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益相关者理论与企业的社会责任建设_胡谷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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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企业社会责任;利益相关者;实践操作性 【中图分类号】F27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 2768(2009)09- 0025- 03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 央提出的重大战略决策,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企业是社会的 细胞,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处于特殊地位,有着特殊的 作用。而企业的社会责任建设正是这一时代背景下对企业提出 的新要求,是时代赋予企业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中华大地上 正在劲吹的主旋律。作为一种理论探讨,笔者认为公司治理理 论中的利益相关者概念,对企业的社会责任建设有不菲的理论 价值和实践价值。
经济理论问题 《生产力研究》No . 9 . 2 0 0 9
利益相关者理论与企业的社会责任建设
胡谷乔
(广州市广播电视大学 成人教育学院,广东 广州 510260)
【摘 要】 文章简要介绍了企业社会责任理念在西方的演进历程和在当代中国对和谐社会建设的现实意义,分析 了企业社会责任这个概念在实践操作性层面上存在的缺陷和不足,论证了利益相关者概念在实践操作性层面上有助于 弥补这一缺陷。
70 年代 CSR 概念的得到了进一步的扩展。1971 年,美国经 济发展委员会(CED,1971)在《工商企业的社会责任》的报告中 指出,“企业应该为美国人民生活质量的提高作出更多贡献,而 不仅仅是提供产品和服务的数量”。这份报告详细阐述了“三个 中心圈”的企业社会责任规定,第一次提出了“三个中心圈”的 概念。70 年代斯坦纳(Steiner,1971)提出,企业除了必须遵循基 本的经济原则外,还有责任帮助社会实现基本目标。而且企业 承担社会责任能够带来短期利益和长期利益。在《当代社会中 的商业:框架与议题》中,另一名学者约翰逊(Johnson,1971)提 出并详细分析了 4 种关于 CSR 的相互补充的定义。 1979 年著 名学者卡罗尔(Carroll)提出了一个至今仍被广为引用的金字塔 型的企业社会责任概念,即“企业社会责任包含了在特定时期 内,社会对经济组织经济上的、法律上的、伦理上的和自行裁量 的期望”。
【收稿日期】2009-01-07 【作者简介】胡谷乔(1 965-),男,江西修水人,经济学博士,广州市广播电视大学成人教育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企业理论与财务管理。
輦輳
SRI)。
商和提供基础设施和市场的政府和社会。次要利益相关者是那
尽管对 CSR 的研究已有几十年的历史,然而对于何谓企 些影响公司或被公司影响的个体或团体,他们不参与同公司的
还是实践来说都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就认为并不存在什么企业社会责任的义务对象,同时他们还认
然而,自 CSR 概念提出后,在理论界也一直不乏来自各方 为,企业社会责任的义务内容也具有模糊性;“企业社会责任”
面的批评,有的批评还相当中肯。如有的批评者认为,CSR 缺乏 一说没有明确赋予其任何作为的义务,无法起到行为规范的作
利是图欺诈消费者,压榨企业职工的收入和福利来谋取利润, 责任理论迄今皆未做出事业不管不问,如此等等。所以,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 者、一般大众、企业所属的社会全体等来表示,但这些外延模糊
会过程中,重提企业的社会责任理念(CSR)无论对经济理论界 的团体是很难作为现实的权利人而存在的,所以一些商法学者
