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省勘察设计市场检查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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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省勘察设计市场检查
情况的通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公布日期】2013.01.08
•【字号】黔建设通[2013]21号
•【施行日期】2013.01.0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村镇建设
正文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省勘察设计市场检查情况的
通报
(黔建设通〔2013〕21号)
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工程设计质量监督站、勘察、设计企业: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各责任主体的质量和市场行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为组织开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安全与市场监督执法检查工作,下发了《关于组织开展全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安全与市场监督执法检查的通知》(黔建设通〔2012〕499号),全省按照文件要求开展了检查工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对贵阳市、黔南州、黔东南州进行了抽查。

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均能按照黔建设通〔2012〕499号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开展了对本地区勘察设计企业的监督执法检查工作。

在此基础上,我厅对贵阳市、黔南州、黔东南州的勘察设计企业和工程设计质量监督站进行随机抽检,实地资质动态核查勘察设计企业9家。

检查情况表明:大部分勘察设计单位均能较好
地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条文和勘察设计规范。

经过工程设计质量监督站审查的勘察设计项目,大部分质量都达到国家现行规范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

二、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动态检查情况
(一)总体上看企业规模过小,大部分企业技术骨干基本达到资质标准要求,辅助专业尤其是暖通专业人员配备不足。

(二)设计单位存在用人不规范,勘察劳务分包不规范,部分单位有私自拉人设计和违法劳务分包嫌疑。

(三)有些单位缺乏完善的规章管理制度,没有按照《工程建设设计企业质量管理规范》(GB/T50380-2006)和《工程建设勘察企业质量管理规范》
(GB/T50379-2006)建立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对质量管理重视不够,内部质量管理不到位;对下设机构缺乏有效的质量管理;档案管理制度不健全。

三、勘察设计质量和市场行为检查情况
勘察设计企业的质量管理检查情况总体水平仍较低,设计深度不够,主要问题表现在:
(一)建筑设计方面:地下室的防水等级标定有误;公共建筑没有按规范设置无障碍电梯;防护栏杆的净高度900mm应大于1050mm;建筑分类错误导致耐火等级有误。

(二)结构设计方面:结构计算书不完整;转换层荷载输入不正确;部分转换梁抗剪、转换梁腰筋设置、基础配筋率、剪重比不满足规范要求;局部未进行荷载、配筋复核验算等。

(三)抗震设防方面:计算书不完整;部分底框转换梁构造配筋不满足抗震规范要求;圈梁布置图表达不清,局部楼梯间、受力柱、墙体等未进行抗震验算;个别项目抗震设防烈度确定错误等。

(四)工程勘察方面:有的项目没有任务委托书或者勘察纲要;有的项目勘察
纲要编制粗糙,工作量不具体,未明确孔深、取样间距,不能有效指导现场工作。

现场编录不完整,修改原始记录。

工程勘察文件无注册岩土师签章;地勘资料不完整,没有提供变形计算参数等。

(五)勘察、设计项目收费偏低,达不到《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版)要求。

四、工程设计质量监督站审查项目检查情况
个别专家对图纸审查不严,存在漏审现象;对审查的修改答复意见把关不严,勘察设计单位对审查意见没有进行实质性答复修改,审查专家就给予审查通过。

漏审具体情况如下:
(一)贵阳市大学城贵州财经大学校区公租房A-1、2、3
1.总图上北侧地下室标高与室外道路标高相差不大与-1层平面图中所表达的埋在地下的情况有矛盾,且剖面图中也未体现出地下室与道路的关系,应要求设计单位说明理由。

2.本工程的建筑分类应为二类而非一类,耐火等级地下车库为一级地面以上为二级。

GB50045-95第3.0.1条
3.-1层平面应要求设计单位提供完整地下室平面,否则无法审查,且应补充地下室排水设计。

4.剪重比不满足规范要求,基础配筋率、楼梯板分布筋配筋率不满足规范要求等,基础、侧壁计算资料也未见。

(二)、尚东逸品1、2、3#楼
1.设计说明中应按GB50108-2008第3.2.1条明确地下室的防水等级,其中配电室的防水等级应为一级。

2.倒置式屋面内容在审查意见已提出,但设计单位回复意见简单,特别是牵涉到规范中强条的内容未明确。

如:倒置式屋面应为一级防水,使用年限不小于
20年;单向坡找坡大于9米的应结构找坡(图中标注为建筑),三道防水构造等内容。

3.部分转换梁抗剪不满足规范要求;
4.抗震等级定义有误,本工程为高位转换复杂高层,框支柱、剪力墙(底部加强部位)抗震等级需提高一级;
5.本项目为3栋高层建筑,抗震评价场地类别划分中,缺场地土层剪切波速测试资料,不符合《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4.1.3条一般性条文规定,即“每栋高层建筑(测试土层剪切波速)钻孔不得少于1个”。

