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经济法基础背诵版:第一章总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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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初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基础》基础讲义第一章 总 论

2020年初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基础》基础讲义第一章 总 论

第一章总论考情分析本章是《经济法基础》中非重点章节,考试的平均分为7分左右。

考试题型覆盖单选、多选、判断等题型,一般不涉及不定项大题。

总体变化:本章整体变化不大,修改部分表述,使内容更加严谨。

如删除:法律关系客体中的荣誉产品。

整体框架第一节法律基础生活、工作中大家遇到过哪些“法”法:是一种规范,由国家制定或认可。

考点:法的概念(☆)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以权利义务为主要内容,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社会行为规范及其相应规范性文件的总称。

考点:法的本质与特征(☆)2.法的特征主要有以下方面:【判断题】法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的表现。

()(2019年)『正确答案』√『源来如此』法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的体现,不是社会各阶级的意志都能体现为法。

【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法的特征的有()。

A.国家意志性B.强制性C.规范性D.明确公开性和普遍约束性『正确答案』ABCD『源来如此』法的特征主要有以下方面:国家意志性、强制性、规范性、明确公开性和普遍约束性。

【多选题】关于法的本质与特征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A.法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B.法体现的是统治阶级的整体意志和根本利益C.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行为规范D.法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其实施『正确答案』ABCD『源来如此』选项AB属于法的本质,选项CD属于法的特征考点:法律关系(☆☆)法律关系是法律规范在调整人们的行为过程中所形成的一种特殊的社会关系,即法律上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购销合同购货单位:甲商贸公司,以下简称甲方;甲乙为法律主体供货单位:乙生产企业,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结算1.产品名称、数量:罐头1箱。

罐头为法律客体2.交付日期:2020年4月19日3.付款金额:3799元付款与交货为法律内容1.法律关系的主体(1)法律关系主体的概念指参加法律关系,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当事人。

2020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高频考点讲义--第一章 总论

2020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高频考点讲义--第一章 总论

2020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高频考点讲义第一章总论高频考点:1.法律关系①三要素的名称和辨别②自然人行为能力的判断③法律关系客体的范围2.法律事实①准确理解法律事实的概念②准确辨别事件与行为③熟悉法律行为的六种分类标准3.法的形式及效力①不同法的形式的名称②依据制定机关判断法的形式③法的效力等级问题4.经济仲裁①仲裁的适用范围②仲裁协议的综合性考点③仲裁裁决结果的综合性考点5.诉讼管辖①不同纠纷解决的管辖权综合问题②特殊地域管辖的辨别③专属管辖6.诉讼时效①诉讼时效的适用范围②诉讼时效期间的具体规定③诉讼时效中止与中断的情形7.行政复议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适用范围②行政复议机关③行政复议决定的类型8.法律责任①不同类型法律责任的辨别②行政处罚与行政处分③主刑与附加刑知识点:法律关系1.考点频率:★★★2.难度:低3.题型:选择、判断一、三要素的名称和辨别【例题·单选题】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向乙公司购买了一辆汽车,价款18万元,该买卖合同的法律关系的主体是()。

A.甲公司与乙公司B.汽车C.18万元价款D.买卖合同『正确答案』A【例题·单选题】张某从一家电脑专卖店购买一台笔记本电脑,双方该买卖的法律关系中,笔记本电脑属于()。

A.法律关系的主体B.法律关系的客体C.法律关系的事实D.法律关系的内容『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在初级考试中,买卖关系中,买卖的物品为法律关系的客体。

二、自然人行为能力的判断年龄条件辨认自己行为能力性质完全≥18周岁无障碍成年人≥16周岁,劳动收入无障碍未成年人限制8周岁~18周岁——未成年人≥18周岁不能完全辨认成年人无<8周岁——未成年人≥18周岁不能辨认成年人8周岁~18周岁不能辨认未成年人【例题·多选题】下列自然人中,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有()。

