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宋之争与《四库全书总目》的修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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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宋之争与《四库全书总目》的修撰
王园园;许超杰
【摘要】自《四库全书》修成以来,关于《四库》馆内的汉宋之争时有论及,多认为《四库》馆为“汉学之大本营”,《四库全书总目》亦为汉学之体现.然若以翁方纲
和姚鼐为中心,可以发现,为学偏向义理的学者在《四库》馆内通过“正面对抗”和“迂回坚持”两种途径坚持己见.以纪昀为代表的总纂官并没有对由宋学家撰写的、偏向宋学的提要予以批判,从思想的角度说,并没有予以根本改撰.
【期刊名称】《广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年(卷),期】2015(014)008
【总页数】7页(P90-96)
【关键词】《四库全书总目》;汉宋之争;翁方纲;姚鼐
【作者】王园园;许超杰
【作者单位】华东师范大学古籍研究所,上海200241;华东师范大学古籍研究所,上
海200241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K852;G251.6
一、翁方纲笔下的钱、戴之争
王达敏先生说:“乾隆三十八年二月,诏开四库全书馆,一项浩大的文化工程隆重
启动。
这一决策,标志着最高统治者的学术倾向,从清初的尊宋潜移到了崇汉;也
标志着播扬于民间的汉学从边缘走向学术舞台中心,而原先显赫的宋学,退引边缘。
”[1]31《四库》馆内参与修书之事者达三百六十余人,其中虽以衷于汉学考据者为多,但学崇宋学者亦为数不少。
这些汉、宋学者之间难免就学术倾向有所争论。
王达敏先生以姚鼐为中心,对姚鼐与《四库》馆中的汉学家之间的对抗作了详尽的描述。
[1]31-58而翁方纲写给程晋芳的《与程鱼门平钱、戴二君议论旧草》也可见出当日《四库》馆内汉宋之争的激烈,现将该文略录于此:
昨萚石与东原议论相诋,皆未免过激。
戴东原新入词馆,斥詈前辈,亦萚石有以激之,皆空言无实据耳。
萚石谓东原破碎大道。
萚石盖不知考订之学,此不能折服东原也。
训诂、名物,岂可目为破碎?学者正宜细究考订、训诂,然后能讲义理也。
宋儒恃其义理明白,遂轻忽《尔雅》《说文》,不几渐流于空谈耶。
况宋儒每有执后世文字习用之义辄定为训诂者,是尤蔑古之弊,大不可也。
今日钱、戴二君之争辨,虽词皆过激,究必以东原说为正也。
然二君皆为时所称,我辈当出一言持其平,使学者无歧惑焉。
东原固精且勤矣,然其曰圣人之道必由典制、名物得之,此亦偶就一二事言之可矣,若综诸经之义,试问《周易》卦爻彖象乘承比应之义谓必由典制、名物以见之,可乎?《春秋》比事属辞之旨谓必由典制、名物见之,可乎?即《尚书》具四代政典,有谟、训、诰、誓之法戒存焉,而必处处由典制、名物求之,可乎?即《诗》具徵鸟兽草木,而有忠孝之大义、劝惩之大防,必尽由典制、名物
求之,可乎?圣门垂教,《论语》其正经也,《论语》《孟子》必以典制、名物求之,可乎?《孝经》以典制、名物求之,可乎?戴君所说者特专指“三礼”与《尔雅》耳。
