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服务中心(站)设施建设标准(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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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服务中心(站)设施建设标准(试行)
社区服务中心(站)设施建设标准(试行)
为规范社区服务中心(站)设施建设,借鉴先进地区的经验,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我市社区服务中心(站)设施建设标准(试行)。
具体标准如下:一、社区服务中心(站)设施建设项目社区服务中心(站)设施必须满足和保证开展社区党建、社区服务、社区就业、社区卫生、社区计划生育、社区文化、社区治安等工作的需要,要求做到两站、两栏、一场所、八室。
其中两站即社区服务站(便民服务大厅)社区卫生(计生)服务站;两栏即宣传栏、村务公开栏;一场所即室外文体活动场所;八室分别是社区办公室、会议(党建活动)室、社区警务(综治)室、社区资料室、社区图书(科技)阅览室、居民文体活动室、社区居民学校教室、老人日间照料室(厨房)。
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和居民的实际需求,可增设健身室、残疾人康复训练室、停车场、便民商业点等服务设施。
二、社区服务中心(站)设施建设标准(一)两站建设标准 1、社区服务站(便民服务大厅)建设标准:(1)街道(乡镇)的便民服务大厅面积要达到200平方米以上,社区居委会的便民服务大厅面积要达到150平方米以上。
便民服务大厅的选址原则上选择居民群众较为集中,方便群众办事、活动的地方,最好建在一层,门面要大方,方便来办事的居民出入。
(2)县(市、区)要统一设计社区服务中心(站)的标识,统一设计牌子,尺寸和颜色要统一。
牌子冠名:县(市、区)街道(乡镇)社区服务中心或县(市、区)街道(乡镇)社区服务站。
标识和牌子制作要大方、简洁、美观,要体现社区服务中心(站)的内涵,一看就能明白。
根据实际情况,社区服务中心(站)的标识和牌子要统一安装在大门上方或门楣两侧。
(3)便民服务大厅要配备有标准服务台、统一的桌椅、电脑、电话、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文件柜、电扇、四座以上连体椅、服务项目标牌等。
条件比较好的社区便民服务大厅还要配备照相机、空调、音响、监控设备等设施,若条件更好的社区便民服务大厅还必须设立电子屏幕和电子触摸屏,搭建服务信息网络。
街道(乡镇)便民服务大厅与社区居委会便民服务大厅网络要对接,并与受服务的居民相连通,方便服务居民。
(4)便民服务
大厅服务台要连成一体,要设置服务窗口,配备服务项目标牌。
设立服务窗口要因地制宜,按社区居民需要的服务项目来设立。
服务窗口一般分为两大类:一类是行政服务类即公共服务类。
行政服务就是承办各级党委、政府延伸到社区的政务工作和本社区事务工作。
另一类是居民生活服务类即便民服务类。
便民服务类就是为居民生活、学习、娱乐等提供服务。
行政服务类一般应设立民政、劳动、建设、计生、教育、卫生、文化、司法、综治等服务窗口;居民生活服务类一般应设立矛盾调解、家政服务、心理咨询、代理缴费、邮政快递、慈善捐助、供电供水、有线电视、法律咨询、康复保健、幼教、居家养老、婚姻介绍、婚礼庆典、婚前教育、医疗、职业介绍、信息咨询、养老保险、生育关怀等多种服务。
(5)每个便民服务大厅应制定相应的工作制度,将工作流程、服务守则、服务承诺、办事指南等在服务大厅显眼位置予以公布,并要印制《便民服务手册》发放给社区居民。
便民服务大厅要实行一站式服务,敞开式办公。
2、社区卫生(计生)服务站标准:社区卫生(计生)服务站是向社区居民提供社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社区基本医疗服务的机构。
卫生室应具备诊疗、治疗、保健等功能,建筑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符合国家有关社区卫生室的设置要求。
(二)两栏建设标准: 1、宣传栏标准。
宣传栏是社区进行法律法规、政策方针、科技文化宣传的阵地。
宣传栏应坚固耐用,内容应贴近居民生活,并定期更新。
宣传栏面积应在10平方米以上。
2、居务公开栏标准。
居务公开栏是社区定期向居民公开党务、居务、财务的专栏。
居务公开栏应设在便于居民观看的社区中心地带,公开项目应按公开目录规范设置,公开时间应按规定及时公开。
居务公开栏面积应在6平方米以上。
(三)室外文体活动场所建设标准:室外文体活动场所是社区居民开展户外健身活动的场所。
室外文体活动场所应配置一定数量的健身器材,免费向社会开放,并设有器材标志牌、功能牌和活动须知牌,确保本地全民健身计划实施,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
(四)八室建设标准: 1、社区办公室标准。
社区办公室是社区组织接待来访、研究工作、处理事务的场所。
要张贴相关工作人员职责,存放有关会议记录和相关工作台帐等。
使用面积应不少于40平方米。
2、会议(党建活动)室
标准。
会议(党建活动)室是组织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召开会议、开展学习培训的场所。
活动室面积要能够满足党员干部、居民代表和群众学习、开展活动的需要,原则上不得少于50平方米。
社区两委议事制度、居民代表会议制度、党组织生活园地、社区干部分工安排等上墙规范。
3、警务(综治)室标准。
警务(综治)室是社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的场所。
面积不少于35平方米,按照一警二保的标准配有专职或兼职工作人员,相关功能配套设施齐全。
4、社区资料室标准。
社区资料室是存放保管社区档案资料的场所。
要配备档案柜,分门别类存放资料,有专职或兼职人员管理。
面积不少于15平方米。
5、图书(科技)阅览室标准。
图书(科技)阅览室是社区居民看书学习的场所。
面积一般不少于30平方米,图书在2000册以上,图书登记造册,管理良好,配有专职或兼职工作人员,坚持每天定期对居民开放。
6、居民文体活动室标准。
居民文体活动室是社区居民娱乐、健身、活动的场所,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
具备娱乐、健身、学习功能,方便社区老人(居民)生活需要。
7、居民(人口)学校教室标准。
居民(人口)学校教室是社区召开大会、开展培训和专家授课的场所。
居民(人口)学校应配备一定数量的课桌板凳,具备一定的规模,面积不少于80平方米。
8、老人日间照料室(厨房)标准。
老人日间照料室(厨房)是老年人活动休息和用餐的场所。
老人日间照料室要配备供休息的设施,安装急事呼叫设备,条件许可的可配备电视机等,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厨房要配备炊具,配有专职或兼职具有体验合格的炊事员,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