健康、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及资源等。
度的一致性。更为有价值的是,Stakeholders 概念不像 CSR 概念
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生产力进步、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 一样还停留在学理层面上,而是在解决实践操作性问题上取得
和对外开放格局的形成,我国的企业得到很大的发展,企业为 了很大的进展,倘若借鉴过来为 CSR 的具体实施服务,是一个
二、利益相关者概念及其在企业社会责任建设中的
米切尔(Mitchell)认为可以从三个属性上对可能的利益相关者 进行评分,然后根据分值的高低确定某一个人或者群体是不是 公司的利益相关者,是哪一类型的利益相关者,然后以不同的 方法加以对待。这三个属性是:(1)合法性,即某一群体是否被 赋予法律上的对于公司的索取权;(2)权力性,即某一群体是否 拥有影响公司决策的地位、能力和手段;(3)紧急性,即某一群 体的要求能否立即引起公司管理层的关注。根据公司的具体情 况 ,对 上 述 三 个 特 性 进 行 评 分 后 ,公 司 的 利 益 相 关 者 又 可 以
国外很多研究企业社会责任和利益相关者理论的学者都
性。弗里曼认为利益相关者是能够影响一个组织目标的实现, 认为,应该在企业社会责任研究中引入利益相关者这一概念。
或者受到一个组织实现其目标过程影响的人;克拉克森认为, 例如卡罗尔(Carroll,1991)就认为应该将利益相关者理论应用
那些对企业及其过去、现在或未来的活动享有或者主张所有 于企业社会责任的研究中,借用它可以为企业社会责任“指明
的课程,表明利益相关者理论开始被西方学术界所重视。和 者界定的可操作性,极大地推动了利益相关者理论的推广应
CSR 概念一样,利益相关者概念的表述也很多,且“没有一个定 用,并逐步成为利益相关者界定和分类的最常用的方法。该方
义得到普遍赞同”(多纳德逊、邓非,1999、2001)。米切尔和伍德 法的界定范围虽然也很广,但它毕竟明确了利益相关者的基本
一、企业社会责任理念的演进历程、现实意义及局 限性
企业社会责任(CSR: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观 念 起源于美国,20 世纪 50 年代以后得到了不断丰富和发展,成 为英美等国诸多学科领域中的一个重要概念,亦是建构企业与 社会和谐关系的一种基本思想。
19 世纪末,由于美国工业化经济的快速发展,商业兼并与 收购活动使公司规模急剧扩大,这些大型企业所拥有的对经 济、政治和社会的影响力与其对社会与环境所承担的责任之间 存在的巨大差距,引起了人们对企业与社会之间关系问题的思 考。在《美国社会学杂志》第一卷中,美国早期著名社会学家阿 尔比恩·斯摩尔(Small,1895)提出,“不仅政府机构,私人企业也 担负着公众期望”。此后,尽管经济大萧条以及第二次世界大战 暂时冲淡了人们对此的关注,但时至 20 世纪 50 年代,这业己 被唤醒了的意识开始复苏,企业社会责任在理论和实践上进入 真正的发展时期。
统一而清晰的定义①,内容过于宽泛,学术性太强,缺乏操作性, 用,若将其反映于立法中,则有可能成为立法本应极力避免的
企业到底要对哪些社会群体和个人承担责任以及承担什么样 “空白规定”。②
的责任很模糊。由于企业社会责任概念上的缺陷,以及对企业
而目前对利益相关者的界定却取得了很大进展。美国学者
应当承担社会责任对象范围的界定不明,使得当人们仅仅从企 业社会责任概念本身出发,来衡量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状况到底 如何时找不到一个客观、可操作的方法。企业社会责任理论从 提出到现在,其拥护者从各种机构、学者到普通的大众,可谓众 矣!但该理论在实践中却遇到了很多问题,而恰恰是在寻求如 何解决这些实践问题的过程中,笔者认为利益相关者理论为解 决这一问题提供了一把钥匙。
作用
被细分为以下三类:(1)确定型利益相关者(Definitive Stakeholders),
1927 年通用电气公司的一位经理在其就职演说中首次提 他们同时拥有对公司问题的合法性、权力性和紧急性;(2)预期
