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遂府办函〔2017〕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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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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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
遂府办函〔2017〕2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中央编办国务院法制办关于进一步做好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6〕20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川办发〔2016〕76号)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决策部署和有关要求,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力争为全国、全省改革提供可借鉴、可复制的“遂宁经验”。
按照“精简、统一、效能、便民”原则,着力创新行政审批体制,完善相关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效能,提升服务水平,激发市场和社会活力。
二、主要内容
(一)明确试点范围。
学习借鉴省外及省内成都市武侯区、新津县,绵阳江油市,巴中市等全国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试点地区经验,紧跟全省改革步伐,在船山区、射洪县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
(二)创新管理体制。
在进一步简政放权、深化“两集中、两到位”改革的基础上,推广审批与监管
相互分离的集中审批模式。
试点县(区)在政务服务中心基础上组建行政审批局(列入政府工作部门),将各部门现有行政许可事项分批次向行政审批局集中,首批集中度原则上不低于60%,实行“一枚印章管审批”。
行政审批局主要负责对依法划转的行政许可事项进行审批,并对审批行为及后果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优化运行机制。
按照“流程最优、期限最短、成本最低、服务最好”目标,推进行政审批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信息化建设。
参考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印发的《行政审批事项子项目录及服务指南》,结合试点要求开展行政审批工作,进一步规范审批行为,提升审批效率。
结合全省“互联网政务服务”试点经验,探索建设全覆盖的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
推动网上服务与实体大厅、线上与线下服务有机融合,实现网上受理、审批、公示、查询、投诉等功能。
以服务企业群众的相关数据为切入点,探索基层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信息共享的措施办法,充分发挥政府网站、公共微博、手机APP、微信公众号等网络终端作用,努力破解“信息孤岛”和“数据壁垒”。
(四)理顺权责关系。
立足构建上下衔接、相互配套、高效运转的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运行体系,结合建立健全行政权力清单制度总体要求,建立行政审批目录清单、审批程序清单、审批责任清单及动态调整机制。
进一步理清行政审批部门与同级职能部门之间的权责边界,完善工作衔接和信息共享机制。
行政许可职能划转到行政审批局后,相关行政管理部门要按照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把工作重心转移到研究制定规划和标准、提供服务、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上来。
积极构建行政审批局与上级职能部门间的工作衔接机制,主动接受上级职能部门的业务指导。
推动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审批服务事项下沉,将简政放权延伸到基层。
(五)强化监督管理。
针对实施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后行使审批权的部门权力较集中的特点,建立健全内外部监督制约机制,强化纪检监察、审计等职能部门内部监管,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及群众监督作用,从制度机制上解决好“权力寻租”问题。
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放管结合的要求,积极改进管理方式,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要从体制机制上加强对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的监督,完善法制审查、层级监督、行政复议等制度,确保管理相对人救济渠道畅通,实现“阳光审批”。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由市委编办、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务中心组成的市实施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督促指导,形成试点工作推进合力。
试点县(区)人民政府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结合本地实际尽快研究制定改革试点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并按照《四川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川府发〔2015〕24号)规定完善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后报市联席会议审核,市委编办于2017年2月15日前汇总上报市政府审定后报省政府审批。
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获批后,试点县(区)要加快运行行政审批新体制,确保2017年10月底前改革试点工作取得实效。
(二)落实责任分工。
各级各部门要主动支持和配合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工作,及时跟进配
套政策措施,做好改革工作衔接,形成推进改革的合力。
市委编办会同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务中心做好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协调,及时跟踪掌握试点地区改革进展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及难点,研究提出推进措施,并注重发掘可复制推广的典型,抓好总结提炼与深化推广,推动改革向纵深发展。
(三)强化督促检查。
将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工作纳入市政府重点工作督查范围,定期开展专项督促检查。
试点县(区)要切实加强改革政策措施的督促落实,建立改革试点工作考核和评估验收制度,适时引入第三方机构对改革成效进行综合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完善改革措施。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月21日
——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