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建设情况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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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建设情况报告
篇一:违法建筑整治工作汇报稿
梁平县违法建筑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违法建筑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
自今年4月27日全县开展违法建筑专项整治行动以来,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相关部门高度重视、积极行动,迅速采取有效措施,营造舆论氛围,形成工作合力,深入细致地开展了一系列相关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全县违法建筑基本情况
全县各级各部门历时2个多月,共进行了三次清理,初步摸清全县违法建筑的基本情况。
据各乡镇(街道)第三次违法建筑清理上报数据汇总,全县违法建筑共4109户,总占地面积129.57公顷,总建筑面积313.32万平方米,已由乡镇政府收取部分城市建设配套费、规划综合费、人防易地建设费等费用共计2171万元。
因县城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违法建筑情况复杂,整治工作组还会对上报数据进行进一步核实。
(一)城镇规划区内违法建筑情况。
城镇规划区内违法建筑共3411户,其中有543户办理了部分规划国土建设手续,有2868户未办理任何许可手续。
违法建筑总占地面积58.49公顷,其中国有土地上违法面积约13.64公顷﹑集体土地上违法面积约为25.60公顷﹑另有19.25公顷土地性质
不详。
违法建筑总建筑面积196.05万平方米,建设规模在500-1500平方米的有242户﹑建设规模在1500平方米以上的有198户。
已收取部分城市建设配套费、规划综合费、人防易地建设费等费用1747.89万元。
(二)城镇规划区外新农村及单位建房违法建筑情况。
城镇规划区外新农村及单位建房违法建筑共698户,其中办理了部分规划
建设手续的有267户,未办理任何许可手续的有431户。
违法建筑总占地面积71.08公顷,总建筑面积117.27万平方米,已收取城市建设配套费等费用422.81万元。
其中,建设规模在500-1500平方米的有34户﹑建设规模在1500平方米以上的有39户。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违法建筑整治工作。
全县违法建筑整治工作启动后,县违法建筑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集规划、国土等部门召开专题会议,对各阶段具体工作步骤及工作措施进行研究、部署。
建立了违法建筑整治工作周例会制度,对前期工作进行总结,研究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部署。
按照县政府关于全县违法建筑整治工作的意见,及时细化,拟定了实施方案,对违法建筑整治工作步骤、工作措施及工作要求进行了明确。
为保障整治工作有效推进,在领导小组下设综合组、整治组、
维稳组、宣传组、督导组;抽调了9名工作人员在县规划局集中办公,负责综合组及整治组日常工作,做到了“任务、机构、人员、制度”四到位。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相关部门也迅速成立违法建筑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层层召开动员大会、群众大会,对违法建筑整治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制定本辖区内违法建筑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工作责任。
全县违法建筑整治工作形成“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各级各部门各工作组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的工作格局。
(二)做好宣传发动,掀起违法建筑整治工作热潮。
全县动员大会后,各级各部门采取发放宣传单、出动宣传车等多种方式,对违法建筑整治工作进行宣传动员,掀起了违法建筑整治工作的热潮。
