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基础第一章知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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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基础第一章知识点汇总

经济法基础第一章知识点汇总

表一、法律关系主体(双)自然人中国人、外国人、无国籍人;自然人性质的特定主体机构、组织 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政党和社会团体、外国社会组织 国家内容权利 义务 积极、消极客体物自然物、人造物、一般等价物非物质财富 知识产品、道德产品 行为 人身表二、法律事实 分类 内容标准事件绝对事件(自然现象)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相对事件(社会现象)行为(合法性)合法行为与违法行为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积极性)积极行为与消极行为(意思表示)表意行为与非表意行为(几方表意)单方行为与多方行为(特定形式)要式行为与非要式行为(主体参与)自主行为与代理行为表三、法的形式形式制定机关注意要点宪法全国人大国家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法律全国人大——基本法律及其常委会——其他法律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有权就有关问题作出规范性决议或者决定,与法律具有同等地位和效力法规行政法规国务院地方性法规“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省;省会、特区、较大的市(1+3)规章部门规章国务院各部委行政规章在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时“仅起参照作用”地方政府规章地方人民政府政府规章除不得与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外,还不得与上级和同级地方性法规相抵触效力排序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同级地方政府规章提示自治区法规、特别行政区法、国际条约也属于法的形式。

表四、法的分类划分标准法的分类根据法的创制方式和发布形式划分(创法成不成)成文法和不成文法根据法的内容、效力和制定程序划分(那(内)三小子根本太普通)根本法和普通法根据法的内容划分(内容很诚实)实体法和程序法根据法的空间效力、时间效力或对人的效力划分(小三长特别一般)一般法和特别法根据法的主体、调整对象和渊源划分(祖国)国际法和国内法根据法律运用的目的划分(目的是为了开公司)公法和私法表六、民事诉讼适用范围“平等主体”“财产关系”“人身关系”审判制度⑴两审终审制;⑵合议制;⑶执行回避制度;⑷开庭并公开地域管辖普通管辖实行“原告就被告”原则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经常居住地住国外、找不到人、被关押→原告住所地特殊管辖⑴合同纠纷——合同履行地(可以协议: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⑵保险合同纠纷——保险标的物所在地⑶票据纠纷——票据支付地⑷公司设立、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公司住所地(2014新增)⑸运输合同纠纷——运输始发地、目的地⑹侵权行为——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注意】以上诉讼均可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专属管辖不动产纠纷共同管辖“立案在先”原则(原告先后向有管辖权的多地法院起诉)诉讼时效普通诉讼时效期间2年特别诉讼时效期间1年:“身体”“质量”“租金”“寄存”最长诉讼时效期间20年【注意1】普通及特别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点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最长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点为“权利被侵害”之日【注意2】超过诉讼时效提起诉讼丧失的是“胜诉权”中止(客观原因导致暂停)“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障碍”中断(主观原因导致复位)“当事人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判决一审“送达”之日起“15日内”不上诉生效二审终审判决执行常识理解9种强制执行措施表七、行政复议复议范围复议事项⑴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⑵对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规定”(不包括规章)可以“一并”提出“附带审查”排除事项⑴行政处分(内部行为不可议)⑵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未行使行政权)⑶抽象行政行为复议程序申请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复议机关一个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政府(非省级)俩爹县级以上政府部门(如地税)没爹省级政府、国务院各部门【链接】税务行政复议:对逾期不缴纳罚款加处罚款的决定不服,向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税务机关申请复议【注意1】参加人不包括复议机关【注意2】不收费【注意3】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有特殊情形)复议决定⑴采用书面审查(不开庭)⑵举证责任倒置原则:由“被申请人”承担⑶答复时间为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法律规定少于60日的除外⑷决定种类:维持;决定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可以责令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⑸复议决定书“送达”生效强制执行决定维持: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机关或法院决定变更:复议机关或法院表八、行政诉讼诉讼范围受理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受理⑴国家行为;⑵抽象行政行为;⑶内部行为;⑷行政机关作出的终局裁决【注意】行政机关的终局裁决、仲裁一裁终局原则与劳动仲裁的终局裁决不同(劳动仲裁的终局裁决“劳动者”依然可以起诉)诉讼管辖级别管辖一般情况下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地域管辖一般情况“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行政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也”可以在复议机关所在地(原告就被告)特殊情况“限制人身自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原告住所地;因“不动产”——不动产所在地诉讼程序开庭、公开、合议庭、执行回避制度,“不适用调解”(赔偿诉讼除外)表九、法律责任民事责任行政责任行政处罚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行政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刑事责任主刑种类期限数罪并罚管制 3个月以上2年以下最高3年拘役 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最高1年有期 6个月以上15年以下总和刑期不满35年的,最高不能超过20年总和刑期在35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25年无期死刑附加刑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驱逐出境。

《经济法基础》表格笔记---第一章总论

《经济法基础》表格笔记---第一章总论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科目第一章总论知识点一、法的本质和特征1.法的本质:法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的体现。

把握3个考点:(1)法不是超阶级的产物,不是社会各阶级的意志都能体现为法;(2)法是由统治阶级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是社会客观需要的反映;(3)法体现的是统治阶级的整体意志和根本利益,而不是统治阶级每个成员个人意志的简单相加。

2.法的特征:(1)法是经过国家制定或认可才得以形成的规范,具有国家意志性;(2)法凭借国家强制力的保证而获得普遍遵循的效力,具有强制性;(3)法是确定人们在社会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的行为规范,具有利导性;(4)法是明确而普遍适用的规范,具有规范性。