出公司应该为利益相关者服务的思想(刘俊海,1999);1963 年, 型利益相关者(Expectant Stakeholders),他们与公司保持较密切
在该领域几乎与博文齐名的戴维斯(K.Davis,1960)强调“责 任铁律”,即“商人的社会责任必须与他们的社会权力相称”。弗
雷德里克(W.C.Frederick,1960)则强调生产的经济意义在于,生 产和分配应以提高总体社会经济福利为目标,而不是单纯为了 个人和企业狭隘的有限利益。麦克奎尔(McGuire,1963)明确地 将 CSR 概念延伸出经济和法律范围之外,他认为,“社会责任的 观点假定企业不仅有经济和法律责任,同时有超越这些义务的 社会责任”。在《企业社会责任》一书中,沃尔顿(Walton,1967)提 出,社会责任的概念能够使人们认识到企业和社会之间存在的 密切关系,企业行为不仅影响他人,还可能影响整个社会系统, 因此,当企业在追求经营目标时,管理人员必须考虑到这种关 系。
业社会责任国际上还没有统一的定义,普遍认同的 CSR 理念 交易,并对公司的生存不起根本的影响,但处理不善也会对公
是:企业在创造利润、对股东利益负责的同时,还要承担对员 司造成破坏,比如媒体和其他特定利益集团。这个概念在突破
工、对社会和环境的责任,包括遵守商业道德、生产安全、职业 “股东至上主义”逻辑的传统观念上和 CSR 理论的主张具有高
因为看到大型公司所拥有的权力及其经营活动对社会所 造成的重大影响,博文(H.R.Bowen)于 1953 年在其著作《商人 的社会责任》中提出“商人应该为社会承担什么责任”的问题 后,给出了商人社会责任的最初定义:“商人有义务按照社会所 期望的目标和价值,来制定政策、进行决策或采取某些行动。” 他因此被誉为“企业社会责任之父”。博文之后,更多学者参与 了企业社会责任的研究,研究对象开始从关注商人个体转向关 注企业作为经济组织的社会责任。
斯坦福研究院首次提出利益相关者概念;1965 年,美国学者 的联系,拥有上述三项属性中的两项;(3)潜在的利益相关者
Ansoff 最早将该词引入管理学界和经济学界;1977 年,宾西法 (Latent Stakeholders),是指只拥有合法性、权力性、紧急性三项
尼亚的沃顿学院(Wharton School)首次开设“利益相关者管理” 特性中一项的群体。米切尔评分法的提出大大改善了利益相关
20 世纪 70 年代中期以后,研究者们还以 CSR 作为出发 点,通过提出各种衍生概念、主题丰富了对 CSR 的研究。如一些 研究者提出用“社会回应”(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veness)来代 替社会责任;在《私人管理和公共政策:公共责任的原则》一书 中 ,普 雷 斯 顿(Preston)和 波 斯 特(Post) 则 选 择 用“ 公 共 责 任 ” (public responsibility)来代替“社会责任”;此外,企业社会绩效 (Corporate Social Performance,CSP)作为一个由 CSR 衍生的综合 性概念引起过人们广泛的兴趣;80 年代,企业公民概念(corporate citizenship)由实践进入了企业社会责任研究领域;此外还有所 谓的 SRI 等(对社会负责任的投资,SociallyResponsible Investment,
(Mitchell & Wood,1997) 曾总结了从 1963 年有关利益相关者 框架。不像企业社会责任研究那样只是泛泛的认为企业要对整
第 一 个 概 念 至 今 的 27 种 代 表 性 概 念 表 述 , 其 中 弗 里 曼 个社会承担各种各样的责任,让人无所适从。
(Freeman,1984)与 克 拉 克 森(Clarkson,1994)的 表 述 最 具 代 表
众和社会利益。有的搞不正当竟争,有的尽量逃避税收和社保
企业社会责任的提法之所以招致很多人批评,主要是因为
缴费,有的较少考虑社会就业而将包袱甩向社会,有的较少考 企业社会责任的义务对象和义务内容太模糊。企业的社会责任
虑环境保护而将利润建立在破坏和污染环境的基础上,还有唯 究竟向谁承担,谁可以作为权利人请求履行等问题,企业社会
社会为人民群众提供了越来越多的产品和服务,为市场繁荣、 很好的分析工具,因为它清晰地提出了企业社会责任管理的对
经济增长和人民生活显著改善做出了贡献。但不可否认,我们 象及相关责任,可操作性较强。