三礼者,经部统籖之称也,究当分别言之。
《小戴》记礼之传也,当合《仪礼》说之。
韩子已言《仪礼》非后世所用,顾宜知其义而已。
其义难知则合其经传以求之,学者正宜先知《礼运》首段并非歧入异说也。
又宜知《学记》之并非泛事空说也。
又宜知《玉藻》郑氏所明脱烂处之不宜径接合也。
又宜知《乐记》十一篇之宜各审其篇次也。
此又岂概以典制、名物得之者乎?《周官》六典何以不略见于诸经,
《礼记》六太何以不同于《周官》?古籍邈远,不能详征,必欲一一具若目见,而
详陈之乎?况礼所具者周典耳。
夫子于夏、殷礼皆能言之,以其无征,故民弗从而
不言也。
今虽周之典制尚有存其略者,而其于善之无征、民之弗从则一也。
是以方纲愚昧之见,今日学者但当纂言而不当纂礼。
纂言者前人解诂之同异、音训之同异、师承源委之实际则详择之而已矣。
若近日之元和惠氏、婺源江氏以及戴君之辈,皆毕生殚力于名物、象数之学,至勤且博,则实人所难能也。
吾惟爱之、重之而不欲劝子弟朋友效之。
必若钱君及蒋心畬斥考订之弊则妬才忌能者之所为矣。
故吾劝同志者深以考订为务,而考订必以义理为主。
[2]419-420
由是书可见,在《四库全书》开馆之初,馆内汉宋之争已颇为剧烈。
此文未署写作时间,但从“戴东原新入词馆”一语来看应当是在乾隆三十八年戴震初入《四库》馆之时。
[3]472戴震作为乾嘉考据学之祭酒,其力主汉学、批判宋学自毋庸赘言。
萚石即钱载,乾嘉时期著名诗人,与乾嘉学人多有交往,翁方纲、程晋芳等与之友善。
[4]翁方纲此文貌似平允,以为“训诂、名物,岂可目为破碎”,“学者正宜细究考订、训诂,然后能讲义理也”,但根本却是在批判戴震的考据之学不以义理为宗,其最终目的仍是“劝同志者深以考订为务,而考订必以义理为主”也。
翁氏于钱、戴二人虽有亲疏之别,然此论却不可看作意气之争,而是关乎《四库》馆,或者说是乾嘉时期汉宋学术路径之争。
易言之,翁方纲为学偏于义理,即倾向于宋学,其对戴震之批判,自有其学术理路存焉。
翁方纲即是借钱、戴之争来抒发自己对于汉宋、义理考据之争的看法。
二、翁方纲的经学思想及其在《提要稿》中的体现
如上所述,翁方纲经学力主以义理为宗、偏于宋学,那么,作为《四库全书》纂修官,翁方纲是如何坚持其学术思想的呢?在此,不妨以《翁方纲纂四库提要稿》(以下简称“《提要稿》”)为中心,对翁氏在《提要稿》撰写过程中的学术坚持作一
探讨。
①翁方纲作为乾嘉时期的重要学者,学界对其思想已有较为深入的研究,其
中尤以刘仲华先生《汉宋之间:翁方纲学术思想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年12月版)一书最为详尽、系统。
刘书以翁方纲的经学思想为中心,兼及金石学、文学、目录学、书法等领域,对翁氏学术思想作了全面的总结。
但刘先生只将《翁方纲纂四库提要稿》(以下简称“《翁稿》”)视为目录学材料,只探讨翁氏的目录学成就,似不够深入。
《翁稿》作为翁方纲所撰《四库全书总目》之初稿,毋庸置疑,是翁方纲目录学乃至文献学成就的主要承载者,但在文献学之外,《翁稿》也是翁氏学术思想的体现。
若仅仅将《翁稿》视为目录学材料,无疑是甚为可惜的。
笔者以为,翁氏经学思想主要可以概括为以下三点:推崇以程朱为代表的义理之学;
反对疑经、改经;在承认考据价值的情况下,认为考据当以衷于义理为宗。
