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内部推荐奖励制度[员工奖励制度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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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内部推荐奖励制度[员工奖励制
度范本]
一、目的:为了表扬先进,激励后进,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特制定此制度。
二、奖励涉及对象:公司所有员工。
三、奖励方式:精神奖励、物质奖励。
四、奖励事项分类:
1、重量级奖励
员工涉及到如下事项,可享受100元500元的经济奖励、100元300加薪、员工大会通报表扬(奖励金额视具体情况由公司领导和人事部门作出)
(1)在完成公司工作、任务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和经济效益的;
(2)对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积极、有实效的;
(3)保护公司财物,使公司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4)在公司、社会见义勇为,与各种违法违纪、不良现象斗争有显著成绩;(颁发荣誉证书)
(5)对突发事件、事故妥善处理者;
(6)一贯忠于职守、认真负责、廉洁奉公、事迹突出的;
(7)全年出满勤的;
(8)为公司带来良好社会声誉的;
(9)其他应给予奖励事项的。
2、一般性奖励:
员工涉及到如下事项,可享受50元200元的经济奖励、50元200元加薪、员工大会通报表扬(奖励金额视具体情况由公司领导和人事部门作出)
(1) 品行优良、技术超群、工作认真、克尽职守成为公司楷模者;(颁发荣誉证书)
(2) 领导有方、业务推展有相当成效者;
(3) 参与、协助事故、事件救援工作者;
(4) 遵规守纪,服从领导,敬业楷模者;
(5) 主动积极为公司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减少成本开支,节约资源能源的员工;
(6) 拾金(物)不昧者。
员工处罚制度
一、目的:为了促进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更好执行,严肃工作纪律,特制定此制度。
二、处罚涉及对象:公司所有员工。
三、处罚方式:
(1) 通报批评;
(2) 一次性罚金;
(3) 减薪;
(4) 留用察看;
(5) 辞退;
四、处罚事项分类:
1、重量级处罚:
1、故意造成重大过失,造成重大损失;
扣除当月工资及员工管理费后无条件辞退;需要时要承担相应的民事或刑事责任,相关费用自理。
2. 损失/遗失公司重要物品、设备;
1000元以上(含1000元)视经济能力至少赔偿原价的20%50%,并扣除当月工资及员工管理费后辞退;
500元1000元(含500元)视经济能力至少赔偿原价的80%,并扣除当月工资及员工管理费后,留用察看;
500元以下,无条件照假赔偿,并扣除当月工资及员工管理费后减薪100元。
3. 违抗命令或威胁侮辱上级领导;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100元200元。
4. 包庇职员舞弊,弄虚作假;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200元300元。
5. 泄露公司机密;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300元500元、留用察看或辞退。
6. 品行不正,有损公司名誉;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300元500元、留用察看或辞退。
7. 没有及时阻止危害公司事件,任其发生;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300元500元、留用察看或辞退。
8. 全年旷工达4天以上;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并处一次性罚金100元500元(视级别不同而定)。
9. 在公司内打架,从事不良活动。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并处一次性罚金100元500元(视级别不同而定)、留用察看或辞退。
10、造谣滋事。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300元800元、留用察看或辞退。
二、一般性处罚:
1、玩忽职守或督导不力而发生损失;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处罚金100元500元(视级别不同而定)。
2. 未经许可擅自使用权限外之物品、设备;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处罚金50元300元。
3. 工作不力,屡劝不听者;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留用察看或辞退。
4. 服务态度恶劣,与客户争吵,影响公司声誉;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处一次性罚金50元200元,屡犯者留用察看或辞退。
5. 在公司内喧哗、扰乱秩序、吵架、不服纠正者;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处一次性罚金50元200元,屡犯者留用察看或辞退。
6. 连续3次不参加公司重要活动;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处一次性罚金100元300元。
7. 连续旷工2天;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处一次性罚金100元300元。
8. 对各级领导态度傲慢,言语粗暴;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100元200元,屡犯者留用察看或辞退。
三、轻微处罚:
1. 工作时间处理私人事务;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处一次性罚金30元100元。