A.赵某,16周岁,在某超市上班B.王某,15周岁,辍学在家赋闲C.张某,20周岁,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D.李某,10周岁,不能辨认自己行为『正确答案』BC『答案解析』在民法上,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选项B),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选项C)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2020中级会计经济法第一章

2020中级会计经济法第一章

第一章总论第一单元经济法基础【考点 1】经济法的渊源(★)( P12)1.宪法: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2. 法律: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3. 法规( 1)行政法规:由国务院制定( 2)地方性法规:由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4. 规章( 1)部门规章:由国务院各部委、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制定( 2)地方政府规章:由地方人民政府制定5.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由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定6. 司法解释: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7. 国际条约、协定【解释】( 1)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同级地方政府规章;( 2)宪法>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考点 2】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P13)1.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1) 18周岁以上(≥18周岁)的自然人是成年人,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 2) 16周岁以上(≥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8周岁以上(≥ 8周岁)的未成年人和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3.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1)不满8周岁(<8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 2)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 3)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单元民事法律行为【考点3】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 P15)1.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

【解释】民事法律行为分为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和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

(常见的事实行为有拾得遗失物、建造房屋、侵权行为、创作行为等。

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第一章 总论

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第一章 总论

基本释义
国家意志性
法是经过国家制定或认可才得以形成的规范 【提示】制定、认可,是国家创制法的两种方式
国家强制性 法凭借国家强制力的保证而获得普遍遵行的效力
规范性
公开性和约束 性
(1)概括性:法是调节人们行为的一种社会规范,具有能为人们提供 一种行为模式、标准的属性。(2)利益向导性:法通过规定人们的权 利和义务来分配利益,从而影响人们的动机和行为,进而影响社会关系 ,实现统治阶级的意志和要求
征包括( )。
A.国家强制性
B.国家意志性
C.明确公开性和普遍约束性 D.规范性
【答案】ABCD
【例题】关于法的本质与特征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法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 B、法体现的是统治阶级的整体意志和根本利益 C、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行为规范 D、法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其实施
(2)可预测性:法具有明确的内容,能使人们预知自己或他人一定行 为的法律后果(3)普遍适用性:凡是在国家权力管辖和法律调整的范 围、期限内,对所有社会成员(包括统治阶级和被统治阶级)及其活动 都普遍适用
【例题】下列各项中,属于法律规范基本特征的有( A、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 B、国家制定或认可 C、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 D、取得社会公众认可
【例题】下列各项中,能够成为法律关系主体的有( )。
A、公民
B、企业
C、物
D、非物质财富
答案:AB 解析:本题考核法律关系的主体。法律关系的 主体指参加法律关系,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当事人。 选项C和选项D属于法律关系的客体。
【2017年单选】 甲公司不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向乙公司 贩买了一台设备, 价款8万元, 该买卖合同的法律关系的主 体是( ) 。 A.买卖合同 B.设备 C.8万元价款 D.甲公司不乙公司 【答案】D

2020初级经济法基础 0101第一章 总论:法和法律

2020初级经济法基础 0101第一章 总论:法和法律

)。(2014 年)
【答案】ABCLeabharlann —3 题 4.5 分
2019 年 2题3分 1题2分 1题1分

4题6分
第一章
第一节 法律基础
一、法和法律 ★
请先记住两个词:国家、规范 带着这句话开始看下面这些标准化的语言,说来说去都在说“国家”和“规范”。
1. 法的概念 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以权利义务为主要内容,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社会行为规范及其相应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
因为“明确”,法具有可预测性。
例题
【例题·多选题】关于法的本质与特征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A. 法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 B. 法体现的是统治阶级的整体意志和根本利益 C. 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行为规范 D. 法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其实施
)。(2009 年)
【答案】ABCD
【例题·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法的特征的有( A. 国家意志性 B. 强制性 C. 规范性 D. 执行性
2020 年初级会计职称
经济法基础
【第一章分值分析】 通常不涉及不定项选择题
单选题(1.5 分 / 题) 多选题 ( 2 分 / 题) 判断题 (1 分 / 题) 不定项选择题 (2 分 / 题)
合计
2017 年 2题3分 1题2分 2题2分

