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绿色采购的实施策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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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绿色采购的实施策略研究
2009年08月05日 15:09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打印】
通过政府绿色采购,引导全社会的可持续消费,是国际上应对可持续发展的一个重要战略,发达国家都在这一领域开展了大量工作。

我国的政府绿色采购工作还处于起步阶段,本文对我国目前实施政府绿色采购的必要性进行了全面而详尽的论述,在此基础上探讨了中国政府绿色采购的实施策略,认为在当前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良好背景下,我国实施政府绿色采购的条件已经基本成熟。

1992年在巴西里约热内卢召开的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上,183个国家共同制订了一项关于可持续发展的全球行动计划——《21世纪议程》。

其中指出:“不可持续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方式是造成全球环境问题的主要原因”。

为了实现可持续消费,世界各国都在努力探索可行的途径,其中政府绿色采购作为一个宏观调控手段而备受瞩目。

2002年联合国全球可持续发展峰会的声明中明确提出,“有关国家和地方政府应推动政府采购政策改革,积极开发、采用环境友好产品和服务”,从此这份声明成为各国政府实施绿色采购的重要依据。

事实证明,由政府机构推动绿色采购是卓有成效的,2003年,ICLEI可持续采购工作组代表欧洲委员会环境司进行了一场调研,主要是评估政府绿色采购在欧盟15个国家中的作用现状。

调研结果表明欧盟两个成员国的绿色采购执行水平较高:丹麦,40%的政府机构所采购的产品中50%以上的都是环境标志产品;瑞典,50%的政府机构采购的产品中50%以上的都是环境标志产品。

政府绿色采购的内涵
所谓“政府绿色采购”,是指法律承认的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以下统称采购人)等利用财政资金进行采购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的条件下,优先购买对环境影响较少的环境标志产品。

通俗的说,就是在政府采购中着意选择那些符合国家环境认证标准的产品和服务,促进企业环境行为的改善,推动国家循环经济战略及其具体措施的落实,同时对社会绿色消费起到巨大的推动和示范作用。

绿色采购不仅有助于环境保护,还为绿色生产创造了强有力的市场需求,而且对公司、民间机构和家庭的行为都会产生影响。

现阶段的政府绿色采购,范围已经非常广泛,几乎涉及了政府办公的所有环节。

如作为政府绿色采购重点的办公用品,小到室内的电话、电脑、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碎纸机、吸尘器、照明设备和各种小型工具等,大到室外的各种车辆、小型船舶、除草机和车用起重机等。

它们中的相当一部分,已经被要求必须达到环保、节能、低排放和低噪声标准,其中计算机的国际绿色采购标准还涉及到辐射和节能标准等。

开展政府绿色采购的必要性
1994年中国政府在全球率先发布了第一个国家级可持续发展行动纲领——中国21世纪议程》,倡导整个国家的可持续消费。

政府机构的消费在国民总消费中的比重较大,根据国家有关管理部门对2002年我国政府机构能耗情况的统计,2002年全国政府机关能源费用超过800亿元,电力消耗总量占全国总消耗量的5%,接近全国8亿农民生活用电水平。

所以政府机构率先进行可持续消费,不仅具有经济上的庞大收益,还对全社会的可持续消费起到良好的表率作用。

(一)政府绿色采购对于可持续消费具有指导性作用。

由于全球各国的政府采购在其国民生产总值(GDP)所占比例向来很高,只要政府机关将环境准则纳入其采购模式,立即会对相关的供应商产生积极影响,从而带动并产生绿色消
费市场。

据统计,欧盟的学校、医院和市政机构,每年采购商品和服务消费15000亿欧元,相当于欧盟GDP的16%。

美国政府在1989~1992年间每年仅用于货物和服务的采购就占其国内生产总值的26%~27%,日本中央政府每年采购额达到14万亿日元,联合国每年支出约30亿美元。