的某些企业在发展中也出现了不讲社会责任的倾向,比如急功
(一)利益相关者概念有助于明确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义
近利,过度追求利润最大化,只追求自身利益,忽视甚至牺牲公 务对象、责任的范围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 央提出的重大战略决策,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企业是社会的 细胞,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处于特殊地位,有着特殊的 作用。而企业的社会责任建设正是这一时代背景下对企业提出 的新要求,是时代赋予企业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中华大地上 正在劲吹的主旋律。作为一种理论探讨,笔者认为公司治理理 论中的利益相关者概念,对企业的社会责任建设有不菲的理论 价值和实践价值。
经济理论问题 《生产力研究》No . 9 . 2 0 0 9
利益相关者理论与企业的社会责任建设
胡谷乔
(广州市广播电视大学 成人教育学院,广东 广州 510260)
【摘 要】 文章简要介绍了企业社会责任理念在西方的演进历程和在当代中国对和谐社会建设的现实意义,分析 了企业社会责任这个概念在实践操作性层面上存在的缺陷和不足,论证了利益相关者概念在实践操作性层面上有助于 弥补这一缺陷。
70 年代 CSR 概念的得到了进一步的扩展。1971 年,美国经 济发展委员会(CED,1971)在《工商企业的社会责任》的报告中 指出,“企业应该为美国人民生活质量的提高作出更多贡献,而 不仅仅是提供产品和服务的数量”。这份报告详细阐述了“三个 中心圈”的企业社会责任规定,第一次提出了“三个中心圈”的 概念。70 年代斯坦纳(Steiner,1971)提出,企业除了必须遵循基 本的经济原则外,还有责任帮助社会实现基本目标。而且企业 承担社会责任能够带来短期利益和长期利益。在《当代社会中 的商业:框架与议题》中,另一名学者约翰逊(Johnson,1971)提 出并详细分析了 4 种关于 CSR 的相互补充的定义。 1979 年著 名学者卡罗尔(Carroll)提出了一个至今仍被广为引用的金字塔 型的企业社会责任概念,即“企业社会责任包含了在特定时期 内,社会对经济组织经济上的、法律上的、伦理上的和自行裁量 的期望”。
【收稿日期】2009-01-07 【作者简介】胡谷乔(1 965-),男,江西修水人,经济学博士,广州市广播电视大学成人教育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企业理论与财务管理。
輦輳
SRI)。
商和提供基础设施和市场的政府和社会。次要利益相关者是那
尽管对 CSR 的研究已有几十年的历史,然而对于何谓企 些影响公司或被公司影响的个体或团体,他们不参与同公司的
还是实践来说都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就认为并不存在什么企业社会责任的义务对象,同时他们还认
然而,自 CSR 概念提出后,在理论界也一直不乏来自各方 为,企业社会责任的义务内容也具有模糊性;“企业社会责任”
面的批评,有的批评还相当中肯。如有的批评者认为,CSR 缺乏 一说没有明确赋予其任何作为的义务,无法起到行为规范的作
利是图欺诈消费者,压榨企业职工的收入和福利来谋取利润, 责任理论迄今皆未做出事业不管不问,如此等等。所以,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 者、一般大众、企业所属的社会全体等来表示,但这些外延模糊
会过程中,重提企业的社会责任理念(CSR)无论对经济理论界 的团体是很难作为现实的权利人而存在的,所以一些商法学者
健康、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及资源等。
度的一致性。更为有价值的是,Stakeholders 概念不像 CSR 概念
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生产力进步、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 一样还停留在学理层面上,而是在解决实践操作性问题上取得
