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的概念之欧阳光明创编
第2章宪法

刑法:犯罪、刑罚问题 民法:平等主体间人身关系、财产关系 行政法:调整国家行政关系 婚姻法:婚姻、家庭问题 经济合同法:经营者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环境保护法:环境问题、环保问题
普通法律只规定国家生活中某一方面的 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一条 规定 为了规范行 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 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 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谁 是 法 律 家 族 的 核 心 ?
依法治国的核心是依宪治国,宪法是实行依法治国的根 本依据。
——宪法的重要作用
宪法
基本法律、普通法律
行
政
法
规
最 高 的 法 律 地 位
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
图示告诉我们,宪法在众多法律之中有何地位?
宪法与其他法律是什么关系?
宪法与普通法律是何关系? 宪法是普通法律的立法基础和依据
二、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1、宪法是其它法律的立法基础和立法依据。 普通法律是根据宪法制定的,是宪法的具体化。 宪法与普通法律是“母法”与“子法”的关系。
2、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 法相抵触。” 3、宪法是一切组织和个人的根本活动准则。 “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 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 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
1、下列选项中不属于宪法规定的 内容有 A、国家的性质 B、犯罪的特点和刑罚 C、国家的根本制度 D、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B
2、我国的国家性质是 A、社会主义制度 B、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C、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 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 国家 D、以公有制为基础的,多种所有 制经济共同发展的经济制度
宪法知识简答

宪法知识简答概述宪法是一部国家最高法律文件,具有正式的法定地位,对政府机构的职权和责任进行规定,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
宪法的立法法定程序通常较为严格,在宪法范围内所制订的法律均应符合宪法规定。
一、宪法含义1. 宪法的定义宪法是规定国家的组织结构及政治权力的行使范围、原则和方式的基本法律文件,是国家的根本法律。
2. 宪法的特征宪法具有根本性、稳定性、全面性和约束性的特征。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律,具有最高级别的法律地位,是其他一切法律的根据。
宪法责成国家机关、组织和个人遵从和执行宪法,是国家政权和制度的基石。
二、宪法形成1. 宪法法定程序宪法的制定、修改或废止通常需要通过特定的法定程序,包括成文宪法和习惯宪法两种形式。
成文宪法是通过正式立法程序制定的宪法,如国会法定程序、公民投票等;习惯宪法则是由国家政权的实践、司法案例、历史传统等共同形成的宪法。
宪法的形成程序一般相对严格,以确保宪法的稳定性和全面性。
2. 宪法内容宪法内容涉及国家机构的组织、权力的分立与制衡、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等。
宪法还规定了国家领土、宪法的效力、宪法修正程序、法律的地位等内容。
三、宪法的功能1. 限制政府权力宪法规定了政府机构的职权和责任,并对政府权力施加了一定的限制,以避免权力的滥用和侵犯公民权利。
2. 保障公民权利宪法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如言论自由、宗教信仰自由、民主选举权等,以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
3. 维护社会秩序宪法对社会秩序、公民责任、国家安全等问题作出规定,以保障国家的正常运转和社会秩序。
4. 确定国家基本制度宪法规定了国家的基本制度和制度原则,以确保国家机构的正常运作和政治稳定。
四、宪法的变革1. 宪法的修改宪法的修改一般需要通过特定的程序和机构,如国会的特定多数通过、全民公民投票等程序。
宪法的修改需要考虑国家政治稳定、社会发展等因素,既要保持宪法的稳定性,同时也要适时更新宪法内容,以适应国家发展的需要。
宪法所有知识点总结

宪法所有知识点总结一、宪法概述1.1 宪法的概念宪法是一部国家的根本法,是国家政治、社会和法律制度的总规范。
宪法规定了国家的基本制度和组织形式,保障了人民的权利和自由,是国家和社会的基本法律文书。
1.2 宪法的功能宪法的功能是保障国家的政治制度和社会秩序的正常运行,保护公民的权利和自由,约束政府的权力,调整国家机构的组织和职能,维护国家的统一和稳定。
1.3 宪法的形式宪法可以采用成文宪法或者不成文宪法的形式,成文宪法是指国家将宪法规定编入法典或宪法性文件中,不成文宪法是指宪法规定并没有编入法典或文件中。
1.4 宪法的来源宪法的来源包括历史传统、宪法实践、宪法学说、以及成文或不成文的宪法性文件。
二、宪法原则2.1 法治原则法治原则是宪法的核心价值观,它包括依法执政、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公正审判和保护人权等内容。
2.2 民主原则民主原则是宪法的基本原则,要求国家政权是人民所有,国家的一切权力都归人民行使。
2.3 社会主义原则社会主义原则是中国宪法的基本原则,包括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和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等内容。
2.4 法治、民主、社会主义相结合中国宪法要求法治、民主和社会主义相结合,既要依法行使权力,又要充分发扬民主,还要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三、宪法权利3.1 公民的基本权利中国宪法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包括人身自由、人格尊严、受教育、言论自由、宗教信仰自由、财产权、劳动就业、休息休假、社会保障等权利。
3.2 公民的基本义务中国宪法规定公民应当履行的基本义务,包括遵守宪法和法律、爱护公共财产、守信用、服兵役、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等。
四、宪法结构4.1 总纲宪法总纲包括宪法的性质、目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等内容,是宪法的核心纲领和总体规定。
4.2 权利保障章权利保障章是宪法规定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包括人身自由、言论自由、宗教信仰自由、财产权、劳动权等内容。
2021年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第四单元之欧阳学文创编

