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磁环境监测与评价第四章
电磁辐射对人体健康的评估与规范
电磁辐射对人体健康的评估与规范第一章:引言电磁辐射已经成为现代社会中不可忽视的环境问题之一。
从各类电子设备、通讯技术到电力传输,都存在电磁辐射的潜在风险。
因此,对电磁辐射对人体健康的评估与规范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探讨电磁辐射对人体健康的影响和应对措施,并提出相应的规范建议。
第二章:电磁辐射的分类和特性电磁辐射根据频率和波长的不同可分为非电离辐射和电离辐射。
非电离辐射主要包括无线通信、广播、电视以及微波炉等日常使用的设备所产生的辐射。
电离辐射主要由医疗设备、核辐射以及某些工业过程产生。
电磁辐射的特性包括频率、强度、持续时间和暴露路径等,这些特性与人体健康产生密切关联。
第三章:电磁辐射对人体健康的影响1. 电磁辐射与癌症的关系:尽管科学界对此存在争议,但一些研究表明,长期暴露于高频电磁辐射环境可能增加患癌症的风险。
例如,一些流行病学调查表明,长期使用移动电话与脑肿瘤发生风险增加有关。
2. 生殖健康影响:一些研究显示,长期暴露于电磁辐射环境中会对男性和女性的生殖功能产生不良影响。
例如,男性长期接触电磁辐射可能导致精子质量下降、生育力降低。
而市场上广泛使用的电子设备也被认为是女性乳腺癌的风险因素之一。
3. 神经系统影响:有证据表明,长期暴露于高频电磁辐射环境会对神经系统产生不良影响。
这可能包括头痛、疲劳、注意力不集中、睡眠障碍等症状。
第四章:电磁辐射规范与评估1. 国际规范与标准:世界卫生组织、国际电信联盟以及国际非离子辐射保护委员会等组织制定了一系列的电磁辐射暴露限值标准。
这些标准旨在保护人类免受电磁辐射的潜在危害。
2. 电磁辐射评估与监测:为了确保符合规范,需要对电磁辐射进行定期评估和监测。
这可以通过使用专业仪器和设备来进行。
评估的结果可以帮助决策者和公众了解辐射水平,采取适当的措施来减少暴露风险。
第五章:电磁辐射应对措施1. 设备优化:对于电子设备厂商来说,优化产品设计和制造过程,以减少电磁辐射的产生和散射,是十分重要的。
电磁辐射环境监测与评估标准
电磁辐射环境监测与评估标准引言电磁辐射是指电磁波在传播过程中向外界传递的能量。
随着信息技术的高速发展和电子设备的广泛应用,人们对电磁辐射环境对人体健康的影响越来越关注。
为了保护公众和工作人员的健康,国际上普遍采用电磁辐射环境监测与评估标准来监测和评估电磁辐射的水平。
电磁辐射环境监测标准国际电气工程师学会(IEEE)标准:IEEE标准针对不同频段和用途的电磁辐射进行监测和评估。
其中,IEEE C95.1标准适用于0 Hz到300 GHz频段的电磁辐射。
该标准根据不同人群的敏感程度和辐射的时间限制,设置了相应的限值。
国际非电离辐射防护委员会(ICNIRP)指南:ICNIRP指南是一个国际性的非政府组织,专门研究非电离辐射与人体健康的关系。
该指南提供了电磁辐射水平的限值,包括电磁场强度、辐射功率密度和暴露时间,以确保公众和工作人员的安全。
国家标准:各国根据自身情况制定了相应的电磁辐射环境监测标准。
以中国为例,我国制定了《电磁辐射防护规定》和《电磁辐射环境保护规定》,明确了电磁辐射环境监测的指标和限值。
电磁辐射环境评估标准国际电气工程师学会(IEEE)标准:基于监测到的电磁辐射水平,可应用IEEE标准进行评估。
例如,根据IEEE C95.1标准,可以评估不同频段和用途下的辐射水平是否达到了限值。
场强指数:场强指数是一种常用的评估方法,用于综合考虑不同频段和辐射源对人体所产生的辐射水平的综合影响。
通过计算各频段电磁场强度的综合值,并与相应标准进行比较,以评估辐射水平是否符合要求。
计算模型:通过使用数值计算模型,可以对电磁辐射进行模拟和评估。
这些模型基于辐射源的特征和辐射传播的物理规律,能够对辐射场进行准确的估计。
结论电磁辐射环境监测与评估标准是保护人类健康的重要工具,通过实施标准化的监测和评估工作,可以保证电磁辐射在安全范围内。
然而,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电磁辐射环境监测与评估标准也需要不断更新和完善,以适应新的辐射源和应用场景的要求。
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环保局)
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环保局)【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环保局)】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电磁辐射环境保护工作,保障公民和生态环境的健康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电磁辐射源设施的建设、使用、运行和监督管理。
电磁辐射源设施包括电磁辐射发射设备和无线电发射设备。
第三条电磁辐射环境保护应当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采取科学、合理、协调、可行的措施,全面提升电磁辐射环境保护水平。
第二章电磁辐射环境保护标准第四条电磁辐射源设施建设项目应当按照国家标准及相关规定设置辐射防护区域,并确保辐射水平符合国家和地方标准。
第五条对于日常生活中使用频繁的电磁辐射源设施,应当严格控制其辐射水平,确保不超过国家和地方标准限值。
第三章电磁辐射源设施的建设、使用和运行管理第六条电磁辐射源设施建设前,应当依法提出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并向环保局申请审批。
第七条电磁辐射源设施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相关标准要求进行设计、施工和验收,确保辐射防护措施的有效性和可行性。
第八条电磁辐射源设施的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辐射防护制度,采取措施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并对使用人员进行培训。
第四章监督管理第九条环保局对电磁辐射源设施实施日常监督管理,包括设施建设过程、设施运行过程以及环境影响评价过程的监督。
第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电磁辐射源设施存在违法行为,有权向环保局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一条违反本办法,未按规定办理辐射防护措施审批手续,或者使用单位不按照要求采取防护措施的,由环保局责令改正,并可处以罚款。
第十二条违反本办法,有欺骗、隐瞒相关信息的行为,或者伪造环境安全评价报告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电磁辐射源设施辐射防护措施审批表3、电磁辐射源设施监测记录表4、电磁辐射源设施运行维护台账法律名词及注释:1、电磁辐射:指电磁波传播时由电场和磁场相互作用而形成的辐射现象。
2、辐射防护区域:指为保护人员和周围环境免受电磁辐射的危害而设立的区域。
现代监测技术.第四章(一)
由电源配电 回路引入的 干扰
交流供配电线路在工业现场的分布相当于一个吸 收各种干扰的网络, 而且十分方便地以电路传导的形 式传遍各处,经检测装置的电源线进入仪器内部造成 干扰。最明显的是电压突变和交流电源波形畸变,它 使工频的高次谐波 (从低频一直延伸至高频) 经电源 线进入仪器的前级电路。例如,由调压或逆变电路中 的晶闸管引起的大功率高次谐波干扰;又如开关电源 经电源线往外泄漏出的几百千赫兹尖脉冲干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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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通过场的干扰
由电场耦合引起的干扰: 电场耦合实质上是电容性耦合。要减 少电源线对信号线的电场耦合干扰,就必 须减小两者间的分布电容,必须尽量保持 电路和信号线的对地平衡,布线时,多采 用双绞扭屏蔽线。
