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科技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人事分配制度及内部考核管理改革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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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人事分配制度及内部考核管理改革方案
(2008-20XX年聘期)
(讨论稿第二稿)
2009-3-2
目录
一、教师岗位聘任与考核暂行办法2
1.特聘岗位2
2. 校聘岗位2
3.院聘岗位4
二、实验人员岗位聘任与考核暂行办法10
三、管理岗位聘任与考核暂行办法15
四、辅导员工作量化考核指标16
五、工勤技能岗位岗位聘任与考核暂行办法17
配套文件18
1.青岛科技大学科学研究、教学研究工作计分办法18
2.青岛科技大学国家级突出教学、科研业绩奖励办法23
3.青岛科技大学规定国家级教学研究期刊目录24
4.青岛科技大学材料学院人事制度聘任补充说明25
5. 青岛科技大学材料学院考核参数表格27
一、教师岗位聘任与考核暂行办法1.特聘岗位
上岗条件:
(1) 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
(2) 山东省“泰山学者岗位”特聘教授;
考核条件:
按国家及省对相应岗位的考核办法执行。

2. 校聘岗位
关键一级岗
上岗条件:在2005-本聘期内本人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 国家973项目主课题、863重大项目负责人;
(2)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负责人;
(3) 国家杰出青年基金项目负责人;
(4) 国家科技支撑项目负责人;
(5) 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负责人;
(6) 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一、二等奖首位获得者;
(7) 为社会提供服务,个人三年累计到学校财务处科研经费900万元以上者。

关键二级岗
上岗条件:在2005-本聘期内本人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973项目二级课题、国家863项目负责人(均须在科技部备案);
(2)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负责人;
(3) 国家科技支撑重点项目负责人;
(4) 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负责人;
(5) 国家教学名师奖获得者,国家教研成果二等奖首位获得者;
(6) 为社会提供技术服务,个人三年累计到校财务处科研经费600万元以上者。

重点三级岗
上岗条件:在2005-本聘期内本人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负责人;
(2)国家科技部一般项目负责人;
(3)教育部新世纪人才支持计划项目负责人;
(4)国家教育部教育、教改项目负责人,国家级精品课程负责人,国家级实验示范中心负
责人、国家级品牌与特色专业负责人,国家级教学团队负责人,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试验区负责人,国家级双语课程负责人;
(5)山东省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技术发明奖)一等奖首位获得者;
(6)山东省教学名师奖获得者;
(7)为社会提供技术服务,个人三年累计到校财务处科研经费300万元以上者。

考核条件:
(1)每年承担本科生教学任务,年工作量达到320学时,其中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60
学时;
(2)每年实到纵向科研、教研经费5万元或横向科研经费10万元;
(3)聘期内完成下列任务目标的其中一项:
a.每年作为第一作者在SCI收录刊物上发表论文2篇(聘期内有一篇论文IF≥4.0,或
IF总和≥8.0);
b.获国家科技奖或省部级科技二等奖(个人列国家奖前3位,或省部级奖第一位);
c.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省部级科研课题或大型工程项目(实到经费40万元);
d.获国家发明专利1项或实用新型专利2项(个人列第一位);
e.作为第一作者在国家级出版社出版教材或专著1部;
f.山东省教学名师获得者,或省教研成果二等奖首位获得者;
g.横向科研经费实到300万元;
h.指导大学生科技创新竞赛并获全国奖。

(4)年教研、科研总分值不少于625分。

重点四级岗
上岗条件:在2005-本聘期内本人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具有以下教学科研业绩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优先聘任:省自然科学奖(科技进
步奖、技术发明奖)二、三等奖首位获奖者,国家教育部优秀教师资助计划项目获得
者;省部级科研项目负责人;在上个聘期内以第一作者或通讯联系人发表影响因子在
2.0以上者
(2)2005-20XX年度岗位考核结果合格及以上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含学校批准的
享受教授待遇人员);考核结果基本合格的,聘任委员会根据本人20XX年的业绩和各
单位本档编制岗位指数情况审评后进行聘任。

(3)2008-20XX年聘期评定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根据各单位本档编制岗位指数情况
每年初由学校组织进行聘任。

