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统儿童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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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儿童观及其现代化
一、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儿童观
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儿童观是怎样的呢?我以为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子子”
儒学重礼。

“礼”这一概念就是传统儒学心目中的伦理纲常、行为准则、道德规范等。

传统儒学认为普天之下合乎他们所说的“礼”,那么也就实现了“王道”,达到了“大治”。

就是基于这个思想前提,当齐景公向孔子请教政治间题的时候,孔子回答说:“君君臣臣父父子子。

(《论语。

翻洲》)“子子。

即儿女要有儿女的样子。

子女怎样才象子女呢?传统需学认为:父让子亡,子不得不亡。

很显然,子女在父亲面前是没有自身的权利的,他只是一个奴隶,父亲拿翻粉子女的生死予夺之大权。

直至当今社会,仍经常有父母摧残子女,甚至将子女摧残至死的,众多的儿童在家中没有独立的人格,连自身的生存权都无法保障。

这就是传统的“子子”儿童观在现代社会的余孽。

2、中国传统文化是以成人为本位的,儿童在传统文化中受到蔑视。

在中国漫长的封建社会里,人们“对于儿童多不能正当理解,不是将他当作缩小的成人,拿‘圣经贤传’尽量的灌下去,便将他看作不完全的小人,说小孩懂得甚么,一笔抹杀,不去理他。

气周作人:《艺术与生活·儿童的文学》)即使赞及小孩,也是推崇那种“小时了了”的少年老成,对天真无邪、童言无忌则讥为乳臭未干。

由于“中国看不起小孩"(周作人:《苦竹杂记·儿时的回忆》),所以传统文化要求儿童快快结束儿童期,成人用长袍马褂将儿童打扮成成人的样子,以成人的规范要求儿童,用四书五经作为催熟剂灌输给儿童,这只能使儿童倍受折磨。

3、把儿童看成传宗接代的工具中国人对生命不朽的追求似乎比西方人更为狂热。

由于子女是父母身体和精神的后代,是家族权力和财产的继承者,所以,人们认为生儿育女是延续生命、追求不朽的另一方法。

这样一来,我们可以发现在中国文化中看待儿童的另一方面:由于子女是自己的生命和权利得以不朽的一种手段,所以中国人又对后代有一种感恩之情。

在这种情况下,“父父子子”往往会发生错位现象。

从皇帝到百姓都可能如此。

有史为证,据《左传。

哀公五年》记载,春秋齐景公爱庶子茶,曾自己衔绳作牛,让茶牵着走,公触地而齿折。

一般百姓把子女当作小祖宗看待的更是普遍。

在当今社会中如此之例便不胜枚举。

子女是父母生命的延续,这种认识并没有什么错误,错误在于把子女看成小祖宗,看成传宗接代的工具。

这种儿童观看起来似乎与“子子”儿童观相背甚远,但实质上它们有其共同的一面,那就是,儿童都未能从封建的人格依附关系的链条中解脱出来。

4、把子女当作光耀门庭的工具从古至今,“父以子贵”,不少人把子女当成给自己脸上贴金的工具。

目前,有些家长在子女身上相互攀比,别人的孩子会什么,我家的孩子就不能落后,甚至还要超过他们,比考试分数,逼学钢琴、美术等,不时能听到一些悲剧性的新闻报道。

5、性别歧视
中国的传统文化有严重的男尊女卑思想。

这不仅表现在政治和社会生活中,而且明显地表现在家庭中。

人们普遍认为女儿是外姓人,家里有什么谋生的密方
一般是传男不传女。

女孩从小就被要求要有女孩子的样子。

中国传统文化中所谓女孩子的样子,也就是隐忍、服从、任劳任怨、甘做奴隶。

所以女童的地位比男童要低。

目前由于社会主义思想以及全球性的男女平权思想的影响,男女平等的意识得到很大的发展,但是在落后地区男尊女卑现象还很严重。

上面我们谈了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儿童观的主要方面。

全面考察这几个方面,我们可以发现,传统儿童观基本上是属于工具主义的,把儿童当作工具,而没有看到儿童自身也应当作为目的。

传统文化是一种成人的自我中心主义,儿童只能从属于成人,围绕成人运转。

这是中国传统文化中儿童观的主流。

但是我们也应当看到,传统儿童观中还有一些细小的支流。

在中国,父母对子女的爱也是很深厚的。

早在两千多年前的春秋末期,一些政治家、思想家就提出了“慈幼”的主张。

(《周礼‘地官·大司徒》)所谓“慈幼”,就是说人们要爱护和关心儿童。

战国时期,“慈幼”曾被统治者作为考。

察各国政绩的一项标准。

以后历代统治者都曾采取了一些“慈幼”措施。

尽管古人重视儿童仅仅是因为儿童是国与家的财富,是未来的兵源和劳动者,是家族继承和繁衍的工具,并不是为了尊重儿童,但中国的父母对子女的殷切期望、把子女当成自己的未来的思想也表现出父母爱的光辉。