带电物体产生的电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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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磁场耦合引起的干扰
C型变压器的漏感比 E型的小
第四章 干扰与抑制
电磁波可以通过电网以及直接辐射的 形式传播到离这些噪声源很远的监测装置中。 在工频输电线附近也存在强大的交变电场, 在强电流输电线附近存在干扰磁场,对监测 装置造成干扰。由于这些干扰源功率强大, 要消除他们的影响较为困难,必须采取多种 措施来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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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磁兼容(EMC)概念 我国从20世纪80年代至今已制定了上百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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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共阻抗耦合引起的干扰
当两个或两个以上的 电路共同享有或使用一段 公共的线路, 而这段线路 又具有一定的阻抗时, 这 负载 个阻抗成为这两个电路的 电流 干扰 共阻抗。第二个电路的电 压降 流流过这个共阻抗所产生 正确接线 的压降就成为第一个电路 的干扰电压。常见的例子 负载(喇叭)的电流较大, 是通过接地线阻抗引入的 它与放大器的负电源线共用了 一段地线,在地线的微小电阻 共阻抗耦合干扰。 上产生了压降,造成了干扰。
移动通信基站电磁辐射环境监测与评价
移动通信基站电磁辐射环境监测与评价随着移动通信技术的迅猛发展,移动通信基站的数量也逐渐增多,为人们的生活带来了巨大的便利。
与此人们对于移动通信基站的电磁辐射环境问题也越来越关注。
对移动通信基站的电磁辐射环境进行监测与评价显得尤为重要。
为了保障公众的身体健康,对移动通信基站的电磁辐射环境进行监测与评价已经成为一项必要的工作。
我们需要了解什么是电磁辐射环境。
电磁辐射是一种可以传播的能量,它包括无线电波、微波、红外线、可见光、紫外线、X射线和γ射线等。
在移动通信基站中,主要涉及到的是无线电波和微波。
这些电磁波在传输信息的也会对周围的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
针对移动通信基站的电磁辐射环境监测与评价,我们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考虑。
首先是监测点的选择。
监测点的选择应该充分考虑到移动通信基站的分布情况、周围环境的影响以及人口密集程度。
一般来说,我们会选择在基站周围以及人口密集地区进行监测,以便更加准确地了解基站的电磁辐射环境情况。
其次是监测参数的确定。
在进行电磁辐射环境监测时,需要确定监测的参数,包括电磁场强度、频率范围、功率密度等。
这些参数的监测结果将直接反映出移动通信基站的电磁辐射情况,有助于评估其对周围环境和人体的影响程度。
再次是监测方法的选择。
常见的电磁辐射环境监测方法包括现场测试、远场测试和模拟计算等。
现场测试是指利用专业的测试仪器在监测点进行实时监测,可以直接获取到基站辐射的实际情况;远场测试是通过远距离的测量来获取基站辐射情况,适用于环境较为复杂的情况;模拟计算则是通过电磁场模型来进行预测和估算。
这些方法可以互相补充,从不同角度全面了解基站的电磁辐射情况。
最后是评价结果的分析和应对措施的确定。
监测完毕后,需要对监测结果进行分析,判断基站的电磁辐射环境是否达标。
如果发现基站的电磁辐射超出了规定范围,就需要采取相应的措施来加以改善,包括适当调整基站的工作模式、增加屏蔽设施、改善天线方向等。
对移动通信基站的电磁辐射环境进行监测与评价是非常必要的。
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局令[第18号]
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正文:----------------------------------------------------------------------------------------------------------------------------------------------------国家环境保护局令(第18号)《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已于1997年1月27日经国家环境保护局局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施行。
国家环境保护局局长解振华一九九七年三月二十五日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电磁辐射环境保护工作的管理,有效地保护环境,保障公众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电磁辐射是指以电磁波形式通过空间传播的能量流,且限于非电离辐射,包括信息传递中的电磁波发射,工业、科学、医疗应用中的电磁辐射,高压送变电中产生的电磁辐射。
任何从事前款所列电磁辐射的活动,或进行伴有该电磁辐射的活动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守本办法的规定。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辖区电磁辐射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第四条从事电磁辐射活动的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本系统、本行业电磁辐射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本管理办法的行为有权检举和控告。
第二章监督管理第六条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下列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申报登记和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负责对该类项目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以下简称“三同时”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并负责该类项目的竣工验收:(一)总功率在200千瓦以上的电视发射塔;(二)总功率在1000千瓦以上的广播台、站;(三)跨省级行政区电磁辐射建设项目;(四)国家规定的限额以上电磁辐射建设项目。
第七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除第六条规定所列项目以外、豁免水平以上的电磁辐射建设项目和设备的环境保护申报登记和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负责对该类项目和设备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三同时”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并负责竣工验收;参与辖区内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环境保护设施“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和项目竣工验收以及项目建成后对环境影响的监督检查;负责辖区内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队伍的建设;负责对辖区内因电磁辐射活动造成的环境影响实施监督管理和监督性监测。
环境科学和工程专业课程教案
环境科学和工程专业课程教案一、课程简介本课程旨在为学生提供环境科学和工程领域的基础知识和专业技能。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学生将了解环境问题的本质、产生原因和影响,掌握环境监测、评价和治理的基本方法,培养解决环境问题的能力。