1.当代青年应切实践行(D ),在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过程中,下好落细、落小、落实的功夫,使之成为自身一言一行的基本遵循。
选择一项:欧阳光明(2021.03.07)A. 修身、齐家、明辨、笃实B. 勤学、修德、明理、践行C. 爱国、敬业、明辨、践行D. 勤学、修德、明辨、笃实2.爱国、敬业、诚信、友善体现了(D )层面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选择一项:A. 国家B. 社会C. 单位D. 公民3.核心价值观的养成(C),应下大功夫把核心价值观的要求变成日常的行为准则,形成自觉奉行的信念理念。
选择一项:A. 仅需主观努力B. 可以速成C. 绝非一日之功D. 仅需良好的社会氛围4.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其(A )而居于人类社会的价值制高点,具有强大的道义力量。
选择一项:A. 先进性、人民性和真实性B. 先进性、群众性和真实性C. 先进性、人民性和实践性D. 引领性、人民性和真实性5.(A)通过宪法修正案,把国家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正式写入宪法。
选择一项:A. 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B. 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C. 第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D. 第九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6.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深根植于(D),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历史底蕴的集中体现。
选择一项:A. 马克思主义哲学B. 科学社会主义C. 儒家文化D.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7.出入相友,守望相助”这一传统优秀文化观点出自(B)。
选择一项:A. 《大学》B. 《孟子》C. 《中庸》D. 《论语》8.(C)通过宪法修正案,把国家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正式写入宪法。
A. 全体共识B. 重要前提C. 最大公约数D. 最小公倍数9.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实践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实的(A)。
选择一项:A. 现实基础B. 道义力量C. 历史底蕴D. 灵感来源10.( D)从国家层面标注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时代刻度。
选择一项:A. 富强、法治、文明、和谐B. 富强、民主、法治、和谐C. 富强、民主、文明、和谐D. 富强、民主、文明、法治11.(C ),是鸦片战争以来中国人民最伟大的梦想。
关于宪法的概念原则作用有什么

关于宪法的概念原则作用有什么宪法是一个国家的基本法律文件,它规定了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权力的分配与约束、公民权利和义务等重要事项。
下面将详细探讨宪法的概念、原则以及作用。
一、宪法的概念宪法是一个国家的最高法律文件,它是国家政治和法律体系的基石。
宪法规定了国家组织和机构、国家机关的职责和权力、国家机关与公民之间的关系,以及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宪法的内容通常包括宪法章程、人民权利和自由、国家机构、地方自治、国家经济与社会制度等方面的内容。
二、宪法的原则1.法治原则:宪法确立了法治原则,即国家权力受法律约束,所有公民都平等受到法律的保护。
法律是行使国家权力的依据,任何人都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
2.人民主权原则:宪法认为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所有国家权力都来自于人民,并且必须为人民谋福祉。
这一原则强调了人民的参与和监督国家事务的权力,确保了国家的民主性质。
3.保护公民权利的原则:宪法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如言论自由、宗教信仰自由、人身自由等。
它保护了公民免受国家滥用权力的侵害,给予了公民发展个人能力和实现自身价值的空间。
4.分权原则:宪法将国家的权力分为立法、行政和司法权力,并规定它们的相互制约与平衡,以避免权力滥用和集中。
这一原则确保了国家政权的稳定运行和公正性。
5.变革与发展原则:宪法必须能够适应社会变革和实践需要,随着时代的发展进行修订和完善,并保持其权威性、稳定性和连续性。
宪法的变革可以通过修宪程序来进行,以适应国家发展的需要。
三、宪法的作用1.约束和规范国家权力:宪法规定了国家机构的权力范围、职责和行使方式,通过制度设计和权力制衡确保国家权力不被滥用。
宪法设立的监督机制和法律程序有效约束国家行政机关和公职人员的权力,确保他们公正行使权力。
2.保护公民权利和利益:宪法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并为其提供了法律保护。
宪法明确了公民的权力和权利,如言论自由、信仰自由、人身自由等,并规定了公民的义务和责任。
“长武县中学十八岁成人礼仪式”新闻稿之欧阳光明创编

“长武县中学十八岁成人礼仪式”新闻稿欧阳光明(2021.03.07)4月17日上午9时30分,长武县中学高二全体师生在校升旗广场隆重集会举行了以“成长中学会感恩,奉献中托起责任”为主题的十八岁成人宣誓仪式。
长武县中学高二1000多名学生面对国旗,庄严宣誓。
副县长曹百锁、县先文明办主任董小婷、教育局副局长巨红军、校长万季权、团县委书记王瑶华以及全体高二老师一齐见证了他们跨入成人行列的难忘时刻。
图为长武县中学十八岁成人礼开幕仪式图为领导见证学生跨越成长之门仪式在高昂的国歌声中开始,现场学生肃立,在学生代表的领誓下,面对国旗,高举右拳,庄严宣誓:捍卫神圣宪法.维护法律尊严.履行公民义务.承担社会责任.国家昌盛为先.人民利益至上.热心公益.奉献社会.无愧祖国培育,勤勉自励.奋发有为.不负长辈厚望.以我壮志激情.创造崭新未来,以我火红青春.建设锦锈中华!图为升国旗仪式图为全体学生宣誓仪式接着曹百锁县长和万季权校长为全体学生发表了热情洋溢的讲话:告诉他们十八岁是人生一个关键的转折点,也是人生一个崭新的新起点。
诚心的告诫他们成人的真正涵义是奋斗,是奉献,是责任,是超越!副县长曹百锁和校长万季权为同学们做重要讲话与会领导为同学们颁发向学生发放《宪法》、“八礼四仪”读本。
家长代表、学生代表分别讲话,家长代表勉励成人学生要勇担重任,努力为理想而奋斗,学生代表代表成人学生表示一定会珍惜青春,立志走好人生路。
图为学生家长和学生代表分别讲话仪式快要结束时,同学们都兴奋地表示,“参加成人宣誓仪式很有意义,十八岁成人宣誓将是我们一生中最郑重、最庄严的承诺。
”为此高二(3)班同学为全体参会人员献唱成长之歌《相信我们能创造奇迹》表达他们能够以积极进取的状态去面对人生,更好的在社会、家庭、学校中担当起重要角色,担负起国家赋予新一代青年的责任和历史使命。
宪法(自己整理)

