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威市新能源电动车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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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威市新能源电动车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宣威市新能源电动车采购,项目业主为XXX市政公用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资金来自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市政新能源2021年度城市电动车充电桩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合同估算价:295.500000万元
2.1.2交货期:接到甲方指定单后,20个日历天内送货到指定地点,并安装指导、调试完毕交付使用;
2.1.3质保期:不低于三年,自最终交付使用、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1.4其他:无
2.2招标范围:城市电动车充电桩设备采购,包括所有产品及其配件、包装、运杂、安装指导,调试及售后服务等,具体详见本招标文件的采购需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企业或者其他组织;
(2)投标人须为本次招标相关设备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如代理商需提供所投设备制造商投标专项授权委托书;
(3)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投标人企业在职职工提供与本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由法定的社保收缴部门出具的由投标人本企业为其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
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
(4)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金及履行合同的能力,提供投标人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两年中任意一个年度的审计报告;
(5)投标人提供承诺书。
3.2投标人须具备的资质:无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的资质: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招投标业务管理系统。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报名,并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完成支付并下载招标文件后方具备投标资格。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XX年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