《提要稿》对翁方纲这三方面的经学思想都有所继承。
(一)推崇程朱理学
翁方纲在给友人所写的信札中说:“自题其壁二言曰:‘博综马、郑,勿畔程、朱。
’兄可以知弟之意矣。
”[5]488可见翁氏经学于汉学是作为参考之资,而以程朱义理之学为依归。
这一点在其写给曹文植的信中表现得更为明确,其文曰:“考证
之途又虑其旁涉,必以衷于义理者为准则,博综马、郑,而勿畔程、朱,乃今日士林之大间也。
故其墨守宋儒,一步不敢他驰,而竟致有束汉唐注疏于高阁,叩以名物器数而不能究者,其弊也陋。
若其知考证矣,而骋异闻侈异说,渐致自外于程、朱而恬然不觉也,其弊又将不可究极。
”[5]564而在其写给曹文植的另一封信中,更是明确表示:“今日儒林之目,必以笃守程、朱为定矩。
”[5]563 是知,翁氏在经学上最终以程、朱为判断标准。
翁方纲以程、朱为依归的经学标准在《提要稿》中得到了延续。
如《周易系辞精义》条曰:“《周易系辞精义》二卷,宋婺州吕祖谦辑以补程子《易传》也。
程《传》
据王弼本,止上、下经,无《系辞》以下。
鄱阳董真卿曰,东莱吕氏集周子、二程子、张子诸家经说语录,及程子门人共十四家之说,为《精义》以补之。
……此书
所辑皆诸儒精语,自应刊刻,与程《传》并行耳。
”[6]18-19《四库》馆在校
办图书之时,将图书按重要程度分为刊刻、抄录、存目和毋庸存目等四个级别,翁氏以为此书“所辑皆诸儒精语,自应刊刻”,而《总目》则将其存目,通过二者对比可见翁氏对于程、朱理学之推重。
《翁稿》字里行间颇可见其对程朱理学之推重,这也是翁氏经学思想在提要稿中最重要的延续。
(二)反对疑经、改经
清初由于受到宋、明以来疑经之风的影响,学者开始重视对伪书的考辨,其中尤以阎若璩《尚书古文疏证》为代表,使古文《尚书》之案几为定谳。
但翁方纲对疑经之风颇为不满,于前人、时贤对《诗序》《系辞》《尚书》之疑多有驳斥。
如其在《考订论上之一》中言道:“如近日惠栋之于《易》极意博综而妄取他本以解经字,甚至以《系辞传》‘天一地二’以下为后人所增,以‘富有”‘日新’诸语为后人所训,以《说卦传》‘乾,健也’以下为后人所益。
又如近日阎若璩之于《书》苛求古文,毛举细碎,逞其口辨,甚至以‘危’、‘微’、‘精’等十六字为非经所有。
凡此等谬说,皆起于偶有所见而究其自信自炫,遂反唇而不顾其安者,皆嗜博嗜异而不惟义理之是求也。
”[6]412 而在《跋归震川意图论》中更是径言:“然有一二语不得不附说者,其曰:‘《易大传》虽不必尽出于孔氏,岂无一二微言于
其间?’此则惑于欧阳修之疑《系辞传》也,岂得诿曰设为或问之辞,非其正文乎?即使果出于或问有此语,亦不宜笔诸简端也。
”[5]6此二条即可见翁氏反对疑
经之甚,其所谓“果出于或问有此语,亦不宜笔诸简端也”,即设若确有疑问,亦不当将对经典的怀疑书于笔端。
对于这些存在疑问的经典,翁方纲更推崇用阙疑的态度对待之。
《提要稿》延续了翁方纲这种反对疑经的学术思想,所校办书籍凡涉疑经者,翁氏多驳斥之。
如《杨氏易传》条曰:“元董真卿论林栗《易解》,亦引朱子云‘杨敬
仲文字可毁’之语。
今观此书,大都所造期于自得,至以《系辞》‘近取诸身’一段为不知道者伪作,则诬妄甚矣,宜不免后人之议也。
”[6]8其对于杨简怀疑《周易》“近取诸身”一段的态度昭然可见。
而《易象解》条更是言道:“其书止上、下经文,而无‘十翼’。
自序谓‘十翼之辞,不尽出于圣门,故其言多无谓,且叛于三圣之教’云云。