宪法第一章宪法原理第一节宪法的概念一、宪法的涵义(一)“宪法”释义1、古代西方“宪法”的含义:(1)在古希腊,宪法是法律的一种。
(2)在古罗马,宪法或法令是指古罗马皇帝所颁布的诏书、谕旨、敕令等,经常出现在罗马的法律和法学著作中。
(3)在中世纪,“宪法”是指用来表示教会和封建主特权以及他们与国家关系的法律。
(二)近现代意义的宪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它表明宪法是国家法律的一种,是国内法,与同一法律体系中的其他法律相比,宪法的根本法属性表现在三个方面:1、宪法规定的内容和调整的社会关系不同于其他法律(1)宪法规定的内容是国家社会制度和政治制度的基本原则,即国家的根本问题,主要包括国家性质、政权组织形式、结构形式、经济制度以及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内容。
宪法不仅规定的内容不同于其他法律,而且在规定范围广泛的国家根本问题的方式上,也与其他法律有所不同。
这主要表现为宪法多采用原则性和纲领性的方式规定国家有关根本问题,其他法律则以较为具体的方式(实体性与程序性较为明确)规定有关内容。
(2)受宪法规定内容的影响,宪法调整的社会关系也不同于其他法律。
宪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是国家生活中最基本的社会关系,而其他法律所调整的只是一般社会关系。
2、宪法的效力高于其他法律(1)宪法是其他法律的立法依据和立法基础,没有宪法依据和宪法授权,则不能制定法律。
(2)即使其他法律有宪法上的立法依据,但其内容和精神也不得与宪法的精神、原则和规范相抵触,否则无效或部分无效。
(3)宪法是一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公民的最高行为准则。
3、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序不同于其他法律(1)宪法制定和修改的机关,往往不是普通立法机关,而是依法特别成立或组成的机关。
宪法的制定机关被称为制宪机关,制定宪法的权力称为制宪权,不同于一般立法权。
(2)宪法规定了通过或批准宪法的特别程序。
应该指出的是,并不是所有的近现代意义上的宪法都同时具有上述三个属性或特点,因此宪法学上有实质意义上的宪法和形式意义上的宪法。
宪法的概念

论宪法的概念我国宪法书籍有关宪法的概念比较一致,大都是这样表述的,即宪法规定国家的根本任务和根本制度,即社会制度、国家制度的原则和国家政权的组织以及公民基本权利义务等内容;它反映各种政治力量的实际对比关系;它是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不难看出,这是从三个方面来说明宪法的,一是从内容上,二是从本质上,三是从特征上。
宪法学界的同仁都知道这个定义是不得已而为之的,因为给一个事物下定义应当抓住该事物的种的属性,也就是说宪法作为法的一种或法的组成部分而应当具有的种的属性。
其他部门法在下定义时基本上都符合逻辑上的这一要求,即都是调整同一类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并构成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
下面,笔者分三个部分来研究宪法的概念,目的在于摆脱传统的宪法概念的思维定式,并最终将宪法概念定位于调整公民权利和国家权力之间基本关系的部门法。
一、古代中国和欧洲中世纪所使用的宪法的含义现代“宪法”一词不同于古代中国和欧洲中世纪所使用的宪法的含义,宪法在古代中国和欧洲中世纪的含义又各不相同。
首先,中国古代“宪”字与“法”字含义相同。
“宪法”一词在我国古代就已经使用,宪法在我国成为专有名词,起自晚清,是近代学习西方资产阶级的文化和法制的结果。
其次,欧洲中古时期的“宪”与“法”词义不同。
在拉丁文中,宪法是规定、结构、组织的意思,在不同历史阶段,其具体含义不一样。
(1)在古罗马帝国的立法中,它曾被用来表示皇帝的诏书,和普通法律也有区别。
(2)在封建时代,即欧洲中世纪有时用来表示封建主和教会特权的法令。
从欧洲中世纪的宪法含义中已经隐约可见现代宪法的影子,即宪法较普通法更为重要,后来便发展为现代宪法的根本法观念等。
二、近现代以来有关宪法的几类观点今日用宪法这个名词,是借用旧的名词以表达新的意义。
同时,近代意义的宪法还有其他不同的名称,如宪章、国法、约法、信条、政府组织法、共同纲领、宪法大纲。
17、18世纪资产阶级革命时,特别是1 8世纪美国独立和法国资产阶级革命后制定了宪法,近代意义上的宪法才最终形成和确定。
对宪法的理解和认识

对宪法的理解和认识引言宪法作为一个国家最高的法律文件,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它规定了国家的组织和运行方式,保障了公民和组织的权利和自由。
本文将就宪法的定义、作用、制定和解释等方面进行阐述,以深入理解和认识宪法的重要性。
一、宪法的定义宪法是国家的基本法律,是国家政治和法律的根基。
它是由国家机关制定,以保障公民的权利和自由、维护国家纪律和秩序为宗旨的文件。
宪法规定了国家的政治制度、国家机关的组织和职能、公民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国家发展的基本方向。
二、宪法的作用宪法具有重要的作用,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保障公民权利和自由:宪法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如言论自由、宗教信仰自由、人身自由等。
宪法的制定和实施,保障了公民享有这些基本权利和自由的权利。
2.限制政府权力:宪法规定了政府的权力范围和限制条件,防止政府滥用权力,保护公民免受不当干涉和侵权。
宪法的制定和实施,限制了政府的行为,保障了公民权益的实现。
3.维护社会稳定和秩序:宪法规定了国家的组织结构和运行方式,确保政治、经济和社会的稳定和秩序。
宪法的制定和实施,保障了国家的稳定发展,促进了社会的和谐与进步。
4.调整社会关系和利益平衡:宪法规定了公民的权利和义务,调整了社会成员之间的关系,促进了社会利益的平衡与协调。
宪法的制定和实施,建立了公平正义的社会秩序,推动了社会的发展与进步。
三、宪法的制定过程宪法的制定是一个复杂而庄重的过程,通常经历以下几个阶段:1.宪法起草:制定宪法的第一步是编写起草草案。
这个过程一般由特定的宪法起草委员会或专门机构负责,其成员包括政府官员、法律学者、公民代表等。
起草草案时,需要广泛征求民意和专家意见,确保宪法的合理性和公正性。
2.宪法审议:起草完成后,宪法草案需要经过国家的立法机构或特定的宪法制定组织进行审议。
这个过程中,各方可以对宪法条款进行修改和完善,确保宪法的适用性和可行性。
3.宪法表决:在宪法经过审议后,立法机构或特定的宪法制定组织将对宪法进行表决。
宪法的知识点笔记总结

