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接待单位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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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了有效预防和及时应对旅游接待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保障游客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旅游市场的正常秩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旅游经营单位预防控制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单位的旅游接待服务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包括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2.1 成立旅游接待单位应急指挥部
应急指挥部负责统筹协调、指挥应急处置工作,下设以下工作小组:
(1)综合协调组:负责应急信息的收集、整理、上报和发布;协调各部门、各岗位的应急工作。
(2)安全保障组:负责游客生命财产安全的保障,包括交通、住宿、餐饮、游览等环节的安全。
(3)医疗救护组:负责游客突发疾病的医疗救治工作。
(4)宣传报道组:负责应急信息的发布和舆论引导。
(5)后勤保障组:负责应急物资、设备、人员的调配和保障。
2.2 各部门职责
(1)接待部:负责游客接待、住宿、餐饮、游览等环节的协调工作。
(2)安全部:负责旅游接待过程中的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和应急处理。
(3)医务室:负责游客突发疾病的初步救治和转诊工作。
(4)后勤部:负责应急物资、设备、人员的调配和保障。
三、应急响应
3.1 预警信息
(1)当接到可能引发突发事件的预警信息时,应急指挥部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2)各部门根据预警信息,做好相应的应急准备。
3.2 应急响应等级
根据突发事件的影响程度,将应急响应分为四个等级:
(1)一级响应:针对重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启动本预案,应急指挥部全面负责。
(2)二级响应:针对较大突发事件,启动本预案,应急指挥部及相关部门负责。
(3)三级响应:针对一般突发事件,启动本预案,相关部门负责。
(4)四级响应:针对轻微突发事件,启动本预案,相关部门负责。
3.3 应急处置
(1)游客安全保障:在突发事件发生时,确保游客生命财产安全,必要时采取疏散、转移等措施。
(2)医疗救护:对受伤游客进行现场救治,及时转诊。
(3)信息发布:及时向游客发布突发事件信息,引导游客合理应对。
(4)善后处理:对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制定善后处理方案。
四、应急保障
4.1 物资保障
应急指挥部应根据应急需要,提前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如食品、药品、帐篷、应急照明设备等。
4.2 人员保障
应急指挥部应提前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4.3 资金保障
应急指挥部应提前制定应急资金使用计划,确保应急资金及时到位。
五、附则
5.1 本预案由旅游接待单位应急指挥部负责解释。
5.2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