考核条件:
(1)每年承担本科生教学任务,年工作量达到320学时,其中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80
学时;
(2)每年实到纵向科研、教研经费3万元或横向科研经费6万元;
(3)聘期内完成下列任务目标的其中一项:
a.每年作为第一作者在SCI收录刊物上发表论文2篇(聘期内有一篇论文IF≥3.0,或
IF总和≥7.0);
b.获国家科技奖或省部级科技三等奖(个人列国家奖前4位,或省部级奖第一位);
c.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省部级科研课题或大型工程项目(实到经费30万元);
d.获国家发明专利1项或实用新型专利1项(个人列第一位);
e.在国家级出版社出版教材或专著1部(个人列前两位);
f.校级教学名师获得者,或校教研成果一等奖首位获得者;
g.指导大学生科技创新竞赛并获山东省特等奖。

(4)年教研、科研总分值不少于450分。

3.院聘岗位
院聘岗位的指导思想:学院定位是建设特色鲜明的教学研究型学院,因此在此次岗位聘任中体现出教学研究型的特色,即加重教学研究和科学研究项目与成果在岗位聘任的比重,向教学科研任务重、贡献多、素质高的教师倾斜,创造有利于人才成长和体现各类优秀人才价值的用人环境,使学院能够持续、快速、协调发展。

重点岗位五、六、七级适用人员:2005-20XX年聘期岗位考核结果合格及以上的副高级职称人员以及学校批准的享受副教授待遇人员和博士学位人员、2005-20XX年度聘期岗位考核结果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正高级职称人员等。

2008-20XX年聘期评定的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根据岗位编制指数情况每年初由学院组织聘任。

重点五级岗
上岗条件:在2005-本聘期内年本人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市厅级以上科研项目负责人;
(2)省教育、教改、精品课程项目负责人,省级实验示范中心负责人,省级品牌与特色专
业负责人,省级教学团队负责人,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试验区负责人,省级双语课
程负责人或获得省级科技奖(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技术发明奖)三等奖首位可
直接参加五级岗位的聘用申请;
(3)教研、科研成果分达600分/年的人员。

考核条件:
(1)每年承担本科生教学任务,年工作量达到320学时,其中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100
学时;
(2)每年实到纵向科研、教研经费2.5万元或横向科研经费5万元;
(3)聘期内完成下列任务目标的其中一项:
a.作为第一作者在SCI/EI收录刊物上发表论文4篇(聘期内有一篇论文IF≥3.0,或IF
总和≥6.0);
b.获国家科技奖或省部级科技奖(个人列国家奖前6位,或省部级二等奖以上前三位、
三等奖前两位);
c.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市厅级科研课题或大型工程项目(实到经费20万元);
d.获国家发明专利1项或实用新型专利1项(个人列第一位);
e.在国家级出版社出版教材或专著1部(个人列前三位作者);
f.获校级教研成果一等奖(个人列第一位);
g.指导大学生科技创新竞赛并获山东省一等奖。

(4)年教研、科研总分值不少于300分。

重点六级岗(分两类:科研为主型和教学为主型):
上岗条件:在2005-本聘期内年本人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2005-2007聘期岗位考核结果合格及以上的副高级职称人员;
(2)教研、科研成果分达400分/年的人员。

考核条件:
1.科研为主型:
(1)每年承担本科生教学任务,年工作量达到320学时,其中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100
学时;
(2)每年实到纵向科研、教研经费2万元或横向科研经费4万元;
(3)聘期内完成下列任务目标的其中一项:
a.作为第一作者在SCI/EI收录刊物上发表论文3篇(聘期内有一篇论文IF≥3.0,或IF
总和≥5.0);
b.获国家科技奖或省部级科技奖(个人列国家奖前6位,或省部级二等奖以上前三位、
三等奖前两位);
c.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市厅级科研课题或大型工程项目(实到经费15万元);
d.获国家发明专利1项或实用新型专利1项(个人列第一位);
e.在国家级出版社出版教材或专著1部(个人列前三位作者);
f.完成或承担省级教研项目1项(个人列前两位);
g.获校级教研成果一等奖(个人列前两位)。

(4)年教研、科研总分值不少于250分。

2.教学为主型:
(1)每年承担本科生教学任务,年工作量达到320学时,其中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200
学时;
(2)聘期内完成下列教学任务目标的其中一项:主持或完成校级教研1项(个人列前二
位),或编写出版教材一部(个人列前二位),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教学研究论文1篇;
(3)聘期内完成下列任务目标的其中一项:
a.作为第一作者在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3篇;
b.参加或完成省部级科研课题或大型工程项目(实到经费15万元)(个人列前三位);
d.完成或承担省级教研项目1项(个人列前两位);
e.获校级教研成果一等奖(个人列前两位),或二等奖(个人列第一位)。