5题7分
2018 年 1 题 1.5 分 1题2分 1题1分
2. 法的本质 法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的体现。 只能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不是社会群众你我他的意志:统治阶级说了算、你我他说了都不算;但统治阶级、特别 是好的治阶级,多少会照顾我们的普罗大众的情绪,不然……】 体现的是统治阶级的整体意志和根本利益;不是一般的统治阶级意志,而是被奉为法律的统治阶级意志;【统治阶级也不是说 什么都是法,只有上升为“国家意志”才是法】 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是社会客观需要的反映。【统治阶级的意志是怎么产生的?自然是由统治阶级的物 质生活条件决定的】

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题库集--第一章总论

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题库集--第一章总论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选项C,法也会在一定程度上照顾被统治阶级的利益,其 目的是为了保全统治阶级更大的、更为根本的利益。
【单选题】法是经过国家制定或者认可才得以形成的规范,这 体现了法的( )。
A.国家意志性 B.强制性 C.明确公开性和普遍约束性 D.规范性
『正确答案』A
【单选题】(2017年)甲企业和正大计算机专卖店签订了一份购买50台计算机的 合同,该买卖合同中,50台计算机属于( )。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选项A,罚款属于行政处罚;选项B,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 下;选项D,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附加刑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
【单选题】(2019年)下列法律责任的形式中,属于行政责任的是( )。
A.驱逐危险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选项AC,属于刑事责任——附加刑;选项D,属于民事责任。
2020
全国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考试
《经济法基础》题库集
《经济法基础》目录
第一章 总论 第二章 会计法律制度 第三章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第四章 增值税、消费税法律制度 第五章 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第六章 其他税收法律制度
第七章 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
第八章 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
第一章 总论
A.有价证券
B.库存商品
C.提供劳务行为 D.智力成果
【答案】ABCD
【解析】法律关系的客体主要包括物(选项AB)、人身人格、 非物质财富(选项D)、行为(选项C)。
【单选题】关于法的本质与特征的下列表述中,错误的是( )。 A.法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的体现 B.法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 C.法完全不顾及被统治阶级的愿望和要求 D.法是明确而普遍适用的规范

【新大纲】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第一章 总论

【新大纲】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第一章  总论
A.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规范 B.法是全社会成员共同意志的体现 C.法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 D.法凭借国家强制力的保障获得普遍遵行的效力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B不正确。
二、法律关系
(一)法律关系的概念及要素 1、法律关系的概念 法律关系是法律规范在调整人们的行为过程中所形成的社会关系。即 法律上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提示】受法律规范调整的,才属于法律关系;不受法律规范调整,仅受道德规范 调整的(例如,恋爱中的“山盟海誓”),不属于法律关系。
二、法律关系
(一)法律关系的概念及要素
2、法律关系的要素 法律关系由法律关系的法律关系的主体、法律关系的内容和法律关
系的客体三个要素构成,缺少其中任何一个要素,都不能构成法律关系。
2、法的特征
特征
基本释义
国家意志性
法是经过国家制定或认可才得以形成的规范 【提示】制定、认可,是国家创制法的两种方式
国家强制性 法凭借国家强制力的保证而获得普遍遵行的效力
规范性
公开性和约束 性
(1)概括性:法是调节人们行为的一种社会规范,具有能为人们提供 一种行为模式、标准的属性。(2)利益向导性:法通过规定人们的权 利和义务来分配利益,从而影响人们的动机和行为,进而影响社会关系 ,实现统治阶级的意志和要求
重要 变化幅




第1章 总论


非税法部 分
第2章 会计法律制度 第3章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 ★★
★★ ★★
第8章 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 ★★