和林镇、龙门镇、虎城镇等乡镇召开多次违法建筑整治工作专题会议、违法建筑业主会议,对整治工作进行宣传部署。
县规划局共出动150人次、58车次赴县城和20多个乡镇进行规划法律法规及违法建设整治工作宣传,共发放50000份宣传资料,接受咨询XX余人次。
在梁平电视台、《梁平报》、《梁平手机报》开设“违法建筑整治”专栏,共播出电视新闻报道13条次,刊登文字稿件21篇、图片稿件8 幅。
及时编写违法建筑整治工作简报,对整治工作进行全方位、全过程报道,已发出工作简报26期。
做到了电视有画面、
报纸有文章、宣传有图片、广播有声音,使集中整治活动家喻户晓,深入民心,形成了强大的舆论氛围。
(三)开展调查摸底,摸清全县违法建筑基本情况。
4月底至6月底,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全县违法建筑整治工作的部署,落实专门人员,开展了辖区内违法建筑清理登记工作。
县城违法建筑调查摸底和核实工作采用双管齐下、齐头并进的方式,由梁山街道办事处、双桂街道办事处、合兴镇主要领导牵头,抽调县规划、国土房管、城乡建设、市政园林(综合执法)等部门工作人员88名,成立三个调查组,按照“分片包干”的原则,对新城区、老城区和火车北站片区三个片区的违法建筑进行全方位摸底排查和核实。
各乡镇违法建筑调查摸底由乡镇违法建筑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成立专门调查组具体抓落实。
为摸清全县违法建筑的真实情况,县违法建筑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共发出三次违法建筑清理工作通知,督促各乡镇(街道)如实上报数据。
针对前两次上报数据存在漏报、瞒报的现象,第三次清理登记工作采取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签署承诺书的方式,对如实上报数据进行承诺,提高了
上报数据的真实性。
第一次全县违法建筑清理登记工作汇总数据为违法建筑总建筑面积213万平方米,第二次汇总数据为建筑面积266万平方米,第三次清理汇总数据为建筑面积313万平方米。
(四)有力开展巡查,遏制新增违法建筑。
全县违法建筑整治工作启动后,按照“严控增量、消化存量”的整治工作原则,为遏制新增违法建筑,在领导小组的指挥下,县纪委(监察局)、县规划局、县国土房管局、县城乡建委、县综合执法局五个部门抽调精兵强将,组成违法建筑联合巡查组,实行县城街道普遍查、重点区域经常查、重点时段及时查的“三查”机制。
自5月30日到7月4日,巡查组对全县33个乡镇(街道)违法建筑停工情况进行了巡查,发现大部分乡镇均有在建违法建筑施工情况,累计在建违法建筑面积41万平方米。
巡查组及时对在建违法建筑下达停工通知,并责令其立即停止建设。
同时,建立了违法建筑巡查通报制度,采取正面表扬和反面曝光的方式,对辖区内违法建筑停工的乡镇进行了表扬,对违法建筑顶风建设的乡镇进行了通报。
为有效停止违法建筑施工,县违法建筑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关于对在建违法建筑停止施工用电的函》,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牵头,由电力部门落实停电措施,对在建违法建筑停止施工用电。
通过一系列举措,有效遏制了新的违法建筑的产生。
(五)落实属地管理,加大违法建筑强制拆除工作力度。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积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大违法建筑整治及拆除工作力度。
聚奎镇政府组织对规划区内建筑面积270平方米的违法建筑进行了拆除。
屏锦镇政府
牵头组织,规划局、国土房管局、综合执法局积极配合,共出动100余人对屏锦镇2处违法
建筑进行了强制拆除,共拆除违法建筑565平方米。
通过强拆行动,对周边群众起到了“拆除一片、震慑一片”的效果,有效遏制了违法建筑的蔓延。
(六)拟定处置办法,推进违法建筑整治工作有序进行。
按照县规划、国土房管、城乡建设、市政园林(综合执法)等县级相关部门提出的违法建筑的处臵意见,初步拟定全县违法建筑处理办法,并在周例会上进行了三次讨论。
该办法对全县违法建筑进行了界定和分类,对严重性质的违法建筑及一般性质的违法建筑提出了不同的处理意见,对在建违法建筑、竣工违法建筑、临时违法建筑提出了具体处臵原则和办法,明确了违法建筑的处罚标准、税费追收标准以及规划、国土、建设施工手续补办办法等内容,为全县违法建筑的处臵提供了依据,实现了违法建筑整治从初步阶段向纵深化的转变。
三、下一步工作重点
违法建筑整治行动与打非治违、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文明县城创建工作密切相关,应该是殊途同归,都是为了把我们的县城建设得更加美丽。
