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组织部务会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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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组织部务会议制度
部务会议制度
一、部务会议一般每半月召开一次,根据实际情况可随时召开。
部务会议由部长主持。
二、出席部务会议的人员为:部长、副部长、部务会成员。
根据会议内容有关科室(含联系办、企业工委、荐评中心。
以下同)的负责人列席。
三、部务会议的主要内容:
⒈研究有关党的建设和干部人事工作中的重要政策问题;
⒉研究县委管理干部的调整、配备、审查、任免等事项;
⒊研究本部机构设置、干部任免、调整和有关人事工作的重要问题;
⒋讨论市组部、县委临时交办的重要事项;
⒌研究需提交部务会议议定的其他问题。
四、部务会议的组织程序。
⒈实行部务会议议题申报制度。
各科室拟提交部务会议讨论的议题,需提前向办公室申报。
由办公室综合后提请部长审定;
⒉由办公室通知出席、列席会议的人员与会。
有关列席人员只参与研究与己有关的议题;
⒊被确定提交部务会议研究的议题,由有关科室准备汇报材料,并按要求的份数打印好交办公室,于会前交送参加部务会议成员。
凡未列入本次会议议题的事项,会上原则上不予研究;
⒋部务会议由办公室负责记录,必要时形成会议纪要。
⒌会议决定的事项,分管副部长要认真组织落实。
承办科室要迅速办理,办公室负责督促检查议定事项的办理情况,并及时向部领导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