第4章 增值税、消费税法律制度 ★★★ ★★★
第5章 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 ★★★

经济法基础-第一章-总论

经济法基础-第一章-总论

第一章总论一、法与法律(一)法和法律的概念1.法的概念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着统治阶级意志的规范体系,这一意志的内容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它通过规定人们在社会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确认、保护和发展有利于统治阶级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

2.法律的概念法律一词可以从狭义、广义两方面进行理解。

狭义的法律专指拥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依照立法程序制定和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广义的法律则指法的整体,即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各种行为规范的总和。

(二)法的本质与特征法首先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这是发的本质【例1-1】会计小王在学了法律课程后感到疑惑: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那是不是说统治阶级想制定什么样的法律就制定什么样的法律,被统治阶级在法律的制定上是无能为力的?【例1-2】小李和小王讨论:法既然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那统治阶级违法犯罪是否就不用受到法律的制裁了?2. 法的特征。

法作为一种特殊的行为规则和社会规范,不仅具有行为规则、社会规范的一般共性,还具有自己的特征。

(1)法是经过国家制定或认可才得以形成的规范,具有国家意志性。

(2)法凭借国家牵制力的保证而获得普遍行的效力,具有强制性。

国家强制力机构(如军队、警察、法庭、监狱)(3)法是确定人们在社会关系中的权力和义务的行为规范。

具有利导性(4)法是明确而普遍适用的规范,具有规范性。

二、法律关系(一)法律关系的概念法律关系是法律规范在调整人们的行为过程中所形成的一种特殊的社会关系。

或者说,法律关系是指被法律规范所调整的权力与义务关系。

(二)法律关系的要素三要素:主体、内容、客体1.法律关系的主体。

(1)法律关系主体:权力主体或义务主体,是指参加法律关系,依法享有权力和承担义务的当事人。

(2)法律关系主体的种类:A公民(自然人)B 机构和组织(法人)C 国家D外国人和外国社会组织。

2.法律关系的内容。

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法律关系主体所享有的权力和承担的义务。

2020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第一章 总论(精华讲义)

2020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第一章 总论(精华讲义)

第一章总论第一部分法律基础考点:法的本质与特征(★)(一)法的本质1.法是统治阶级的意志【注意】法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并不等于“完全不顾及”被统治阶级的的意愿。

2.法是国家意志(1)法由统治阶级“物质生活条件”决定,反映社会客观需要;(2)法体现统治阶级的“整体意志和根本利益”,非个人意志。

(二)法的特征【注意】本质与特征,双位一体,无需区分。

【例题·判断题】(2019年)法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的表现。

()『参考答案』√【例题·多选题】(2009年)关于法的本质与特征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A.法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B.法体现的是统治阶级的整体意志和根本利益C.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行为规范D.法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其实施『参考答案』ABCD【例题·多选题】(2014年改)下列各项中,属于法的特征的有()。

A.国家意志性B.强制性C.规范性D.明确公开性和普遍约束性『参考答案』ABCD考点:法律关系三要素(★★★)法律关系:即法律上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三要素:主体、内容、客体。

【注意】缺少其中任何一个要素,都不构成法律关系。

(一)主体1.主体的种类(1)自然人中国公民+外国公民+无国籍人。

(2)组织——法人和非法人组织(3)国家2.主体资格(1)“权利”能力VS“行为”能力(2)自然人的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①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

②行为能力:年龄+精神状态。

【注意】自然人的行为能力,只要求掌握“民事行为能力”即可。

【注意】《民法总则》规定:“以上、以下”均包括本数,“超过、不满”均不包括本数。

(3)法人以及其他组织的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权利能力:始于成立、终于终止。

行为能力:同权利能力。

(二)内容1.法律关系的内容即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2.“法律权利”是指权利享有者依法有权自主决定作出或者不作出某种行为的自由3.“法律义务”包括积极义务(如:缴纳税款、履行兵役)和消极义务(如:不得毁坏公共财物、不得侵害他人生命健康权)(三)客体(2020年调整)【例题·多选题】(2015年)下列各项中,属于法律关系构成要素的有()。