其中所论占筮等,悖谬固不待言,而竟敢诬经非圣,实从来说《易》者所未有。
濂尝著《乐经元义》八卷,驳《乐记》与《周礼·大司乐》,此书复驳‘十翼’,是乃小人无忌惮之尤者。
不应存目。
”[6]27其于刘濂对“十翼”怀疑的态度径是无以容之,直欲其书之不存也。
清代朴学家在疑经的同时,亦依考据而改经文。
如惠栋据《说文解字》引《周易》改“夕惕若”为“夕惕若夤”①惠栋曰:“俗本皆脱‘夤’字。
《说文》‘夕’部
引《易》曰‘夕惕若夤’。
案许慎叙曰其偁《易》孟氏,古文也,是古文《易》有‘夤’字。
《虞翻传》其家五世孟氏之学,以乾有夤敬之义,故其注《易》以乾为敬。
俗本脱‘夤’,今从古增入也。
”详见《周易述》卷一“乾卦”,天津古籍书店影印本,1991年3月版,第5页。
,翁方纲于其所改颇不以为然,认为“惠氏敢僭增经文若此,在说经者于此等不足置辨之处,本不必为之费辞,而近日学人颇有遵信惠氏《易》学者,盖其骛奇炫博,以备异于经生之常说,故致足以为惑耳。
”[7]8只一“僭”字即可看出翁氏对于经文的态度及其对于改变经文者的批评。
刘仲华先生说“惠氏种种的改字、增字、删字,未必没有根据,但翁方纲皆予以驳斥,其根本的出发点是尊崇圣人经典,反对改易一字,而这在一定程度上抹杀了惠栋等汉学家在校勘、训诂上的成就。
”[8]117刘先生所言极是,翁方纲对于改经的态度是以对儒家经典及孔子等所谓圣人的宗教式崇拜为出发点,而非以学术为依归的。
从学术角度来说,翁方纲的态度并不正确,但从乾嘉时期的社会背景和翁氏自身的学术来说,自是无可厚非的。
无论正确与否,《提要稿》延续了翁氏这些反对改经的态度和看法。
如《易经小传》
条曰:“是书《乾》卦辞下即接《彖传》,而分《文言》之释彖者附之,次《大象》,次《爻辞》,下接《小象》,而分《文言》之释爻辞者附之。
汩乱古经,更甚于李过之《西溪易说》矣。
”[6]38 此条提要稿对于《易经小传》改变古经
顺序的作法甚为不满。
又如《易大象说录》条曰:“其中改‘天行健’为‘天行乾’,‘天地交’为‘地天交’之类。
后跋述其自言‘不阙疑而改经文,获罪千古’,盖已自知之矣,然实本无可阙而妄改之也。
”[6]42此条直借此书跋文
而抒发其对于“妄改经文”的不满,以为“获罪千古”。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二程、朱熹对于经文亦有改动之处,这就使得翁氏在批判改经的同时,也要时时为程、朱多所回护。
如其在《古文尚书条辨序·二》中写道:“毛
氏《冤词》之书,吾最恶其以程子改《大学》与欧阳之毁《易系》并论。
程、朱皆更定《大学》古本,今用朱子定本实胜二程子本,非改也,是乃《大学》定本也。
岂特与欧阳修毁《系辞》同语乎?欧阳之诬毁圣人《系辞》获罪大矣。
”[2]357按翁氏之反对疑经之态度,对于更定《大学》古本自当予以批判。
但由于其尊崇程、朱,“必以笃守程、朱为定矩”,则在自己所订立之标准与程、朱有所矛盾时,只能曲为之说,使其思想不悖于程、朱。
是知,在翁氏的经学思想中,程、朱是处于第一位的。
(三)考据当以衷于义理为主
对处于乾嘉学术中心的考据之学,翁方纲有其自己独特的看法。
他认为“考订之学以衷于义理为主,其嗜博嗜琐者非也,其嗜异者非也,其矜己者非也,不矜己、不嗜博嗜琐而专力于考订斯可以言考订矣。
……凡所为考订者,欲以资义理之求是也。
