焊工钢印及试板试件标记管理规定
考试委员会焊工考场管理制度
考试委员会焊工考场管理制度篇1:考试委员会焊工考场管理制度考试委员会焊工考场管理制度考场内的设备设施有专人负责并应做好日常的维修、养护工作,以确保设备完好状态。
定期检查焊接设备设施,填写维护记录。
考场内设备未经公司主管领导同意不得随意挪做他用。
爱护考场内设备设施,不允许在固定考试操作架上引弧、试电流。
不允许把试件点焊在操作架上。
爱护考试场地,不能用大锤用力锤打操作架和在地板上锤打试板。
参加培训考试得焊工必须服从监考人员的管理指挥,无正当理由不能按时到场考试得人员,按弃权处理,不再另安排考试时间。
技能操作考试时,除监考人员外,非应考焊工不得进入考场内,不得相互帮助打磨试件。
参加考试的焊工在监考人员监督下在试件上打好标记(焊工钢印号),在指定的焊接工位上按照预定时间独立操作完成试件。
不得替考、改变焊接位置。
发现作弊者取消考试资格。
考试结束后清理干净工位上的焊条头杂物。
打扫卫生保持清洁。
考试结束后的试件经监考人员外观检查合格后,焊工送到指定位置存放。
编制:审核:批准:篇2:建设公司持证焊工考试与管理细则中国化学工程第十一建设公司持证焊工考试与管理细则第一章总则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下发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焊工考试与管理规则》(国质检锅[2002]109号,以下简称02版《考规》),为加强公司焊工管理工作,保证工程项目的焊接质量,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锅炉、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的焊工考试及管理按本细则及02版《考规》执行。
第三条非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钢筋焊接、钢结构焊接的焊工考试按设计规定或工程使用规范执行,并参照本细则。
第二章公司焊工考委会职责与任务第四条公司经省级安全监察机构批准成立焊工考试委员会。
公司焊工考试委员会常设机构为公司焊工考委会办公室。
焊工考试委员会的主要职责:1.制定焊工考试计划;2.审查焊工资格;3.编写焊工理论考试试题题库,确定考试内容;4.检验考试用试板(管)、焊材、设备及仪表;5.组织焊工进行基础知识和焊接操作技能考试,负责考场纪律;6.负责考试试件和试样的检测,并评定考试成绩;7.办理焊工合格证延期和注销手续;8.发放焊工钢印号;9.建立、管理焊工考试与焊工焊接档案;10.评定或确认焊工考试用焊接工艺;公司焊工考委会考试用工艺评定可在公司工艺评定汇总内选用。
焊考委相关资料
焊工培训和考试管理制度一、报名、审查与培训1 申报CCS 焊工资格证书的一般要求1.1凡符合CCS《材料与焊接规范》2009规定报考条件的焊工由本人或所在单位推荐,即可向本考委会提出申请,并填写CCS《材料与焊接规范》规定的《焊工考试申请表》(见附表)。
1.2 焊考委会负责对申报人员申请报考的焊工级别或类别,进行资格审查,并核实焊工的资格分类,按CCS《材料与焊接规范》2009规定确定其应培训和考试的科目。
1.3 焊考委会负责对完成资格审查的申报人员汇总,形成《焊工资格考试申请表》(见附表),并与焊工考试计划(焊考委根据焊工考试情况编制)和《焊工资格证书申请书》(见附表)一同向CCS提出焊工考试申请。
1.4 焊考委会负责对申请报考人员进行考试前基本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培训。
培训内容应覆盖《大纲》与应考科目的要求。
1.5焊工培训考试工作按下流程操作:2报考条件2.1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向考委会提出申请。
报考人经审查批准, 可参加考试:(1) 持有技校焊接专业毕业证书,现从事焊接工作者。
(2) 能独立承担焊接工作,具有熟练操作技能,现从事焊接工作者。