2020年《经济法基础》第一章 总论

2020年《经济法基础》第一章  总论
2020
全国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考试
《经济法基础》
《经济法基础》目录
第一章 总论 第二章 会计法律制度 第三章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第四章 增值税、消费税法律制度 第五章 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第六章 其他税收法律制度
第七章 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
第八章 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
2020年考试大纲的整体情况
【2017年考题·单选题】下列关于法的本质与特征的表述中, 不正确的是( )。
A.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规范 B.法是全社会成员共同意志的体现 C.法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 D.法凭借国家强制力的保障获得普遍遵行的效力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B不正确。
【2016年考题·多选题】关于法的本质与特征的下列表述 中,正确的有( )。
【例】下列关于法的本质与特征的表达中,不正确的是( )。
A.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规范 B.法是全社会成员共同意志的体现 C.法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 D.法凭借国家强制力的保证获得普遍遵行的效力 【解析】答案为B。法不是全社会成员共同意志的体现, 而是统治阶级整体意志的体现。
【例题】下列各项中,属于法律规范基本特征的有( )。 A、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 B、国家制定或认可 C、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 D、取得社会公众认可 答案:ABC 解析:本题考核点是法的概念。法是由国家 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着统治阶 级意志的规范体系。
(二)法的本质与特征 1.法的本质
(1)法是统治阶级国家意志的体现,这是法的本质。 (2)法只能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 定的,是社会客观需要的反映。 (3)法体现的是统治阶级的整体意志和根本利益,而不是统治阶级每 个成员个人意志的简单相加。 (4)法体现的不是一般的统治阶级意志,而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

2020年《经济法基础》笔记与真题第一章总论(三)民事诉讼

2020年《经济法基础》笔记与真题第一章总论(三)民事诉讼

2020年《经济法基础》笔记与真题第一章总论(三)民事诉讼第三单元民事诉讼考点01:适用于《民事诉讼法》的案件(★)(P17)1.民事案件(1)由民法调整的物权关系、债权关系、知识产权关系、人身权关系引起的诉讼。

如房屋产权争议案件、合同纠纷案件、侵犯著作权案件、侵犯名誉权案件等。

(2)由婚姻法、继承法、收养法调整的婚姻家庭关系、继承关系、收养关系引起的诉讼。

如离婚案件、追索扶养费案件、财产继承案件、解除收养关系案件等。

(3)由经济法调整的经济关系中属于民事性质的诉讼。

如因污染引起的侵权案件、因不正当竞争行为引起的损害赔偿案件等。

2.商事案件商事案件是指由商法调整的商事关系引起的诉讼。

如票据案件、股东权益纠纷案件、保险合同纠纷案件、海商案件等。

3.劳动争议案件(如劳动合同纠纷案件)4.法律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民事诉讼法审理的非诉案件(1)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如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等。

(2)适用督促程序审理的案件。

(3)适用公示催告程序审理的案件。

考点02:审判制度(★★★)(P18)1.回避制度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1)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2)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3)与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

2.公开审判制度(1)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

(2)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3)公开审判包括审判过程公开和审判结果公开两项内容,不论案件是否公开审理,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例题1·单选题】甲、乙公司因技术转让合同的履行产生纠纷,甲公司向某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受理了该案件。

已知该案件涉及商业秘密,下列关于该案件是否公开审理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2020初级会计经济法第一章总论考点

2020初级会计经济法第一章总论考点

第一章总论(一)法律关系:法律关系客体的范围:物、人身、人格(人的部分在某些情况下,可以成为“物”、人的整体不是法律关系的客体)、非物质财富、行为。

法律事实:1.法律事实的概念:法律事实是指由法律规范所确定的,能够产生法律后果,即能够直接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者消灭的情况。