【例题·多选题】(2009年)关于法的本质与特征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法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B.法体现统治阶级的整体意志和根本利益C.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行为规范D.法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其实施「正确答案」ABCD「」本题考核法的本质和特征,以上四个选项的描述均正确。

知识点二、法律关系的要素法律关系的主体、法律关系的客体、法律关系的内容归纳如下:【例题·多选题】(2009年)下列各项中,可以成为我国经济法律关系客体的有()。

A.自然人B.发明专利C.劳务D.物质资料「正确答案」BCD「」本题考核法律关系的客体。

根据规定,自然人不是法律关系的客体。

知识点三、法的形式和分类1.法的形式2.法的分类(1)成文法和不成文法(习惯法、判例法)——法的创制方式和发布形式(2)根本法和普通法——法的内容、效力和制定程序根本法就是宪法,普通法泛指宪法以外的所有法律(3)实体法和程序法——法的内容(4)一般法和特别法——法的空间效力、时间效力或对人的效力所作的分类(5)国际法和国内法——法的主体、调整对象和渊源(6)公法和私法——法律运用的目的(公共利益或私人利益)【例题·单选题】不同法的形式具有不同的效力等级。

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知识点

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知识点

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知识点第一章总论1、法的本质与特征:法的本质是统治阶级和国家意志的结合体。

法的特征包括国家意志性、强制性、规范性、明确公开性和普遍约束性。

2、法律关系主体:法律关系主体包括自然人、组织和国家。

自然人包括公民、外国人和无国籍人。

组织包括法人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特别法人、非法人组织、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

国家也是法律关系主体之一。

3、法律关系内容:法律关系内容包括权利和义务。

义务又可分为积极和消极两种。

4、法律关系客体:法律关系客体包括物、非物质财富和行为。

物包括自然物、人造物和一般等价物。

非物质财富包括知识产品和荣誉产品。

行为包括生产经营行为、经济管理行为、提供一定劳务的行为和完成一定工作的行为。

5、行为能力:行为能力分为民事行为能力和无民事行为能力。

民事行为能力与年龄和精神状态有关。

无民事行为能力指不满8周岁的儿童和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指8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和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指年满18周岁的成年人。

6、法律关系客体的适用范围:法律关系客体的适用范围包括物、行为、人格利益和智力成果。

7、法律事实:法律事实包括事件和行为。

事件分为绝对事件和相对事件。

行为的表现形式包括积极行为和消极行为。

意思表示行为和非表示行为。

拾得遗失物和发现埋藏物等。

行为的几方表意包括单方行为和多方行为。

行为的特定形式包括要式行为和非要式行为。

行为的主体参与包括自主行为和代理行为。

8、法的形式:法的形式包括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和地方性法规。

其中,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法规包括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规章包括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

9、适用法的效力原则:适用法的效力原则包括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特别法优于一般法和新法优于旧法。

10、法的形式:法的形式包括宪法、法律、法规和规章。

宪法是全国人大国家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初级《经济法基础》第一章知识点法律关系三要素

初级《经济法基础》第一章知识点法律关系三要素

初级《经济法基础》第一章知识点:法律关系三要素法律关系三要素
法律关系:即法律上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三要素:主体、内容、客体
【注意】缺少其中任何一个要素,都不构成法律关系。

主体
1.主体的种类
(1)自然人
公民+外国人+无国籍人+自然人性质的特殊主体
【注意】自然人性质的特殊主体:个体户、农户等。

(2)机构和组织(法人)
①国家机关,包括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
②各种企业事业组织;
③各政党和社会团体。

(3)国家
【注意】任何一个法律关系至少要有两个主体。

2.主体资格
区分“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
“权利”能力:“法律赋予”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资格。

(有没有)
“行为”能力:法律关系主体能够“通过自己的行为”实际取得权利和履行义务的能力。

(能不能)
(1)自然人的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
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
行为能力:年龄+精神状态
【注意1】根据民法通则规定:“以上”、“以下”均包括本数,“超过”、“不满”均不包括本数。

【注意2】刑事行为能力的分界线为14和16周岁。

(2)法人以及其他组织的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
权利能力:始于产生、终于消灭行为能力:同权利能力。

经济法基础第一章基础知识要点

经济法基础第一章基础知识要点

一、法律基础(第一张基础复习)1、法律的本质与特征①法的本质是____________的______________体现。

解释a法只能是__________意志的体现,是由____________________决定的,是______________的反映。

B法体现的是统治阶级的__________________而不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相加。

C 法体现的不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而是__________。

②法的特征a法是经过国家______或______,具有________。

____和______是国家创制法的方式。

B法是凭借_____________具有____。

C法确定人们在社会中的______和_____具有______。

D法是____而______的规范具有_______。

E法具有________,凡在______的_____和法律_______和_____内,对____________。

2、法律关系:是被法律规范所________和_______关系,任何法律关系都由____ _____ ______三要素构成。

例如:______ _____就是法律关系。

法律关系的主体包含a自然人_____,如_____ ______ ___等。

法人_____和______如________包含____ ____ ______机关;各种_______,各___________;国家,在国内国家是___________,在国际法上国家是___________。