”[2]412 其之所以说考订当衷于义理为主,主要是由于“有训诂之考订,有辨难之考订,有校雠之考订,有鉴赏之考订,古立言者欲明义理而已,不知后之人有考订也。
古之为传注者,欲明义理而已,不知后之人有考订也。
”[2]414
古人立言作文只为了“明义理”而已,那么,所为的考订之学也只要阐明义理就可
以了。
一定程度上,这也是翁方纲在乾嘉考据学鼎盛情况下的一种妥协。
在这种思想下,翁方纲认为所谓考订当是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其言曰:“凡所为
学者,穷经以致用而已,其实有所据者,则不可无辨;其实害于义而悖于事者,则
不可不辨;其关系非甚重大,而两俱通者,则可以无辨;其有所关系,而原委难寻者,则可以无辨。
如《易》‘田获三狐’经不析言某事也,如《礼》‘大飨有九有四’,经不析其分合也。
诸若此类,得其大旨而阙其细目,何害乎?”[5]7
对于当时的考据学者,翁氏以为颇有为考据而考据,唯炫博而已,于经义、义理无所助益。
对于这种考据,翁氏颇为不满,甚至认为“是即畔道之渐所由启也。
……考订本极正之通途而无如由之者之自败也,则不衷于义理之弊而已矣。
”[2]412
翁方纲在文章、信札中多次提到对考据学的这种看法,可见此观点已成为翁氏学术思想重要支点,故其所撰提要稿中必会有所体现。
如其在《易象约言》条提要稿中写道:“《易象约言》四册,不分卷数,国朝吴鼐著。
鼐字大年,无锡人。
前有自序,言‘考定先儒更定诸本而从其是者’。
载考《周易》‘十翼’之目,诸家分合次第非一本矣,要皆圣人观象玩辞,垂训后人,初不在沾沾分别篇次,自生彼此之见,是乃经生之习气,非说经之要旨也。
况所据又皆己见,非有实可凭依之迹。
如吴鼐此本,既以《文言》分上下,而《象传》《彖传》反不分上下,此不过徒多词说,翻前人之案,实与经义非有关涉者也。
”[6]47 吴鼐对《周易》“十翼”
篇卷的考订或可商榷,而翁氏径言“不过徒多词说,翻前人之案,实与经义非有关涉者”,则实为翁氏考订当衷于义理,反对无关大旨的考订思想的体现。
翁方纲的经学思想约略可以粗分为以上三条,但综而言之,此三者仍是一体之三面,可谓一个整体。
正是由于翁氏推崇以程、朱为代表的义理之学,其于考据才会要求以衷于义理为主;而随着考据学的发展,对经书的考订必当不断深入,必会对传统
儒家文献的字、句等有所改正,但翁氏视其为“畔道”,是即反对疑经、改经之思
想。
要之,翁方纲的经学思想即为尊信程、朱,推崇义理。
《清史稿》“翁方纲传”曰:“方纲精研经术,尝谓考订之学,以衷于义理为主。
”[9]13395这可以说
是以夫子自道对翁方纲经学思想所作的最好诠释。
三、分纂稿中的汉宋之争
乾嘉时期是汉学,即考据学最为鼎盛的时期,但宋学者亦不甘于就此走向没落,是以二者之间势必有所对抗。
梁任公曰:“当时四库馆中所网罗的学者三百多人,都
是各门学问的专家。
露骨的说,四库馆就是汉学大本营,《四库提要》就是汉学思想的结晶体。
就这一点论,也可以说是:康熙中叶以来汉宋之争,到开四库馆而汉
学派全占胜利。
”[10]26我们知道《四库》馆中仍有翁方纲、姚鼐、程晋芳等偏于义理之学者,是则梁任公言“四库馆就是汉学大本营”,难免有些夸张。
但细绎之,其言亦无不可,即《四库》馆中绝大部分是汉学家,而《总目·凡例》
曰:“刘勰有言:意翻空而易奇,词征实而难巧。