宪法的知识点笔记总结一、宪法的概念和作用1. 宪法的概念宪法是一部国家的根本法律,是国家的最高法律,是国家的基本法规,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宪法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权力机构及其职权、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内容,是一部全面的、基本的、总体性的法律。
2. 宪法的作用宪法具有约束政府权力、保障公民权利、统一国家法律体系、维护社会秩序、稳定政治局势等作用。
宪法保障了公民的基本权利,规范了政府的行为,维护了社会的稳定和秩序,实现了国家的长治久安。
二、宪法的起源和发展1. 宪法的起源宪法的起源可以追溯到古代。
古希腊的雅典城邦就曾有宪法;古罗马的《十二表法》是最早的宪法;英国的《大宪章》是宪法的先河。
现代宪法的起源可以追溯到17世纪的英国《权利和自由法案》和18世纪的美国宪法。
2. 宪法的发展宪法的发展经历了历史上的变迁和演变。
从最初的单纯约束政府权力到后来的保障公民权利、规范政府行为、建立权力分立体系等内容的不断完善,宪法的发展一直在推进。
现代宪法普遍包括了宪法的权利保障、政府组织和职权、司法审查、修宪程序等内容。
三、宪法的主要内容和组成1. 宪法的主要内容宪法的主要内容包括国家的根本制度、政府机构及职权、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
宪法是一部全面的、基本的、总体性的法律,包括了国家组织形式、国家根本制度、政治体系、宪政原则、司法制度、宪法解释和修改等内容。
2. 宪法的组成宪法通常包括宪法章程和各种宪法法律。
宪法章程是宪法的总纲,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宪政体制;宪法法律是宪法的具体内容,包括各种法律法规、法令和法律文件等,是宪法章程的细化和具体化。
四、宪法的制定和修改1. 宪法的制定宪法的制定是国家的重大政治活动,通常需要经过立法机关或宪法制定机构的一系列程序。
宪法制定过程中必须充分尊重公民的意愿和利益,遵循宪政原则,进行广泛的社会听证和民意调查,最终由立法机关或宪法制定机构表决通过。
2. 宪法的修改宪法的修改是对宪法内容的修改和变更,通常需要经过立法机关或宪法修改机构的一系列程序。
宪法中考知识点总结

宪法中考知识点总结第一章宪法基本原则1. 宪法的概念宪法是一部国家的根本法,规定了国家的组织形式、权力机构和权利保障原则,是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的基本法律。
2. 宪法的性质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权威,是国家政治制度和法律制度的基本依据,具有普遍性和长期性。
3. 宪法的主要内容宪法包括宪法序言、总则、基本权利、国家机构、国家机构的职权和职责、国家机构的组织和职权、国家机构的制衡和合作关系、宪法修正、宪法法律地位和检验等内容。
4. 宪法的权力原则宪法规定了国家的权力机构及其职责、权力的来源和行使方式,保障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
第二章国家的根本制度1. 国家的根本制度国家的根本制度包括国家的根本政治制度、国家的根本经济制度和国家的根本社会制度。
2. 国家的根本政治制度国家的根本政治制度是指国家的政治体系、政治原则和政治制度,包括国家的统一、民主和法治原则、国家的国体和政体、国家的领导机构、国家的政权机构、国家的政党制度和政治民主制度等内容。
3. 国家的根本经济制度国家的根本经济制度是指国家的经济体制、经济原则和经济制度,包括国家的公有制和私有制、国家的市场经济和国家计划经济、国家的中央和地方经济关系、国家的国际经济合作等内容。
4. 国家的根本社会制度国家的根本社会制度是指国家的社会体制、社会原则和社会制度,包括国家的基本社会制度、国家的基本社会政策、国家的社会民生保障体系、国家的社会文化事业和国家的社会管理等内容。
第三章国家的根本原则1. 国家的根本原则国家的根本原则包括国家的一切权利从人民而来、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国家的一切制度为人民的利益服务、国家的一切工作必须在人民中开展等原则。
2. 国家的根本制度原则国家的根本制度原则包括国家的最高权力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国家的最高权利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国家的最高权力机关和国家的最高权利机关由人民代表大会多数选举产生、国家的各级机关都是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负责人等原则。
2021年宪法小卫士题库及答案

2020宪法小卫士题库和答案1.欧阳光明(2021.03.07)2.宪法主要有五部分的内容,包括序言,总纲,(),(),国旗、国歌、国徽、首都。
公民的基本权利;国家机构公民的义务;国家机关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国家机关3.()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
社会主义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生产资料社会主义公有制4.1840年开始,中国由封建社会变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从此以后中国人民为()、()和民主自由进行英勇的斗争。
国家独立;民族辉煌国家独立;民族解放民族辉煌;民族解放国家独立;民族独立5.1911年,孙中山领导的()废除了封建帝制,创立了中华民国。
五四运动武昌起义辛亥革命土地革命6.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下列主体中负有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的是()。
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企业事业组织以上都有7.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我国社会逐步实现了由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生产资料私有制的()已经完成。
社会主义建设社会主义革命社会主义改造社会主义改革8.()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
政治协商制度一国两制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民主专政9.我国的基本国情是将长期处于()。
社会主义基础阶段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主义中级阶段社会主义高级阶段10.我国必须坚持的四项基本原则是坚持();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马克思主义社会主义方向;马克思列宁主义社会主义道路;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社会主义道路;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11.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以()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
按劳分配按生产要素分配平均分配以上都对12.我国的国家性质是()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的社会主义国家。
工人阶级;人民民主专政工人阶级;人民民主无产阶级;人民民主无产阶段;民主专政13.我国的政体是()。
社会主义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民民主专政民主集中制14.我国国家组织活动的根本原则是()。
宪法的基本知识