外国____和________,如外国____ _____ ____和__ __同胞,属于____纳税人。

b法律关系的内容包括____和____。

如:义务包含积极义务如___和___,消极义务如不得____和不得____。

任何一方的权利都是以另一方的义务为____。

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都受____。

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主要知识点 第一章 总论

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主要知识点   第一章 总论

第一章总论一、法律基础1.法的本质: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的体现。

2.法的特征:国家意志性、强制性、利导性、规范性。

3.法律关系的要素:主体【至少两个】、内容、客体。

a、主体。

公民(自然人),机构和组织(法人),国家,外国人和外国社会组织。

b、内容。

法律关系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C、客体。

物,非物质财富,行为,人身。

【客体是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其特征是能为人类所控制并对人类有价值】4.法律事实:法律事件【自然灾害,爆发战争,重大政策的改变等】、法律行为【以法律关系主体意志为转移】。

【任何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和消灭,都要有法律事实的存在。

】6.法的分类7.我国现行法律体系大体可以划分为七个主要的法律部门:宪法及宪法相关法法律部门、民法商法法律部门、行政法法律部门、经济法法律部门、社会法法律部门、刑法法律部门、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法律部门。

第二节、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1.解决经济纠纷的途径和方式:仲裁、民事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2.仲裁和民事诉讼适用于横向关系(平等民事主体)经济纠纷的解决方式。

【或裁或审】3.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适用于纵向关系(不平等主体)经济纠纷的解决方式。

4.不能提请仲裁的情景:a、关于婚姻、收养、监护、抚养、继承纠纷;b、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5.下列争议不适用于《仲裁法》:a、劳动争议的仲裁;b、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的仲裁。

6.仲裁的基本原则:自愿原则,依据事实和法律公平合理地解决纠纷的原则,独立仲裁原则,一裁终局原则。

7.仲裁机构(仲裁委员会)独立于行政机关,与行政机关没有隶属关系,仲裁委员会之间也没有隶属关系。

仲裁委员会由主任1人,副主任2~4人和委员7~11人组成,法律、经济贸易专家不得少于2/3。

8.仲裁协议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

口头达成仲裁的意思表示无效。

9.仲裁协议的内容: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仲裁事项,选定的仲裁委员会。

2021年考试预习《经济法基础》第一章知识点总结

2021年考试预习《经济法基础》第一章知识点总结

1.法的概念:一般来讲,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着统治阶级意志的规范体系。

这一意志的内容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它通过规定人们在社会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确认、保护和发展有利于统治阶级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

2.法律的概念法律一词可分别从广义、狭义两方面进行理解。

狭义的法律专指拥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依照立法程序制定和颁布的规范性文件;而广义的法律则指法的整体,即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各种行为规范的总和。

3.法律关系法律关系是由法律关系的主体、法律关系的内容和法律关系的客体三个要素构成的。

(1)法律关系主体是指参加法律关系,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当事人。

(2)任何一个法律关系至少要有两个主体。

4.法律事实法律事实,是指由法律规范所确定的,能够产生法律后果,即能够直接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者消灭的情况。

5.法的形式和分类法的形式,是指法的具体的外部表现形态,即法是由何种国家机关,依照什么方式或程序创制出来的,并表现为何种形式、具有何种效力等级的法律文件。

法的形式的种类,主要是依据创制法的国家机关不同、创制方式的不同而进行划分的。

我国法的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1)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2)法律(法律效力仅次于宪法)①基本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②其他法律:全国人大及常委会制定;(3)行政法规(次于宪法和法律,高于地方性法规):国务院制定的规范性文件;(4)地方性法规:省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5)自治法规: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6)特别行政区法律;(7)行政规章①部门规章:国务院所属部委制定的规范性文件;②地方政府规章:地方人民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8)国际条约6.法的分类1.行政复议范围行政复议的排除事项(1)当事人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时,不能提起行政复议。