(3) 经过基本知识和操作技能培训者。
(4) 参加水下焊工考试者,还应持有有效的潜水员证书或潜水学校颁发的潜水员毕业证书并具有一定的水下焊接技能,或经过水下焊接培训的潜水员,经考试委员会审查批准。
2.2 对申请升级的焊工规定如下:(1)报考者一般应逐级考试。
对于特殊情况,经焊考委审查同意和担当验船师批准,可根据自己从事实际工作范围及操作熟练程度,申请相应等级的焊工考试。
(2)—般实际从事本等级工作六个月以上,方可申请高一等级的升级考试。
对于申请III级的人员,必须持II级证书且连续工作满1年以上。
2.3从事焊接作业的焊工应按本章要求参加相应类别的资格考试。
考试合格者,CCS将颁发相应的资格证书。
3焊工等级和考试科目分类3.1根据产品类型,焊工资格分为船舶与海上设施焊工、船用锅炉压力容器焊工两大类,其焊工等级根据焊接位置的不同来划分,对于板材分为I、H和皿级,对于管材分为I P、H P、皿P和皿PR级。
钢材标牌管理制度
钢材标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钢材标牌的管理,维护企业形象,提高生产效率,保障产品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所有生产、仓储以及销售过程中的钢材标牌管理。
第三条钢材标牌是指标识钢材品种、规格、牌号、批号、生产日期和质量等信息的标牌。
第二章标牌的选用及规格
第四条标牌采用烧焊制作,材质为不锈钢或铝合金。
第五条标牌规格根据不同的钢材品种和规格进行制定。
第六条标牌上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不能有任何虚假信息。
第三章标牌的安装
第七条标牌应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进行安装,不能有松动或损坏。
第八条安装标牌的工人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第四章标牌的维护
第九条标牌应定期进行清洗和保养,确保信息清晰可见。
第十条如标牌发生变形、损坏或丢失,应立即更换或修复。
第五章标牌的管理
第十一条标牌必须在生产、仓储、销售等相关部门进行管理,禁止私自挪用或更换。
第十二条所有标牌更换、补充等记录必须详细明确,由相关人员签字确认。
第六章违规处理
第十三条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一经发现,将按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对之前的标牌也适用。
第十五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总经理办公室。
以上就是我公司的钢材标牌管理制度,希望各位员工严格遵守,共同维护我公司的形象和质量。
钢印标设编号规定
标识方法及移植规定1.总则本规定对企业各种标识编号方法和移植程序作出规定。
2.职责本规定归口技术科,质检等部门配合。
3.标识方法3.1 同型号简单压力容器产品的组批原则(一)组批原则:连续生产时间不超过15天(二)组批数量:对于内直径Di ≤400mm 的,按生产顺序以不超过1000台为一批,对于内直径Di >400mm 的,按生产顺序以不超过500台为一批。
3.2 产品批号方法产品批号由拼音字母XY 及后面数字组成,具体如下:X Y XXXXXX × ×产品批次号产品型号代号,如-A —设计压力0.843.3 样表、样单及报告编号3.3.1 样表、样单及报告表卡编号由表×-××组成、其中×为控制系统拼音字母,××为2位数字(顺序号)。
如C02表示材料系统第2张表卡。
3.3.2 各质控系统拼音字母规定如下:Z —综合表卡、C —材料系统、G —工艺系统、H —焊接系统、S —设备计量系统、J —检验系统。
3.4 材料入库编号3.4.1 材料入库编号由材料代号(拼音字母)和5位数字组成,前2位数字表示年号,后3位数字表示进厂顺序号。
