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与人类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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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海洋资源的发展及保护
摘要:海洋对于人类生存与发展的重大价值及其资源、生态环境所面临的严峻形势,使得
海洋可持续发展成为当今世界海洋开发最为耀眼的主题。

建设可持续发展的海洋,要求人
们在发展和应用海洋科技谋求海洋利益的同时,必须对海洋科技创新进行生态和伦理视角
的系统思考。

关键词:海洋资源、可持续发展、科技创新、海洋灾害、环境监测
对于我们人类,海洋是一个巨大的能源宝库。

中国是一个发展中的大国,拥有丰富的海洋资源,我们应该准确的认识到
海洋资源的价值并且合理利用,以实现,人与自热和谐共处。

我国拥有18000公里的大陆海岸线,200多万平方公里的大陆架和6500多
个岛屿,管辖的海域面积近300万平方公里,人均海洋国土面积0.0027平方公里,相当于世界人均水平的1/10;海陆面积比值为0.31,在世界沿海国家中列第108位。

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所有国家均享有以下主要的海洋
权利:(1)公海自由。

所有国家在公海上享有航行自由、飞越自由、铺设海底电
缆管道的自由、建造人工设施的自由、捕鱼自由和海洋科学研究的自由;(2)开发和利用“国际海底区域”资源的权利。

国家管辖范围以外的海床、洋底及其
底土(简称“区域”)及其资源,是全人类的共有财产,对“区域”内资源的一
切权利属于全人类。

国际海底管理局代表全人类对“区域”内的开发活动进行
管理。

所有国家均有权开发和利用“区域”的资源,但部分所得收益应交由国
际海底管理局公平分配给各个国家。

这一制度打破了发达国家对国际海底及其
资源的垄断,使所有国家尤其是发展中国家均可分享“区域”资源开发的收益;
(3)从事海洋科学研究的权利。

经沿海国同意,所有国家均有权在沿海国管辖海域,尤其是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进行海洋科学研究;(4)国际海上通道的航行权。

所有国家在外国的领海、专属经济区、用于国际航行的海峡、群岛国的群岛海
道分别享有无害通过权和其他航行和飞越的权利。

此外,所有国家均可以在一
定的条件下分享外国专属经济区内的剩余捕捞量,以及与有关国家平等地进行
海洋划界谈判,并将国际海洋争端诉诸国际司法解决等的权利。

我国海洋生态系统多种多样,既有典型的红树林生态系、珊瑚礁生态系、河口生态系,也有数量庞大的港湾,成为中国近海生物繁衍、生长的摇篮,也是地球生态系统中生物多样性和生产力较高的生态系统。

我国管辖海域的资源和环境是沿海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对海洋经济以及整个沿海地区的经济发展起着越来越重要的支撑作用。

然而,由于中国人均海洋资源占有量相对较少,经济发展对资源的需求又日益增多,使海洋资源的可持续利用面临着严峻的挑战。

需要通过行政、法律、经济、科技和教育等手段,对海洋开发活动进行组织、指导、协调、控制和监督,以保证合理利用海区的各种资源,促进各行业协调有序发展,提高整个海区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环境效益。

国内外历史发展的经验告诉我们,国家的兴衰与海上力量息息相关,海兴
则国强,海衰则国弱。

自鸦片战争以后,海上力量的衰败和海权的沦丧成为我
国被动挨打的重要原因。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的海洋事业得到迅速发展。

海洋
是货物与商品运输的主要载体也是地球物质资源最丰富的宝库,海洋资源具有
巨大的开发潜力。

蓝色海洋将是未来人类生存所需的食品生产基地、原料供应
基地和生活发展空间,是人类可持续发展的物质基础。

随着陆地资源的日趋枯竭,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将越来越多地依赖海洋。

能源以及其他资源,不是海洋
提供给我们的唯一财富,海滨旅游会带动当地第三产业的发展,促进消费,使
全国各地联系的更加紧密,开阔民众的视野,有利于文化的传播。

如今,越来
越多的人从事旅游行业,而青岛的海滨旅游也是高校旅游的一大亮点,在旅游
观光的同时,我们也能感受工业发展以及港口贸易给一个城市带来的巨大变化。

当前,中国正处于重要的战略发展机遇期,随着国家工业化和现代化发展
步伐的加快,资源和能源的“瓶颈”约束越来越明显和突出。

中国是一个海洋
大国,可持续发展的海洋对于破解沉重的资源和能源危机,奠定国民经济和社
会持续稳定发展的基石具有重大意义,关系到能否建成“海洋强国”以及最终
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

而要实现中国海洋经济、社会与生态的全
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其根本途径是大力提升海洋科技生态化创新能力和国际竞
争力。

适应海洋开发可持续发展的世界大潮流,以中国海洋科技创新战略研究为基点,将海洋科技创新与海洋可持续发展紧密的关联在一起,目的在于通过明
确海洋科技创新与海洋可持续发展的相互关系为基础,从服务和引领海洋可持
续发展的高度,研究提出中国海洋科技生态化创新的战略目标、重点以及优化
国家海洋科技创新系统的基本策略,以引导催生特色鲜明、优势显著的海洋科
技生态化创新体系,支撑建设可持续发展的中国海洋事业。

同样,我国是海洋灾害频发的国家,沿海地区经济发达、人口密集,海洋灾
害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影响大。

