村学校,扶持薄弱学校,促进区域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以“携手合作、发展共赢”为共同目标,尽力让学校特色发挥示范辐射作用,努力在学校管理经验分享、学校文化共建、教科研联动、信息网络共享、教育教学质量提升等方面有所突破、有所创新、有所成效。

促使联盟学校“教育质量能增速、教师培养能快速、校知名度能提速”,收到“薄弱点有改进、常规点有突破、特色点有提升”的实效。

八、联盟活动
(一)管理互学。

积极把联盟学校中的先进管理经验包括管理机构设置、管理制度建立、管理干部培养、管理手段方法及信息资源共享向其它联盟学校,相互借鉴。

同时,建立健全例会制度,定期召开联盟学校的校长会议,根据工作需要相互列席校务工作会议,参与重大事情的决策。

通过建立学校管理成员交流机制,共同商讨办学理念、工作思路、师资培训,提高成员学校的教育管理水平。

(二)文化共建。

定期举行联盟学校活动制度,在相互文化建设中碰撞交流吸收新的内涵,构建丰富而有个性特色的校园文化,铸造品牌,深挖内涵。

(三)送教下乡。

建立定期送教制度,在每期的送教活动中,针对薄弱学校的薄弱学科,有目的性的安排优势学校的优势学科教师送教到校,特别是在备课、课堂教学、学生辅导、作业批改等方面作交流和指导。

(四)教研互动。

重点开展课程建设、课改工作、校本研训等活动,并做好先进教学理念及教学经验的交流和指导工作。

定期开展以抓提高教学质量为突破口,围绕课改开展听、评、议、思的教科研活动。

每学期联盟学校要集中开展听课交流、示范讲座、教研(备课)组活动各1次以上。

定期开展“新教师合格课”、“骨干教师示范课”、“同课异构”等教学展示活动和教学观摩活动等,在提高本校教师专业水平的同时,为教师展示搭建新的平台,促使他们进步。

(五)“下派”“上挂”。

建立优秀师资互派互聘制度,要通过统一的师资培训、校本教研、师徒结对、同伴互助、师资交流等方式,促进联盟学校的专业发展,培养一批联盟学校教学骨干。

每学期应至少派出1名或以上管理人员(或班主任)定期到联盟内指定学校挂职学习锻炼或协助管理,联盟内的学校要积极接纳联盟学校所派的管理人员或教师挂职锻炼,实现联盟学校之间的优秀师资互派共享。

(六)师徒结对。

充分发挥联盟内丰富的教师资源优势,做好师徒结对工作。

采取骨干教师带一般教师,学科带头人带一般学科教师,中青年教师带新年教师的形式师徒结对,通过面对面交流探讨,相互观摩,促进教师之间的专业切磋,共同分享经验、研究问题,带动教师的专业成长。

(七)学生联谊。

根据各联盟学校的活动需要,建立学生联谊的长效
机制。

有大型活动时,在安全和资金能够保证的情况下,联盟内的学校可以选送学生参与或者观看活动。

(八)名师引领。

联盟内建立健全名师工作室,让名师工作室成为教师交流的常设平台。

九、活动经费
各类活动由联盟成员学校轮流开展,经费由承办单位承担。

十、协议签订
本协议一式陆份,各学校存档一份,上交一份到各所在上一级教育委员会备案。

该协议一经签订即生效,于2018年秋期全面开展工作。

本协议其它未尽事宜由联盟理事大会决定。

联盟学校签章:
法人代表(签字):法人代表(签字):
学校(公章)学校(公章)
法人代表(签字):法人代表(签字):
学校(公章)学校(公章)
2018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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