二、教学目标1. 了解环境科学和工程的基本概念、原理和方法。
2. 掌握环境问题的产生、发展及其对人类和生态系统的影响。
3. 学习环境监测、评价和治理的技术和方法。
4. 培养解决环境问题的能力和责任感。
三、教学内容第一章:环境科学和工程导论1. 环境的概念与分类2. 环境科学和工程的基本任务3. 环境问题的产生、发展及其影响第二章:环境物理学1. 大气环境物理学2. 水环境物理学3. 土壤环境物理学第三章:环境化学1. 环境中有害物质的来源、迁移和转化2. 环境污染物的监测与分析方法3. 环境化学方程式的计算与应用第四章:环境生物学1. 生态系统的基本概念与原理2. 生物群落与生物多样性的保护3. 环境生物技术的应用第四章:环境监测与评价1. 环境监测的基本方法和技术2. 环境质量评价的方法和指标3. 环境监测数据的处理和分析四、教学方法1. 讲授:通过教师的讲解,使学生掌握环境科学和工程的基本概念、原理和方法。
2. 案例分析:分析实际环境问题,培养学生解决环境问题的能力。
3. 实验操作:通过实验,使学生掌握环境监测和评价的方法和技术。
4. 小组讨论:分组讨论环境问题,培养学生的团队协作能力和沟通能力。
五、教学评价1. 平时成绩:包括课堂表现、作业完成情况等,占总评的30%。
2. 期中考试:测试学生对环境科学和工程基本知识的掌握程度,占总评的30%。
3. 期末考试:测试学生对环境监测和评价方法的掌握程度,占总评的40%。
4. 小组报告:评估学生在小组讨论中的表现和报告质量,占总评的10%。
六、环境污染治理技术1. 废水处理技术:包括物理、化学和生物处理方法。
2. 废气处理技术:包括吸附、脱硫、脱硝等方法。
涉密单位环境管理制度
涉密单位环境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涉密单位环境管理工作,保护环境安全,保障涉密单位人员的健康和生命安全,提高环境管理水平,提前预防和处理环境污染事故,促进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涉密单位环境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部涉密环境管理工作,所有工作人员都要遵守及履行。
第三条涉密单位环境管理应以预防为主,综合防治、全员参与、科学管理、依法合规的原则来进行。
第四条涉密单位要建立健全环境污染应急预案,有全面、科学有效的救援措施和积极有效的解决方案,充分保证涉密环境安全。
第五条涉密单位要建立环境管理台账,开展环境绩效评价和监测评估,实现环境质量的动态监测、预警和分析。
第六条涉密单位提高环境管理的公众参与度,注重环境管理知识的宣传和普及。
第七条涉密单位建立健全环境管理责任体系,压实环境管理责任。
第八条涉密单位建立健全环境管理监督检查机制,加强环境违法违规的监督和纠正。
第二章环境管理的组织和领导第九条涉密单位应当建立由领导班子成员牵头的专职环保领导小组,负责行业环境管理工作的决策和组织实施。
第十条涉密单位应当设立环境管理部门或环保小组,负责具体的环境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涉密单位应当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设立环境管理岗位,明确岗位职责,保障环境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二条涉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环保工作协调机制,各部门、各岗位之间要加强合作,配合环保工作的开展。
第十三条涉密单位应当建立环保投入和经费预算,确保环保工作需要的经费。
第三章环境风险评估和管控第十四条涉密单位应当定期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和管控工作,对涉密环境进行评估,制定相应的风险管控措施。
第十五条涉密单位应当建立环境事件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对环境事件进行及时报告和调查处理。
第十六条涉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环保设施的安全管理制度,对环保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确保安全有效。
第四章环境监测与评价第十七条涉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环境监测体系,对环境质量进行动态监测和评价。
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局令 第18号)
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局令第18号)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局令第18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了保护公众和环境免受电磁辐射的危害,维护公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存环境,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我国境内包括电信、广播电视、微波通信、无线电测量以及其他与电磁场辐射相关的业务和设施的建设、使用、管理等活动。
第三条定义1. 电磁辐射:指由电磁场产生的辐射。
2. 电磁场:指电磁波的传播介质中的电磁现象。
3. 电磁辐射环境:指电磁辐射产生的环境。
4. 电磁辐射源:指产生和发射电磁辐射的设备、设施和系统。
5. 电磁辐射限值:指电磁辐射在特定环境和时段内允许的最大辐射水平。
6. 电磁辐射监测:指对电磁辐射环境进行实时监测、监测数据记录、辐射源辐射水平评估和其它监测研究等活动。
第二章电磁辐射环境监测与评价第四条电磁辐射环境监测范围电磁辐射环境监测应覆盖电磁辐射源周围可能受到辐射影响的区域,并应对不同类型的电磁辐射源进行不定期监测。
第五条电磁辐射环境监测指标电磁辐射环境监测应按照国际、行业和地方相关标准,在不同类型的区域中,对电磁辐射进行频率、强度等方面的监测。
第六条电磁辐射环境评价通过电磁辐射环境监测数据的分析,进行电磁辐射环境评价,包括对监测数据的处理和辐射源辐射水平的评估等。
第七条电磁辐射环境评价报告经过电磁辐射环境评价后,应编制电磁辐射环境评价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监测结果、评价结论,以及相应的监管措施建议等。
第三章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第八条电磁辐射环境保护措施为了减少电磁辐射对环境和公众的危害,应采取以下措施:1. 合理布局电磁辐射源,减少辐射范围。
2. 采用低辐射的设备和技术。
3. 设立电磁辐射环境标识,提醒公众注意电磁辐射环境。
4. 建立和完善电磁辐射环境监测和评价体系。
第九条电磁辐射限值根据不同环境和场所的需求,制定电磁辐射限值,确保电磁辐射不超过安全限值。
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电磁辐射环境的监督管理,保障公众健康,维护生态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产生电磁辐射的设施、装置、设备及相关活动的环境管理。
第三条电磁辐射环境保护工作应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公众参与的原则。
第二章监督管理第四条国家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电磁辐射环境保护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
第五条地方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电磁辐射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管理。
第六条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建立电磁辐射环境监测网络,定期发布电磁辐射环境质量报告。