儒者说经论史,其理亦然。
故说经
主于明义理,然不得其文字之训诂,则义理何自而推?论史主于示褒贬,然不得其
事迹之本末,则褒贬何据而定?……今所录者,率以考证精核,论辨明确为主,庶
几可谢彼虚谈,敦兹实学。
”[11]18 亦可见是时《四库》馆内征实之风已胜于义理之学。
从上文所引翁方纲致程晋芳的信中可以知道《四库》馆内汉宋之争颇为剧烈,那么,汉宋之争是否则自提要编撰之始,已影响其编撰了呢?笔者以为从翁方纲所纂提要
稿中可以看出,翁氏在撰写提要稿时确有与汉学考据妥协之处。
如《诗经考》一书于考据学者看来自当是考核精审、有利考证的。
但对于翁方纲来说,此书之考证则多非关于宏旨,于经学义理并无多少助益,按之翁氏经学思想,则当不以其为是的。
但《翁稿》“诗经考”条曰:“是书于《三百篇》所载人、地、名物具为考核,自
天时、地利以及动植之属,各立题目,分条诂解,依经之次而不及解经之文义,自为序例于前,可谓博而勤矣。
……《毛诗》人名、地名,前人虽亦有著为书者,而
此编颇为详悉。
应抄录之。
”[6]57是则非翁氏真实想法之体现,应当算作是翁氏思想与考据学妥协下的产物。
但妥协只是一方面,另一方面翁方纲等衷于义理之学者并不会完全放弃自己的观点,《四库》馆内仍延续了汉宋之争,义理学者仍以自己的方式表达自己的学术观点。
①乾嘉学者虽多以考据为宗,但考据学者反对的是空谈义理,对于前人,如朱子等的义理之学,二者评价虽或有程度上的差异,但大体仍是基本一致的。
是以在大多情况下,翁方纲等衷于义理者表达自己的学术观点并不与考据学者相矛盾,故多数提要稿仍是其学术思想的体现。
此处所说的、与考据学者观点矛盾甚大的书籍为数不多。
其表达自己学术观点的途径约有二途,一为正面对抗,一为迂回表达,而姚鼐和翁方纲恰可作为二者的代表。
(一)正面对抗
因为除翁方纲外,各家提要稿现存者甚少,而其中为学偏于宋学,又正面与汉学家对抗者,以姚鼐为最著。
“姚鼐认为程朱最得圣人之旨。
……宋儒之所以为真儒,是因为他们跨越唐、晋、魏,超迈汉、秦,直接为往圣继绝学,‘得圣人之旨’,使‘群经略有定说’。
由于姚鼐视程朱为孔孟之道的传承者,他在四库馆为过眼图书撰写提要时,就往往折中于程朱;并竭力维护程朱在道统中的核心地位,而不许汉学家任意攻之。
”[1]31要言之,姚鼐在提要稿中以程朱为评价书籍价值的标准,并在标榜程朱的正统地位。
如《易通》条曰:“盖《易》之道广矣无所不具,程、朱之学通天人之本原,发前圣之蕴奥,举可措诸事业。
”[12]388是以程朱“学通天人之本原,发前圣之蕴奥”,实为程朱之正统地位张目也。
《易翼传》条曰:“《易翼传》,宋郑汝谐撰。
汝谐字舜举,号东谷,处州人。
仕至吏部侍郎。
侍郎其言《易》奉程子之说,所谓‘翼传’者,翼程《传》也,然亦时有同异,其最甚者,如程子解‘艮其背不获其身,行其廷不见其人’,以为‘外物不接,内欲不萌’,郭忠孝得其说而守之,遂自号‘兼山’,以是为儒者之至学
也。
朱子所解虽微异,然亦以是为克己复礼之义。
独汝谐以为:‘“艮其背”者,
所谓不见可欲,使心不乱也。
不见而后不乱,见则乱矣,故仅为无咎而已。
说者或大其事,以为圣人之事,非也。
’其说不同如此。
又如解《困》《井》为性命之卦,其说颇失之凿。
”[12]388-389此则全以程子为判断学术之标准,其不同于程
子者即揭出,至其解果合于经义否,则置而不论。
