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流转以后,国家给予农村的农业补贴是给土地原承包者,还是给种植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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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流转以后,国家给予农村的农业补贴是给土地原承包者,
还是给种植户?
这个粮食补贴款到底该归谁的问题,已讨论过几次了,即国家给予的农业补贴,是该给原土地(责任田)经营的农户,还是该给现在承包到手的种植者。
这个粮补开始实行大约是2006年左右开始的,开始是每亩只有几元钱,随着每年的小幅度的上涨到2018年已达100多元(各地有所不等)。
为提高农业补贴政策效能,2015年国家启动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将种粮补贴、良种补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
政策目标调整为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
随着近年来的土地流转、承包的出现,牵涉到了这个补贴归谁的问题,国家的政策精神是,补贴对象为所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享受补贴的农民要做到耕地不撂荒,地力不降低。
可以理解为即现在正种植者可以领取。
但是,在实际操作上,这个流转、承包都是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而成交的,不存在任何强制性。
这就为补贴归谁的问题埋下了伏笔,即原责任田的户愿意把补贴款一同流转的,或自己补贴不流转的自己做主,只是在承包费用大小上和承包人协调确定,承包与不承包,自愿,谁也不强制谁。
为什么绝大多数的农户不把补贴款一同包给别人呢!因为补贴每年不固定,有不断上调的趋势,虽说幅度不大。
自己拥有有好处。
反正流转费是双方协调的,并签合同的(个别农户没有签合同),包不包自愿,所以,补贴款都还在农民手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