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PFC001化学品管制规范-11页精选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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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灿光电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Focus Lightings T ech Inc.
化学品管制规范
Doc. No. :SOP-FC-001
相关
部门会签
栏
修订记录
一、目的:为确保本公司化学品的储存及使用安全,特制定本管理规范,以防止化
学品可能造成的危害和污染隐患。
二、范围:适用于聚灿光电科技(苏州)有限公司所有使用化学品的部门。
三、定义:
3.1 化学品:包括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
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等。
3.2 容器:指任何袋、筒、瓶、箱、罐、桶、反应器、储槽、管路及其他可盛装危
害物质者。
但不包含交通工具内之引擎、燃料槽或其他操作系统。
3.3 不兼容性:化学品混合后会产生以下几种情况者,A.产生热反应;B.产生火灾或
爆炸;C.产生可燃性气体或有害气体;D.产生材料劣化或会失去原有功效。
3.4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Safety date sheet for chemical products,SDS),又称物质
安全技术说明书(material safety date sheet,MSDS)。
四、权责:
4.1 使用部门
4.1.1 现场使用、搬运与暂存管理。
4.1.2 分装溶剂危害标示的张贴。
4.1.3 备置部门所有化学品MSDS。
4.1.4 化学品使用所需防护设备设施的提供。
4.1.5 化学品备用量的管控。
4.1.6 提供化学品使用人员名单以利教育训练及安排健康检查。
4.1.7 其它管理事项的配合。
4.2 采购部门:依规定要求厂商提供符合规定的SDS,并要求厂商盛装容器应依国
家规定标示。
4.3 化学品仓管理单位
4.3.1 依规定规划化学品摆放区域。
4.3.2 进行化学品验收,并做好进出管制工作。
4.3.3 依管理规定对化学品仓进行日常管理和检查。
4.3.4 为管理人员安排外部培训,并取得化学品管理人员上岗证。
4.4 行政部:负责化学品作业相关人员培训及健康检查。
4.5 环安单位:
4.5.1 化学品管制程序之制(修)订。
4.5.2 督导及查核厂区化学品管制状况。
五、流程图:无
六、内容说明:
6.1 化学品申请与购入
6.1.1 使用部门在满足生产条件的情况下,选择危害性较小的化学品,以降低化学
品对环境冲击及使用者的危害。
6.1.2 化学品请购程序依公司规定办理,但为避免大量化学品储存于厂内增加风险,
各单位应根据生产状况管制化学品的请购量。
6.1.3 购入
6.1.3.1化学品供应商及运输商应符合国家法律规定资格。
6.1.3.2采购部门依请购单需求,进行化学品采购作业。
6.1.3.3采购单位于新购危险化学品(或购入之化学品危害特性改变)入厂前,应
要求供应商提供与化学品成分一致的中文MSDS。
6.1.3.4 购入的危险化学品容器应依规定张贴与包装内化学品完全一致的中文化
学品安全标签,标签内容应符合国家规定。
6.2 化学品出(入)库管理
6.2.1 化学品入库前收货人员应检查、验收及登记;验收内容包括:数量、包装及
安全标签是否完整,经确认完整后方可入库,验收不完整之化学品不得入库。
6.2.2 装卸/搬运化学品时应做到轻装、轻卸,严禁摔、碰、撞、拖拉、倾倒和滚动。
6.2.3 化学品入库及领用规定依溶剂室管理规定办理。
6.2.4 装卸对人身有毒害及腐蚀性的物品时,操作人员应根据危险性,穿戴相应劳
动防护用品。
6.3 化学品储存
6.3.1建筑等硬体设施
6.3.1.1 化学品储存区应设置相应的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
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
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设备、并进行维护、保养,以保证符合安全运行要
求。
6.3.1.2 化学品储存仓库应远离热源,仓库内严禁吸烟及进行动火作业。
6.3.1.3 应根据化学品的性质,为化学品操作人员配备相应劳动防护用品和应急设
施,并保证其有效性。
6.3.2 化学品存放管理
6.3.2.1 有害化学品必须储存在专用的化学品仓库中,由专人负责管理检查,并进
行记录。
6.3.2.2 使用单位应尽量避免车间内暂存化学品,如需暂存时,应尽量降低车间的
暂存量,并张贴暂存管制表及做好暂存管理工作,以避免危害的发生。
6.3.2.3 应根据化学品的种类,理化性质分区储存,化学性质想抵触的化学品之间
应保持适当的间距。
6.3.2.4 易燃及有毒害性质化学品应隔离,并放置于阴凉且通风良好处,不得露天
存放。
6.3.2.5 氧化剂和具有氧化性的酸,不可和易燃品存放在同一区域。
6.3.2.6 腐蚀性物品,包装必须严密,不允许泄漏,严禁与液化气体和其他物品共
存。
6.3.2.7 化学品堆置时,需整齐排放,堆置时需避免倾倒危险。
6.3.2.8 暂存区应标示各暂存化学品名称、暂存量、负责单位/人员、联络电话及周
