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新技术产品试用及推广实施方案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附件2
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
新技术产品试用及推广实施方案
为加强公司新技术产品的试用及推广,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应用,根据《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新技术试用及推广管理办法》(中国华电科制〔2016〕221号)、《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科技创新管理办法(试行)》及《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新技术产品试用及推广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制度,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新技术产品理论依据及试用实施细则
(一)新技术产品理论依据
本方案所称的新技术产品,主要是指集团公司及公司系统内全资、控股企业或科研院所在自主研发、资产重组、技术引进、知识产权运营等基础上,获得的先进、可靠、适用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产品等的总称;系统外单位的新技术产品需经过公司科学技术委员会按以下特征进行审定,符合条件的方可实施。

(二)新技术产品试用实施细则
1.新技术产品认定标准
(1)采用新技术研制生产的全新产品;
(2)推广应用自主知识产权产业技术标准生产的新产品;
(3)在原理、技术、结构、材质等某一方面比原有产品有明显改进,显著提高产品性能或增加使用功能的产品;
(4)引进消化吸收国外先进技术(或产品)进行国产化的产品,进口设备整机或关键部件国产化替代升级;
(5)根据某一基础型产品原理和结构而派生研制出新的系列产品;
(6)因生产需要而研制开发的重大专用产品;
(7)市场竞争不充分,为形成有效竞争而引入的生产制造的产品;
(8)由在公司系统范围无同类产品使用业绩,对安全生产影响较大的关键物资(以下简称无业绩转试用物资)。

仅包括井工矿采煤机、掘进机、液压支架、大型钻机、工作面刮板输送机、支架搬运车、采煤机搬运车、防爆无轨胶轮车、矿用隔爆型移动变电站、矿用隔爆型组合开关、矿用电缆、矿用输送带、主井及工作面皮带输送机;露天矿电铲、大型自卸卡车、大型工程轮胎。

2.新技术产品试用相关方职责及试用程序
(1)新技术产品试用相关方职责
公司生产技术部(科技中心)是公司新技术产品试用及推广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负责组织对各单位申报的新技术产品试用方案进行审查;负责将新技术产品试用方案报公司科学技术委员会审定;负责配合集团公司组织对各单位申报拟推广的新技术
产品进行认证。

北京华电力拓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力拓”)作为公司科技创新推广运营中心,是新技术产品试用及推广平台,主要负责公司系统内新技术产品的开发、试用及推广工作,组织公司系统内新技术产品的试用及认证申请。

(2)新技术产品试用程序
①各单位均可申请新产品试用项目;项目试用方案申请工作于每年第一季度进行,系统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填报新技术产品试用申请书,报公司生产技术部(科技中心)审查。

②公司收到项目试用方案申请后,由生产技术部(科技中心)组织召开科技项目立项及新技术产品试用审查会,邀请相关专家、相关产业部门、安全监察局、机电管理部、工程管理部、物资管理部(物资公司)及科技创新推广运营中心(华电力拓)等参加,对新技术产品项目试用方案进行审查。

③生产技术部(科技中心)整理汇总审查结果,经公司分管领导同意,报公司科委审定后,进行新技术产品试用。

④按照审定意见公司科技创新推广运营中心(华电力拓)组织新技术产品在相关单位开展试用工作。

⑤签订的试用合同,是指与供应商约定试用产品主要参数、试用数量、单价、试用期限、付款条件等详细信息的可执行协议。

合同文本可作为后续财务结算的依据。

二、申报新技术试用所需的支持性材料
新技术产品项目试用方案申报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
(二)主要技术创新点;
(三)已经取得的研发进展情况;
(四)对促进公司产业转型升级的作用及意义;
(五)拟试用的项目情况及工作进展;
(六)试用方案,包括技术方案、实施计划、项目估算、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及对试用工作的建议等。

三、新技术产品认证及推广
新技术产品推广前,必须进行认证。

认证由生产技术部(科技中心)组织,邀请公司相关产业部门和专家参加。

认证程序按集团公司科技成果评审(鉴定)的程序执行。

通过评审(鉴定)的新技术产品,由公司科技创新推广运营中心(华电力拓)和公司系统相关试用单位对新技术产品推广应用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总结报告报公司生产技术部(科技中心)备案,按照备案意见及实际需求进行采购,采购价格经产品质量、产品性能、使用周期、生产效率综合测评后确定,综合定价应优于传统产品。

推广流程按《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新技术、新工艺推广应用流程》(华电煤业生〔2014〕59号)执行。

四、保障措施
生产技术部(科技中心)对各单位的新产品试用及推广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和日常监督,检查结果同各单位绩效考核挂钩。

任何部门或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负面影响的,应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没有可适用的相关规章制度的,由公司研究后作出处理决定:
(一)未经公司批准,私自进行新产品试用的;
(二)试用协议或合同签订金额与试用申请预计金额相差较大的;
(三)未进行试用认证,或认证不合格,仍执行付款或签订采购合同的。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