会计初级《经济法基础》第一章《总论》主要知识点

会计初级《经济法基础》第一章《总论》主要知识点

第一章总论一.法律基础1.法的本质和特征①本质:法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的表达②特征❤:国家意志性、强制性、利导性、标准性2.法律关系❤☀主体:公民〔自然人〕、机构和组织〔法人〕、国家、外国人和外国社会组织内容〔权利和义务〕:①积极义务〔纳税、服兵役〕②消极义务〔不得毁坏公共财物、不得侵害他人生命财产安全〕☀客体:物〔自然物eg土地森林;人造物eg机器建造〕非物质财富〔知识产品、道德产品〕行为〔生产经营行为、经济管理行为、提供一定劳务的行为、完成一定工作的行为〕人身3.法律事实❤法律事实是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直接原因,按照是否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为标准,法律事实包括法律行为和法律事件☀法律行为〔以法律关系主体意志为转移〕:①无论是合法还是违法行为,都会引起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和消灭②根据行为是否通过意志表示,法律行为分为→表示行为〔eg订立合同〕和非表示行为〔eg拾得遗失物〕③单方法律行为〔根据一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即可成立的法律行为〕多方法律行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的法律行为〕☀法律事件〔不以当事人的主体意志为转移〕:①自然事件〔绝对事件〕:水灾、地震②社会现象〔相对事件〕:战争、重大政策的改变4.法的形式①宪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②法律〔法律效力仅次于宪法〕基本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其他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③行政法规〔由国务院〕〔条例、方法、规定〕④地方性法规〔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⑤自治法规〔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⑥特别行政区的法⑦行政规章〔标准性文件〕部门规章〔国务院所属部委〕;政府规章〔地方人民政府〕⑧国际条约☀法律效力等级: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同级地方政府规章5.法的分类①按创制方式和发布形式分:成文法和不成文法〔习惯法〕②按内容、效力和制定程序分:根本法〔宪法〕和普通法③按法的内容分:实体法〔实际内容eg:民法、刑法〕和程序法〔程序方面eg:刑事诉讼〕④按法的空间效力、时间效力或人的效力分:一般法〔普遍适用〕和特别法〔特别群体时间〕⑤按法的主体、调整对象和渊源分:国际法和国内法6.法律部门和法律体系①一个国家的现行法律标准划分为假设干法律部门,由这些法律部门组成的具有内在联系的、互相协调的统一整体即为法律体系②划分标准:法律的调整对象〔即法律调整的社会关系〕③七个主要的法律部门:宪法及宪法相关部门;民法、商法部门;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和非诉讼程序法7.二.经济仲裁1.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①平等主体〔横向关系纠纷〕☀仲裁和民事诉讼中选择一种方式解决☀仲裁实行自愿原则,只有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仲裁协议的情况下才能申请仲裁☀有效的仲裁协议可排除法院的管辖权,只有当事人放弃或协议无效时法院才可行使管辖权☀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②不平等主体☀一般情况下,当事人可直接提起行政诉讼,也可先申请行政复议,复议不服时再进行诉讼☀特殊情况下,eg甲公司对税务机关行为不服时,必须先申请行政复议,复议不服时再进行诉讼2.仲裁适用范围①属于《仲裁法》调整的争议合同纠纷;其他财产权益纠纷②以下纠纷不能提请仲裁:☀与人身有关的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行政争议③以下仲裁不适用于《仲裁法》,而由别的法律予以调整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农业承包合同纠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3.仲裁的基本原则①双方自愿②依据事实和法律,公平合理地解决纠纷的原则③独立仲裁原则④一裁终局制度4.仲裁委员会①独立性②组成=1主任+2-4副主任+7-11委员〔其中法律、经贸专家不得少于2/3〕5.仲裁协议①书面形式仲裁的进行以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为条件②内容请求仲裁的意思表达;仲裁事项;选定的仲裁委员会③仲裁协议的无效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或仲裁委员会”设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补充协议;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④有效的仲裁协议在双方当事人发生仲裁协议约定的争议时,任何一方只能将争议提交仲裁,而不能向法院起诉。

初级会计考试经济法基础第1章-重点

初级会计考试经济法基础第1章-重点

初级-经济法基础子峰居士逢考必过第一章总论第1节法律基础【知识点】法和法律(一)法和法律的概念1.法的概念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以权利义务为主要内容,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社会行为规范及其相应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

(二)法的本质与特征1.法的本质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不是社会各阶级的意志的体现法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是社会客观需要的反映不是统治阶级每个成员个人意志的简单相加法体现的是统治阶级的“整体意志和根本利益”不是随心所欲、凭空产生的【提示】法是“统治阶级”的意志体现并不等于“完全不顾及”被统治阶级的意愿。

2.法的特征国家意志性法是经过国家制定或者认可才得以形成的规范国家强制性法是凭借国家强制力的保证而获得普遍遵行的效力规范性法是确定人们在社会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的行为规范①法是调整社会关系的规范,同归规范人们的行为而达到调整社会关系的目的。

法具有为人们提供行为模式和标准的属性。

②法律通过规定人们的权利和义务来分配利益,从而影响人们的动机和行为,进而影响社会关系,实现统治阶级的意志和要求,维持社会秩序(利益导向性)明确公开性和普遍约束性法具有明确的内容,能使人们预知自己或者他人一定行为的法律后果,对所有社会成员及其活动都普遍适用题例: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法的特征的有()。

(2020年)A.行为规范性B.国家意志性C.国家强制性D.普遍约束性【答案】ABCD【解析】法的特征主要有以下方面:(1)法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规范,具有国家意志性;(2)法凭借国家强制力的保证而获得普遍遵行的效力,具有国家强制性;(3)法是确定人们在社会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的行为规范,具有规范性;(4)法是明确而普遍适用的规范,具有明确公开性和普遍约束性。

题例:判断题法凭借国家强制力的保证而获得普遍遵行的效力。

()【答案】√【解析】法凭借国家强制力的保证而获得普遍遵行的效力,具有国家强制性。

(一)法的分类划分标准法的分类根据法的内容、效力和制定程序划分根本法和普通法根据法的空间效力、时间效力或对人的效力划分一般法和特别法根据法的内容划分实体法和程序法根据法的主体、调整对象和渊源划分国际法和国内法根据法律运用的目的划分公法和私法根据法的创制方式和发布形式划分成文法和不成文法(二)法的渊源1.我国法的主要渊源主要形式制定机关名称规律宪法(根本大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全国人大及(制定修改基本法律)其常务委员会(基本法律以外的)××法法规行政法规国务院××条例、办法、规定地方性法规“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地方××条例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民族自治地方(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人大特别行政区的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基本法+特别行政区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规章部门规章国务院各部委及直属机构××办法××条例实施细则地方政府规章地方人民政府××地方××办法国际条约属于国际法而不属于国内法的范畴题例:单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行政法规的是()。