知卡,当暂存资讯改变时应随时更新。
6.3.2.9 暂存区应依存放化学品危害特性设置通风及电气(设备)防爆等。
6.4 化学品标示
6.4.1 厂区所有使用之危险化学品容器应张贴中文危险化学品标签。
如为厂内分装
且盛装容器小于150ml时,仅需于容器上标示产品名称、表示危害性的象形
图及警示语;若分装容器大于150ml时应标示表示危害性的象形图、警示语、危害性说明、注意事项、产品名称及生产商/供应商等资讯。
6.4.2 使用化学品之设备机台于进厂使用前,使用单位应要求供应商对设备可能产
生之危害标示危害性象形图及中文说明。
6.4.3 运输或传送化学品之管路系统,可采用挂牌、识别颜色及记号代替标示。
6.4.4 厂内作业区标示张贴:凡使用、储存、放置化学品的单位,应张贴化学品安
全周知卡,得以公告板或个别标示于各化学品及气体储存区、储槽及使用、
供应区的明显处。
6.5 MSDS管理
6.5.1 资料取得:采购部门于新危险化学品购买或购买之危险化学品成分变更时,
应请供应商检附合格且清楚的中文MSDS,并交环安单位审核,若供应商无
法提供合格之中文MSDS,必要时可以中止采购。
6.5.2 MSDS配置
6.5.2.1化学品使用单位应将MSDS放置于储存场所、作业场所易取得之处。
6.5.2.2环安单位应保存备置所有的MSDS。
6.5.3 MSDS内容应包括,下列16大项:(1)化学品及企业标识;(2)危险性概述;
(3)成分/组成信息;(4)急救措施;(5)消防措施;(6)泄露应急处理;(7)操作处置和储存;(8)接触控制/个体防护;(9)理化特性;(10)稳定性和反应性;(11)毒理学资料;(12)生态学资料;(13)废弃处置;(14)运输信息;(15)法规信息;(16)其他信息。
6.5.4 MSDS资料修订
MSDS内容需依实际状况随时修改之,如五年内数据内容无特殊异动,化学品使用部门亦需主动了解及更新。
6.5.5使用中之化学品如有异动或停止使用时,使用单位应立即变更化学品使用列
表,并将更新后之副本送总务课,以确保数据之准确性。
6.6化学品使用列表
6.6.1使用、储存或放置放学品的单位,应将所有的化学品登录于「化学品使用列
表」中(如附件四),如有新购入或化学品种类改变时,应随时更新清单。
6.6.2各部门将化学品列表副本送交总务课,总务课汇整全厂化学品列表。
6.7化学品的分装和厂内运送
6.7.1分装容器应选择不易破损之材质并考虑其兼容性和密封性,禁止以饮料容器
盛装。
6.7.2化学品转移或分装到其他容器时,应于转移或分装后之容器上张贴安全标签,
并固定其放置位置,以防止人员误用。
6.7.3盛装有害化学品的容器在未凈化处理前,不得更换原安全标签。
6.7.4化学品搬运时应选用平稳、适当及安全之搬运工具,移动时速度不宜过快,
且所载重量不得超出搬运工具荷重与高度限制,并使用防泄漏承接盘。
6.8化学品使用
6.8.1化学品不论使用中或使用后,应确实栓紧上盖,以避免因溶剂挥发造成作业
环境污染。
6.8.2作业现场应尽可能降低化学品暂存数量。
6.8.3危险化学品使用场所明显易见处应置备使用物质之MSDS。
6.8.4使用易燃液体应远离烟火或有发火源之虞,不得加热。
6.8.5有易燃液体之蒸气、可燃性气体滞留或可燃性粉尘滞留而有火灾爆炸之虞者,
应
(1)采通风、换气及除尘等措施。
(2)使用的电器机械、器具或设备,应具防爆性能构造。
(3)适合的危险区域划分。
6.8.6使用人员应依使用之化学品种类及状况佩戴相应劳动防护用品。
6.8.7化学品使用单位应依规定进行点检作业,并记录于「化学品作业检点表」。
6.9废弃化学品管理规定
6.9.1废溶剂贮存容器应为坚固、无泄漏、有盖及不腐蚀材质。
6.9.2废溶剂暂存区域应确实做好分类管制,并应做好标示,减少混存、误用的可
能性。
6.9.3废溶剂需分类进行处理,具体处置方法依相关环境保护法令及公司“废弃物管
理办法”规定办理。
6.9.4含溶剂之废抹布应集中放置于加盖的容器中,以防止残余溶剂的挥发。
6.9.5泄漏或渗漏危险品的包装容器应迅速移至安全区。
6.10消防管理
6.10.1根据危险化学品特性和仓库条件,配置相应的消防设备及相关紧急应变设备。
6.10.2为确保消防设备的完整性及有效性,消防设备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并记录之。
6.10.3消防设备管理依相关消防管理程序规定办理。
6.11人员培训
6.11.1溶剂室管理人员必须参加专业的外部培训,了解化学品的性能、安全储存、
事故处理和消防知识,取得安监局颁发的资格证书后持证上岗。
6.11.2其他化学品使用人员(包括装卸人员、使用人员、暂存区管理人员、废溶剂
处理人员等),均需参加化学品方面的教育训练和考核。
6.12意外及紧急处理
6.12.1泄漏处理:领用或作业中,如有少量泄漏应立即使用抹布擦拭干净或使用吸
附物品处理,处理后所产生的废弃物,依《废弃物管理办法》规定办理。
6.12.2大量化学品泄漏、火灾或爆炸处理:如发生火灾或爆炸事件或大量泄漏时,
依相关紧急应变管理办法规定办理。
6.13监督及检查
6.13.1化学品管理人员每日进行检查及记录,如有异常应告知单位主管处理;单位
主管应不定期进行化学品使用状况巡查,如有发现操作人员未依规定作业应
立即提出纠正,以确保人员操作安全。
6.13.2 环安单位不定期进行化学品安全监督查核。
七、参考文件:
7.1 废弃物管理程序
八、附件和表单:
8.1化学品厂内暂存标示
8.2化学品使用清单
8.3化学品作业点检表
化学品厂内暂存标示
注:表格内容变更时请随即更新。
核准:审核:填表:
核准:审核:制表人:
化学品作业点检表
第 11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