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李定达同志代理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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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李定达同志代理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决定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
•【公布日期】2013.05.29
•【字号】
•【施行日期】2013.05.2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
正文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李定达同志代理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决定
(2013年5月29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
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定:李定达同志代理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