我国政府采购规模巨大,每年以500亿规模的水平递增。

如2003年达到1500亿元,2004年政府采购突破2000亿元。

由于政府采购数额巨大,实施绿色采购具有很强的杠杆作用,可以促进经济界开发绿色产品和技术。

企业为了使自己的产品能够纳入政府绿色采购的范围,必然会使用绿色原材料、开发新的环保工艺等一系列措施来改善产品的环境性能。

据联合国统计署调查,84%的荷兰人、89%的美国人、90%的德国人在购物时会考虑选择环境友好型产品,消费者的绿色取向促进了绿色消费市场的形成,提高了公众的环境意识。

尽管绿色消费行为是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但政府绿色采购无疑发挥了重要的表率和引领作用。

(二)实施政府绿色采购是地区乃至全球环境保护的又一举措。

欧洲委员会发布了“政府绿色采购手册”,并于2004年3月31日正式启用。

该手册阐述了政府机构在采购商品和服务时,如何纳入环境因素。

环境委员Margot Wallstrom[4]认为“政府机构具有庞大的购买力,如果欧盟所有的政府机关都转向绿色电力,那将减少6000万吨的二氧化碳排放,到2012年就可以减少京都议定书下18%的温室气体排放。

”2002年,英国设菲尔德Hallam 大学决定跟绿色能源供应商签订合同,每年采购5%的绿色电力,这一采购使得该大学每年降低2%的碳排放。

荷兰东南部的布拉班特地区,目前使用的都是绿色能源,2002年荷兰南部的艾恩德霍芬地区的21个自治市签署了一个合同,约定他们消费的能源中有75%的必须是绿色能源,通过履行该合同节省了620000欧元。

在目前政府采购能源消耗巨大,环保意识比较薄弱的情况下,大力倡导绿色政府采购,实为良策。

而且我国政府节能潜力很大,可以通过采取建筑本身节能改造、使用节能设备和产品、努力降低待机能耗等措施来降低政府能源消耗。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中国节能产品认证中心对我国15个政府机构耗能设备和器具状况的抽样调查和统计分析显示,抽查的15个单位的节能潜力为8682吨标准煤,占2001年能源消耗总量的23.5%。

这说明,在政府采购过程中贯彻具体的节能措施,我国政府机构的节能潜力将在20%以上。

(三)实施政府绿色采购,引导可持续消费是发展循环经济的必要条件。

国务院参事叶汝求说:“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是环境友好型经济发展模式的具体体现。

要在产品的生产过程中实行清洁生产,努力实现废物的循环利用,实行环境标识、环境认证和政府绿色采购制度,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


消费者对绿色产品的选择受经济利益的驱动,绿色消费仅靠自觉意识只可能是少数人的行为,不会发展成为大众主流消费行为,对市场的影响是很有限的。

因此,必须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引导、拉动和培育循环经济市场,提升绿色消费量,提高循环经济规模,刺激研发和应用循环经济专门技术,从而使循环经济产品和服务的价格趋于合理,从而激励消费者采取环境友好的消费方式,最终形成良性循环。

如果政府采购能够遵循生态原则,强化生态环保导向,促进具有环保意识的贸易活动,为全社会树立榜样,推动和培育循环经济市场,就会促使生产商转变生产方式,使供应商转变经营方式,使其产品和服务适应有关循环经济的标准和要求,从而为实现建设循环经济目标做出持久的贡献。

实施政府绿色采购的步骤
在国家实施可持续发展的大背景下,我国的政府绿色采购工作刚刚起步,相对西方国家推行绿色采购的理念相对较晚,其中一个主要原因是我国建立规范的政府采购制度的举措晚于西方发达国家[5]。

但是政府绿色采购在我国有着良好的发展势头,2006年2月,国务院
发布《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其中第九条“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中指出“在消费环节,要大力倡导环境友好的消费方式,实行环境标识、环境认证和政府绿色采购制度,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

这一文件更加明确了政府机构实施绿色采购的政策导向。

政府绿色采购计划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工作,不是单方某个机构就能完成的,需要国内相关部委来共同推动完成,比如: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等,建议分为以下几个步骤开展:(一)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为全面推行政府绿色采购提供制度保障。

