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读后感作文写作范文汇总:读《雾都孤儿》有感等5篇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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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读后感作文写作范文5篇
篇一:读《雾都孤儿》有感
读过狄更斯的大作《雾都孤儿》后,我彻彻底底感到一种当时社会以及人性的畸形。
一些自诩为正人君子的人其实都有虚伪的一面。
看似道貌岸然,实际上却人性缺失。
狄更斯把一种社会的丑陋全给揭示出来。
如邦布尔先生,嘴里吐出的话都是文质彬彬,恰到好处,有时也摆摆教区干事的架子,不过那只是另外的一种“气韵”罢了。
但是他的心眼儿,却认定穷人的孩子,孤苦的孩子是窃贼是盗窃犯是十恶不赦的强盗或者是流氓。
也许,这种有色眼镜很可能不是他一个人戴着,书中的绅士们哪个不以为自己多么正直,多么高尚。
判处一个小孩偷窃的罪名成立,竟然只靠着他的出身就能认定。
可能是有些穷人的孩子没有受过教育。
但身为教区干事,就应该感化他们,教育他们。
这种人为歧视的做法,也只有当时环境当时背景的情况下才能视为理所应当。
我最感兴趣的人物。
不是主角儿奥利弗,也不是窃贼团伙头目费金,更不是其他的人物。
而是一个在前篇出现,到后来也有叙述的一个人物――布朗罗。
这是我唯一认定的一个绅士,尽管他误解了小奥利弗,但是他的思想没有偏视穷苦的孤儿,而是判定人的心灵到底纯不纯洁。
主人公并没有受到良好的教育,他出生在济贫院内,也就是收容所或者福利院一类的机构。
具体当时的这种机构的信息我不太了解,但是可以肯定的是,这种济贫院肯定是穷人和
富人的一种隔阂。
唯独靠着一种救济的名字,穷人才能受到一些帮助。
而谁又知道这些帮助都是真诚的呢,都是无私的呢。
谁又敢保证无人阳奉阴违榨取救济呢?因为这是一个社会的片段,这是一个历史的折射。
毫无保留地反映出人性的冷漠和可悲。
在奥利弗无意中被误解为小偷的时候,大街上的人们都认定奥利弗是小偷,偷了刚才上文所述的布朗罗的东西。
于是乎,所有的人都来捉拿奥利弗,而真正的小偷,真正的骗子却参加了“捉贼”的队伍,却无人能够觉察。
这是很当然的,一个伪装的很好的小偷在一个势力的,毫无是非观的一个社会里,能够被发现么,又能还给奥利弗一个公道么?当这件事情发生后,布朗罗绅士并没有误解奥利弗,而是带他养伤,奥利弗被人打得很严重,是被那些自以为行侠仗义的人打的。
而且他家的女佣也为人善良,尽可能的照顾好一个穷人的儿子,一个孤儿!这在当时简直是不可想象的。
大家就能够联想到布朗罗的境界了。
因为如此,他被别人误解。
最后他也不得不承认奥利弗被盗窃集团拐跑了之后的奥利弗是一个窃贼了。
所以说,当一个好人身处一个险恶的境地,也只能是回天乏力。
这更能说明一个社会的正直和有一个个科学的观念是多么重要。
当时,迷信也充斥着整个社会,一位先生对布朗罗说,小奥利弗得过热症,被视为坏人的标志。
更加造就了一个悲惨的雾都孤儿。
当奥利弗向布朗罗先生保证自己的将来时,我觉得这有什么可说的,明明没犯事,用得着么。
可是如果他不谦虚恭敬,不将自己的地位认识到,那么他有可能就会更加危险。
当时,一片貌似井然的混乱充斥着社会,报复和自己的一厢情愿让一些本不是发生的事情愈加糟糕。
所以说,雾都孤儿的诞生,是有缘由和当时社会的必然性的。
正是当时年代对金钱的
诱惑和人性的沦丧,使得这个社会充满了冷漠和无助。
少有的几点热情也被无情的扑灭。
所有人蒙昧地思想和一切无关紧要的面子交织着整个人与人物种的交流中,使得彼此冷漠,彼此猜忌,彼此隔阂。
穷人和富人被认定为两个截然不同的概念。
你既然是穷人,就得有穷人的样子,该多愚蠢就多愚蠢,该每没文化就没文化。