6.场地类别划分中,缺场地覆盖层厚度说明,不符合《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4.1.6条强制性规定,即“ 建筑的场地类别,应根据土层等效剪切波速和场地覆盖层厚度按表4.1.6划分为四类”。

(三)墨冲镇中心幼儿园
1.结-01,保护层与《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100-2010)第8.2.1条不符;结-06,屋面计算书为HRB400,实际配筋为HRB335。

2.中风化灰岩未钻穿,其厚度为3.1~3.8m不正确;表3、土fak=180MPa 错误。

(四)福泉市洒金达到保障性住房(住宅小区)公租房1#、2#楼
1.墙体保温材料燃烧性能应为A级,凸窗应有保温措施。

2.结-01,与《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第3.3.2条不符,违反《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100-2010)第8.2.1条,修改后仍不完整。

(五)贵定县职业技术学校学生宿舍
1.建施08中一号楼梯详图门应向外开,建施09中五号详图与平面不符。

2.结-01,第(八)(2)条注与《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第3.9.1条不符;结-01第(九)(1)条,保护层与《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GB50100-2010)第8.2.1条不符;结-08,楼板分布筋不满足《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第9.1.7条。

3.表2、表3统计数据缺范围值。

(六)凯里市司法局业务用房
1.推拉窗应设防脱落装置。

倒置式屋面防水等级应为一级。

无障碍坡道两侧应设扶手。

档案室应设甲级防火门。

2.结构计算书不完整,应有周期、地震力、位移等输出结果。

走廊部分活荷载取值违反荷载规范。

砼保护层厚度应按规范选用。

3.红粘土层未取样作实验。

抗震设防等级错误。

依据作废的抗震设计规范编制勘察报告。

(七)新兴二中学生食堂、宿舍
1.厨房应设乙级防火门。

推拉窗应设防脱落装置。

主楼梯平台宽度不应小于梯段净宽。

2.基本风压取值违反荷载规范。

3.依据作废的抗震设计规范编制勘察报告。

(八)麻江县基东小学教师周转房
1.热工分区应为温和地区。

居住建筑楼板、外门应做保温措施。

入户门应为安全防卫门。

2.基本风压取值违反荷载规范。

抗震设防类别总说明中未说明。

3.总平面图无地形线,无钻探角点钻孔标注,漏钻孔平面布置图。

对于以上检查发现的问题,相关设计质量监督站应督促项目的勘察、设计单位进行整改。

五、各市(州)住建局应加强对本区域内的勘察设计企业的市场行为、勘察设计质量、企业资质及从业人员的动态监督管理,经常组织勘察设计企业及从业人
员对国家、行业、地方法律法规和质量、技术、资质法规的学习,提高企业和从业人员的法律法规观念;规范市场行为,落实质量责任,增强质量意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要进一步加强对企业资质的监督管理,对资质条件不足的应及时督促整改,鼓励勘察、设计企业兼并重组、做大做强。

各工程设计质量监督站应加强审查质量管理,杜绝漏审、错审现象的发生,建立健全审查人员的考察退出机制,对不合格的审查人员应及时予以清退。

各勘察、设计企业应强化内部质量管理体系运转情况检查,要切实落实企业内部质量管理文件的各项要求;各企业要动脑筋,想办法,积极引进高素质的人才,企业规模应逐年扩大;各地区应抓紧培养一个规模较大的勘察设计企业。

贵州博翔岩土工程有限公司存在的问题较多,无在职高工,只有一名超龄的注册岩土工程师,存在项目挂靠现象;测试资质无人员,无任务。

鉴于该公司能够积极整改,现决定给予以下处理:
1.全省通报,记不良行为记录一次。

2.应按资质要求继续整改,2013年3月31日后我厅将重新核查企业资质。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3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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