2.事件与行为:(1)法律事件:不以当事人的主管意志为转移,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消灭;(2)自然现象(绝对事件):地震、洪水、台风、森林大火、生老病死等非人为因素造成的自然灾害;(3)社会现象(相对事件):革命、战争、重大政策的改变等,虽属人的行为引起,但不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

【注意:法律行为:人们“有意识”的活动。

法律行为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最普遍的法律事实】。

法的形式和效力:发的形式的判断:(1)宪法:宪法的制定机关为全国人大,(提示: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2)法律:法律的制定机关为全国人大—基本法律、及其常委会——非基本法律,(提示:法律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有权就有关问题作出规范性决议或者决定,与法律具有同等地位和效力)被称为XX法。

(3)法规:①行政法规:行政法规的制定机关为国务院,被称为XX条例。

②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制定机关为“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提示:省、设区的市、自治州)被称为XX地方XX条例。

(4)①部门规章:制定机关为国务院各部委(提示:没有法律、行政法规的依据,部门规章不得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范,不得增加本部门的权力或者减少本部门的法定职责),被称为XX办法、XX条例实施细则。

②地方政府规章:制定机关为地方人民政府(提示:没有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依据,地方政府规章不得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范),被称为XX地方XX办法。

(5)效力排序: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同级和下级地方政府规章。

2020经济法 第一章 总论(上)

2020经济法 第一章 总论(上)

第一章总论专题概要专题一经济法概述专题二民事法律行为专题三代理专题四经济仲裁专题五诉讼专题六诉讼时效专题一经济法概述【概念解析】经济法:是调整国家在管理与协调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非平等主体;纵向经济关系【经济法体系】知识点经济法的渊源注意掌握:(1)制定者;(2)效力等级;(3)规范性文件的名称。

1.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2.法律(法律效力仅次于宪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3.法规包括: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其效力次于宪法和法律。

(1)行政法规由国务院制定,名称形式一般是《××条例》。

(2)地方性法规是省、自治区、直辖市等的人大及人大常务委员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4.规章包括: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

(1)部门规章是国务院部委及其直属机构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2)地方政府规章是地方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总称。

【提示】规章的名称一般称“规定”、“办法”(财政部《代理记账管理办法》),但不得称“条例”。

5.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6.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

7.国际条约或协定。

习题演练【(2011年)·单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行政法规的是()。

A.财政部制定的《代理记账管理办法》B.国务院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D.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河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法律渊源。

行政法规的制定机关是我国最高行政机关国务院,因此答案是选项B。

选项A是部门规章;选项C是法律;选项D是地方性法规。

知识点经济法主体1.经济法主体是指:在经济法律关系中享有一定权利、承担一定义务的当事人或参加者。

【解释】享受经济权利的一方称为权利主体,承担经济义务的一方称为义务主体。

2020年最新《经济法基础》1-10章节最全内容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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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最新《经济法基础》1-10章节最全内容完整版第一章基础理论知识1.法与氏族习惯的区别产生、存在的基础不同;形成方式不同;体现主体意志不同;调整关系性质不同;保证实施的力量和方式不同;调整目的、宗旨不同;作用的基础和范围不同。

(参见教材P1)2.法的本质和特征法是以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阶级意志和利益为本质内容的,是为了确认、保护和发展有利于统治阶级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而由国家制定和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权利义务规范体系。

(参见教材P3)其实质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其含义:(1)法不是超阶级的,它总是属于一定的阶级,是一定阶级的意志的体现;(2)法所属的阶级只能是统治阶级,它不可能属于被统治阶级;(3)法是统治阶级整体阶级意志的体现,而不是统治阶级个别人、个别部分(集团、阶层)意志的体现;(4)法是统治阶级基本意志的体现,而不是统治阶级全部意志的体现;(5)法所体现的统治阶级的意志实质上是体现统治阶级的物质利益的;(6)法所体现的统治阶级的意志,并不是随心所欲、凭空产生的。