我国常见海洋灾害包括风暴潮灾害、海浪
灾害、赤潮灾害、海冰灾害、绿潮灾害等。

其中造成经济损失最大的是风暴潮
灾害,伤亡(失踪)人数最多的是海浪灾害。

本文介绍我国海洋灾害的概况,描述
了我国常见海洋灾害的成因、分布、危害,概括了海洋灾害的主要特征、发生过程和分级标准,总结我国主要海洋灾害的发生规律。

对海洋灾害的成灾机理进行了理论分析,从致灾因子和承灾体相互作用的角度,提出海洋灾害成灾链理论。

我们所学的化工专业,涉及环境领域,在海洋环境保护的实践中,海洋环境监测发挥了重要作用,作为海洋环境保护的重要工具,海洋环境监测不仅为制定海洋环境保护政策、措施提供了重要依据,也为满足广大公众环境知情权提供了依据。

但是,要想进一步加强海洋环境监测,更好地发挥海洋环境监测在海洋环境保护中的作用,仅仅靠现行环境法律中支离破碎的几条规范是不够的。

我国必须尽快建立专门的环境监测立法。

建立环境监测法是加强海洋环境监测工作管理和规范监测行为的需要,是在海洋环境保护中实现数据共享和避免重复建设的需要。

建立一部完整的海洋环境监测法,有助于加强海洋环境监测信息发布管理,提升政府公信力,也有利于确保监测数据合理使用的需要。

海洋环境监测法显然不是在法律真空中另起炉灶的一个法律体系,而是弥补现有法律体系不足的一项补充立法。

它应当是一国法律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

从我国法律体系的现状看,海洋环境监测法有其立法基础。

大致说来,环境法是海洋环境监测立法的根本性基础,海洋环境法是海洋环境监测立法的直接基础,而海洋管理制度性需求是海洋环境监测法的现实基础。

“海洋环境监测法”中最核心的词汇就是“监测”。

“监测”由“监”与“测”两部分组成,“监”是指监督,体现管理的内涵,“测”是指测量测试,体
现了技术层面的含义。

明确监和测的区别,按照两者分离的原则规划监测的立法是使监测法充分发挥海洋管理手段作用的关键。

当两者由两个相互独立的主体
来进行行为时,监测出的数据的客观真实性才能得到保障,才能更加有效地使用
监测数据为海洋管理服务。

实践中将监督与测量混为一谈的做法表现为管理者
与测量者不分,而其结果常常是监测数据按长官意志产生,监测活动随管理者态
度的变化而变化。

海洋环境监测制度是海洋环境监测法的核心。

我国现行法律中的海洋环境监测制度包括海洋环境监测站的管理制度、环境监测网的管理制度、环境监测报
告制度、环境监测仪器设备管理制度、监测数据资料的管理制度、环境监测质
量保证管理制度、监测人员合格证制度等。

自1982年我国颁布《海洋环境保护法》以来,我国逐步形成了国家与地方相结合的海洋环境监测体系。

这个体系主要由监测管理机构和监测业务机构组成。

海洋环境监测管理机构是海洋环境监测管理的组织保证。

国家海洋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海洋环境的监督管理,组织海洋环境的调查、监测、监视、评价和科学研究,负责全国防治海洋工程建设项目和海洋倾倒废弃物对海洋污染损害的环境保护工作。

国家海洋局是国务院管理海洋事务的职能部门,全面负责全国的海洋环境的监督管理,组织海洋环境的调查、监测、监视、评价和科学研究。

国家海洋局下设的北海分局、东海分局和南海分局分别负责北海区(渤海、黄海北部)、东海区和南海区的海洋环境监测管理工作。

沿海1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设立了海洋行政管理机构,负责组织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海洋环境调查、监测、监视和评价,监测监视海洋自然保护区和特别保护区,组织海洋环境观测、监测、灾害预报警报。

沿海各市(地区)人民政府设立的海洋环境监测管理机构,按照国家和省的要求,结合本地区的实际,组织本地区的的海洋环境调查、监测、监视和评价,组织海洋环境观测、监测、灾害预报警报。

沿海大部分县(区、市)也设立了海洋环境监测管理机构,按照国家和上级的要求,组织实施本县(区、市)的海洋环境调查、监测、监视和评价。

海洋环境监测业务机构是海洋环境监测的操作机构。

我国的海洋环境监测业务机构体系由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海区环境监测中心、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海洋环境监测总站(中心)、沿海市(地)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国家海洋局所属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和海洋环境监测站等监测机构组成。

我国的海洋环境监测法应贯彻公众参与原则、政府主导原则、开放性
原则、科学性原则、预防优先原则和协同合作原则。

在具体监测制度方面,应
当充分考虑:(1)加强海洋环境监测工作的总体规划与统筹;(2)建立海洋环境
监测共享体系;(3)强化海洋环境监测监管力度;(4)建立海洋环境监测信息共
享体系;(5)完善海洋环境监测标准化体系;(6)推动海洋环境监测的科技创
新;(7)完善海洋环境监测保障机制。

作为21世纪的公民,我们应清楚地认识到,海洋对于人类生存与发展的重大价值及其资源、生态环境所面临的严峻形势,使得海洋可持续发展成为当今
世界海洋开发最为耀眼的主题。

建设可持续发展的海洋,要求人们在发展和应
用海洋科技谋求海洋利益的同时,必须对海洋科技创新进行生态和伦理视角的
系统思考。

我们应坚定走可持续路线,在对国环境资源的开发和保护问题上,
选择最和谐的利用方式。

参考文献:《我国海洋资源的开发及可持续利用》《基于海洋可持续发展的中国海洋科技创新战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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