第三章建设项目审批第七条新建、改建、扩建可能产生电磁辐射污染的建设项目,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报经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
第八条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应包括电磁辐射污染的影响预测、评估、防治对策及公众参与等内容。
第四章环境保护设施第九条电磁辐射设施的设计、建设、运行必须符合国家或地方规定的电磁辐射防护标准。
第十条电磁辐射设施的建设单位必须同时建设相应的电磁辐射防护设施,并保证其正常运行。
第五章环境影响报告书第十一条电磁辐射设施的建设单位应在项目建成前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报经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查。
第十二条环境影响报告书应详细说明电磁辐射污染防治措施、设施运行对环境的影响及监测计划等。
第六章竣工验收第十三条电磁辐射设施建成后,建设单位应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申请竣工验收。
未经竣工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使用。
第七章监督管理职责第十四条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加强对电磁辐射设施的日常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电磁辐射环境的义务,有权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进行举报。
第八章法律责任第十六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或未经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擅自建设的电磁辐射设施,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补办手续,并处以罚款。
第十七条电磁辐射设施建设单位未按照规定建设或运行电磁辐射防护设施的,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罚款;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
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环保局)
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电磁辐射环境保护工作,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态环境安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电磁辐射源的环境管理、监测、评价等方面的工作。
涉及电磁辐射的设施、产品、工程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要求进行管理。
第三条定义1. 电磁辐射:指物质通过电场和磁场的相互作用产生能量传播的现象。
2. 电磁场:指电场和磁场的联合作用,包括电磁波在内的各种电磁现象。
3. 电磁辐射源:指能够向周围环境辐射电磁波的设施、产品、工程等。
4. 电磁辐射污染:指电磁辐射对人类健康和生态环境造成的潜在危害和影响。
5. 电磁辐射环境:指电磁辐射源在周围环境中形成的电磁场的分布状态,包括电磁辐射强度、频率、方向、时空分布等方面的信息。
6. 电磁辐射限值:指为保障公众健康和生态环境安全,根据不同的电磁辐射源和用途,制定的允许的电磁辐射强度或其他电磁辐射参数的上限。
第二章电磁辐射环境监测第四条监测任务1. 对于电磁辐射强度超过规定限值的电磁辐射源,应当进行监测。
2. 监测任务由环保局统一组织,有关单位应当积极配合。
第五条监测要求1. 监测应当覆盖电磁辐射源的全部工作状态和工作区域,包括正常工作、异常工作、停车调试等情况。
2. 监测数据应当真实、准确、全面。
3. 监测结果应当及时报送环保局,并留存相关材料。
第六条监测方法1. 监测应当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检测仪器和设备,检测过程应当规范、严谨。
2. 监测结果应当按照国家标准或地方标准进行评价。
第三章电磁辐射环境评价第七条评价任务1. 对于新增的电磁辐射源,应当进行环境评价。
2. 对于电磁辐射强度可能会发生变化的电磁辐射源,应当定期进行环境评价。
第八条评价要求1. 评价应当遵循科学、公正、客观、合理的原则,确保评价结果真实、准确、可信。
2. 评价所涉及的监测工作应当符合本办法的要求。
3. 评价结果应当及时报送环保局,并留存相关材料。
第九条评价内容1. 评价应当包括电磁辐射环境的空间分布、时间分布和频率分布等方面的信息。
移动通信基站电磁辐射环境监测与评价
移动通信基站电磁辐射环境监测与评价随着移动通信网络的普及,移动通信基站的建设不断增加,其所产生的电磁辐射也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
电磁辐射不仅对人体健康产生潜在的威胁,也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因此,进行移动通信基站电磁辐射环境监测与评价非常必要。
移动通信基站电磁辐射主要来源于无线电波。
这些无线电波具有一定的能量,可以对人体和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在移动通信基站建设前,需要进行电磁辐射环境评价。
评价的目的是确认基站是否满足国家和地方规章制度的电磁辐射限值,以及根据不同的建设场所,确定本地区特定的电磁辐射限值。
电磁辐射环境监测与评价的过程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电磁辐射环境评价首先,进行电磁辐射环境评价需要收集基站的相关信息,包括基站的技术参数、辐射功率、发射频率、发射方位角等。
然后,根据收集到的信息,进行电磁辐射计算。
计算过程中应考虑到地形、建筑物、植被等因素的影响。
最后,根据计算结果,对基站的电磁辐射情况进行评价,判断是否符合国家和地方规章制度的电磁辐射限值。
电磁辐射环境监测的目的是对基站的电磁辐射进行实测,以验证计算结果的准确性。
监测设备主要包括电磁辐射场强度测量仪、频谱分析仪等。
监测过程中应注意环境风向、气温、湿度等因素对监测结果的影响,选择合适的监测点,并对监测数据进行分析。
对周围环境进行调查是为了了解基站的电磁辐射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是否存在对人体和生态环境的潜在威胁。
调查内容包括周围居民、树木、水源等。
在电磁辐射环境监测与评价的基础上,需要对移动通信基站的电磁辐射环境进行管理。
管理的重点包括:选择合适的基站建设场所、采取合适的基站建设方式、加强基站维护与管理、限制基站辐射功率等。
总之,移动通信基站电磁辐射环境监测与评价可为人们提供科学的依据,确保基站建设的合理性和安全性,保障公众的健康和安全。
《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电磁辐射环境的保护和管理,促进电磁辐射环境的合理利用,保障公众健康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合于我国境内电磁辐射源及其辐射产生的电磁辐射对环境、设备和人体的辐射保护和管理。
第三条电磁辐射环境保护应实行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原则。
依据不同的电磁辐射源和辐射环境特点,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保护公众健康和环境安全。
第四条电磁辐射环境管理的具体职责由国家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承担,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各自行业电磁辐射环境管理工作。