和对外开放格局的形成,我国的企业得到很大的发展,企业为 了很大的进展,倘若借鉴过来为 CSR 的具体实施服务,是一个
二、利益相关者概念及其在企业社会责任建设中的
米切尔(Mitchell)认为可以从三个属性上对可能的利益相关者 进行评分,然后根据分值的高低确定某一个人或者群体是不是 公司的利益相关者,是哪一类型的利益相关者,然后以不同的 方法加以对待。这三个属性是:(1)合法性,即某一群体是否被 赋予法律上的对于公司的索取权;(2)权力性,即某一群体是否 拥有影响公司决策的地位、能力和手段;(3)紧急性,即某一群 体的要求能否立即引起公司管理层的关注。根据公司的具体情 况 ,对 上 述 三 个 特 性 进 行 评 分 后 ,公 司 的 利 益 相 关 者 又 可 以
国外很多研究企业社会责任和利益相关者理论的学者都
性。弗里曼认为利益相关者是能够影响一个组织目标的实现, 认为,应该在企业社会责任研究中引入利益相关者这一概念。
或者受到一个组织实现其目标过程影响的人;克拉克森认为, 例如卡罗尔(Carroll,1991)就认为应该将利益相关者理论应用
那些对企业及其过去、现在或未来的活动享有或者主张所有 于企业社会责任的研究中,借用它可以为企业社会责任“指明
的课程,表明利益相关者理论开始被西方学术界所重视。和 者界定的可操作性,极大地推动了利益相关者理论的推广应
CSR 概念一样,利益相关者概念的表述也很多,且“没有一个定 用,并逐步成为利益相关者界定和分类的最常用的方法。该方
义得到普遍赞同”(多纳德逊、邓非,1999、2001)。米切尔和伍德 法的界定范围虽然也很广,但它毕竟明确了利益相关者的基本
一、企业社会责任理念的演进历程、现实意义及局 限性
企业社会责任(CSR: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观 念 起源于美国,20 世纪 50 年代以后得到了不断丰富和发展,成 为英美等国诸多学科领域中的一个重要概念,亦是建构企业与 社会和谐关系的一种基本思想。
19 世纪末,由于美国工业化经济的快速发展,商业兼并与 收购活动使公司规模急剧扩大,这些大型企业所拥有的对经 济、政治和社会的影响力与其对社会与环境所承担的责任之间 存在的巨大差距,引起了人们对企业与社会之间关系问题的思 考。在《美国社会学杂志》第一卷中,美国早期著名社会学家阿 尔比恩·斯摩尔(Small,1895)提出,“不仅政府机构,私人企业也 担负着公众期望”。此后,尽管经济大萧条以及第二次世界大战 暂时冲淡了人们对此的关注,但时至 20 世纪 50 年代,这业己 被唤醒了的意识开始复苏,企业社会责任在理论和实践上进入 真正的发展时期。
统一而清晰的定义①,内容过于宽泛,学术性太强,缺乏操作性, 用,若将其反映于立法中,则有可能成为立法本应极力避免的
企业到底要对哪些社会群体和个人承担责任以及承担什么样 “空白规定”。②
的责任很模糊。由于企业社会责任概念上的缺陷,以及对企业
而目前对利益相关者的界定却取得了很大进展。美国学者
应当承担社会责任对象范围的界定不明,使得当人们仅仅从企 业社会责任概念本身出发,来衡量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状况到底 如何时找不到一个客观、可操作的方法。企业社会责任理论从 提出到现在,其拥护者从各种机构、学者到普通的大众,可谓众 矣!但该理论在实践中却遇到了很多问题,而恰恰是在寻求如 何解决这些实践问题的过程中,笔者认为利益相关者理论为解 决这一问题提供了一把钥匙。
作用
被细分为以下三类:(1)确定型利益相关者(Definitive Stakeholders),
1927 年通用电气公司的一位经理在其就职演说中首次提 他们同时拥有对公司问题的合法性、权力性和紧急性;(2)预期
出公司应该为利益相关者服务的思想(刘俊海,1999);1963 年, 型利益相关者(Expectant Stakeholders),他们与公司保持较密切
在该领域几乎与博文齐名的戴维斯(K.Davis,1960)强调“责 任铁律”,即“商人的社会责任必须与他们的社会权力相称”。弗