(参见教材P2)特征:(1)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规范。

体现为:第一,统治阶级意志并不能直接形成为法。

它必须通过一定的组织和程序,即通过统治阶级的国家制定或认可,才能形成为法。

第二,法所体现的统治阶级的意志,形式上是采取国家意志形态的。

国家意志性是法的基本特征。

第三,法采用国家意志形态是为了取得普遍遵守的形式,是为了使所有社会成员都能在凌驾于社会之上的国家机器的统治下,实现统治阶级的意志和利益。

第四,并非所有国家意志都采取法的形式,并非所有国家机关认可和制定的文件都是法。

(2)法是以权利、义务为主要内容的规范。

体现为:第一,法的主要内容是由规定权利、义务的条文构成的。

第二,法是通过规定人们的权利、义务,实现统治阶级的意志和要求的,第三,法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是由国家予以保证实现的。

(3)法是肯定的、明确的、普遍的规范。

2020初级经济法基础 第一部分 非税部分——第一章 总 论

2020初级经济法基础 第一部分 非税部分——第一章 总 论

【考情分析】年均分值10分左右,主要题型为选择题、判断题。

【本章考点出题频率排行榜(从高到低)】1.仲裁2.民事诉讼3.法律责任4.法律关系三要素5.行政复议6.法律事实7.行政诉讼8.法的形式和分类、法律部门与法律体系9.法和法律:概念、本质、特征【考点一】法和法律:概念、本质、特征★【重要考点】【考点二】法律关系:主体、客体和内容★★★【重要考点】一、法律关系主体1.法律关系主体种类2.法律关系的主体资格3.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划分:杨氏记忆密码8184.自然人刑事责任能力的划分:杨氏记忆密码1416二、法律关系客体:能为人类所控制并对人类有价值【考点三】法律事实★★【重要考点】一、法律事实:法律事件+法律行为二、法律事件(不以当事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三、法律行为(以法律关系主体意志为转移)【考点四】法的形式和分类、法律部门与法律体系★★【重要考点】一、我国法的主要形式二、法律效力等级及其适用规则三、冲突裁决四、法的分类【考点五】仲裁★★★【重要考点】一、经济纠纷解决途径二、仲裁【考点六】民事诉讼★★★【重要考点】一、审判制度二、诉讼管辖附:特殊地域管辖的诉讼的情形:三、诉讼时效四、判决和执行【考点七】行政复议★★【重要考点】一、行政复议范围二、行政复议申请和受理三、行政复议机关四、行政复议决定【考点八】行政诉讼★★【重要考点】一、适用范围:【记忆小贴士:反向记忆】二、诉讼管辖三、起诉和受理四、审理和判决【考点九】法律责任:民事、行政和刑事★★★【重要考点】一、民事责任二、行政责任分类三、刑事责任种类四、刑事责任数罪并罚的处理2020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第一部分非税部分——第一章总论第1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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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经济法基础背诵版:第一章总论
1.1法律基础
法的本质与特征
法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的体现。

法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

法是经过国家制定或者认可才得以形成的规范,具有国家意志性。

法是确定人们在社会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的行为规范,具有规范性。

法是明确而普遍适用的规范,具有明确公开性和普遍约束性。

法律关系
法律关系主体的种类:自然人,组织(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国家。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的分类: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

法律关系的客体:物,行为,非物质财富,人身人格。

法律事实
法律事件:(1)自然事件:地震,海啸,飓风,人的出生死亡等;(2)社会事件:罢工,战争等。

法律行为的分类:根据行为的不同表现形式分为积极行为和消极行为;根据行为是否通过意思表示做出分为表意行为和非表意行为(事实行为);根据行为是否需要特定形式或实质要件分为要式行为和非要式行为;根据主体实际参与行为的状态分为自主行为和代理行为。