宪法的基本知识宪法是一个国家的根本法律文件,规定了国家的组织结构、权力机构、公民权利和义务等方面的基本原则。
它对于维护国家政治稳定、促进社会进步、保护公民权利至关重要。
本文将介绍宪法的基本知识,包括它的定义、特点、起源以及在国家治理中的重要作用。
一、宪法的定义宪法是一个国家正式采用的、具有最高法律地位的法律文件,它规定了国家的基本制度、权力机构的组织和职能、公民的权利和义务等方面的基本原则和规则。
它是国家政治生活的总章程,对国家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起着重要的作用。
二、宪法的特点1. 最高法律地位:宪法是国家的最高法律,其他法律都必须符合宪法的规定。
只有通过宪法规定的程序和条件,才能修改宪法。
2. 一部总章程:宪法是对国家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各方面进行统一规划的总章程,它对国家治理具有指导性和约束性作用。
3. 权力制约:宪法规定了国家权力的组织结构和运行方式,限制了权力的滥用,保障了公民的权利和自由。
4. 公民权利保障:宪法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包括人身权利、政治权利、经济权利、文化权利等,保障了公民的合法权益。
5. 法治原则:宪法强调依法治国的原则,要求国家治理必须依法进行,保障公平正义和社会稳定。
三、宪法的起源宪法的起源可以追溯到古希腊和古罗马时期的城邦制度,城邦宪法是最早的宪法形式。
近代国家宪法的起源可以追溯到17世纪的英国,具有里茨自由宪章和1689年《权利法案》等重要法律文件。
18世纪的美国,通过《美国宪法》确立了美国联邦制度和基本权利保障。
法国大革命后,1789年颁布的《人权与公民权利宣言》则为宪法发展提供了重要的范本。
四、宪法的作用1. 维护国家稳定:宪法规定了国家的基本制度和权力分配,为国家的政治稳定提供了法律保障。
2. 保障公民权利:宪法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保障了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进步和发展。
3. 规范政府行为:宪法规定了政府权力的运行方式和限制,约束了政府的行为,防止权力滥用。
2021年湖南人才教育继续教育习题答案

*欧阳光明*创编2021.03.07 提示:判断题写C的为* D的为/欧阳光明(2021.03.07)1.保密法属于那门法令的下位法:ABA.宪法B.行政法C.经济法D.刑法2.定密权属于何种权力:ABCA.公权力B.国家权力C.行政权力D.私权力3.我国保密法隶属于那种法系:BCA.英美法B.年夜陆法C.成文法D.判例法4.美国的保密法令律例有那几部分构成:ABA.法令B.总统行政命令C.律例D.习惯5.保密法与几个部分法有联系:ABCA.行政法B.刑法C.民法D.社会法6.涉密工程这一概念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推销法》。
C正确毛病7. 涉密存储介质是指存储了涉密信息的硬盘、光盘、软盘、移动硬盘及U盘等。
D正确毛病8. 国家秘密的基本保密期限是,绝密级国家秘密不超出25年,机密级国家秘密不超出15年,秘密级国家秘密不超出10年。
C正确毛病9. 涉密人员的权益就是所谓的合法权益,就是法令确认的并受法令呵护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所享有的一定的权利和利益。
D 正确毛病10.保密工作中的定密权可以委托给企事业单位。
C正确毛病11. 鉴于保密法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不合,我国把两法排列入不合的法令部分。
C正确毛病12.保密审查的原则是领导担任制。
C正确毛病13.涉密人员在非涉密区域和时间内,可以自由通行国内外。
C 正确毛病14. 中国中央办公厅规定,中央电分为“绝密、机密、秘密、内部和公开”五年夜类型。
D正确毛病15.所有超出解密期限的保密内容,都可以自动公开。
C正确毛病重做1. 秘密包含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四种类型。
2. 在国家秘密具备实质要素、法度要素、时空要素三个要素。
3. 商业秘密具备秘密性、价值性、呵护性、实用性四种特征。
4. 保密管理具有全程化、最小化、精准化、自主化、法制化五个基来源根基则。
1. 党的第一次全国代表年夜会确定由一名领导人亲自担任文件的保密。
正确毛病D2. 邓小平在中央政治局会议上指出:“必须十分注意守旧秘密,九分半不成,九分九不成,非十分不成”。
2021年学习宪法心得体会

学习《宪法》心得体会欧阳光明(2021.03.07)正东中心校姜泽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作为我国的根本大法,它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依法治国”方略的根本依据,它不仅对公民权力进行了确认和保障,同时对国家权力的设置和行使进行了规范,它是保持公共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协调与平衡的根本规范。
《宪法》所规定的公民权利与国家权力是相互作用的。
首先,公民权利是国家权力的来源。
公民权利是经过宪法确认的,而国家权力是人民通过的宪法所赋予的。
其次,公民权利是国家权力的目的。
国家权力的设置是以公民权利为对象,以维护公民权利为目标的。
再者,国家权力是公民权利的有效保障。
通过有组织的国家权力,维护社会的正常秩序,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才能得到有效保护。
国家权力是一柄双刃剑,它既有维护公民权利的作用,如果行使不当,又会侵害公民的正当权利。
为了既发挥国家权力在保护公民权利方面的作用,又防止权力行使不当造成对权利的侵害,必须保持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之间的协调与平衡。
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之间的协调与平衡是国家繁荣富强、人民安居乐业的基本条件。
如果权力过于膨胀,权利则必然萎缩;权力空间过大,权利空间则必然狭小;反之,如果权利过于膨胀,没有足够的权力空间,导致无政府状态,社会失去秩序,最终损害的仍然是公民权利。
因此,既要防止国家之权被滥用,侵犯公民之权,以维护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也要防止公民之权被滥用,以维护国家和社会的正常秩序,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宪法》的第三十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这就明确了我国公民在法律面前的地位是平等的,享有平等的权利,同时要履行应尽的义务,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没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这是公民在法律面前的公平权的明确规范。
对于国家行政管理部门而言,要想更好地维护公民权利,除了做到不侵害公民权利之外,更重要的是认真履行职责,严厉打击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在具体执行行政管理法律法规时,要做到依法行政,违法必究,努力做到不让违法份子有漏网之鱼。
宪法的概念之欧阳歌谷创编