这有点像拜金主义的一个侧面写照。
的确,没身份哪来的钱,没钱哪来所需要的物质需求,当物质都向一边倒时,自然也就没得公平而言。
不过,作者当时的写作风格基本是乐观的,只是对社会进行一些讽刺和批判。
前面所言的社会矛盾和社会现实在后来都趋于理想化了。
最后是坏人得到正义的惩罚,好人自然是归于光明。
但是从某个角度上来说,这也是必然的。
当时的人们不可能容忍坏人的横行,自然要借助一些机构和组织来消灭坏人。
在最后几章里写到人们对坏蛋头子费金的判处死刑是多么兴高采烈,多么热情洋溢。
这是他们自己的利益得到了保障,并不是由于什么惩恶扬善的道理所致。
要是费金给当时某人一笔大财富,他可能在他力所能及的范围里就会站出来。
但当费金侵犯了大多数人的利益时,那么跟他说话的人自然也没有好下场。
这是社会的必然,也是另一种对社会的批判。
从当时的情况来看,我们可以深得体会。
所以,在现在的我们的社会中借鉴和吸取教训是很必要的。
现在的和谐社会就是倡导我们要相互的交流之中最大限度地做好规范和文明当然还有出自心底的真诚。
假使人们都带上面具,虽然外在有礼貌不伤和气挺讲文明的,就如同当年的绅士,一个个道貌岸然,实际上却心术不正或是伪君子。
所以,和谐才是必然的,也是非常肯定的。
从内心里真诚,相互信赖,相互文明。
还有什么
可以挡住彼此两颗零距离的心呢?这种对少数弱势群体的冷漠也就不复存在了。
可惜的是我国还有很多类似现象,有一部分人已经被麻痹了,无动于衷了。
在金钱的诱惑下已经丧失理智了。
这时的真诚还有么,还发挥作用得了吗?看了,只有一个法律的约束已经越来越不足够了。
更重要的是让人们从本善的心里认识到和谐的重要性和好处,才能抗衡一系列的对人类文明的摧残和败坏。
所以,大力的推行和谐这个理念,才是每一个人值得接受的,要从根本上认识,还需要我们以及后人的不懈努力。
无论是什么国家,什么文化,什么政体。
法律和利益的约束是肯定不行的,只有源自人类这个高级物种最真挚的灵魂,才能使一个国家和每一个人真正的腾飞!
篇二:读《飘》
《飘》,是我最喜爱的书。
喜欢斯佳丽的勇敢坚强,喜欢瑞特的机智果断,喜欢玫兰妮的外柔内刚。
对于斯佳丽这个人物,我的感觉是矛盾的,是讨厌却又不得不敬佩她。
她是个非常有个性的人物,她一生中爱了两个男人,而她却没一个是了解的。
如果她了解阿希礼,那她就不会爱他;如果她了解瑞特,那她就不会失去他。
她一直以来是辜负瑞特的,她只是不停追寻着自己梦中的王子――阿希礼。
她只是把自己爱的特点认为阿希礼有,她只是做了一件华丽的衣服,让阿希礼穿上,而后爱上他。
而事实是,她爱的只是那件衣服。
对于她,我是不得不佩服的,佩服她的坚强,佩服她对土地的执着,佩服她能在那中环境下放下以前所受的教育下田干
活,佩服她能不顾社会上的言论而开创自己的事业。
她生命有几个灵魂,一个是她的母亲。
他的母亲是一位非常能干、温柔的典型贵夫人,是她最敬佩的人。
可是,母亲为了救人而被传染伤寒,去世了。
另一个,是她十几年来最爱的人――阿希礼。
她能在逆境中站起来,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阿希礼。
她对阿希礼是异常执着的。
还有一个,就是玫兰妮。
在一起奋斗的十几年里,玫兰妮已经成为她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了。
我觉得斯佳丽就像个小孩子一样,对自己想要的东西异常执着,而对自己所拥有的东西却不屑一顾。
一面在拼命让自己幸福,一面又不断地把幸福推开,把爱人推向深渊。
斯佳丽爱的是阿希礼,可是,阿希礼却不要她。
就像瑞特说的,阿希礼是个君子,只是生在了一个和他格格不入的时代。
他还是用旧世界的游戏规则生活,只会撞得一鼻子灰。
斯佳丽不了解阿希礼,所以她爱他,想尽一切办法得到他,而当她认清他时,她再也不爱他了。