XX8会计初级《经济法基础》第一章《总论》主要知识点

XX8会计初级《经济法基础》第一章《总论》主要知识点

第一章总论一.法律基础1.法的本质和特征①本质:法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的体现②特征❤:国家意志性、强制性、利导性、规范性2.法律关系❤☀主体:公民(自然人)、机构和组织(法人)、国家、外国人和外国社会组织内容(权利和义务):①积极义务(纳税、服兵役)②消极义务(不得毁坏公共财物、不得侵害他人生命财产安全)☀客体:物(自然物eg土地森林;人造物eg机器建造)非物质财富(知识产品、道德产品)行为(生产经营行为、经济管理行为、提供一定劳务的行为、完成一定工作的行为)人身3.法律事实❤法律事实是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直接原因,按照是否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为标准,法律事实包括法律行为和法律事件☀法律行为(以法律关系主体意志为转移):①无论是合法还是违法行为,都会引起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和消灭②根据行为是否通过意志表示,法律行为分为→表示行为(eg订立合同)和非表示行为(eg拾得遗失物)③单方法律行为(根据一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即可成立的法律行为)多方法律行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的法律行为)☀法律事件(不以当事人的主体意志为转移):①自然事件(绝对事件):水灾、地震②社会现象(相对事件):战争、重大政策的改变4.法的形式①宪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②法律(法律效力仅次于宪法)基本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其他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③行政法规(由国务院)(条例、办法、规定)④地方性法规(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⑤自治法规(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⑥特别行政区的法⑦行政规章(规范性文件)部门规章(国务院所属部委);政府规章(地方人民政府)⑧国际条约☀法律效力等级: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同级地方政府规章5.法的分类①按创制方式和发布形式分:成文法和不成文法(习惯法)②按内容、效力和制定程序分:根本法(宪法)和普通法③按法的内容分:实体法(实际内容eg:民法、刑法)和程序法(程序方面eg:刑事诉讼)④按法的空间效力、时间效力或人的效力分:一般法(普遍适用)和特别法(特别群体时间)⑤按法的主体、调整对象和渊源分:国际法和国内法6.法律部门和法律体系①一个国家的现行法律规范划分为若干法律部门,由这些法律部门组成的具有内在联系的、互相协调的统一整体即为法律体系②划分标准:法律的调整对象(即法律调整的社会关系)③七个主要的法律部门:宪法及宪法相关部门;民法、商法部门;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和非诉讼程序法7.二.经济仲裁1.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①平等主体(横向关系纠纷)☀仲裁和民事诉讼中选择一种方式解决☀仲裁实行自愿原则,只有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仲裁协议的情况下才能申请仲裁☀有效的仲裁协议可排除法院的管辖权,只有当事人放弃或协议无效时法院才可行使管辖权☀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②不平等主体☀一般情况下,当事人可直接提起行政诉讼,也可先申请行政复议,复议不服时再进行诉讼☀特殊情况下,eg甲公司对税务机关行为不服时,必须先申请行政复议,复议不服时再进行诉讼2.仲裁适用范围①属于《仲裁法》调整的争议合同纠纷;其他财产权益纠纷②下列纠纷不能提请仲裁:☀与人身有关的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行政争议③下列仲裁不适用于《仲裁法》,而由别的法律予以调整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农业承包合同纠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3.仲裁的基本原则①双方自愿②依据事实和法律,公平合理地解决纠纷的原则③独立仲裁原则④一裁终局制度4.仲裁委员会①独立性②组成=1主任+2-4副主任+7-11委员(其中法律、经贸专家不得少于2/3)5.仲裁协议①书面形式仲裁的进行以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为条件②内容请求仲裁的意思表达;仲裁事项;选定的仲裁委员会③仲裁协议的无效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或仲裁委员会”设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补充协议;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④有效的仲裁协议在双方当事人发生仲裁协议约定的争议时,任何一方只能将争议提交仲裁,而不能向法院起诉。

经济法基础第一章知识点

经济法基础第一章知识点

第一章总论第一节法律基础1、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反映着统治阶级意志的规范体系。

(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2、法体现的不是一般的统治阶级意志,而是被奉为法律的统治阶级意志,即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

法的本质:法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的体现。

①不是社会各阶级的意志;②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③体现的是统治阶级的整体意志和根本利益;④不是统治阶级每个成员个人意志的简单相加。

(多选)3、法的特征:①法是经过国家制定或认可才得以形成的规范,具有国家意志性;②法凭借国家强制力的保证而获得普遍遵行的效力,具有强制性;③法是确定人们在社会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的行为规范,具有利导性;(法具有利益导向性)④法是明确而普遍适用的规范,具有规范性。

4、法律关系是法律规范在调整人们的行为过程中所形成的一种特殊的社会关系,即法律上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也可以称为:民法关系、行政法关系、经济法关系。

5、法律关系的构成:法律关系的主体、法律关系的内容、法律关系的客体。

任何一个法律关系至少要有两个主体,才能在他们之间形成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法律关系6、法律关系的主体包括:①公民(自然人),如个体户、农民、合伙人等,也可参与某些特定的法律关系,如经济法律关系;②机构和组织(法人),包括三类:a国家机关,包括国家权力机关(立法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和国家司法机关;b各种企业事业组织;c各政党和社会团体。

③国家;④外国人和外国社会组织。

7、法律关系的内容:法律关系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义务:消极义务和积极义务)8、法律关系的客体:(权利客体或义务客体)指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特征:能为人类所控制并对人类有价值。

9、法律关系的客体包括:①物,可以是自然物,如土地、矿藏、水流、森林;也可以是人造物,如建筑、机器、各种产品;还可以是财产物品的一般价值表现形式——货币及有价证劵;②非物质财富(精神产品或精神财富),包括知识产品和道德产品。

