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更换物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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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更换物业程序
我国物业管理法律、法规规定,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的权利在物业区域内的行使者为业主委员会,同时规定有权更换物业管理企业的主体也为业主委员会,因此业主要求更换物业管理企业的,均必须通过业主管理委员会并实施一定的程序后实行;
1、法定更换物业管理企业的条件所需程序;
当物业管理企业出现法定更换物业管理企业条件时,即物业管理企业丧失一定的经营资格和经营资质时,其与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所签订的物业管理委托合同自动解除,业主委员会可以按照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的条件和程序重新通过招标的方式选聘新的物业管理企业;
2、约定更换物业管理企业的条件所需程序;
当物业管理委托合同所约定的事由出现造成需要更换物业管理企业,可以由业主委员会根据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的约定直接进行,也可以由业主委员会根据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的投诉,进行具体运作之后,解除与物业管理企业的合同;业主委员会可以按照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的条件和程序,重新通过招标的方式选聘新的物业管理企业;
业主委员会通过招标方式更换物业管理企业之前,应当就哪些事项形成决议
根据不同情况,业主大会应当在招标前决定以下事项:
1授权业主委员会或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组织招标;
2确定采取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方式;
3授权业主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或由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后,由业主大会最终
确定中标人;
4物业服务价格幅度或水平;
业主委员会招标前,是否需要备案
业主委员会招标前,应当到项目所在区、县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备案;备案时,应提交以下
资料:
1业主大会决议;
2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
3招标文件;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料;业主委员会委托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招标的,还应提交双方签订
的委托书;
业主委员会组织招标过程中,如何保证广大业主的知情权
应从以下几个方面保障业主的知情权:
1业主大会会议通过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召开的,业主委员会应当在招标前将业主大会决议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显著位置向全体业主公示;
2评标过程中,现场答辩可采用公开的方式,业主可参加旁听;
3评标结束后,业主委员会可以将招标的过程情况以及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向全体业
主公示;
4中标企业确定后,业主委员会应将其基本情况和与其鉴定的物业服务合同的服务内容、范围、标准以及价格等主要内容在物业管理区域的显著位置向全体业主公示;
业主委员会通过招标方式更换物业管理企业的,应当提前多少天告知原物业管理企业
原物业服务合同即将到期,业主大会决定重新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的,应当及时召开全体业主大会,并在原物业服务合同到期前三个月将有关决议书面告知物业管理企业;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尚未到期,业主大会决定另行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的,应当在做出决议后及时书面告知物
业管理企业;
业主委员会招标应当何时完成
业主大会通过招标方式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的工作,应在原物业服务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完成;
貌似必须成立业主委员会,超过半数的业主通过,才能更换物业,而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条件如
下:
1公有住宅出售建筑面积达到30%以上;
2新建商品住宅出售建筑面积达到50%以上;
3住宅出售已满2年;
我于2006年4月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并于次月办理了入住手续;入住后发现住宅小区内的物业管理特别混乱,小区内的居民对小区物业公司的服务均不满意;请问,是否能更换别的物业管理公司我们业主在物业管理中到底有什么权利,应该受什么限制■律师解答:
一、是否能更换其它物业管理公司
根据我国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业主大会有权决定选聘、解聘物业管理企业;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管理企业之前,建设单位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的,应当签订书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可以约定期限;但是,期限未满、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
如果现在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也没有关系,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十条规定: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但是,只有一个业主的,或者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
也就是说当小区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时,由全体业主共同履行职责.当你们找到合适物业公司时只要小区2/3以上业主同新的物业管理企业签定物业管理合同,那么与现在的
物业管理企业合约关系自动解除.
第一、要解聘或者更换物业既可以通过业委会,也可以通过业主自身的多数决定;
第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76条的规定,半数以上业主同意可以解聘或者选聘物业
服务企业;
第三、对于半数以上业主通过的解聘或者选聘物业决议,原物业公司拒绝退出的,可以通过法
院要求其强令退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