3.4.2 材料代号规定为:B —钢板、HT —焊条、HS —焊丝、HJ —焊剂、WG —外购件、WX —外协件。
如B06001表示2006年第一批进厂的钢板入库编号。
3.5 焊接工艺评定及焊评试板编号3.5.1焊接工艺评定编号为HP 加2位数字(顺序号)组成。
3.5.2 焊接工艺评定试板编号在焊接工艺评定编号后加S 构成。
下料日期,以年月日表示,如070720 单位代号:表示“新耀精”3.6 焊缝编号焊缝编号由焊缝代号A(B、C、D)加一位数字(顺序号)组成。
3.7 材料标识3.7.1 钢板、封头钢板、封头标识应有:名称(牌号)、生产标准、规格、入库编号、日期、检验员确认标记。
3.7.2 焊材(焊条、焊丝、焊剂)焊材标识应有:名称、生产标准、规格型号、入库编号、日期、检验员确认标记以及箱(包、盘)标识。
焊接工艺评定规定
焊接工艺评定规定GHTB/1 本规定适用于低碳钢、低合金钢、不锈钢、铝及铝合金制压力容器的焊接工艺评定试验,以及特殊要求的焊接工艺评定试验按焊接工艺评定说明书进行。
2 焊接工艺评定程序2.1 焊接工艺人员仔细检查图纸,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在定工艺之前先做焊接工艺评定:2.1.1 改变焊接方法2.1.2 改变焊后热处理类别2.1.3 改变其他任何一个重要元素(母材及焊材、焊接位置、焊接参数等)2.2 焊接艺评定之前先做钢材可焊性试验。
可先用碳当量法或小铁研法或环形嵌块法等。
2.3 根据可焊性试验结果拟定焊接工艺评定说明书,按《钢制压力容器焊接工艺评定》施焊试件、检验试件及试样,提出焊接工艺评定报告。
3 焊接工艺评定注意事项:3.1 应有本公司技能熟练焊工操作焊接试件。
3.2 试验所用设备、仪表应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3.3 试验所用钢材、焊材都必须有质量合格证明书并符合相应标准。
3.4 做完试验的试样由焊接实验室栓签保存。
GHTB/压力容器产品焊接试板管理规定1、总则1.1产品带焊接试板的范围和数量按GB150-89和《容规》的有关规定执行。
1.2 产品试板的图纸工艺与产品所属零部件的图纸工艺一起下达并编入产品零件明细表中。
1.3 纵缝试板要焊在纵焊,延长部位与纵焊缝同时焊出。
焊后经检查员检查后切下检验。
环缝试板须卷成与产品直径相同的弧板。
2、试板准备2.1产品试板材质应与产品同一牌号、同一炉批号、统一复验号。
2.2下料时应做标记移植。
3、产品试板焊接与检验3.1试板应由焊接产品的焊工采用与施焊产品相同的焊接工艺焊接。
焊后打焊工和检查员的代号钢印。
3.2要求热处理的压力容器受压元件,其产品焊接试板应与其同炉热处理。
3.3产品焊接试板应经外观检查合格,质量符合“容技规”第65条规定。
3.4产品焊接试板应经X射线探伤,评定标准与所代表的产品一致,并做出评定报告。
3.5应在产品试板的合格部位切取试样。
如果产品试板的焊缝不合格,允许按产品的返修焊接工艺进行返修,返修后从做射线探伤检验。
产品焊接试件(板)管理规定范文
产品焊接试件(板)管理规定范文1、总则1.1凡公司制造的压力容器应按照《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以下简称容规)、GB150《压力容器》的规定,需要制备产品焊接试件(板)的压力容器,均应制作产品焊接试件(板)。
1.2压力容器产品焊接试件(板)及试样的制作、试验方法应按GB150《压力容器》、NB/T47016《承压设备产品焊接试件的力学性能检验》及《容规》4.3的有关规定进行。
2、需要制备产品焊接试件(板)的条件(1)碳钢、低合金钢制低温压力容器;(2)材料标准抗拉强度下限值大于或者等于540MPa 的低合金钢制压力容器;(3)需经过热处理改善或者恢复材料力学性能的钢制压力容器;(4)设计图样注明盛装毒性为极度或者高度危害介质的压力容器;(5)设计图样和《容规》引用标准要求制备产品焊接试件的压力容器。