2. 教育培训无故缺席;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处一次性罚金50元200元;屡犯者减薪或留用察看。
4. 工作时间未经许可擅自离岗;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处一次性罚金10元50元。
5. 浪费公司财物;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处一次性罚金30元300元。
6. 遇非常事故,故意回避逃离者;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处一次性罚金100元500元。
7. 服装仪容经常不整者;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处一次性罚金30元200元。
8. 多次发生迟到早退现象,不按规定请假、销假;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处一次性罚金50元200元;屡犯者减薪或留用察看。
9. 委托或受托他人出勤或签到。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处一次性罚金10元50元。
完善我国外资退出制度的法理学分
析
摘要法制社会发展背景下,不仅要在经济层面稳定发展,也要保障法律制度的完善建设,引进外商企业对我国的经济增长有着带动作用,在面对新的经济发展形势下,对经济增长模式的转变以及加快产业结构步伐的调整就显得比较重要。
外商投资在我国的发展中涉及到的地区比较广泛,和国际直接投资活动相伴发展的外资退出企业在数量上也比较多。
本文主要就外资退出的形式以及影响因素加以分析,然后对外资退出的主要原因和退出法律制度问题详细分析,最后探究我国的外资退出法律制度完善的策略。
关键词外资退出法律制度法理学
作者简介:董宇,太原科技大学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专业本科。
中图分类号:D922.29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ki.1009-0592.2017.05.179
处在当前新的经济发展阶段,对我国的外资推出的制度从法律层面进行完善就比较关键,造成外资退出的原因比较
多,公司经营不善没有达到实际预期的投资回报,以及投资者的意愿下降等,这些都是重要的因素。
而从法理学的角度对我国的外资退出制度进行考虑分析,并从理论上进行深化研究,对完善我国外资退出法律建设就有着积极意义。
一、外资退出的形式以及影响因素分析
(一)外资退出的主要形式
第一,正常退出形式的体现。
我国是发展中国家,在外商投资的环境以及法律环境方面还存在着诸多的不完善之处,外资退出就成为一个比较重要的体现。
在全球化经济发展下,外资退出在概念上也得到了发展,主要体现在自愿或非自愿地通过全部或部分地出售、清算、没收或国有化,导致(跨国公司)对现存国外经营机构所有权比例的减小。
从这一外资退出的概念上就涉及到类型,外资退出分两种情况,一个是正常的退出,一个则是非正常的退出。
从正常的外资退出形式上来看,就包含着股权转让,这也是公司企业对资本进行转移的重要方式,也成为企业募集资本以及产权流动充足等关键形式。
再有就是公司清算的形式,主要就是外商投资者对公司解散以及清算程序实施,撤出在东道国的投资是投资者的最后选择,这也是约束公司经营的重要方式。
第二,非正常退出的形式体现。
在外资退出的形式当中,非正常退出的形式有两种方式,第一个就是投资人通过合法形式来掩盖非法撤资违法行为,在对这一方式的利用中,主
要是通过对关联企业的利用实施的诉讼,从而来逃避债务。
还有一个方式就是投资人通过违法违规的方式对资产进行转移。
在外国投资上的资产转移正规途径受限的时候,就会采取非法手段来实现资产转移的目的,主要就是进行虚假担保以及地下钱庄的方式进行转移资产的。
例如对地下钱庄的方式,这是金融体系外的民间违法金融组织,这一组织就为非法金融行为提供了生存的土壤。
(二)外资退出的影响因素分析
第一,政策层面的影响因素。
造成外资退出的影响因素比较多,其中东道国的政策因素是影响外资退出的重要因素。
为能够吸引(转自: 千叶帆文摘:完善我国外资退出制度的法理学分析)外资来对自身竞争力进行加强,通常会采取优惠政策,这也是吸引外商投资的重要手段,而优惠政策如果出现了对外商不利的变化,就必然会造成外资的减少,或者是外资的退出。
如在改革开放初对外商投资的吸引主要是依照国际管理来制定了相关法规,对外商实施了优惠政策。
在我国的经济结构不断发生变化下,零七年就颁布了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税率的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劳动合同法,从而就出现了中国投资环境恶化论,到了零九年的时候又进一步实施了相应修正草案,中国投资环境恶化论就由此形成了浪潮。
从政府的政策调整来看,主要是为内外资构建平等竞争平台。
例如在企业的所得税方面,实际税负是
30%,民企是22%,外企是12%,在经过了两税合一的政策改革后,内外企都实行了25%所得税率。
在这一政策的影响下,就造成了外资投资减少以及外资退出。
第二,国际竞争环境层面影响因素。
影响外资退出的因素中,国际竞争环境也是重要因素,尤其是处在当前全球化经济的进一步加强形势下,对于跨国公司的投资区位就有着更为广泛的空间。
也有更多的国家以及地区采用了多种形式金融激励方式吸引外资投资。
在经过了零八年的经济危机后,国家为能加强经济的复苏,就对外商投资的限制进行了放宽,采用了诸多优惠政策来吸引外资投资。
在东道国和外国家的竞争性投资政策方面,这就要看哪个政策优惠。
二、外资退出的主要原因和退出法律制度问题分析
(一)外资退出的主要原因分析
外资退出的原因比较多样化,由于世界的经济形势变化比较迅速,对外资退出也产生了很大案影响。
美国次贷危机所引起的全球金融风暴,在对我国的经济影响方面也比较大,这就势必会影响国外投资者到我国来投资的信心,这样就会出现一些外资投资者进行撤离中国经济市场的现象。
还有是周边的环境如果发生了一些变化,也可能会造成外资的退出,商家自古以来就是逐利的,所以在周边的经济环境对自己不利的时候进行撤离就能够理解。
再者,外资退出的原因当中,受到我国市场成本变化的
因素影响,如在税收的成本上有所增加,就会使得外资企业很难适应。
