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兼职教师管理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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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兼职教师管理实施办法
为贯彻学校关于严格教学管理、提高教学水平的相关文件精神,切实保证人才培养质量,现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我院兼职教师聘用与管理工作实施办法如下:
一、兼职教师
兼职教师指的是学院聘请的承担一定教学任务(包括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的非本院教学人员,主要包括校外专业人才、校内其他学院教师、校内在读研究生等人员。
兼职教师原则上要求具有相关专业的本科或本科以上学历。
二、任教科目
(一)本院教师因教学工作与科研工作繁重,无法承担的相关课程;
(二)缺乏专任教师的个别相关课程。
三、聘任条件
(一)热爱教育事业,治学严谨,为人师表;
(二)具有相应的专业教育背景、较高的教学水平以及较强的教学管理能力;
(三)能够严格遵守执行学院教学的管理规定,认真完成教学任务;
(四)身体健康,讲究卫生,无任何不良嗜好。
四、聘用原则
(一)道德品质优选原则
优先聘用工作认真,为人师表,具有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与协作精神的兼职教师;
(二)教学经验优先原则
优先聘用具有海内外汉语教学经历,教学经验与教学管理经验丰富的兼职教师;
(三)学历学位优先原则
优先聘用汉语XX专业、语言学与应用语言学专业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兼职教师;
(四)教学效果优先原则
优先聘用教学方法先进,教学手段丰富,教学效果良好的兼职教师;
五、聘任程序
(一)学期末聘用
1.各教学系系主任负责本系兼职教师的考核与聘用。
分管系主任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及业务能力、专业水平的考核,择优录用;
2.各教学系系主任于学期结束前两周(十个工作日内)将拟聘用兼职教师的名单提交学院教科办备案;
3.教科办负责将兼职教师名单提交分管院长;
4.分管院长负责向学院党政班子通报下学期拟定兼职教师的情况。
(二)学期中聘用
1.各教学系系主任负责本系兼职教师的考核与聘用。
分管系主任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及业务能力、专业水平的考核,择优录用;
2.各教学系系主任在教师到位后应第一时间将兼职教师的名单提交学院教科办备案;
3.教科办负责将兼职教师名单提交分管院长;
4.分管院长负责向学院党政班子通报兼职教师的聘用情况。
六、兼职教师的管理
(一)教学系系主任按照《XX大学XX学院教学管理规定》对兼职教师的日常教学要求进行管理;
(二)学院负责对兼职教师的授课情况及遵守学院规定情况进行督导;
(三)兼职教师违反学院教学管理规定的,学院将视其性质给予批评教育、警告等处分。
(四)对教学效果差、学生反映强烈且不认真整改的兼职教师,学院将视具体情况停聘一个学期或以上;
(五)对兼职期间出现重大违纪或出现严重教学事故影响恶劣的教师,学院将及时解聘;
(六)兼职教师的课时酬金由学院统一填表,按规定发放;
(七)学院着力建立一支相对稳定的兼职教师队伍,对教学效果优良、学生反映良好的兼职教师,可优先排课,根据本人意愿适当增加课时量,并予以表彰;
(八)兼职教师的相关材料由学院教科办统一管理。
七、本办法自XXXX年9月1日起执行,解释权归XX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