第二章电磁辐射环境监测与评估第五条对电磁辐射环境进行监测,旨在了解辐射源和环境中的辐射水平,评估其对公众健康和环境的影响,为制定合理的管理措施提供依据。
第六条电磁辐射环境监测应包括以下内容:1.辐射源的基本情况和辐射特性的监测;2.环境中辐射水平的监测;3.公众接触辐射的监测;4.电磁辐射对设备和设施的影响的监测。
第三章电磁辐射环境控制技术第七条电磁辐射环境控制技术主要包括辐射源控制和辐射防护措施。
第八条辐射源控制应采取以下措施:1.选址时应避开敏感区域;2.根据环境敏感度,设置辐射源的安全距离;3.合理规划、布置和建设辐射源,减少辐射泄漏。
第九条辐射防护措施应采取以下措施:1.对电磁辐射进行屏蔽和隔离;2.采用安全保护装置,减少辐射对人体的影响;3.提供必要的个人防护设备和培训。
第四章电磁辐射环境管理与监管第十条国家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制定电磁辐射环境管理的技术标准和规范,对电磁辐射源和环境进行监测和管理,并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第十一条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各行业的电磁辐射源和环境的管理,制定相应的行业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开展相关培训。
第十二条建设项目应按照国家规定的环境影响评价要求,进行电磁辐射环境的评估,提出相应的管理措施,并接受监督检查。
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电磁辐射环境保护行为,维护公众健康和生态环境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电磁辐射环境评估第二条电磁辐射源单位应当定期进行电磁辐射环境评估,并按照评估结果采取相应的措施,确保电磁辐射环境达到国家标准。
评估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 辐射源位置布局情况;2. 辐射区域的辐射强度;3. 辐射源的工作频率和功率;4. 辐射源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第三章电磁辐射环境监测第三条电磁辐射源单位应当建立电磁辐射环境监测系统,并定期进行监测。
监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 辐射源的电磁辐射强度;2. 辐射源的工作状态;3. 辐射区域的电磁辐射强度分布情况;4. 辐射源对周围环境的辐射影响。
第四章电磁辐射环境保护措施第四条电磁辐射源单位应当采取合理有效的措施,确保电磁辐射环境达标。
保护措施包括但不限于:1. 控制辐射源的工作频率和功率;2. 按照规定的安全距离设置和布置辐射源设备;3. 配备相应的辐射防护设施;4. 建设地下、隔离或者屏蔽设施以减少辐射泄漏;5. 定期开展维护和管理工作,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五章电磁辐射环境监管第五条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电磁辐射环境的监管,监督电磁辐射源单位的合规行为,并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第六条公众可以通过举报、投诉等方式向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部门反映电磁辐射环境问题,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处理。
第七条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宣传教育,普及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知识,提高公众的环境保护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六章附则第八条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为五年。
第九条本管理办法所涉及的附件如下:1. 电磁辐射环境评估报告样表;2. 电磁辐射环境监测报告样表;3. 电磁辐射源单位保护措施实施方案模板。
第十条本管理办法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如下:1. 电磁辐射源:指产生电磁辐射的设备、设施或者其他物体。
移动通信基站电磁辐射环境监测与评价
移动通信基站电磁辐射环境监测与评价摘要:随着我国社会的不断发展,为了可以更好的满足人们的通信方便,所以就建立起了很多的移动通信基站。
移动通信站在给人们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存在很多的问题,因此,为了可以对这些问题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就在有移动通信基站进行了科学的检测,但随着对监测的数据显示,移动通信基站会产生大量的电磁辐射,在一定程度上严重的影响了人们的健康,所以,本文就对相关的数据进行分析,对移动通信基站所造成的电磁辐射出科学合理、正确客观的评价,并对此总结出结论,以便人们可以更好的防范。
关键词:移动通信基站;电磁辐射环境;防范措施引言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对移动通信的探讨也在不断的深入发展,所以,对移动通信的满意度也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而不断的提高。
因此,我国的很多电信企业为了可以给用户提供更好是服务体验,所以,他们就加大了对网络建设的力度,并且,在这个过程中,他们通过对相关技术的研究,并将其充分的利用到其中,所以,就在很大程度上为城市的减少电磁辐射做出力巨大的贡献。
本文就对移动通信基站对城市的电磁辐射做出研究分析.一、移动通信基站电磁辐射对基本理论(一)基本电磁辐射的概念电磁辐射从字面上我们就可以很容易的理解,产生电磁辐射就必须有电,所以,在移动通信基站中就必然会产生电磁辐射,这是无可避免的。
电磁辐射的实际上就是由于电磁发射时而生的一种危害环境以及人体健康的一种辐射。
移动通信基站产生的电磁辐射也是在进行发射的过程中所产生的,只不过移动通信基站对辐射它是以一种电磁波动形式将能量转化到空间的现象,我们也可以简单的理解为,移动通信基站由于要为通信提供信号,所以,就会将能量以电磁波的形式这空间进行传播。
(二)移动通信基站基站发射所产生的电磁辐射现象因为移动通信基站需要进行发射,并且还是以能量的形式传播到空间中,所以电磁辐射就会产生以下2种现象:(a)第一种现象就是会在电磁波会在环境的空间里产生出现叠加的现象。
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环保局)
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环保局)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态环境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单位和个人的电磁辐射排放及防护管理活动。
第三条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应当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分类管理的原则,强化责任意识,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环境保护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第四条国家环境保护部门是本办法的主管部门,负责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的组织实施。
第五条地方各级环境保护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的组织实施。