(4)年教研、科研总分值不少于200分。

重点七级岗(分两类:科研为主型和教学为主型)
上岗条件:在2005-本聘期内年本人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2005-20XX年聘期岗位考核结果合格及以上的学校批准的享受副教授待遇人员和无副
教授职称的博士学位人员;
(2)2005-20XX年度聘期岗位考核结果基本合格及部分不合格(要求教学效果良好及以上)
的副高级职称人员;
考核条件:
1.科研为主型:
(1)每年承担本科生教学任务,年工作量达到320学时,其中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100
学时;
(2)每年实到纵向科研、教研经费1.5万元或横向科研经费3万元;
(3)聘期内完成下列任务目标的其中一项:
a.作为第一作者在SCI/EI收录刊物上发表论文2篇(聘期内有一篇论文IF≥2.0,或IF
总和≥3.0);
b.获国家科技奖或省部级科技奖(个人列国家奖前6位,或省部级二等奖以上前四位、
三等奖前三位);
c.主持完成市厅级科研课题或大型工程项目(实到经费10万元);
d.获国家发明专利1项或实用新型专利1项(个人列第一位);
e.在国家级出版社出版教材或专著1部(个人列前三位作者);
f.完成或承担省级教研项目1项(个人列前两位);
g.获校级教研成果一等奖(个人列前两位)。

(4)年教研、科研总分值不少于225分。

2.教学为主型:
(1)每年承担本科生教学任务,年工作量达到320学时,其中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200
学时;
(2)聘期内完成下列教学任务目标的其中一项:主持或完成校级教研1项(个人列前三
位),或编写出版教材一部(个人列前三位),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教学研究论文1篇;
(3)聘期内完成下列任务目标的其中一项:
a.作为第一作者在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2篇;
b.参加完成省部级科研课题或大型工程项目(实到经费15万元)(前四位);
d.获校级教研成果一等奖(个人列前三位),或二等奖(个人列前二位)。

(4)年教研、科研总分值不少于175分。

基本八级岗
上岗条件:在2005-本聘期内年本人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2005-2007聘期岗位考核结果合格及以上且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
(2)教研和科研成果分达300分/年的2005-20XX年聘期岗位考核结果基本合格的人员
考核条件:
(1)每年承担本科生教学任务,年工作量达到260学时,其中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100
学时;
(2)聘期内参加省级教研项目或省部级科研项目1项(教务处、科技处备案);
(3)聘期内完成下列任务目标的其中一项:
a.作为第一作者在SCI收录刊物上发表论文1篇,或第二作者在SCI收录刊物上发表
论文3篇;
b.获国家科技奖或省部级科技奖;
c.获国家发明专利1项或实用新型专利1项(个人列前三位);
d.出版教材或专著1部(个人列前五位);
e.获校级教研成果一等奖(个人列前三位),或二等奖(个人列前二位)。

(4)年教研、科研总分值不少于90分;
(5)对教龄低于五年的教师每学年听课10学时。

基本九级岗
上岗条件:在2005-本聘期内年本人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2005-20XX年聘期岗位考核结果基本合格及以上且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
(2)教研和科研成果分达200分/年的人员
考核条件:
(1)每年承担本科生教学任务,年工作量达到260学时,其中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100
学时;
(2)聘期内参加省级教研项目或省部级科研项目1项(教务处、科技处备案);
(3)聘期内完成下列任务目标的其中一项:
a.作为第一作者在EI收录刊物上发表论文1篇,或第二作者在SCI收录刊物上发表论
文2篇;
b.获国家科技奖或省部级科技奖;
c.获国家发明专利1项或实用新型专利1项(个人列前四位);
d.出版教材或专著1部(个人列前五位);
e.获校级教研成果一等奖(个人列前四位),或二等奖(个人列前二位)。

(4)年教研、科研总分值不少于70分;
(5)对教龄低于五年的教师每学年听课10学时。

基本十级岗
上岗条件:在2005-本聘期内年本人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2005-20XX年聘期岗位考核结果不合格且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
(2)其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

考核条件:
(1)每年承担本科生教学任务,年工作量达到260学时,其中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80
学时;
(2)聘期内参加省级教研项目或省部级科研项目1项(教务处、科技处备案);
(3)聘期内完成下列任务目标的其中一项:
a.作为第一作者在EI收录刊物上发表论文1篇,或第二作者在SCI收录刊物上发表论
文2篇;
b.获国家科技奖或省部级科技奖;
c.获国家发明专利1项或实用新型专利1项(个人列前四位);
d.出版教材或专著1部(个人列前五位);
e.获校级教研成果一等奖(个人列前四位),或二等奖(个人列前二位)。