中国传统文化中儿童观的另一条支流就是,在传统儿童观的主流稳固地占据许多人心灵的情况下,有人对这种儿童观提出了批判。

例如,针对“父父子子”,北齐的颜之推就曾指出,“…父不慈则子不孝,兄不友则弟不恭……”(〈〈颜氏家训·家治》)很显然,他认为“子子”不是无条件的,而应当是有条件的,在古代中国,对传统儿童观主流持批判态度的人物决不止颜之推一位。

在中国近现代史上,一些先进的中国人反对封建文化,批判旧礼教和旧道德,要求“科学与民主”,提倡个人的尊严与自由。

并呼吁把儿童从旧文化中拯救出来。

如鲁迅先生认为要想拯救整个民族,首先应当拯救孩子。

所以早在五四运动的前夜,他便在沉闷的氛围中发出了振耳发喷的呐喊:“救救孩子……”在教育领域,陶行知和陈鹤琴在西方哲学、心理学、教育学的影响下,提出了尊重儿童、解放儿童。

他们试图用科学的方法来研究儿童心理和儿童教育,并为建立民主、平等的教师与儿童的关系做出了种种努力。

他们在旧儿童观的改造与革新方面作出了重要贡献。

除此之外,丰子恺在文艺领域里对传统儿童观的批判也特别值得注意。

丰子恺先生主张成人要了解儿童的心理世界,他批评成人说:“成人们笑他们‘傻’,称他们的生活为‘儿戏’,常常骂他们‘淘气’,禁止他们‘吵闹’。

这是成人的主观主义看法,是不理解儿童心理的人的粗暴态度。

我能热爱他们,亲近他们,因此能深深地理解他们的心理,而确信他们这种行为是出于真诚的,值得注意的,……”。

(丰子恺:《<子恺漫画选>自序》)
二、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儿童观怎样实现现代化?
首先,应对传统文化中的儿童观进行扬弃,去其糟粕,吸其精华。

第二,应当站在时代的制高点上来观照各种文化中的儿童观,以便洋为中用。

我们在这方面已经有所收获。

欧洲从文艺复兴运动开始,教育领域就提出了尊重儿童的口号,到二十世纪达到了高潮。

有人把二十世纪称为“儿童的世纪”。

中国于二十世纪在儿童教育方面广泛吸收了西方的理论成果,但是还很不够,在目前改革开放的形势下,我们应当更加广泛地吸收人类一切有益的文化成果(包括儿童观);我们不仅要吸收国外的成果,而且还应当把自己的研究成果贡献给世界。

第三,加强国际合作,在法律上保障儿童的权利。

1959年11月20日,第14届联合国大会通过了《儿童权利宣言》,旨在谋求儿童的幸福生活与社会福利,并期望双亲、每一个男女、热心团体、地方行政机关及政府立法承认并保护宣言中的儿童权利。

1990年9月29日至3。

日,联合国又召开了世界儿童问题首脑会议,会议通过了《儿童生存、保护和发展世界宣言》和《执行九十年代儿童生存、保护和发展世界宣言行动计划》两个文件。

《宣言》庄严承诺“儿童幸福需要最高一级的政治行动。

我们决心采取这样的行动……对儿童的权利,对他们的生存及对他们的保护和发展给予高度优先。

”中国政府总理正式签署了上述两个文件,代表我国政府向国际社会和中国儿童作出了庄严承诺。

这一承诺为在法律上保护儿童权益提供了政治前提,为中国的儿童观实现现代化在政治上提供了保障。

第四,做好宣传普及工作,使现代化的儿童观深入人心。

我们应当使双亲、儿童工作者以及整个成人社会清楚地认识到,中国历史上的“子子”观念、把儿童当作传宗接代光耀门庭的工具的观念、把儿童看成小大人的观念、把儿童看成象动植物一样生长的自然主义观念、中世纪欧洲认为儿童生而有罪的观念等都是有其缺陷的。

现代化的儿童观至少应包括以下方面:
1、儿童是人,他具有生存权,具有人的。

严以及其它一切基本人权;
2、儿童是一个全方位不断发展的人,他具有满足生存和发展的各项瀚要的权利;
3、儿童期不只是为成人期作准备,它具有独立存在的价值;
4、不同性别的儿童应当受到平等的对待;
5、儿宜有其内在的生动的精神生活,成人应当称盆和珍视这种精神生活;
6、儿童不仅有其内在的生动的精神生活,而且还具有形之于外的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

成人应注意理解和参与儿童的梢神生活和文化活动,不应将成人文化无条件地强加给儿,儿童有权拥有欢乐自由的童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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