而劳动力成本的增加,对外资退出也会产生很大影响,在劳动力的成本增加的主要原因就是为解决企业员工社保以及医疗保障等企业进行新增支出,还有就是加班补偿的资金等,由于新增的劳动力成本的加大,外资企业所赚取的利润就相对比较小,从而选择了资本退出。
还有就是人民币的升值以及环境成本的上升,制度上的问题等,这些都是外资退出的重要原因。
(二)外资退出的法律制度问题分析
从当前我国的外资退出法律制度的建设现状来看,还存在着诸多的问题,外资退出法律制度的系统性不强。
在相关外资退出的法律条文都分散在不同等级的法律规范当中,一些外资退出的法律之间重复矛盾的问题比较突出。
例如在《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外资企业法》的相关条文当中,对外资退出就出现了冲突,这一重复以及冲突在法律的立法上就是不科学的,对外资退出的法?a href=“/ziranzuowen/shanzuowen/”target=“_blank”class=“keylink”>山峁姑挥邢低郴 U庋 谕庾释顺龅姆 芍贫仁凳┲芯秃苣呀 懈咝У闹葱小?
【机关人事档案管理制度】干部人
事档案室三室
机关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管理,维护人事档案的真实性、严肃性,完善人才流动社会化服务体系,促进人才合理流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干部档案工作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是指:
1、辞职或被辞职的机关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人事档案;
2、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人事档案;
3、待业的大中专毕业生的人事档案;
4、自费出国留学人员的人事档案;
5、外商投资企业、乡镇企业、区街企业、民营科技企业、私营企业等非国有企业聘用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人事档案;
6、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中方雇员的人事档案;
7、其它流动人员人事档案。
第三条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遵循:集中统一,归口管理的原则,接受同级党委组织部门、政府人事行政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第二章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机构
第四条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机构为县以上(含县)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事行政部门素数的人才流动服务就(以下简称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其他任何单位不得擅自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严禁个人保管他人人事档案。
第五条跨地区流动的人员人事档案,可由其户籍所在地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管理,也可由其现在工作单位所在地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管理。
第六条尚未建立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的地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仍由原人事档案管理单位管理。
第七条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应认真做好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收集、管理、保管、利用、转递等管理工作,人证做好与流动人员身份认定、档案工资记载、出国(出境)政审工作,经授权做好相关的职称资格考评、合同鉴证、社会保险等社会化服务工作。
第三章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转递
第八条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凭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人员流动的有效文书,向流动人员原单位开具调档函,原
单位接到调档函十五天内,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随档案转递通知单转交人才流动服务机构,转递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必须完整齐全,不得扣留材料或分批转出。
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经审核无误后,及时将档案转递通知单回执退回原单位。
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发现转来的档案材料不齐全或不清楚,应要求原单位补齐或查清楚。
第九条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递,应通过机要交通或派专人送取,不得邮寄或交流动人员本人自带。
对流动人员本人自带的人事档案,人才流动服务机构不得接受。
第十条人才流动服务机构接管人员人事档案,须由流动人员或其现所在单位办理委托存档手续。
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应与流动人员或其现所在单位签定档案管理合同书,合同书须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等内容。
第十一条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开具的转档手续,与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开具的转档手续具有相同的效力。