斯佳丽是个矛盾体,可又有谁不是矛盾体呢?她在生命的道路上一路走来,当她面对困难时,她选择迎接;当她面对责任时,她选择担负;可当她面对爱的抉择时,起初,他选择蒙蔽自己,当她终于认清,要面对时,却已为时已晚。
而她,在无能为力时,就会告诉自己,明天是新的一天,明天一切都会好了,tomorrowisanotherday。
她在整个故事中,都是个充满生气、充满斗志的人。
我最欣赏的,便是她的这句“tomorrowisanotherday”。
永远充满了希望,充满斗志,永远不会放弃,永远不会绝望。
这份精神,是最值得我学习的。
所以,每当我遇到困难、心情不佳时,我便会告诉自己:“tomorrowisanotherday。
”
书中另一个使我十分佩服的女性,便是玫兰妮。
她是个外柔内刚的女性,她几乎拥有了女性所能拥有的一切美德。
正如瑞特说的,她是他所见过的少数贵夫人中的一个。
她是坚强的,她是爱国的,她用她的心爱身边所有的人。
当她丈夫打仗时,她在后方默默守候,做她力所能及的事,当北佬打进城而她又快要临盆时,她依然镇定,当她身体虚弱而没人下地干活快要没饭吃时,她和斯佳丽一样,放下过去所受的教育和优越感,拖着虚弱的身体下地干活,当她看到斯佳丽杀了一个北佬时,她没有惊慌失措,而是帮着掩埋尸体,搜查钱财,擦拭血迹,当战争终于结束,她痛恨的北佬士兵来到她门前要求照顾而她们自己也没有过多粮食时,她还是尽她所能地帮助他们,因为她希望在远方也有一个好心的北佬女人给她正在回家的丈夫一口饭吃。
如此一位坚强的女性,却又是如此的温柔善良和善解人意。
她执着地相信斯佳丽和阿希礼,即使有人亲眼看见他们搂在一起,也执着地相信他们,保护斯佳丽。
她明知自己的身体无法再承受生育的痛苦,却执着地要再为阿希礼生个孩子,最终离开了她爱了一辈子的亲人们。
真的是太伟大了,看着玫兰妮,使我想到许许多多的中国古代女性,她们也是如此的善良,任劳任怨,相夫教子,然后默默无名地老去、死去。
整部书中,我最为喜欢的人物就是瑞特。
他勇敢、执着,他能那么深地爱着斯佳丽十几年不变。
他想保护斯佳丽,宠爱斯佳丽,照料斯佳丽,让她事事称心,而斯佳丽却拒绝了。
他说过,再永恒的爱也会有磨光的时候,而他的爱,是被斯佳丽,被阿希礼,被斯佳丽愚蠢的固执磨光的。
他的心,死了。
当他
女儿离开他时,他的心,再也回不来了。
他说过,他从来没有那个耐心把剪碎的裤子缝好,再告诉自己这就和新的一样,自欺欺人罢了。
碎了就是碎了,再也回不去了,即使修好,上面仍然留有裂缝,再也不是原来那条了。
瑞特是个复杂的人,他有良好的家世,但却仍和旧时代格格不入,他有锐利的眼睛,可以在乱世找到自己的处身之道,他对国家有热情,即使他明知必败无疑,却仍在最后关头入了军。
他爱斯佳丽,但他更了解斯佳丽,所以他从不说,只是通过行动表达,而斯佳丽却从来不想去了解他。
最后,他绝望了,一次又一次的失望使他再也没有勇气再去尝试,他累了。
《飘》绝对是部值得再三品味的好书,文字优美,情节跌荡起伏、扣人心弦,虽然其中由于作者的主观因素,对于美国南北战争的评价并不客观和全面,但以文学角度来说,这绝对是一部绝世佳作,值得一看。
篇三:读《青铜葵花》有感
读《青铜葵花》有感800字
在《青铜葵花》这本书中,曹文轩老师将美写到极致,令读者读起来心里仿佛升起团团热火,暖烘烘的,暖遍了心窝。
这种美,美到令人无法忘记,美到令人无法抗拒,美到人的心灵深处,触动了心灵深处的那根,已经很久没有感动过的神经。
青铜与
葵花,这对不是兄妹却又是兄妹的少年,在苦难中慢慢成长,在
磨难中得到锻炼,在困难中渐渐懂事。
尽管在这过程中,他们失去了很多,但他们也收获了很多――青铜与葵花,失去了与他们相依为命的牛,失去了世上最
疼爱他们的奶奶,失去了很多很多他们舍不得失去的东西与人。
但青铜和葵花也收获了很多。
他们在不知不觉中成长着,从无
知走向懂事,从幼稚走向成熟。
葵花的懂事开朗,青铜的沉着稳重,这都是他们在成长路上收获的,都是他们感受到但又看不到的美。