我们不是孤军奋战,而是相互配合,共同推进。
按照违法建筑整治工作的总体安排,下一步将由县规划、国土房管、城乡建委、市政园林(综合执法)
开展违法建筑核实、查证和认定工作,按照全县违法建筑处理办法,分门别类对违法建筑进行逐一处理。
针对违法建筑核实及处理的复杂性,拟按照“试点示范,以点带面、全面推进”的方式,选取一个镇作为试点镇,派出工作组入驻该镇,开展违法建筑核实、查证、认定和处理工作,发现具体问题,积累工作经验,推进整体工作。
篇二:海沧区城管行政执法局违法建设查处情况报告海沧区城管行政执法局违法建设查处情况报告
海沧区城管行政执法局自成立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加大巡查、制止、拆除力度,深入开展非法占地违法建设的查处工作,违法建设现象得到有效遏。
现将我区违法建设的现状,查处情况、做法以及执法过程中困难问题汇报如下:
一、违法建设的现状
XX年以来我局通过日常巡查、群众举报等多种渠道查处、拆除违法建设的情况如下:
从以上数据统计表可以看出, XX年以来违法建设的行为的起数虽然上升不大,但违法建筑的面积增幅度较大,目前我区违法建设的主要特点是:1、从06年度开始,农民非法占用土地兴建厂房的行为大幅上升,厂房所占用的面积大。
如:06年度的违法建设中,厂房19处,占地面积39498m2;07年度建设厂房89处,占地面积62267.07(包括北引水渠
上方41处)这些厂房主要用于出租,由于未办理规划、消防等相关审批手续,工程质量也未得到监督和认证,因此上述违建厂房存在较大安全隐患;2、海沧、新阳街道的违法建设主要是翻改建,虽然有一部分确实是无房户或危房户,但大部分是翻改建为更高、层数更多的房子,用于出租;3、东孚镇违法建设的现象较为为严重,且呈上升趋势,建设项目厂房所占比例较大,主要与东孚镇近年来的开发建设有关。
二、主要措施和方法
(一)领导重视,措施有力
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区委主要领导亲自挂帅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全区非法占地、违法建设查处工作;区委、区政府制订了相关的整治方案对违法建设查处、整治工作进行具体布置。
同时区纪委、监察局出台了加强对此项工作的效能监察和纪律监督。
强化了对防违治违工作的领导,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政府具体实施,人大纪检加强监督,群众积极参与的工作局面。
(二)加大宣传力度,争取群众的理解与支持
针对我区农村较多、流动人口多,群众法律意识淡薄的现状,我局积极参加各类普法宣传活动,及时更新在窗口地段的宣传栏内容,充分利用“3·15”法律义务咨询活动、“6·28”土地法宣传活动、“12·4”送法下乡活动等大型普法宣传活动,广泛向群众宣传城市规划、土地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
接受群众
咨询的普法,共发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厦门市城市规划条例》、《福建省村镇建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材料10000余份,解答群众疑问100余条,受教育人数达2万人次。
做好解疑惑、提高认识、宣传引导、耐心说服、统一思想、凝聚人心的工作,
(三)打防结合,实施长效日常管理机制
XX年度以土地中队为主的执法中队进一步加强日常巡查、控管力度。
一是土地中队根据实际情况划片分为东孚、海沧两个执法小分队,执法小分队再将各个村划归具体执法人员,执法人员在管辖区域内实行责任,查违治违工作定人定责。
二是在日常执法监管工作中,采取巡查和群众举报工作方法,向社会公布了规划监督举报电话,坚决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认真受理举报案件,广泛接受群众监督举报,积极受理群众信访举报案件。
三是针对群众利用双休日、节假日进行抢建,加强节假日期间的执法力量,自今年以来,每逢长假我局都增设加强班,以保障节假日期间的执法力量;四是加大拆违力度,特别是简易程序的拆除力度,目前两个执法小分队都长期配备拆除工人,发现违法建设当即进行制止纠正,对不听劝阻的,实施“发现一处,拆除一处”的简易机制,对继续违建部分予以强行拆除,努力将违法建设遏制在萌芽状态。
(四)善借东风,积极开展“大拆违”专项整治活动
除日常巡查管理、拆除外,一年以来我局善于利用区政府大型整治东风,多次开展“大拆违”专项整治活动。