姚鼐所言是否符合学术之实际容后再论,然其推崇程朱、正面对抗汉学者之心,昭然可见。
(二)迂回坚持
除了正面对汉学家的抗争外,更多的是对自己观点的迂回坚持,翁方纲所撰提要稿即多迂回坚持处。
如清代经学辨伪之学以阎若璩《尚书古文疏证》最为中坚,故翁氏亦于古文《尚书》辩驳最力。
其于《跋臧氏尚书解案》言道:“近日嗜博之士皆
斥古文之伪,此书独以《古文尚书》为不可废,是平心之论。
即此一处,贤于诸家远矣。
“[5]6此即为翁尊信《古文尚书》的体现。
由于阎若璩《尚书古文疏证》之后,除毛奇龄等一二人外,其时学者多已将《古文尚书》视为伪书。
翁方纲对《古文尚书》的观点自不能为汉学家所接受,但其仍在提要稿中迂回坚持自己的观点。
翁方纲在《翁稿》“书经提要录”条曰:“《书经提要录》十卷,国朝徐铎著。
……是书体例,亦不录经文而杂采诸家之语。
前有‘总义’一卷,其中《尚书今古文辨》以李光地之言为据,自是平允之论。
”[6]54《书经提要录》似已亡佚,其所引李光地说具体为何已难以考求,但通过李光地论《尚书》之著述,仍可得其仿佛。
《四库全书》收录李光地《尚书解义》一书,其提要曰:“是书仅解《尧典》《舜典》《大禹谟》《皋陶谟》《益稷》《禹贡》《洪范》七篇,盖未竟之本。
所说不以训诂为长,辞旨简约而多有精义。
《大禹谟》篇不以古文为伪,而云孔安国有所删添,东汉以后儒者又有所窃窜,解文辞平易之故,未免出于调停。
”[11]64
李光地为学偏于理学,此处则以《大禹谟》为非伪。
翁氏此条盖借李光地之口而坚持自己反对疑经之观点者也。
四、《总目》对提要稿的修改及其与汉宋学术之关系
叶昌炽《缘督庐日记》卷四写道:“乾隆中开四库馆,姚惜抱鼐与校书之列,其拟
进书题,以今《提要》勒之,十但采用二三。
惜抱学术与文达不同,宜其枘凿也。
”[13]88叶昌炽认为姚鼐所撰提要稿为纪昀删略甚多,所采用者不过十之二三,而其所以然者,盖以二者学术倾向不同,姚氏为学宗宋学,纪氏则宗汉学,故难免枘凿也。
那么,姚氏所撰提要是否真如叶昌炽所言删改如此之甚呢?其删改者确出
于汉宋之见吗?我们不妨以姚氏所撰经部提要稿为例分析之。
从表1 可见,《总目》与姚稿文字虽多有异同,但主旨基本未变,更无诋斥宋儒
之语。
《郭氏传家易说》条《总目》删去姚鼐为郭忠孝父子辩护之语,此虽可以看作是考据学背景下的删改①乾嘉汉学家治学崇尚“实事求是、无征不信”,而姚鼐此条为郭氏父子辩护之语多出臆测,允当不为考据风气盛行之下的乾嘉汉学家所接受。
,但姚鼐此语显是出于维护宋学宗派之心,而非出于学术公论。
是以《总目》允当删之。
“姚鼐的论断每以程朱为准绳,《总目》编者则以圣人为极则。
”[1]39姚鼐
在这些提要稿中多以程朱为评判标准,显是出于宗派之见。
而《总目》所补充之评论与其说是因为汉宋学术不同背景下总纂官对宋学的批评,毋宁说是总纂官出于泯灭宗派之见而作出的评价。
通过上文分析可知,叶昌炽所谓“惜抱学术与文达不同,宜其枘凿”之语,实为臆测,非实情也。
而本文第三章已分析《总目》经部中翁方纲所撰部分也多延续了《翁稿》的学术思想和态度。
是知,以纪昀为代表的总纂官为学虽偏于汉学,但总纂官并未以考据学家之态度对宗义理之学者所撰的提要稿进行出于学派之见的修改。
而《总目》对某些提要的处理更可知总纂官并无批驳宋学之倾向。
如《翁稿》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