在《青铜葵花》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就是主人公的
“心灵美”。
青铜的心灵美是他对妹妹的爱和他的倔强。
为了不让葵花遭到爸爸的责怪,青铜心甘情愿做只替罪羊任爸爸打骂;为了让葵花可以在灯光下学习,青铜不辞辛苦地收集萤火虫做了一盏大麦地最亮最美的“灯”;嘎鱼家诬陷青铜是“偷鸭贼”,青铜为了证明自己的清白想方设法找到那只鸭,骄傲地向大家宣布他是无辜的。
青铜尽管是哑巴,可哑巴也是要有自尊的。
青铜的心灵美所展现出的,就是他那宁死不屈的尊严。
葵
花的心灵美是她的懂事和那颗感恩之心。
葵花知道爸爸妈妈为了自己很辛苦,葵花知道自己的出现给这个家增添了负担,葵花知道哥哥为了自己默默受了很多苦。
一切的一切,葵花都知道,也懂。
懂事的她会主动和哥哥去放牛,会认真学习绝不辜负爸爸妈妈的期望,会在奶奶生病独自一人默默出去挣钱想救奶奶。
葵花很天真很单纯,她不知道她
所做的努力对这个贫穷的家来说,根本是杯水车薪;她不知道她所挣的微不足道的钱根本就不够给奶奶治病。
但正是她的天真烂漫,她的单纯无邪,才会拨动我们内心深处的那根弦。
《青铜葵花》向我们这些读者诠释了什么才是真正的美。
这种可以打动人心,可以令人无法忘记,可以令人无法抗拒,可
以令人暖遍心房的美,才是真正的美。
篇四:读《雷雨》有感
《雷雨》所描写的是一个家庭几代人之间的矛盾,误会,以前种种恩恩怨怨,爱恨情愁,混乱而不清的家庭伦理。
仅仅一天的时间,牵扯,披露了他们多年苦心隐瞒的事实。
表现出两个家庭之间前后三十年的错综复杂的纠葛,写出了那种不合理的关系所造成的悲剧。
就像众多中国悲剧那样,一个风流的少年看上了自家的女佣,这样的结合自古至今都不会有好的结果。
倘若那个男的有情有义,大不了两人私奔,背离父母,远走高飞作对苦命鸳鸯,然而刺骨始终的女主角侍萍就更苦命了,周朴园这个风流少爷虽被她的青春美丽与温柔打动,但他那颗只懂爱自己的心又怎会与她厮守一生?他为了自己的前途最终放弃了侍萍。
孤苦无
依的侍萍带着患病的二儿子伤心的离开,原一味故事就这样结束了,谁知造化弄人,命运又将他们牵扯在一起。
错综复杂的关系又上演了,简直就是一团糟,最终导致了同母异父的兄妹相爱。
身为他们的母亲,侍萍只能接受命运的捉弄,也只能埋怨自己给孩子带来的命运,似乎一切该终结了,偏偏当年的风流少年周朴园在误会下道出了他们是同母异父的兄妹。
这件事害死了3个人......
他们对命运没有一丝丝的反抗就已经被征服了。
假如四凤和周冲没有死,也许他们会有一个美好的未来。
周萍假如再冷静一些,也许就不会自杀,两位母亲也就不会因此而疯掉。
命运有时是黑暗的,但是我们应该相信,在黑暗的尽头就是光明。
命运其实不可怕,可怕的是自己都对命运低头。
这黑暗就犹如剧场的幕一样,我们知道会有闭幕的时候,有我们在黑暗中等待的时候,但是我们应该清楚,在瞬间漆黑之后会有更精彩的剧目。
而不是应该让黑暗蒙蔽住自己的眼睛,理智,甚至于心
灵。
我们自始至终都应该明白命运是掌握在自己的手里,应该去朝着光明前进。
篇五:读《雷锋的故事》有感
今天,我读了《雷锋的故事》这本书,书中讲述了雷锋叔叔的许多感人事迹。
雷锋出生在旧社会,他的童年充满了苦难。
在党和政府的帮助下,雷锋经过不断努力成为一名优秀战士。
在部队里,雷锋把攒的钱都支援了灾区和地方建设。
许多人都说他“傻”。
而雷锋说:“我要做一个有利于人民、有利于国家的人,如果说这是傻子,那我甘心愿意做这样的傻子的。
革命需要这样的傻子,建设也需要这样的傻子。
我就是长着一个心眼,我一心向着党、向着社会主义、向着共产主义。
”
雷锋的一生是短暂的,但他做的好事不计其数,我们小学生应该向雷锋叔叔学习,从身边的小事做起。
不怕困难,勤俭节约,不乱花钱,将集体的利益放在第一位,乐于助人,争取做雷锋式的好少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