会计职称初级《经济法基础》第一章重点内容导读

会计职称初级《经济法基础》第一章重点内容导读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重点内容导读第⼀章绪论⼀、本章⼤纲(⼀)掌握法和经济法的涵义(⼆)掌握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三)熟悉经济法律关系的要素(四)熟悉经济法律关系发⽣、变更和消灭的条件(五)了解法的本质与特征(六)了解法的形式,法律规范、法律部门和法律体系(七)了解法的实施的概念、法律责任⼆、重点与难点第⼀节法和经济法的概念cv⼀、法和法律(⼀)法的本质与特征1.法与法律的概念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保证实施的,反映着统治阶级意志的规范体系。

法律⼀词,有⼴、狭⼆义,狭义的法律专指拥有⽴法权的国家机关依照⽴法程序制定和颁布的规范性⽂件;⽽⼴义的法律则指法的整体,即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保证实施的各种⾏为规范的总和。

2.法的本质法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的体现。

3.法的特征(1)法是经过国家制定或认可才得以形成的规范。

(2)法凭借国家强制⼒的保证⽽获得普遍遵⾏的效⼒。

(3)法是确定⼈们在社会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的⾏为规范。

(4)法是明确⽽普遍适⽤的规范。

(⼆)法的形式我国法的形式主要有宪法、法律、⾏政法规、地⽅性法规、民族⾃治地⽅的⾃治条例和单⾏条例、特别⾏政区的法、⾏政规章以及国际条约等⼏种。

(三)法律规范、法律部门和法律体系1.法律规范。

通常由假定、处理、制裁三部分构成。

2.法律部门。

我国法律部门主要有:宪法及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诉讼程序法。

3.法律体系。

⼀个国家的现⾏法律规范分为若⼲法律部门,由这些法律部门组成的具有内在联系的、互相协调的统⼀整体即为法律体系。

⼆、经济法的概念(⼀)经济法的概念经济法是调整因国家对经济活动的管理所产⽣的社会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经济法的调整对象1.市场主体调控关系2.市场运⾏调控关系3.宏观经济调控关系4.社会分配调控关系三、经济法律关系(⼀)经济法律关系的概念经济法律关系是指由经济法律规范规定和调整⽽形成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经济法基础第一章

经济法基础第一章

知识点四:经济仲裁
1.考点频率:★★★★★ 2.难度:中 3.题型:选择、判断
一、仲裁的适用范围 (平等;经济;非专属)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 纷。
(一)不能提请仲裁的事项 (不能仲裁) ①与人身有关的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 ②行政争议 (二)不适用《仲裁法》调整的项目(可以仲裁,但不适用与经济仲裁) ①劳动争议 ②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
法律文书
生效时间
民事调解书 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
经济仲裁裁决书 自“作出之日”起
一审判决书 送达之日起“15日内”不上诉,一审判决生效
一审裁定
送达之日起“10日内”不上诉,一审裁定生效
行政复议决定书 “一经送达”
知识点五:诉讼管辖
一、不同纠纷解决的管辖权综合问题
1.考点频率:★★★★★ 2.难度:难 3.题型:选择、判断

为转移
三、熟悉法律行为的六种分类标准
分类标准
法律行为种类
合法行为 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范的要求
违法行为
行为的表现形式
积极行为(作为) 消极行为(不作为)
是否通过意思表示
意思表示行为:基于意思表示而作出的具有 法律意义的行为
非表示行为:如拾得遗失物、发现埋藏物等
根据主体意思表示的形式 行为是否需要特定的形式 主体实际参与行为的状态
法 规 地方性法规
①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 ②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 ③经济特区所在地的省、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
自治条例单行条例 (类似地方性法规)
民族自治地方(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人大
规 部门规章 章

经济法基础第一章必背

经济法基础第一章必背

第一章总论第一节、法律基础1.法的本质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

2.法的特征:国家意志性、国家强制性、利得性、规范性。

3.法律关系构成三要素:主体、客体、内容。

缺一不可4.任何一个法律关系至少要有两个主体(权利主体+义务主体)5.完全行为能力人:民法:18周岁以上或 16-18周岁以自己劳动收入为主要来源的限制行为能力人:民法:10周岁以上未成年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神经病人刑法:14-16周岁无行为能力人:民法:不满10周岁未成年人,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神经病人刑法:不满14周岁6.法律事实是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直接原因。

包括:法律事件和法律行为。

7.法律事件:绝对事件:自然现象;相对事件:社会现象8.法律行为是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最普遍的法律事实。

9.法律行为的分类:(1)合法行为与违法行为(2)积极行为与消极行为(3)意思表示行为与非表示行为(4)单方行为与多方行为(5)要式行为与非要式行为(6)自主行为与代理行为10.法的主要形式:(1)宪法(2)法律(3)行政法规(4)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5)特别行政区的法(6)规章(7)国际条约11.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特别法优于一般法,新发优于旧法(1)法律之间同一事项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根据授权制定的法规与法律不一致,不知如何适用,由全国人大常委会确定。

(2)行政法规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不知如何适用,由国务院裁决。

(3)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规定不一致,不知如何适用,由国务院提出意见。

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12.法的分类(1)法的创制方式和发布形式:成文法和不成文法(2)法的内容、效力和制定程序:根本法和普通法(3)法的内容:实体法和程序法(4)法的空间效力、时间效力和对人的效力:一般法和特别法(5)法的主体、调整对象和渊源:国际法和国内法、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1.解决经济纠纷的主要途径有:仲裁、民事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经济法基础第一章知识点