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必须凭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开具的转档手续,方可接收流动人员人事档案。
第四章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收集、整理与利用
第十二条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应加强与流动人员及其现在工作单位的联系做好流动人员档案材料的收集工作,不断充实流动人员认识档案的内容。
收集的材料必须经过认真的鉴别。
需经单位盖章或本人签字的,签字盖章后方能归入
档案。
第十三条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应按照干部档案整理工作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流动人员档案材料的整理工作。
在整理档案过程中,要防止丢失档案材料和擅自泄露档案内容,不得擅自涂改、抽取、销毁或伪造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材料。
第十四条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应按照《干部档案工作条例》中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查阅、借阅工作制度和注意事项。
(一)查阅流动人员档案应办理审批手续。
查阅单位应申名查阅理由,管档单位根据规定和需要确定需提供的档案材料。
(二)查阅单位应派中共党员到人才流动服务机构查阅流动人员人事档案。
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向查阅单位介绍被查阅人的有关情况。
(三)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对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和涉及国家秘密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要严格保管,严格查阅手续。
(四)任何个人不得查阅或借用本人及其直系亲属的档案。
(五)查阅档案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阅档规定,严禁涂改、圈划、抽取、撤换档案材料,查阅者不得泄露或擅自向外公布档案内容。
第五章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保管
第十五条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应具备流动人员人事档
案的物质条件,建立坚固的防火、防潮的专用档案库房,配备铁制的档案柜;经常检查库房的防火、防潮、防蛀、防盗、防光、防高温等设施和安全措施;档案库房、阅档室和档案人员办公室应三室分开。
要不断研究和改进档案的保管方法和保护技术,逐步实现档案管理的现代化。
第十六条建立健全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内部规章制度,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工作的政策研究和理论研究,实行目标管理,不断提高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的效率和质量。
第十七条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应由专人负责。
档案管理人员必须是党性强、作风正、忠于职守、具有一定的档案管理专业知识的共产党员。
第六章监督与处罚
第十八条对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的,由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1、擅自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单位或个人;
2、擅自涂改档案内容或伪造档案材料的;
3、擅自向外公布、泄露档案材料的;
4、在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转递等管理工作中,出现违反本规定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
对前款所列情形负有责任的单位或直接责任者,要视情节的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党纪、政纪处分;触犯法律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培训管理制度范本【酒店培训管理制
度】
酒店培训管理制度
日期:
编号:
制定:人力资源部
批准:总经理
目的(purpose):
为规范酒店培训,加强培训管理,提高培训成效,特制定本办法:
政策与程序(policy&procedures):
1、人力资源部负责安排、管理统一的培训项目及参与并参与督导各部门的内部培训。
各部门应把每月培训计划及培训大纲与培训内容提前报人力资源部备案,以便人力资源部进行监督与统一管理。
2、人力资源部将把有人力资源部组织的培训大纲与培训内容提前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各部门应根据培训计划及员工的排班情况安排并通知员工参加培训。
并把培训名单报人力资源部。
员工应按所安排的时间参加培训。
3、凡迟到、早退或不到者,人力资源部将比照《考勤制度》给予相应的处分。
4、每次课程结束后,人力资源部将安排考评。
效果考评的形式为书面问卷结合口头问答及岗位抽查。
岗位抽查指人力资源部就所讲授的课程内容是否被学员运用到实际工作中进行随机考核。
书面考评,根据考评情况给予评分:
80分以上为优秀60~80为中等60分以下为不及格
5、凡每次考评不及格者,降职一级。
待重考合格后,回升员职位。
考评优秀者将视情况予以奖励。
6、人力资源部将建立员工培训档案,级路员工所接受的培训课程,考评成绩等。
此培训考评结果将作为评选优秀员工、员工晋升、调整工资等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