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系统机构设置及职责分工,知多少?(一)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国税系统机构设置及职责分工,知多少?(一)2017-08-11刘金涛法税先锋刘金涛
一、国税机关设置
(一)全职能局:
主要承担税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和税收征收管理及系统经费、机构编制、干部任免、队伍建设、纪检监察等职责。
各级国家税务局为全职能局。
分为:
1、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如:北京市国家税务局、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等。
2、副省级市国家税务局;中国现有15座副省级市:广州、深圳、南京、武汉、沈阳、西安、成都、济南、杭州、哈尔滨、长春、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其中青岛、大连、宁波、厦门、深圳是计划单列市,其他的都是省会城市。
3、市、地、盟、州国家税务局;如:呼和浩特市国家税务局、阿拉善盟国家税务局、湘西州国家税务局等。
4、直辖市的区、副省级市的区国家税务局;如:北京市海淀区国家税务局、厦门市思明区国家税务局等。
5、县、旗、县级市、地级市的城区行政区划设置的国家税务局。
如:沙县国家税务局、赤峰市阿旗国税局、唐山市路南区国家税务局、
6、地级以上城市的区按经济区划设置的国家税务局。
如青岛市开发区国家税务局。
(二)非全职能局(所)
是上级税务机关的派出机构,主要承担税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和税收征收管理、队伍建设等职责。
包括:税务分局、税务所、稽查局。
分为:
1、副省级市的区、地级市的城区设置为税务分局的,级别与所属国家税务局内设机构一致。
2、较大县的城区、管辖五个以上乡镇(街道)或大企业所在地可视需要设置税务分局,级别为副科级。
3、管辖四个以下乡镇(街道)的机构称:税务所。
4、一般不设置直属税务分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副省级市和市、地、盟、州国家税务局以前按照省(市)级政府要求已经设置一时不能撤销的直属税务局或分局,可说明情况,报经国家税务总局审批后,暂时保留一个,主要承担省(市)属以上或重点税源企业的税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税收征收管理和纳税服务工作,级别与省、自治区、直辖市、副省级市和市、地、盟、州国家税务局内设机构一致。
5、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口岸、保税区等国家税务局或税务分局。
经国务院或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口岸、保税区等)可视需要和级别设置为国家税务局,也可设置为税务分局。
6、各级国家税务局稽查局
1)是各级国家税务局依法对外设置的直属机构。
2)地级市的城区如有需要,可以设置稽查局,城区稽查局视不同情况既可按行政区划设置,也可跨区设置,由所属区国家税务局管理,业务上接受上级国家税务局稽查局的指导。
3)稽查局内设机构一般不超过5个
(1)按照稽查工作环节和具体职能设置,分别负责选案、检查、审理、执行等工作;(2)管辖范围广、纳税户多、城区不设稽查局的地级市(及以上)国家税务局稽查局,根据纳税户数量及税源状况可适当增设1至3个检查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