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关于同意美国歌手费翔、陶喆及韩国歌手蔡妍到山东省演出的批复
合集下载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文化部关于同意美国歌手费翔、陶喆及韩国歌手蔡妍
到山东省演出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文化部(已撤销)
•【公布日期】2011.11.15
•【文号】文市函[2011]2097号
•【施行日期】2011.11.15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文化
正文
文化部关于同意美国歌手费翔、陶喆及韩国歌手蔡妍到山东
省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11〕2097号)
山东省文化厅:
你厅鲁文市〔2011〕211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浙江省对外文化交流有限公司邀请美国歌手费翔、陶喆和韩国歌手蔡妍,于2012年1月7日到山东省青岛市演出。
此复。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