雷德里克(W.C.Frederick,1960)则强调生产的经济意义在于,生 产和分配应以提高总体社会经济福利为目标,而不是单纯为了 个人和企业狭隘的有限利益。麦克奎尔(McGuire,1963)明确地 将 CSR 概念延伸出经济和法律范围之外,他认为,“社会责任的 观点假定企业不仅有经济和法律责任,同时有超越这些义务的 社会责任”。在《企业社会责任》一书中,沃尔顿(Walton,1967)提 出,社会责任的概念能够使人们认识到企业和社会之间存在的 密切关系,企业行为不仅影响他人,还可能影响整个社会系统, 因此,当企业在追求经营目标时,管理人员必须考虑到这种关 系。
业社会责任国际上还没有统一的定义,普遍认同的 CSR 理念 交易,并对公司的生存不起根本的影响,但处理不善也会对公
是:企业在创造利润、对股东利益负责的同时,还要承担对员 司造成破坏,比如媒体和其他特定利益集团。这个概念在突破
工、对社会和环境的责任,包括遵守商业道德、生产安全、职业 “股东至上主义”逻辑的传统观念上和 CSR 理论的主张具有高
因为看到大型公司所拥有的权力及其经营活动对社会所 造成的重大影响,博文(H.R.Bowen)于 1953 年在其著作《商人 的社会责任》中提出“商人应该为社会承担什么责任”的问题 后,给出了商人社会责任的最初定义:“商人有义务按照社会所 期望的目标和价值,来制定政策、进行决策或采取某些行动。” 他因此被誉为“企业社会责任之父”。博文之后,更多学者参与 了企业社会责任的研究,研究对象开始从关注商人个体转向关 注企业作为经济组织的社会责任。
斯坦福研究院首次提出利益相关者概念;1965 年,美国学者 的联系,拥有上述三项属性中的两项;(3)潜在的利益相关者
Ansoff 最早将该词引入管理学界和经济学界;1977 年,宾西法 (Latent Stakeholders),是指只拥有合法性、权力性、紧急性三项
尼亚的沃顿学院(Wharton School)首次开设“利益相关者管理” 特性中一项的群体。米切尔评分法的提出大大改善了利益相关
20 世纪 70 年代中期以后,研究者们还以 CSR 作为出发 点,通过提出各种衍生概念、主题丰富了对 CSR 的研究。如一些 研究者提出用“社会回应”(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veness)来代 替社会责任;在《私人管理和公共政策:公共责任的原则》一书 中 ,普 雷 斯 顿(Preston)和 波 斯 特(Post) 则 选 择 用“ 公 共 责 任 ” (public responsibility)来代替“社会责任”;此外,企业社会绩效 (Corporate Social Performance,CSP)作为一个由 CSR 衍生的综合 性概念引起过人们广泛的兴趣;80 年代,企业公民概念(corporate citizenship)由实践进入了企业社会责任研究领域;此外还有所 谓的 SRI 等(对社会负责任的投资,SociallyResponsible Investment,
(Mitchell & Wood,1997) 曾总结了从 1963 年有关利益相关者 框架。不像企业社会责任研究那样只是泛泛的认为企业要对整
第 一 个 概 念 至 今 的 27 种 代 表 性 概 念 表 述 , 其 中 弗 里 曼 个社会承担各种各样的责任,让人无所适从。
(Freeman,1984)与 克 拉 克 森(Clarkson,1994)的 表 述 最 具 代 表
众和社会利益。有的搞不正当竟争,有的尽量逃避税收和社保
企业社会责任的提法之所以招致很多人批评,主要是因为
缴费,有的较少考虑社会就业而将包袱甩向社会,有的较少考 企业社会责任的义务对象和义务内容太模糊。企业的社会责任
虑环境保护而将利润建立在破坏和污染环境的基础上,还有唯 究竟向谁承担,谁可以作为权利人请求履行等问题,企业社会
社会为人民群众提供了越来越多的产品和服务,为市场繁荣、 很好的分析工具,因为它清晰地提出了企业社会责任管理的对
经济增长和人民生活显著改善做出了贡献。但不可否认,我们 象及相关责任,可操作性较强。
的某些企业在发展中也出现了不讲社会责任的倾向,比如急功
(一)利益相关者概念有助于明确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义
近利,过度追求利润最大化,只追求自身利益,忽视甚至牺牲公 务对象、责任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