(4)年教研、科研总分值不少于60分;
(5)对教龄低于五年的教师每学年听课10学时。

基本十一级岗
上岗条件:
2005-20XX年聘期岗位考核结果合格及以上的具有助级职称人员。

考核条件:
(1)每年承担本科生教学任务,年工作量达到200学时,其中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60
学时;
(2)聘期内参加教研项目或科研项目1项(教务处、科技处备案);
(3)聘期内完成下列任务目标的其中一项:
a.作为第一作者在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2篇,或第二、三作者在SCI/EI收录刊物
上发表论文3篇;
b.获国家科技奖或省部级科技奖;
c.获国家发明专利1项或实用新型专利1项;
d.出版教材或专著1部;
e.获校级教研成果一等奖或二等奖。

(4)年教研、科研总分值不少于50分;
(5)每学年听课30学时。

基本十二级岗
上岗条件:
2005-20XX年聘期岗位考核结果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具有助级职称人员。

考核条件:
(1)每年承担本科生教学任务,年工作量达到200学时,其中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60
学时;
(2)聘期内参加教研项目或科研项目1项(教务处、科技处备案);
(3)聘期内完成下列任务目标的其中一项:
a.作为第一作者在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或第二、三作者在SCI/EI收录刊物
上发表论文2篇;
b.获国家科技奖或省部级科技奖;
c.获国家发明专利1项或实用新型专利1项;
d.出版教材或专著1部;
e.获校级教研成果一等奖或二等奖。

(4)年教研、科研总分值不少于30分;
(5)每学年听课30学时。

二、实验人员岗位聘任与考核暂行办法
重点考虑:(1)材料学院大型仪器设备比较多,为了更好发挥仪器对科研和教学的作用,需要稳定大型仪器的操作人员、提高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拟设置大型仪器主管教授和相应的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实验技术人员所占比例较高(8人/42人=19%),通过此次聘任和相应的考核来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让他们主动参加到实验教学和研究工作中,我们在任职条件中加上教研和科研的分值要求。

实验技术系列岗位教师的本职工作
应聘到本系列岗位人员在实验室主任领导下,负责实验室的教学实验与科研实验的技术工作;
(1)承担本学科重大实验工作、研究生课题和较高水平教学实验的设计工作,每年完
成本学院规定的实验课堂教学工作量和实验人(机)时数;
(2)组织指导实验室建设和较高水平实验装备的改造和研制、解决实验技术中的关键
性问题;
(3)根据学术负责人的设想和要求,设计、加工特殊的实验装置或零部件,改进有关
仪器设备的性能指标,协同研究生导师搞好专题实验、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的实
验技术工作,写出较高水平的实验报告;
(4)根据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计划,参与制订实验课教学计划,编写实验教材或实验
指导书,承担教学实验任务,指导学生实验和批阅实验报告等;
(5)负责参与拟订有关实验室建设方案,管理实验室某一方面的工作;
(6)进行实验仪器设备的研制和技术革新,负责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的验收、安装、
调试、维护、检修和故障排除;组织并检查实验装备,保证实验设备处于完好状
态,按时开出实验;
(7)承担本科实验教学工作,主讲或协助有关实验主讲教师准备、开设实验,准备实
验的工作量视具体情况可以按总工作量的20-30%计算;
(8)按照学校规定的工作时间坐班。

(9)承担学院安排的其他工作。

1. 校聘岗位
重点四级岗:
上岗条件:2005-20XX年聘期岗位考核结果合格及以上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含享受正高级待遇人员)或特殊岗位如负责大型仪器需要的教授或教授级高工
考核条件:
(1)每年教学工作量达到280学时;
(2)每年实到纵向科研、教研经费3万元或横向科研经费6万元;
(3)聘期内完成下列任务目标的其中一项:
a.每年作为第一作者在SCI收录刊物上发表论文2篇;
b.获国家科技奖或省部级科技三等奖(个人列国家奖前4位,或省部级奖第一位);
c.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省部级科研课题或大型工程项目(实到经费30万元);
d.获国家发明专利1项或实用新型专利1项(个人列第一位);
e.在国家级出版社出版教材或专著1部(个人列前两位);
f.校级教学名师获得者,或校教研成果一等奖首位获得者;
g.指导大学生科技创新竞赛并获山东省特等奖。

(4)年教研、科研总分值不少于400分。

2. 院聘岗位
重点岗位(五、六、七级岗):2005-20XX年聘期岗位考核结果合格及以上的副高级职称人员以及学校批准的享受副高待遇人员和博士学位人员、2005-20XX年度聘期岗位考核结果不合格的正高级职称人员等。