今年本局在海沧、新阳街道办、东孚镇政府、公、检、司、信访、纪检监察等部门的协助下,多次组织对已形成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非法占地、违法建设进行集中拆除整治。
如:清理整治非法占用PTA项目用地的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行为,清理面积达12463m2;在全国卫生复查整治过程中,对全区各主要路段有碍观瞻的违法搭盖物进行集中拆除。
先后组织拆除新阳中学附近工农盐场、新阳三角洲等地建章建筑物4700平方米;其它各路段零星搭盖物共2300平方米;对影响天竺山风景、有碍观瞻的违章搭建4处共680平方米进行拆除,一次次的重拳出击,有效打击非法占地、违法建设行为的嚣张气焰。
三、违法建设的蔓延的主要原因以及执法中的困难
(一)办证程序冗长繁琐,导致翻改建过程中违建问题突出
06年四月,我区正式启动村民住宅建设审批机制,但是由于办证程序较为繁琐(一般经过村公示—村委证明—申领预审表—进入预审程序(分别经过村委会、土地所、土地分局、建设局四个部门进行)--正式审理—公示等)。
再加上根据规划海沧区内107个自然村中仅有30个保留村(远期
搬迁村)。
也就是说,只有这30个村的村民可以申请翻改建手续,因此申办手续往往使大部分村民“望而却步”。
据了解,从开始办理审批手续至今,共有1000多户村民提出申请,但仅有7户办好建设审批手续,村民住宅建设手续审批仍是实质上的“真空”,无房产、困难户、以及一些中小型乡镇企业、私营、民营企业用房、农民生产、养殖设施建设事实上都得不到及时审批。
(二)高额的租金,诱导村民不断扩建
海沧作为国内最大的台商投资区,目前的海沧已有工厂近千家,特别是PTA、翔鹭、柯达、明达塑胶、正新轮胎、金龙客车等大型项目的落户,使海沧的流动民工骤增,村民房屋出租存在着巨大的市场,加上征地拆迁、西海域整治,许多农民失去了长期赖以生存的生活方式,高额的租金收入,导致部分农民迫于生计“铤而走险”。
(三)形形色色的暴力抗法事件,使案件取证、处(转载自: 小草范文网:违法建设情况报告)理难
由于查处违法建设对村民的切身利益触动较大,有的村民是倾其所有建房,有的甚至是举债进行建设。
因此,村民对制止违法建设的抵触情绪越来越大,执法中村民“避而不见”、“公然拒签”已是寻常之事。
执法人员在制止一些抢建户时,经常遇到漫骂、侮辱、殴打、砸机械、群体围攻等暴
力抗法事件。
拆除违建的暴力抗法手段更是形形色色,许多违章当事人甚至采取自伤的过激行为来抗法,比如:有的喝汽油、跳楼、拿液化气以死要挟等。
执法者为了避免事态扩大,往往“败下阵来”,给执法、执行工作带来很大难度。
(四)实施简易程序拆除,缺乏有力的司法保障
自XX年度开展非法占地、违法建设整治工作以来,我们在处理新建、抢建的违法建设一般都提倡实施简易程序拆除。
在实际工作中,这是最直接、最有效的方法,给违法者的打击最有力的。
但是根据行政处罚法程序合法的原则,事实上我们有实施拆除之前应事先告知当事人,给当事人陈述申辩,在作出拆除决定后还应给当事人足够的时间进行复议和诉讼。
因此,应该说实施简易程序拆除在程序上是有瑕疵的。
在遇到暴力抗法公安机关介入时,该瑕疵就凸显出来了,公安机关往往会认为我们的程序不合法,应不构成暴力抗法者是妨碍公务。
(五)区法院拒绝受理违法建设的执行案件使我们查处违法建设工作难上加难
《厦门市城市规划条例》第六十五条规定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十七条法律、法规没有赋予行政机关强制执行权,行政机关申请
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并于九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机关申请执行其具体行政行为的案件后,应当在30日内由行政审判庭组成合议庭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并就是否准予强制执行作出裁定;需要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的,由本院负责强制执行非诉行政行为的机构执行。
但是目前海沧区法院对我局与区国土局申请执行的案件采取了不签收、不立案、不受理的态度,理由是:“他们请示了市中院,市中院指示此类案件一律不接,没有理由,也不能给书面的,只能口头讲讲”。
目前我局送至法院的4起执行案件仍未立案、未执行,导致我局对一些已作出处理决定的违法建设,处于“无法处理”的尴尬、被动的境地。
四、对策措施
针对我区非法占地违法建设的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现提出以下对策、措施:
(一)加强法制宣传,提高群众法律意识。
目前海沧区内农村范围仍占大部分,村民法律意识淡薄是导致违法建设产生的主观原因。