第二章环境容许值和技术标准第六条电磁辐射的环境容许值和技术标准应当按照国家标准制定并公布。
第七条科研、医疗、生产等特殊场所应当制定相应的环境容许值和技术标准,确保人员的安全健康。
第八条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环境容许值和技术标准要求,采取必要的辐射防护措施,保证辐射水平不会对环境和健康造成不良影响。
第三章监测与评估第九条对电磁辐射环境进行监测与评估,应当按照国家标准进行,并定期向社会公开监测结果。
第十条监测与评估结果应当及时反馈给被监测单位,被监测单位应当积极采取措施改进环境,降低辐射水平。
第十一条各级环境保护部门应当建立电磁辐射环境数据的统一归集和管理机制,提供数据支持和科学参考。
第四章管理措施第十二条各单位和个人应当建立健全电磁辐射环境保护责任制,落实主体责任。
第十三条建设项目、设备和设施应当符合环境保护要求,配备辐射监测设备,确保电磁辐射环境安全。
第十四条对于达到环境容许值和技术标准的电磁辐射源,应当加强日常管控,做好维护和保养工作。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五条对于违反本办法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对于拒不整改的单位和个人,将采取行政处罚措施,包括罚款、责令停产停业等。
第六章附件本文档所涉及附件如下:1.电磁辐射环境监测报告表格;2.电磁辐射源设备清单。
区域电磁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估方法
区域电磁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估方法
区域电磁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估方法是用于测量和评估特定区域内电磁辐射水平和其对人体健康和环境的影响的方法。
以下是一些常用的区域电磁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估方法:
1. 电磁辐射监测仪器和设备:使用专业的电磁辐射监测仪器和设备进行辐射强度测量,如电磁辐射场强仪、电磁辐射功率仪等。
这些仪器可以测量不同频段的电磁辐射水平。
2. 监测站布设:在特定区域内布设电磁辐射监测站,以获取更全面的辐射数据。
监测站通常包括天线、功率放大器、滤波器等设备,可以连续监测电磁辐射强度。
3. 数据采集和分析:对收集到的监测数据进行整理、分析和统计。
可以使用数据分析软件进行数据处理,生成电磁辐射场分布图和频谱图等。
根据这些数据进行辐射水平评估和辐射源定位。
4. 健康风险评估:根据国际和国家相关的电磁辐射安全标准,对监测到的电磁辐射水平进行健康风险评估。
可以使用模拟计算方法,评估电磁辐射对人体健康的影响,如吸收剂量和生物效应等。
5. 环境评估:评估电磁辐射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如对植被、动物和生态系统的影响。
可以进行野外观察和实验研究,评估辐射的生态风险。
6. 监测报告和沟通:根据监测和评估结果,编制详细的监测报告,并与相关机构和公众进行沟通。
报告应包括监测方法、数据分析结果、健康风险评估和环境评估等内容。
区域电磁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估方法需要专业的设备和人员来进行操作和分析。
同时,还需要根据具体的监测目标和要求制定合适的监测方案和评估指标。
有针对性地进行监测和评估,可以更好地了解和管理区域内的电磁环境质量。
环境因素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环境因素安全管理,预防和控制环境风险,保护员工健康和公司财产安全,实现绿色、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所有员工以及相关外部单位。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确保环境因素安全得到有效管理。
第二章环境因素识别与评价第四条公司应建立环境因素识别与评价体系,定期对生产过程、设施设备、物料使用等方面进行环境因素识别。
第五条环境因素识别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大气污染物排放;2. 水污染物排放;3. 固体废物产生;4. 噪音、振动污染;5. 电磁辐射污染;6. 生态影响;7. 资源消耗。
第六条环境因素评价应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企业实际情况,对识别出的环境因素进行风险评估,确定风险等级。
第三章环境因素控制措施第七条根据环境因素识别与评价结果,公司应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包括:1. 减少污染物排放:采用清洁生产技术,优化生产工艺,减少污染物产生;2. 废物资源化利用: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回收利用,实现资源化;3. 降噪减振:采取隔音、减振等措施,降低噪音、振动污染;4. 电磁辐射防护:采取屏蔽、接地等措施,降低电磁辐射风险;5. 生态保护:采取生态修复、植被恢复等措施,保护生态环境;6. 节约资源:推广节能技术,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第八条公司应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环境保护职责,加强环境因素安全管理。
第四章监测与检查第九条公司应定期对环境因素进行监测,确保控制措施的有效性。
第十条公司应建立健全环境检查制度,定期开展环境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环境违法行为。
第十一条公司应建立环境应急管理体系,制定应急预案,应对突发环境事件。
第五章奖励与惩罚第十二条对在环境因素安全管理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公司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三条对违反环境因素安全管理制度,造成环境污染事故的,公司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电磁辐射环境监测与评估标准
电磁辐射环境监测与评估标准引言随着科技的快速发展,电磁辐射对日常生活和环境的影响日益引起关注。
为了保障公众的健康和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工作环境,有必要制定电磁辐射环境监测与评估标准。
本文将介绍电磁辐射的基本概念和分类,并提出一套电磁辐射环境监测与评估的标准。
电磁辐射的基本概念电磁辐射是指电磁波在空间中传播时产生的能量传递。
电磁波是由电场和磁场交替变化形成的,具有一定的频率和波长。
电磁辐射可以分为非电离辐射和电离辐射两类。
非电离辐射是指电磁波对生物体的影响主要通过引起热效应来进行的辐射。
常见的非电离辐射包括无线电波、微波、红外线和可见光等。
这些辐射通常不具有足够的能量来离子化物质,但长时间的暴露仍然可能对生物体产生一定的影响。
电离辐射是指具有足够能量的电磁波,可以使原子或分子发生电离。
常见的电离辐射包括紫外线、X射线和γ射线等。
电离辐射对生物体的影响主要是由于它们产生的能量足以从原子或分子中剥离电子。
电磁辐射环境监测1. 辐射源的识别和分类通过监测,需要对辐射源进行准确的识别和分类。
根据不同类型的辐射源,采用相应的测量方法和设备进行监测。
常用的辐射源包括电视、方式基站、微波炉等。
2. 辐射水平的测量和评估监测需要准确测量环境中的电磁辐射水平,并根据国家和地区的相关标准进行评估。
测量方法可以包括电磁辐射仪的使用、辐射防护仪器的使用等。
3. 辐射源的定位和辐射分布的分析除了对辐射水平的测量和评估,还需要对辐射源进行精确定位,并分析其辐射分布。
这有助于确定辐射源对周围环境和生物体的影响程度。
电磁辐射环境评估标准1. 国内外相关标准和法规的参考国内外已经存在一些有关电磁辐射的标准和法规,可以作为参考。
例如,国际电离辐射防护委员会(ICNIRP)的相关标准和欧盟电磁辐射指令等。