.宪法的概念欧阳歌谷(2021.02.01)宪法是确立国家制度和社会制度的基本原则与政策,调整公民权利与国家权力之间的基本关系的国家根本法。
宪法在国家统一的法律体系中处于核心的地位,是依法治国的基础和前提,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2.宪法的特征第一,内容上,宪法规定的是国家制度和社会制度的最基本的原则,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的组织和活动原则等根本问题。
第二,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上,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或法律效力。
第三,制定和修改的程序上,宪法的制定和修改比其他法律更为严格。
二、宪法的社会作用第二节国家基本制度和机构一、国家性质即国体,是指国家的阶级性质,反映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体现一定阶级的专政。
一般地说,在经济领域中居于主导地位的阶级总是控制或掌握着国家政权,处于统治地位。
我国的国体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我国政治制度的特点和优点。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由广泛代表性的统一战线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组织形式。
其性质不属于国家机构,但也不同于一般的人民团体。
二、国家形式三、我国的选举制度四、国家机构第三节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一、宪法的概念和特征二、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1)平等权: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2)政治权利和自由:指公民管理国家事务、参与政治生活的权利和自由。
(3)人身自由权: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4)宗教信仰自由:有信仰宗教和不信仰宗教的自由。
(5)社会经济权利:劳动权、休息权、退休人员生活保障权利、获得物质帮助权。
(6)文化教育权利:受教育的权利和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
(7)特定人的权利:国家保护妇女的权利和利益;婚姻、家庭、老人、儿童受国家保护;保护华侨和侨眷的正当的权利和利益。
法律的概念读介绍模板笔记之欧阳学创编

《法律的概念》的读书笔记第一章经久不绝的问题和其他学科不同,在法律学里,“什么是法律”的问题反复被提出来,并且史上的思想家们用形形色色的、奇特的、甚至反论的方式予以回答。
并且有意思的是,大多数人都有能力轻松而自信地通过列举情况来说明什么是法律。
但我们并不能简单通过列举法律体系的标准事例来解决这个问题,最好的方式不是急着去回答问题,而是弄清楚到底什么问题在困扰着我们。
作者提出三个问题:法律与以威胁为后盾的命令有何区别与联系?法律义务与道德义务有何区别与联系?什么是规则以及规则达到何种程度才成为法律?作者将从分析奥斯丁的理论来回答第一个问题。
回答第二个问题,需要批评自然法理论,即将法律理解为道德或正义的分支,并且法律的根本要素是其与道德或正义之原则的一致性。
第三个问题要解决的是社会群体中一致的行为习惯与法律作为规则有何不同。
有人指出,规则的预测性面向不是关键的,其作为指示标或证立的地位才是本质性的。
对此有两种批评,极端的观点认为拘束性规则的观念是混乱或虚构的。
英美国家常见的批评是从法官的裁量去证成法律实质是法官的发现。
作者认为要回答这三个问题并没有一个简明扼要的定义,虽然下述作法是可能的:分离出并掌握住一组核心要素的特征,这组要素特征构成对这三个问题回答的共同部分。
因为定义能够发挥作用的条件往往不被满足,尤其像“法律”这样的定义。
所以,本书的目的不在提供一种作为规则的,对于“法律”这个概念的定义,本书的目的在于对国内法律体系的独特结构提供一个较为优越的分析,并对法律、强制和道德这三种社会现象间的相似之处和差异处提供较为清楚的理解,借以将法理论的研究向前推进。
第二章法律、命令和指令在本章作者分析了各种祈使语句,认为强盗情境是最为典型的,决定在此情境基础上完善,建立奥斯丁理论较为清晰的法律概念。
首先,作者增添了“普遍性”的要素。
法律指出了普遍的行为态样,适用于一般大众。
像强盗情境这种面对面地个别告知对其行为的指示,其实只是法律的辅助。
宪法学名词解释+简答题之欧阳治创编

1、宪法的特征1)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1)在内容上,宪法规定国家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2)在法律效力上,宪法的法律效力最高:制度安排的角度看,在传统的政治领域,行政权得以扩大行政权干预立法权紧急命令权委托立法权;随着国家权力进入社会经济和文化生活领域,宪法对经济和文化方面的规定越来越多并且在宪法宪法是制定普通法的依据,任何普通法、法规都不得与宪法的原则和精神相违背;(3)宪法是一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全体公民的最高行为准则;在制定和修改的程序上,宪法比其他法律更加严格2)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3)宪法是民主事实法律化的基本形式,如果说宪法的基本出发点在于保障公民的权利和自由,那么这种对公民权利的和自由的保障,则是民主最直接的表现,或者说是民主事实的必然结果。
2、宪法是集中表现统治阶级建立民主制国家的意志和利益的国家根本法3、宪法的本质是一国统治阶级在建立民主制国家过程中各种政治力量对比关系的集中表现 4、宪法分类的意义1)宪法分类是人们认识、了解宪法特征、本质的有效途径 2)宪法分类是对宪法进行比较研究的前提和基础 3)对于立宪和行宪具有重要意义5、成文宪法:是指具有统一法典形式的宪法,最显著的特征在于法律文件上既明确表述为宪法,又大多冠以国名6、不成文宪法:是指不具有统一法典形式,而散见于多种法律文书、宪法判例和宪法惯例的宪法,最显著的特征在于,虽然各种法律文件并未冠以宪法之名,但却发挥着宪法的作用。
7、刚性宪法:是指制定、修改的机关和程序不同于一般法律的宪法8、柔性宪法:是指制定、修改的机关和程序与一般法律相同的宪法。
9、宪法产生的条件比较发达的商品经济是近代意义宪法产生的经济条件比较发达的民主政治是近代意义宪法产生的政治条件民主的、大众的和科学的文化是宪法产生的思想文化条件 10、近代宪法的主要特点1)确立了主权在民原则,民主共和是宪法的主流2)宪法强调公民权利,特别是自由权利,具有自由色彩 3)国家权力受到限制,国家的作用主要被限制在政治生活领域,宪法具有政治法的特色4)从形式上看,成文宪法成为主要形式5)虽然亚洲的日本等国也出现了宪法,但在整个近代,宪法基本上是西方的一种政治法律现象,局限于西方文化圈的范围内 11、宪法的发展趋势如何?1)宪法发展呈现出两方面的发展趋势:从宪法对近代社会进行中形成基本经济制度和文化制度 2)宪法越来越重视公民基本权利的保护3)宪法保障得以加强,建立专门的宪法监督机关成为一种潮流4)宪法发展的国际化趋势进一步扩大5)宪法形式上的发展趋势:宪法渊源呈多样化;宪法修改频繁12、我国宪法的发展趋势政府行政权力在客观上将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以人民法院审判权为核心的司法权将得到扩大与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在宪政实践中将得到进一步加强和发展公民基本权利也将得到重大发展宪法监督制度将进一步完善13、宪法制定权(制宪权):是制宪主体按照一定原则创造作为国家根本法的宪法的一种权力 14、宪法基本原则的概念和特征是指人们在制定和实施宪法过程中必须遵循的基本的准则,是贯穿立宪和行宪的基本精神特征:普遍性;特殊性;最高性;抽象性;稳定性15、宪法基本原则的作用1)宏观指导作用,由于宪法基本原则是从宏观角度和全局角度对各种宪法现象和宪法规范的高度抽象和概括,因此从本质上讲,宪法基本原则决定着宪法的性质,内容和价值取向,必然会从整体上对立宪、行宪和护宪提供明确的思想指导 2)整合和协调作用, 3)补充作用16、人权:是指作为一个人所应该享有的权利,是一个人为满足其生存和发展需要而应当享有的权利。
经济法基础重点之欧阳生创编

