锚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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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桩静载荷试验报告
一、工程概况
1、概述
工程名称:老西门公馆2#楼
工程地点:上海市黄浦区方斜路458号
建设单位:上海新浦市政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上海天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上海金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上海住安建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单位:上海新浦市政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2、设计要求
(1)桩型:钻孔灌注桩
(2)桩截面尺寸:Φ550mm
(3)桩长:47.39m
(4)桩尖持力层:⑦1
(5)混凝土设计强度等级:水下C30
(6)设计承载力:2000kN
3、工程地质简况
详见“黄浦区143号街坊西块部分地块商品住宅(1#、2#楼)《岩土工程勘察报告》【浙江省工程勘察院上海分院,2005年1月14日】”。
土层简况见表1。
土层简况表表1
4、桩基施工简况:本次抽检桩的成桩资料详见表2。
二、现场检测
1、检测目的
根据有关规范及设计要求,通过对工程桩的静载荷试验,判定基桩极限承载力。
2、检测依据:《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程》(DGJ 08―218―2003)。
3、检测设备:
(1)反力装置:采用锚桩横梁反力装置,示意图见图1。
(2)荷载装置:试验荷载由两台3200kN油压千斤顶通过一台电动液压油泵施加于试桩桩顶。
荷载大小由并联于千斤顶油路的0.4级精密压力表测读。
图 1 单桩竖向静载试验设备安装示意图
(3)量测系统:试桩桩顶沉降量采用4只量程为50mm、精度为0.01mm 的百分表测读。
4只百分表对称安置在桩侧2个正交直径方向上,安置百分表的沉降测定平面在桩顶以下300mm。
固定和支撑百分表的磁性表支座安置在基准梁上。
基准梁为10号“工”字钢,一端固定在基准桩上,另一端简支在基准桩上。
基准桩采用1.5m长的φ40mm钢管打入地下不小于1.0m,基准桩与试桩和锚桩中心距离均大于2.0m。
4、测试数量:共2根试桩,试桩位置见桩位平面布置图。
5、测试日期:2006年11月3日至11月6日。
6、荷载分级:本次试验最大加载量为3680kN,每级荷载增量为最大加
载量的1/10,第一级荷载为加载增量的2倍,共分9级加载;每级卸载量为分级加载量的2倍,共分5级卸载。
加、卸载顺序:
0→736→1104→1472→1840→2208→2576→2944→3312→3680
→2944→2208→1472→736→0(kN)
7、加载方式:慢速维持荷载法。
8、沉降测读时间
①加载:每级荷载施加后按第5、15、30、45、60分钟测读桩顶沉降量,以后每隔30分钟测读一次。
当桩顶沉降速率达到相对稳定标准时方可施加下一级荷载。
②卸载:每级荷载维持一小时,按第5、15、30、60分钟测读桩顶沉降量后即可卸下一级荷载。
卸载至零后,应测读桩顶残余沉降量,维持时间为3小时,测读时间为第5、15、30分钟,以后每隔30分钟测读一次。
③试桩沉降相对稳定标准:每一小时内的桩顶沉降量不超过0.1mm,并连续出现两次。
9、终止加载条件
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即可终止加载:
(1)试桩在某级荷载作用下的沉降量大于前一级荷载沉降量的5倍;
(2)试桩在某级荷载下的沉降量大于前一级的2倍,且经24小时尚未稳定;
(3)达到预估最大加载量且沉降达到稳定;
(4)试桩荷载达到桩身材料的极限强度以及试桩桩顶出现明显的破损现象;
(5)试桩总沉降量超过100mm;
(6)当满足条件(1)、(2)但未达到最大加载量时,则继续加荷至满足总沉降量超过100mm的要求。
本次试验依据上述条件⑶终止加载。
三、试验结果与分析
1、原始数据整理,绘制成下列图表(P5~P8)。
2、试验结果
主要技术资料如下表
单桩竖向静载试验汇总表
工程名称:老西门公馆2#楼试验桩号:10 测试日期:2006-11-04 桩长:47.39m 桩径:Φ550mm
单桩竖向静载试验汇总表
工程名称:老西门公馆2#楼试验桩号:29 测试日期:2006-11-03 桩长:47.39m 桩径:Φ550mm
四、结论
1.老西门公馆2#楼共有钻孔灌注桩84根,共检测了2根试桩,占总桩数的2.38%。
2.本工程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设计值为2000kN,两根试桩的单桩竖向抗压极限承载力均不小于3680kN。
3.与本次试桩相同条件下的单桩竖向抗压极限承载力标准值能满足设计要求。
检测(编制):
审核:
批准:
上海众合检测应用技术研究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