各相关单位应继续加大“村镇建设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建议充分利用区委、区政府以及其他部门组织的“3.15法律宣传日”、“12.4法制宣传日”、“青年志愿者四下乡”等普法宣传活动,在违建现象较突出的村举办“送法下乡”活动,深入农村广泛宣
传法律、法规,使村镇建设法律、法规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不断提高群众遵纪守法的自觉性,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加强土地部门、镇政府、行政执法等相关部门的沟通互动,统一认识,通力协作,统一行动。
要继续强调土地、规划、建设、镇、街、村等各相关部门之间的互动沟通,形成合力,互相支持,明确职责,统一行动。
土地部门要加强对用地证件、“蓝
线”问题的管理,加强对非法占地案件的查处力度,镇、街、村等基层加大对村民的教育,做好村民的思想工作,同时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合作,对顶风抢建户采取集中行动进行强拆。
(三)尽量简化审批手续的办理程序,作好非法占地、违法建设的疏导工作。
由于存在办证难的现状,应尽量简化翻建、改建、加层的审批手续。
同时规划中、小型乡镇企业和私营、民营企业用房以及农村生产、养殖的建设用地,允许部分对城市规划无不良影响的违法建设补办手续。
妥善解决中小型乡镇企业以及村民养殖业在生存、发展与建设用地之间的矛盾,引导乡镇产业健康良性发展。
(四)坚持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加强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提供执法保障。
执法部门要严格依法行政,提高执法水平,对违法事实清楚、定性准确的违法建设坚决拆除。
有关部门要坚决纠正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现象。
公检法部门
要对肆意妨碍执法活动、打击报复甚至围攻执法人员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努力营造健康的执法环境,确保执法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加强与区法院沟通、协调,解决案件执行难这一难点问题。
鉴于区法院不受理违法建设执行案件是居于区级法院没有人力、物力、财力执行此类案件的原因,我们建议,应有关部门牵头对此事进行协调,召集区法院、区执法局、区国土局等相关单位和人员就有关执行案件的事宜进行协商,明确执行案件执行的程序以及申请单位和相关单位(如:公安、镇、街、村等)应如何配合法院开展此类案件的执行工作,并将此以纪要或规定的形式确定下来,方便今后操作,避免有关单位推诿扯皮,提高行政效能。
海沧区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二○○七年九月五日
篇三:查处违法建设报告
在09年2月我加入了湾沚新华社区查违小组中,开始了巡查预防和查处违法建设工作。
我在查看了芜湖县和湾沚镇有关预防和查处违法建设工作文件后,并制定了一套属于自己的查违工作计划。
由于新华社区在去年全县大拆违中,在工作力度大,充分做了群众工作,并进行了大量宣传拆除违法建设有关文件。
在后来解决查违时,矛盾比较少,容易解决这些出现的短暂性矛盾。
对本社区每日不少于两次的着装巡查工作,制定好巡查路线。
和巡查中发现违法建设立即上前制止并上报城建办。
(在这里我理解了为什么要在违法建设不超过1米前进行发现,这就要我们早发现早制止,最大的减少老百姓的损失。
)节假日,安排好值班,也要像平时一样对待,不因假日而掉以轻心。
对预防和查处违法建设的宣传也是必不可少的,在湾沚镇城建办的巡查车每日进行到社区主要干道进行宣传的同时,我们也在社区网站上、社区公开栏中进行预防和查处违法建设宣传。
设立预防和查处违法建设举报信箱,和公布举报电话和举报电子邮箱,鼓励社区居民参与到防违建设中来。
对发现的违法建设做到一户一档,公示查违领导小组,查违领导小组网络图。
对于社区居民举报的违法建设,将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进行处理。
每日下午16:00时准时上报日报表,每周一上报反馈表,每月5日前上报统计报表。
在前期工作的开展中,到社区中的每个社区居民家中进行预防和查处违法建设宣传,并对已拆的违法建设进行拍照,自己存档,做到心里有数,一方面有利于以后工作的开展,另一方面也让社区居民了解了从事违法建设对城镇市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