经济法基础时间:2021.02.08 创作人:欧阳生第一章总论本章重要考点一、法和法令1.法的实质: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2.法的特征:法作为一种特殊的行为规则和社会规范,不但具有行为规则、社会规范的一般共性。
还具有自己的特征。
①法是经过国家制定或认可才得以形成的规范——国家意志性;②法凭借国家强制力的包管而获得普遍遵循的效力——强制性;③法是确定人们在社会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的行为规范——利导性;④法是明确而普遍适用的规范——规范性。
二、法令关系的要素——3要素:法令关系的主体、客体、内容1.法令关系的主体包含4类:公民(自然人)、机构组织、国家、外国人及外国社会组织。
2.法令关系的内容:是指主体各方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3.法令关系的客体:是指法令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
包含4类:物、精神产品、行为、人身。
三、法令事实法令事实可以划分为两年夜类:法令事件和法令行为。
四、法的形式和分类(一)法的形式(二)法的分类根据不合的标准,可以对法作不合的分类。
五、经济纠纷解决途径(一)途径的选择(二)仲裁与诉讼关系:有效的仲裁协议可排除法院的管辖权,只有在没有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或者当事人保持仲裁协议的情况下,法院才可以行使管辖权,这在法令上称为或裁或审原则。
六、仲裁(一)仲裁的特征(二)仲裁的适用规模1.适用于:根据《仲裁法》的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产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富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1)关于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下列纠纷不克不及提请仲裁:(2)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1)劳动争议的仲裁;下列仲裁不适用于《仲裁法》(2)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的仲裁。
1.自愿原则。
当事人采取仲裁方法解决纠纷,应当由双方自愿告竣仲裁协议。
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2.合法合理原则。
3.自力仲裁原则。
仲裁机关不依附于任何机关而自力存在。
初级经济法基础口诀之欧阳育创编