2. 电磁辐射对人体健康的影响需要考虑电磁辐射对人体健康的潜在影响。
根据科学研究和流行病学调查的结果,制定合理的辐射水平限值。
3. 辐射来源和辐射分布的影响评估需要评估不同辐射源的影响程度和辐射分布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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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峰值测量接收机指示器的时间常数(ms)
9 ~ 150 kHz 160
频
段
0.15 ~ 30MHz
160
0.03 ~1 GHz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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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过 载 系 数
反映测量接收机线性级的线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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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载系数的必要性(例)
脉冲到达检波器的宽度τ:
1 B
对于0.03~1GHz频段 B=120kHz 则τ=8.3μs
G0 -- 该电路中心频率增益 对于临界耦合调谐变压器:
Bimp 1.05B6 1.31B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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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检波器的时间常数
充电: Cr 放电: C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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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耳对声音噪声的反应
1. 能接受的最小脉冲宽度 0.5~1ms 2. 脉冲终止后,需经过160~200ms才感觉消失 3. 感觉的噪声强度随fPR而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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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峰值测量接收机基准实验脉冲的特性
频率范围
9~150kHz 0.15~30MHz 30~300MHz 300~1000MHz
脉冲强度 µv·s 13.5 0.316 0.044 0.044
均匀频谱最小上限 MHz
0.15 30 300 1000
重复频率 Hz
25 100 100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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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波后的过载系数
[dB] 20 lg U3 U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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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过载特性
准峰值(检波前)
9 ~ 150 kHz 0.15 ~ 30 MHz 0.03 ~ 1 GHz
24 dB
30 dB
43.5 dB
准峰值(检波后)
6 dB
12 dB
6 dB
平均值(检波前) 均方根值(检波前)
Bimp/ fPR
Bimp/ fPR
fPR≤25Hz fPR≤500Hz
1.27(B3/fPR)1/2
Bimp/ fPR fPR≤5kHz
峰值(检波前)
略大于 1 即可
注:1. fPR — 脉冲重复频率 2. 对于平均值检波,表中规定了不同频段的过载系数
至少应满足的 fPR 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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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平均值测量接收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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τ=8.3μs,检波器充电时间: Tc=1ms 则电容上的充电电压:
U
E (1 e Tc )
E
TC
E 8.3s 0.0083 E
1ms
而 1 (要12求0的线性范围,约42dB)
0.0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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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波前的过载系数
[dB] 20 lg U1 U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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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标规定以6dB处带宽为准(n=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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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选择性(通带)的极限值 (30~1000MHz)频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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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dB 带宽
对于两个临界耦合的调谐变压器构成的 选择性曲线:
B 3 0.802B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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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率带宽/等效随机噪声带宽 Brn
1
Brn F02
F 2 ( f )df
6dB带宽
0.2kHz
9kHz
120kHz
检波器充电时间常数
45ms
1ms
1ms
检波器放电时间常数
500ms
160ms
550ms
临界阻尼指示器机械时间常数160ms
160ms
100ms
检波器前电路的过载系数 24dB
30dB
43.5dB
检波器与指示器之间的过载系6d数B
12dB
6d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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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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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放电时间常数的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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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峰值检波器的时间常数