经济法基础第一章知识点

经济法基础第一章总论本章考情分析在最近3年的考试中,本章的分值在10分左右,主要考核前三类题型(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

本章主要涉及法律的基础理论内容,部分考点比较抽象,需要考生在理解的基础上加以记忆本章考点导读第一单元法律基础与法律责任一、法的本质与特征(2008年单选题;2009年多选题;2014年多选题;2015年判断题)1.法的本质法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的体现。

(1)统治阶级法只能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而且体现的是统治阶级的“整体意志”和“根本利益”,而不是统治阶级每个成员个人意志的简单相加。

(2)国家意志法体现的不是一般的统治阶级意志,而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

(3)“经济”决定“政治”法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是社会客观需要的反映。

2.法的特征【例题1·多选题】关于法的本质与特征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2009年)A.法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B.法体现的是统治阶级的整体意志和根本利益C.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行为规范D.法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其实施【答案】ABCD【解析】(1)选项AB:属于法的本质;(2)选项CD:属于法的特征。

【例题2·多选题】根据我国法律制度的规定,法的特征包括()。

(2014年)A.国家强制性B.国家意志性C.利导性D.规范性【答案】ABCD【例题3·判断题】法凭借国家强制力的保证而获得普遍遵行的效力。

()(2015年)【答案】√二、法的形式与分类(2007年单选题;2008年单选题;2011年单选题;2012年单选题;2013年判断题;2014年单选题、多选题;2015年单选题;2016年判断题)1.法的形式形式制定机关备注宪法全国人大国家根本大法、最高的法律效力法律基本法律全国人大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有权就有关问题作出规范性决议或者决定,与法律具有同等地位和效力非基本法律全国人大常委会√【例题2·单选题】下列法的形式中,效力最低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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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基础第一章总论本章考情分析在最近3年的考试中,本章的分值在10分左右,主要考核前三类题型(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

本章主要涉及法律的基础理论内容,部分考点比较抽象,需要考生在理解的基础上加以记忆本章考点导读第一单元法律基础与法律责任一、法的本质与特征(2008年单选题;2009年多选题;2014年多选题;2015年判断题)1.法的本质法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的体现。

(1)统治阶级法只能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而且体现的是统治阶级的“整体意志”和“根本利益”,而不是统治阶级每个成员个人意志的简单相加。

(2)国家意志法体现的不是一般的统治阶级意志,而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

(3)“经济”决定“政治”法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是社会客观需要的反映。

2.法的特征【例题1·多选题】关于法的本质与特征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2009年)A.法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B.法体现的是统治阶级的整体意志和根本利益C.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行为规范D.法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其实施【答案】ABCD【解析】(1)选项AB:属于法的本质;(2)选项CD:属于法的特征。

【例题2·多选题】根据我国法律制度的规定,法的特征包括()。

(2014年)A.国家强制性B.国家意志性C.利导性D.规范性【答案】ABCD【例题3·判断题】法凭借国家强制力的保证而获得普遍遵行的效力。

()(2015年)【答案】√二、法的形式与分类(2007年单选题;2008年单选题;2011年单选题;2012年单选题;2013年判断题;2014年单选题、多选题;2015年单选题;2016年判断题)形式制定机关备注宪法全国人大国家根本大法、最高的法律效力法律基本法律全国人大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有权就有关问题作出规范性决议或者决定,与法律具有同等地位和效力非基本法律全国人大常委会√【例题2·单选题】下列法的形式中,效力最低的是()。

(2014年)A.法律B.行政法规C.地方性法规D.宪法【答案】C【解析】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同级地方政府规章。

【例题3·多选题】下列规范性文件中,属于规章的有()。

(2014年)A.国务院发布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B.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布的《上海市旅游业管理办法》C.财政部发布的《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转让管理办法》D.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发布的《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答案】BC【解析】(1)选项A:属于“行政法规”;(2)选项B:属于“地方政府规章”;(3)选项C:属于“部门规章”;(4)选项D:属于“地方性法规”。

【例题4·单选题】对下列规范性文件所作的判断中,不正确的是()。

(2015年)A.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布的《上海市旅馆业管理办法》属于地方性法规B.国务院发布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属于行政法规C.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发布的《西藏自治区立法条例》属于自治法规D.财政部发布的《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转让管理办法》属于部门规章【答案】A【解析】选项A:属于“地方政府规章”。

2.适用法的效力原则(1)上位法优于下位法包括宪法至上原则、法律高于法规原则、法规高于规章原则、行政法规高于地方性法规原则。

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制定的某地方性法规与财政部制定某部门规章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江苏省人大常委会与财政部之间并不属于同一“宗族”,找其颁布机关无法确定优先性,这时候需要再向上追溯一级,省人大常委会的上一级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而财政部的上一级为国务院。

这时候很明显能看出来全国人大常委会(权力机关)比国务院(行政机关)更“牛”,那这时候就要看国务院对此如何处理:(1)如果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给别人孩子面子,挺礼貌)的,应当决定在该地方适用地方性法规的规定;(2)如果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给自己孩子面子,有点说不过去)的,那不一定按照国务院的“想法”,而应当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提示】根据授权制定的法规与法律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应当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例题·判断题】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