法的形式和分类
法律的制定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行政法规的制定机关是国务院,名称是某某条例。

法的效力等级: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同级地方政府规章
同一机关制定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时,由制定机关裁决。

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应当决定在该地方适用地方性法规的规定;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

法的分类:根据法的内容、效力和制定程序分为根本法和普通法;根据法的内容分为实体法和程序法。

1.2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
仲裁
仲裁的适用范围:(1)可以经济仲裁的范围: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

(2)不可经济仲裁的范围:关于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等与人身有关的纠纷;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劳动争议的仲裁;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的仲裁。

仲裁的基本原则:自愿原则,独立仲裁原则,一裁终局原则。

仲裁协议应以书面形式订立,口头形式无效。

仲裁协议的内容: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仲裁事项,选定的仲裁委员会。

仲裁协议的效力:仲裁协议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

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委员会做出决定或者请求法院做出裁定。

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应当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提出。

仲裁不实行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仲裁委员会应当由当事人协议选定。

仲裁不公开进行;当事人协议公开的,可以公开进行,但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

仲裁应当开庭进行,当事人协议不开庭的,仲裁庭可以根据仲裁申请书、答辩书及其他材料做出裁决。

当事人申请仲裁后,可以自行和解。

仲裁裁决: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裁决应当按照首席仲裁员的意见做出;裁决书自做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民事诉讼
民事诉讼的适用范围:因民法、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等民事实体法调整的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发生的民事案件;因经济法、劳动法调整的社会关系发生的争议,法律规定适用民事诉讼程序审理的案件;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选民资格案件和宣告公民失踪、死亡等非讼案件;按照督促程序解决的债务案件;按照公示催告程序解决的宣告票据和有关事项无效的案件。

独任制度:简易程序、特别程序(选民资格案件及重大、疑难的案件
除外)、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

合议制度:合议庭的成员,应当是3人以上的单数。

除上述独任审理的案件以外,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一律由审判员、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

法院审理第二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

回避制度适用对象: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员、勘验人员。

公开审判制度:(1)一律不公开审理的案件: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的案件和法律另有规定的案件;(2)经当事人申请才不公开审理的案件: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

不论案件是否公开审理,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实行一审终审的民事案件:最高人民法院作为一审法院审理的案件;适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破产还债程序审理的案件;适用简易程序中的小额诉讼程序审理的案件。

民事诉讼一般地域管辖:对被监禁或者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被告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时,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特殊地域管辖:(1)合同纠纷: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2)保险合同纠纷: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法院管辖;(3)票据纠纷:由被告住所地或者票据支付地法院管辖;(4)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由被告住
所地或者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法院管辖;(5)侵权纠纷: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协议管辖;当事人选择法院时,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民事诉讼共同管辖:两个以上法院都有管辖权的,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法院起诉;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时效期间:(1)普通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2)最长诉讼时效期间为20年,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诉讼时效中断法定事由: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民事诉讼不得调解的案件:适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的案件,婚姻等身份关系确认案件以及其他根据案件性质不能调解的案件,不得调解。

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具体行政行为,抽象行政行为。

不属于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1)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不服行政机关做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的,应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的规定提出申诉;(2)相对人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如行政裁决、行政仲裁),应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行政复议申请方式: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

行政复议受理费用:行政复议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不得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行政复议受理后的效力: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

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停止执行: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

行政复议机关: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被申请人的,其复议机关为本级人民政府或上一级主管部门;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为被申请人的,其复议机关为上一级主管部门。

行政诉讼
行政诉讼不予受理的案件范围: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行政行为。

中级法院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对国务院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做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海关处理的案件;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其他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行政诉讼地域管辖:限制人身自由的案件,被告所在地和原告所在地法院都可管辖。

1.3法律责任
行政责任:(1)行政处罚: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2)行政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刑事责任:(1)主刑: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

(2)附加刑: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驱逐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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