充电时间常数 放电时间常数
9~150kHz 45 500
频率范围 0.15~30MHz 1
160
0.03~1GHz 1 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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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A. 电表的机械时间常数
电表的三种阻尼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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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界阻尼指示器的机械时间常数TM
TM
TL
2
式中:TL--去除全部阻尼之后的自由振荡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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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界阻尼指示器的运动方程
TM2
d 2
dt 2
2T M
d
dt
ki
式中:α-- 偏转指示 i -- 流经指示器的电流 k -- 常数
对于数码显示,要接入二阶低通滤波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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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的辐射电磁噪声测量仪,实际上就是一台 带有校准装置和满足特殊要求的测量接收机与
测量天线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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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量接收机的三大组成部分
线性 放大电路
检波器
指示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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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性 放大电路
检波器
指示电表
线性放大电路: ●放大 ●选频---通频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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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性 放大电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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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对脉冲特性(0.03~1000MHz)与相对脉冲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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脉冲特性
带宽: 决定了能够达到检波器的噪声包络形状
过载系数:尖锐脉冲顶部是否线性通过
TC,Td: 最后指示与A/fPR间关系
TM:
低fPR的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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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通 频 带
带宽: 低于响应曲线中点某一规定电平处, 测量接收机总选标性曲线的宽度(Bn)
0
式中: F(f) -- 选择性特性 F0 -- F(f)的最大值(单峰曲线)
对临界耦合双调谐回路:
Br n 1.037 B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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宽带信号
F(f)
F0
F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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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0
f
Brn
f
rms 两者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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脉冲带宽Bimp
Bimp
A(t ) m ax
2G0 A
式中:A(t)max -- 输入端加Aτ脉冲时,中频 输出包络的峰值
检波器
指示电表
幅度检波电路:将中频噪声电压检波成直流 或缓慢变化的电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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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性 放大电路
检波器
指示电表
指示电表:显示检波器解调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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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量接收机检波器前主要线路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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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峰值测量接收机的基本特性
工作频率范围
特性
A频段
B频段
C/D频段
9~150kHz 0.1~530MHz 30~1000MHz
电磁兼容测量接收机 与频谱分析仪
深圳拓科锐科技有限公司 韦风
电磁兼容测量接收机 与频谱分析仪
第一节 测量接收机
测量接收机是窄带仪表
传感器
特殊的测量接收机
外差式
用正弦信号定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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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准峰值测量接收机的 整机特性
*用测量接收机测量电磁噪声,习惯上以等效于 正弦电压的值评定其强弱。即:在调谐到某一 频率的接收机的输入端一次馈给噪声电压,而 另一次馈给等辐高频正弦电压时,在此二种情 况下的读数相同。测量接收机测量电磁噪声原 理就是建立在这样一种等效的概念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