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主任量化管理考核细则2012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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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主任量化管理考核细则
(2012试行)
政教处(40%)
一、材料工作
学期初,班主任及时制定班级工作计划与工作安排日程表,计划应有具体工作内容、有具体落实措施。
学期末,班主任写好班级工作总结,总结应归列出与计划相应的各项工作完成情况。
完成班主任工作手册填写:包括班会备课,班委名单,会议记录,谈话记录等。
各项应急性工作材料,应在规定时间内上交。
每缺一项扣5分,迟交每次扣1分。
二、家访工作
班主任要定期家访,每学期家访次数不少于学生人数的五分之一,考核以调查学生、家访记录为准,未完成任务的扣10分。
三、班队会
班主任要按时上好班会,主题班会每学期不得少于5次,以主题班会记录和调查学生为准,如学校有要求则及时上交活动总结材料,完不成任务的每次扣3分。
班会当作上课对待,认真准备,不作它用,形式可多样,充分利用,按时完成,。
检查时班主任不在教室作不到处理,迟到、早退每次扣1分,不到或不组织每次扣2分。
四、班级常规管理工作
班级常规管理工作包括:班级的纪律、卫生、两操、升旗、教育活动、课外活动及班风和学风、班级文化等方面的建设。
1、自行车的停放必须整齐、上锁,车区每天清扫;卫生一天两次打扫,注意保持。
每项达不到要求扣1分。
每天检查、公布。
2、升旗、两操或集会等活动,及时组织本班学生到指定地点集合,活动过程中,组织好本班纪律。
活动结束,有序退场。
每项达不到要求扣2分。
3、班级文化建设,包括教室文化建设、课间行为。
学生不穿奇装异服,不留长发怪发,不迟到,不早退,出入走中学校门,不在校内骑车,上下学带书包等等。
检查过程中学生有违反现象,一人次扣1分。
4、在校纪律,包括携带手机、管制刀具、MP3等进校园,在校期间不穿校服,迟到、不请假出校门等。
发现上述现象,一人次扣2分。
五、加分因素
1、对拾金不昧和对学校有突出贡献的个人或班级酌情加分。
2、各类活动:平时各项检查评比、演讲、歌咏比赛、运动会、竞赛活动,按活动中的要求分别给予相应班级表彰、加分。
其它特殊情况由校务会研究决定。
3、所教班级受到社会、家庭、学校高度认可的加10分(有文字材料等)。
六、减分因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将根据具体情况,给予5——10分的减分:
1、因失职、渎职造成班级较大事故或对班级学生中出现的违纪行为教育处理不力的;
2、拒绝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的;
3、对学校布置的有关工作没及时完成或出现负面效果的;
4、不能经常深入班级,不关心学生的学习、生活,学生、家长意见较大的;
5、因工作不努力、不负责而导致班级班风、学风差或不服从学校安排而导致工作无法开展的。
教务处(40%)
一、考试成绩(30分)
考试成绩将期中、期末成绩计入班级考核,以级部为单位,以上一次考试为基础,以分班人数为基数(正常转入转出除外),计算各班的比例分数(百分制),每1分为一个分数段,班级成绩每提高1分,考核加2分;每降低1分,考核减1分。
如果本月没有考试,按平均成绩计算。
二、大课间(20分)
按照教务处下发的大课间评比办法,将每天检查记录汇总。
三、信息化教学设备管理(10分)
按教务处下发的信息化教学设备管理办法进行评比。
四、控辍(10分)
严格控制学生辍学,以学期初学生人数为基数,无故辍学每人扣5分。
五、学校教学工作及评比(30分)
教务处、科研处组织的评比活动或安排的工作,按班级的参加或完成情况记1—30分。
1.各种班级比赛、运动会、越野赛等一、二、三等奖(或一、二、三名),分别记15、13、10分计入考评。
2.学校或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各种比赛活动,按班级参加人数及获奖情况计入考核。
3.教务处、科研处安排的工作根据组织及完成情况适当加1—10分。
总务处(10%)
一、单人桌:凡损坏扣15分。
二、单人凳:凡损坏扣15分。
三、饮水机:凡损坏扣10分。
四、用电设备:凡损坏扣10分。
五、取暖设备:凡损坏扣10分。
六、门:凡损坏扣15分。
七、窗户:凡损坏扣15分。
八、壁画:凡损坏扣15分。
九、黑板:凡损坏扣20分。
十、卫生用具:凡损坏扣10分。
十一、墙壁:凡损坏扣15分。
临时抽查:放学后未关灯扣5分,开饮水机扣5分,不关门窗扣5分,不关风扇扣5分。
加分因素:平时劳动视完成质量情况适当加分,标准为10—50分。
法制科(10%)
以《山东潍城经济开发区中学违纪学生处理办法》为依据:
一、违犯第一大项之任何一条,达到通报批评的,每人次扣40分。
二、违犯第二大项之任何一条,达到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的,每人次扣60分。
三、违犯第三大项之任何一条,达到记过处分的,每人次扣80分。
四、违犯第四大项之任何一条,达到留校察看处分的,每人次扣100分。
五、法制科发现或经举报属实,学生有吸烟、管制刀具等现象的,一次警告,二次劝其回家戒烟,多次不改的劝其转学。
六、奖励:学期内无重大违规违纪的,每班加40分;法制科布置的各项工作能及时完成或完成较好的,适量加10----2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