2008-20XX年聘期评定的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根据岗位编制指数情况每年初由学院组织聘任。

重点五级岗
上岗条件:
教研和科研成果分达300分/年。

考核条件
(1)每年教学工作量达到120学时
(2)每年实到纵向科研、教研经费1万元或横向科研经费2万元;
(3)组织指导实验室建设和较高水平实验装备的改造和研制、解决实验技术中的关键性问
题。

(4)承担中、初级实验技术人员的指导提高工作
(5)聘期内完成下列任务目标的其中一项:
a.作为第一作者在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3篇;
b.获国家科技奖或省部级科技奖(个人列国家奖前6位,或省部级二等奖以上前三位、
三等奖前两位);
c.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市厅级科研课题或大型工程项目(实到经费10万元);
d.获国家发明专利1项或实用新型专利1项(个人列第一位);
e.在国家级出版社出版教材或专著1部(个人列前三位作者);
f.获校级教研成果一等奖(个人列第一位);
g.指导大学生科技创新竞赛并获山东省一等奖。

h.作为负责人承担校级以上实验教学改革立项项目
(6)年教研、科研总分值不少于100分。

重点六级岗
上岗条件:教研和科研成果分达200分/年的副高级职称人员。

考核条件:
(1)每年教学工作量达到100学时;
(2)组织指导实验室建设和较高水平实验装备的改造和研制、解决实验技术中的关键性问

(3)承担中、初级实验技术人员的指导提高工作
(4)聘期内完成下列任务目标的其中一项:
a.作为第一作者在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2篇;
b.参加或完成省部级科研课题或大型工程项目(实到经费5万元)(个人列前三位);
c.获国家发明专利1项或实用新型专利1项(个人列第一位);
d.完成或承担省级教研项目1项(个人列前两位);
e.获校级教研成果一等奖(个人列前两位)。

(5)年教研、科研总分值不少于80分。

重点七级岗
上岗条件:在2005-本聘期内年本人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2005-20XX年聘期岗位考核结果合格及以上的学校批准的享受副高级职称待遇人员和
无副高级职称的博士学位人员;
(2)2005-20XX年度聘期岗位考核结果不合格的副高级职称人员;
考核条件:
(1)每年教学工作量达到80学时;
(2)组织指导实验室建设和较高水平实验装备的改造和研制、解决实验技术中的关键性问

(3)承担中、初级实验技术人员的指导提高工作
(4)聘期内完成下列任务目标的其中一项:
a.作为第一作者在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2篇;
b.参加完成省部级科研课题或大型工程项目(实到经费5万元)(前四位);
c.获国家发明专利1项或实用新型专利1项(个人列前二位);
d.获校级教研成果一等奖(个人列前三位),或二等奖(个人列前二位)。

(5)年教研、科研总分值不少于60分。

基本岗位(八、九、十级岗):2005-20XX年度聘期岗位考核结果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副高级职称人员、2005-20XX年聘期岗位考核结果合格且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

2008-20XX年聘期评定的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根据岗位编制指数情况每年初由学院组织聘任。

八级岗
上岗条件:教研和科研成果分达200分/年的人员
考核条件:
(1)每年教学工作量达到70学时;
(2)年教研、科研总分值不少于50分;
(3)每学年实验听课10学时。

九级岗
上岗条件:教研和科研成果分达100分/年的人员
考核条件:
(1)每年教学工作量达到60学时;
(2)年教研、科研总分值不少于40分;
(3)每学年实验听课10学时。

十级岗
上岗条件:在2005-本聘期内年本人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2005-20XX年聘期岗位考核结果不合格的人员;
(2)其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

考核条件:
(1)每年教学工作量达到50学时;
(2)年教研、科研总分值不少于30分;
(3)每学年实验听课10学时。

十一级岗
上岗条件:2005-20XX年聘期岗位考核结果合格及以上的具有助级职称人员。

考核条件:
(1)每年教学工作量达到40学时;
(2)年教研、科研总分值不少于25分;
(3)每学年实验听课20学时。

十二级岗
上岗条件:2005-20XX年聘期岗位考核结果合格及以上的具有助级职称人员。

考核条件:
(1)每年教学工作量达到30学时;
(2)年内教研、科研总分值不少于20分;
(3)每学年实验听课20学时。

三、管理岗位聘任与考核暂行办法
1. 上岗条件:(1) 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2) 符合任职年限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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