通过专门立法或政府令的形式鼓励或强制推行绿色采购是国际上的一贯作法,并且这种方法的成效作为显著。

美国于1991年发布了总统令,规定政府采购绿色产品清单;加拿大的环境责任采购法案要求政府使用环境标志产品;日本于2001年开始实施绿色采购法;韩国于2004年底颁布了鼓励采购环境友好产品法;可以说立法是发达国家成功推行政府绿色采购的重要保障。

因此,制订和完善相关法律制度是我国推行政府绿色采购、“绿化”政府消费行为的首要措施。

从长远来看,我国应像许多发达国家一样,制定专门的《政府绿色采购法》,对政府实行绿色采购的主体、责任、绿色采购标准和绿色采购清单的制定和发布进行明确规定。

我国《政府采购法》刚刚实施3年,有关实施细则还有待完善,是拟定绿色采购法规的有利时机。

现阶段可以在该法的框架下,补充制定和颁布适合我国国情的政府绿色采购实施条例,从政府绿色消费的要求出发完善和细化目前的政府采购法,为全国范围推行政府绿色采购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二)建立绿色采购标准,发布绿色采购清单和操作规范。

绿色采购标准的制定是实施政府绿色采购的核心。

可以根据目前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等制度,选择政府采购所涉及的优先领域,分行业、分产品,制订绿色采购标准和清单。

从国际经验看,环境标志产品是各国制定绿色采购产品标准和指南的重要基础。

为了核查和审计的方便,许多国家都将环境标志产品与政府绿色采购产品挂钩,要求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

政府绿色采购产品指南的制定都以环境标志产品为依据和基础。

如德国的蓝色天使标志、日本的生态标志等。

因此,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是推动政府绿色采购的重要配套制度。

为了克服采购工作的盲目性,不仅需要制定采购标准,还需要针对采购者制定一个详细的操作指南或规范。

(三)开展试点工作,为采购人员进行专门的培训。

为了提高政府绿色采购标准和清单制定工作的质量,可以在一些有条件的地方如循环经济试点省市和重大项目开展试验示范,对其负责绿色采购的人员进行上岗培训。

“绿色奥运”是北京2008年奥运会的重要主题,已经成为举世瞩目的焦点,绿色奥运的内涵之一就是采购环境友好型产品和服务,目前已经编制完成绿色采购指南,是试验示范我国政府绿色采购的好机会和平台。

(四)建立绿色采购信息平台。

为了使采购人员及厂商及时了解绿色采购的信息,需要建立一个供应商、采购人员、消费者之间的信息平台,不断地更新国内和国际上最新的绿色采购产品信息和技术信息,并定期公布符合绿色采购的品牌清单和进行绿色采购的机构名单;因此需要建立一个将上述信息包含进去的绿色采购网络,吸收网络会员,组成顾问委员会和理事会等,对绿色采购信息进行管理和监督。

目前我国现存的法律中,还没有针对政府绿色采购的明确法律条文,但是原有的政府采购法中有涉及这方面的内容,只是不够明确。

建议进一步修改政府采购法,增加绿色采购的
内容;也有可能为政府绿色采购专门制定一部法律。

此外,还需要制定相关的采购标准、采购清单和操作规范等具体的文件。

(五)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

首先,为了保证采购人员能够严格按照采购规范来执行,需要配套的监督机制对其加强管理。

另外,也需要对承诺绿色采购的政府单位进行监督,包括公布其年初的采购计划和年终的采购结果,可以规定以报告的格式公开,借助社会的舆论力量加强宣传和监督。

目前,举国上下都掀起了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的热潮,各部门都为实现这一目标而出谋划策、各显神通。

诚然,中国政府绿色采购的实施是个漫长而复杂的过程,然而,我们有理由相信“政府绿色采购”将是促成“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加速器。

也相信在相关部委的共同推动下,政府绿色采购必将节节胜利,最终提高整个社会的可持续消费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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