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上市公司证券系统档案管理制度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020年上市公司证券系统档案管理制度
2020年上市公司证券系统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条适用 (2)
第二条定义 (2)
第三条职责 (4)
第四条收集 (5)
第五条移交和接收 (6)
第六条设备 (6)
第七条查阅、借阅、复印申请流程 (7)
第八条档案鉴定 (8)
第九条档案销毁 (8)
第十条附则 (8)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证券系统的档案管理体系,并响应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修订的《证券法》关于档案管理的相关规定,公司建立有效的档案管理制度,实现档案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使档案管理更有效地为公司档案管理工作服务,促进公司的发展,最大程度保护公司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和《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适用
适用公司证券系统纸质及电子文件资料的档案管理工作:包括档案的存储、使用、分类、编号、收集、移交和接收、销毁、保密等工作。

适用公司证券部门在日常工作管理、信息披露等活动中产生的有保存价值的资料。

第二条定义
本制度所称档案包括但不限于:
(一)三会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章程、股东名册、股东大会
相关资料、董事会(含各专业委员会)相关资料、监事会相关资料等。

(二)融资资料,包括首次公开发行文件资料、再融资文件资料,再融资资料按照再融资的方式归档,主要包括但不限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公司债等。

(三)关联方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关联方档案等文件资料。

(四)投资者关系管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公司通过接听投资者热线、接待调研、网络互动平台回复等方式方法维护股东、债权人和潜在投资者之间的关系形成的文件资料。

(五)专项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监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信用评估机构、券商、银行、保险、基金、媒体等往来文件资料。

(六)对外投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对外收购、兼并等对外投资活动中形成或签订的所有文件材料及投后管理中形成或签订的所有文件材料。

(七)财务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及子公司财务报表、财务数据、财务核算过程中形成的底稿资料、定期报告(审计及未经审计)、评估报告、财务尽调报告、审计报告等相关资料。

(八)信息披露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披露于交易所网站的公告、上传备案文件及工作底稿等相关资料。

(九)系统工作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历年、历次公司的系统工作资料、工作目录等相关资料。

(十)无形资产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及子公司商标、专利等无形资产的申请文件、底稿资料、批准文件等相关资料。

(十一)其他资料,其他对公司各项资本活动相关的文件材料。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