()(2016年回忆版)【答案】√3.法的分类【例题1·单选题】下列对法所作的分类中,以法的空间效力、时间效力或者对人的效力进行分类的是()。

(2008年)A.成文法和不成文法B.根本法和普通法C.一般法和特别法D.实体法和程序法【答案】C【例题2·单选题】下列对法所作的分类中,以法的创制方式和发布形式为依据进行分类的是()。

(2011年)A.成文法和不成文法B.根本法和普通法C.实体法和程序法D.一般法和特别法【答案】A三、法律关系(2010年多选题;2012年多选题;2014年多选题;2015年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2016年单选题、多选题)【解释】法律关系是指被“法律规范”所调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思考】上述当中的关系,哪个关系属于法律关系?【提示】法律关系是由法律关系的主体、法律关系的内容和法律关系的客体三个要素构成的。

缺少其中任何一个要素,都不能构成法律关系。

1.法律关系的三要素【解释】法律关系主体,是指参加法律关系,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当事人;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法律关系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法律关系客体,是指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案例】(1)保管合同的客体是保管标的物的行为;(2)建筑工程合同的客体是建筑房屋的行为;(3)旅客运输合同的客体是运送旅客的行为。

【例题1·多选题】下列各项中,能够成为法律关系主体的有()。

(2012年)A.自然人B.商品C.法人D.行为【答案】AC【解析】(1)选项AC:属于法律关系的主体;(2)选项BD:属于法律关系的客体。

【例题2·多选题】下列选项中,属于法律关系客体的有()。

(2014年)A.土地B.矿藏C.机器D.发明【答案】ABCD【解析】(1)选项ABC:属于法律关系客体中的物;(2)选项D:属于法律关系客体中的非物质财富。

【例题3·多选题】下列法律关系客体中,属于非物质财富的有()。

(2014年)A.发明B.荣誉称号C.设计D.著作【答案】ABCD【例题4·判断题】税收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税收法律关系主体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

()(2015年)【答案】×【解析】税收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税收法律关系主体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例题5·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法律关系构成要素的有()。

(2015年)A.主体B.内容C.客体D.法律事件【答案】ABC【解析】(1)选项ABC:法律关系由主体、内容和客体三个要素构成;(2)选项D:法律事件属于法律事实,是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原因,但并非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例题6·多选题】可成为法律关系的客体的有()。

(2016年回忆版)A.土地B.荣誉称号C.人民币D.天然气【答案】ABCD【解析】(1)选项ACD:属于物;(2)选项B:属于非物质财富。

2.法律关系的主体资格【提示】法律关系的主体资格包括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两个方面。

①权利能力是指一定个人或组织能够参加某种法律关系,依法享有一定的权利和承担一定的义务的法律资格。

或者说,权利能力就是一个人或组织能够成为法律关系主体的资格。

它是任何个人或组织参加法律关系的前提。

②行为能力是指法律关系主体能够通过自己的行为“实际取得”权利和履行义务的能力。

法人的行为能力和权利能力是一致的,同时产生、同时消灭。

而公民的行为能力不同于其权利能力,具有行为能力必须首先具有权利能力,但具有权利能力并不必然具有行为能力。

【提示】法人的行为能力和权利能力是一致的,同时产生、同时消灭。

而公民的行为能力不同于其权利能力,具有行为能力必须首先具有权利能力,但具有权利能力并不必然具有行为能力。

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公民,应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该年龄阶段为()。

(2016年回忆版)A.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B.18周岁以上C.10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D.不满10周岁【答案】A【解析】选项A: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四、法律事实(2011年多选题;2013年单选题;2014年单选题、多选题;2015年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2016年单选题、多选题)1.基本概念法律事实是指由法律规范所确定的,能够产生法律后果,即能够直接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者消灭的情况。

法律事实是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直接原因。

2.分类按照是否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作标准,可以将法律事实划分为两大类:法律事件(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和法律行为(以人的意志为转移)。

【案例】(1)“婚姻关系”发生的直接原因是“婚姻登记”行为。

婚姻登记是以人的意志为转移,能够引起婚姻关系的产生,属于法律行为。

2)抚养关系发生的直接原因是人的出生。

人的出生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能够引起抚养关系的发生,属于法律事件。

(1)法律事件标准分类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范的要求合法行为和违法行为行为的表现形式不同积极行为(作为)和消极行为(不作为)行为是否通过意思表示意思表示行为和非表示行为(如拾得遗失物、发现埋藏物)主体意思表示的形式单方行为和多方行为行为是否需要特定形式或者实质要件要式行为和非要式行为主体实际参与行为的状态自主行为和代理行为嘱、行政命令等;多方行为,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多方法律主体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的法律行为,如合同行为等。

【例题1·单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单方行为的是()。

(2013年)A.立遗嘱B.缔结婚姻C.签订合同D.销售商品【答案】A【解析】(1)选项A:属于“单方行为”;(2)选项BCD:属于“多方行为”。

【例题2·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法律行为的有()。

(2014年)A.购买汽车B.爆发战争C.缔结婚姻D.书立遗嘱【答案】ACD【解析】(1)选项ACD:属于法律行为;(2)选项B:属于法律事件。

【例题3·单选题】下列各项中,会直接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消灭的是()。

(2014年)A.法律事实B.客体C.主体D.行为【答案】A【解析】法律事实是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直接原因。

【例题4·单选题】下列法律事实中,属于法律事件的是()。

(2015年)A.买卖房屋B.订立遗嘱C.台风登陆D.租赁设备【答案】C【解析】(1)选项ABD:属于法律行为;(2)选项C:属于法律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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