《初级经济法》口诀第一章总论一、法律基础记忆口诀:说起法,找国家。
国家制定或认可,国家强制来保证;本质是统治阶级国家意志的体现,特征也为国家意志性、强制性、利益导向性、规范性。
(三)法律关系记忆口诀:权义不分家。
(四)法的形式记忆口诀:宪法最大人大定,法律次之要看人大及常委;行政法规国务院,地方法由地方人大定,最后规章来补充,国务部委部门规,人民政府规章低。
(五)法的分类记忆口诀:成不成文看形式,根本普通看制定,实体程序看内容,一般特别看效力,国际国内看主体。
二、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记忆口诀:若横向,都平等,或裁或审选其一;若纵向,不平等,要分一般与特殊,一般复议诉讼均可以,两者不能并排行,特殊情况先复议,不服才能诉讼提。
(一)仲裁1.仲裁的适用范围记忆口诀:仲裁双方要平等,合同财产,都可以。
有几点特殊记,劳行争议农承包,继承婚姻监收扶,不属仲裁法范围。
2.仲裁的基本原则记忆口诀:公平自愿加独立,一裁终局定纠纷。
(二)诉讼时效期间1.普通诉讼时效期间普通诉讼时效期间,也称一般诉讼时效期间,是指由民事普通法规定的具有普遍意义的诉讼时效期间。
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一般诉讼时效为2年。
2.特别诉讼时效期间(1)适用于1年诉讼时效期间的情形包括:①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②出售质量不合格产品未声明的;③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④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2)最长诉讼时效期间(绝对时效期间)诉讼时效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但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记忆口诀:诉讼时效期,其实很好记,一伤未租寄,两年有效期,最长二十年,特殊也可延。
3.地域管辖(1)一般地域管辖:是按照当事人所在地与法院辖区的隶属关系来确定案件管辖法院,也叫普通管辖。
通常实行“原告就被告”原则,即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原告向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
记忆口诀:诉讼一发生,先把被告找;(2)特殊地域管辖原则(多选题)①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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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的概念
欧阳光明(2021.03.07)
宪法是确立国家制度和社会制度的基本原则与政策,调整公民权利与国家权力之间的基本关系的国家根本法。
宪法在国家统一的法律体系中处于核心的地位,是依法治国的基础和前提,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2.宪法的特征
第一,内容上,宪法规定的是国家制度和社会制度的最基本的原则,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的组织和活动原则等根本问题。
第二,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上,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或法律效力。
第三,制定和修改的程序上,宪法的制定和修改比其他法律更为严格。
二、宪法的社会作用
第二节国家基本制度和机构
一、国家性质
即国体,是指国家的阶级性质,反映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体现一定阶级的专政。
一般地说,在经济领域中居于主导地位的阶级总是控制或掌握着国家政权,处于统治地位。
我国的国体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我国政治制度的特点和优点。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由广泛代表性的统一战线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组织形式。
其性质不属于国家机构,但也不同于一般的人民团体。
二、国家形式
三、我国的选举制度
四、国家机构
第三节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一、宪法的概念和特征
二、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
1)平等权: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2)政治权利和自由:指公民管理国家事务、参与政治生活的权利和自由。
(3)人身自由权: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4)宗教信仰自由:有信仰宗教和不信仰宗教的自由。
(5)社会经济权利:劳动权、休息权、退休人员生活保障权利、获得物质帮助权。
(6)文化教育权利:受教育的权利和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
(7)特定人的权利:国家保护妇女的权利和利益;婚姻、家庭、老人、儿童受国家保护;保护华侨和侨眷的正当的权利和利益。
三、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
(1)维护国家统一和各民族团结的义务。
(2)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机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遵守社会公德的义务。
(3)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
(4)保卫祖国、依法服兵役的义务。
(5)依法纳税的义务。
第四节依法治国
一、依法治国概述
二、依法治国的意义
本章小节
练习与思考
第二章民法
第一节民法概述
一、民法的概念和调整的对象
二、民法的基本原则
三、民事法律关系
第二节民事主体
一、公民(自然人)
二、法人
第三节民事权利和义务
一、财产所有权
二、债权
三、人身权
四、知识产权
笫四节民事责任
一、民事责任的概念和特征
二、民事责任的分类
三、承担民事责任的原则和形式
四、诉讼时效
本章小节
练习与思考
第三章行政法
第一节行政法概述
一、行政法的概念
二、行政法的特点
第二节行政主体
一、行政主体概述
二、行政机关
三、实施行政职能的非政府组织
四、国家公务员
第三节行政行为
一、行政行为概述
二、行政立法
三、行政许可
四、行政给付
五、行政处罚
第四节行政监督与行政救济
一、行政监督
二、行政救济
三、行政复议
四、行政诉讼
五、行政赔偿
本章小节
练习与思考
第四章经济法
第一节经济法概述
一、经济法的概念
二、经济法的体系
第二节市场主体法
一、企业法
二、公司法
第三节市场管理法
一、反不正当竞争法
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三、产品质量法
第四节宏观调控法
一、价格法
二、税法
第五节劳动和社会保障法
一、劳动法
二、社会保障法
第六节环境与自然资源保护法
一、环境法
二、环境污染防治法
本章小节
练习与思考
第五章刑法
第一节刑法概述
一、刑法的概念和性质
二、刑法的任务
三、刑法的基本原则
第二节犯罪与刑罚
一、犯罪及其构成要件
二、排除社会危害性的行为
三、犯罪的停止形态
四、共同犯罪
五、刑罚的含义及其种类
第三节几种犯罪与刑罚
一、放火罪
二、交通肇事罪
三、故意杀人罪
四、故意伤害罪
五、强奸罪
六、抢劫罪
七、盗窃罪
八、诈骗罪
九、贪污罪
本章小节
练习与思考
第六章诉讼法
第一节诉讼法概述
一、诉讼法的概念和种类
二、诉讼证据及举证责任
三、诉讼管辖
第二节刑事诉讼法
一、刑事诉讼及刑事诉讼法的概念
二、刑事诉讼参与人
三、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
四、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五、刑事诉讼程序
第三节民事诉讼法
一、民事诉讼法的概念
二、民事诉讼参加人
三、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
四、民事诉讼程序
第四节行政诉讼法
一、行政诉讼法的概念
二、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三、行政诉讼参加人
四、行政诉讼程序
第五节仲裁
一、仲裁的概念
二、仲裁范围
三、仲裁法的基本制度
四、仲裁协议的概念
本章小节
练习与思考
1理论法学
即:从总的方面探求法学研究对象的各种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基本原则和基本规律的法学分支学科的总称。
注:理论法学主要不是从认识论的角度划分出来的结果,而是依据法学的研究对象和方法划分出来的。
那些研究对象比较抽象、研究方法偏重于理论分析的分支学科基本都可列为理论法学,其主要代表是法理学。
如果一国法学体系中不设综合法学这
个大的部类,那诸如立法学、法社会学、法解释学、比较法学等也可视为理论法学。
法学边缘学科中侧重于理论研究的也可列为理论法学。
2应用法学
即:旨在直接服务法律实际生活、帮助解决法律实际问题的法学分支学科的总称。
注:应用法学的研究对象主要是法律实际生活中的经验材料,其比之理论法学更具有实践性,它是理论法学的具体化,也是理论法学的资料渊源。
但应用法学并非没有理论,其产生的理论不是用来起跨学科的普遍指导作用,而是为解决本应用学科的实际问题服务的。
应用法学的代表性学科是各种部门法学,如宪法学、民商法学、刑法学、程序法学等等,有关法律实务的分支学科,法学边缘学科中侧重于解决实践问题的分支学科也可列入应用法学。
3历史法学
即:专门研究法、法的现象以及与法相关问题中的历史问题的法学分支学科的总称。
注:历史法学之所以作为法学体系中的一个专门的类别,主要因为它既包括理论内容(即论从史出),也包括应用内容(即古为今用、推陈出新)。
历史法学主要研究历史上不同国家、不同历史类型的法律制度和法律思想,研究研究这些法律制度和法律思想的实质、内容、形式、特点及其产生、发展、消亡的规律
等。
它主要包括中外法律制度史学、中外法律思想史学、法学史学。
4综合法学
即:具有相当大的跨越性的法学分支学科的总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