3、产品焊接试件(板)的制备要求(1)产品焊接试件应当在筒节纵向焊缝的延长部位与筒节同时施焊(球形压力容器和锻焊压力容器除外);2)试件的原材料必须合格,并且与压力容器用材具有相同标准、相同牌号、相同厚度和相同热处理状态;(3)试件应当由施焊该压力容器的焊工采用与施焊压力容器相同的条件与焊接工艺施焊,有热处理要求的压力容器,试板一般应当随压力容器一起热处理,否则应当采取措施保证试件按照与压力容器相同的工艺进行热处理;(4)每台压力容器需制备产品焊接试件的数量,由制造单位根据压力容器的材料、厚度、结构与焊接工艺,按照设计图样和《容规》及GB150 要求确定。
4、需要制备母材热处理试件(板)的条件(1)当要求材料的使用热处理状态与供货热处理状态一致时,在制造过程中若破坏了供货热处理状态,需要重新进行热处理的;(2)在制造过程中,需要经过热处理改善材料力学性能的。
制备上述母材热处理试件时,若同时要求制备产品焊接试件,允许将两种试件合并制备。
5、焊接试件与母材热处理试件的力学性能检验要求压力容器产品焊接试件与母材热处理试件的试样,按照以下要求进行力学性能检验:(1)试样的种类、数量、截取与制备应按照NB/T47016、GB150 的规定并符合产品设计文件的规定;(2)力学性能检验的试验方法、试验温度、合格指标及其复验要求按照NB/T47016 GB150的要求并符合产品设计文件的规定要求;(3)当试件被判为不合格时,按照NB/T47016 GB150和相关标准的规定要求处理6、耐腐蚀性能试件和试样的制备要求(1)要求做耐腐蚀性能检验的压力容器或者受压元件,应当制作耐腐蚀性能试件,其试样的截取与试样的数量、型式、尺寸、加工和检验方法以及检验结果的评定,应当符合设计图样和相应试验标准的规定;(2)要求做晶间腐蚀敏感性检验的不锈钢与镍合金制压力容器,其试件及试样应当符合GB/T21433《不锈钢压力容器晶间腐蚀敏感性检验》或者JB/T4756的规定,并且同时满足设计图样的规定。
HAF603新版
民用核安全设备焊工焊接操作工资格管理规定(HAF603)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机构与职责 第三章 考试内容和方法 第四章 考试结果评定、证书颁发与管理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民用核安全设备焊工、焊接操作工的资格管理,保证民用核 安全设备的焊接质量,根据《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十条 考核中心应当建立并管理焊工、焊接操作工档案,档案应当包括焊 工、焊接操作工连续操作记录等。
焊工、焊接操作工聘用单位应当填写焊工、焊接操作工连续操作记录,并每六 个月报相关考核中心备案。
第二十一条 国务院核安全监管部门应当自收到考试评定报告之日起 20 个工作 日内,完成对焊工、焊接操作工考试结果的审查,并作出是否授予资格的决定。
(二)具有 5 年以上的核级焊工、焊接操作工考核业绩,且考核焊工、焊接操 作工不少于 300 人次;
(三)具有与拟从事的焊工、焊接操作工考核活动相适应的场地,包括技能操 作考试场地(至少 20 个工位)、理论考试教室、钢材库或者试件库、焊材库、检验 场地、档案库或者资料库等;
(四)具有与拟从事的焊工、焊接操作工考核活动相适应的设备,包括焊接设 备、焊条和焊剂烘干设备、试件和试样制作设备、理化检验和无损检验设备、热处 理设备及测量工具等;
第二十七条 取得国外相关资质的境外单位焊工、焊接操作工,经国务院核安 全监管部门核准后,方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民用核安全设备焊接活动。
第二十八条 民用核安全设备焊工、焊接操作工有舞弊行为的,由考核中心取 消其考试资格,并停考 1 年。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二十九条 考核中心应当在进行焊工、焊接操作工考试 10 个工作日前,将考 试计划、内容和地点书面通知国务院核安全监管部门。
焊接管理制度
版本修订次发布/修订日期实施日期状态编制审核批准修改要点**********公司一、焊工培训考试管理制度二、焊接工艺评定管理制度三、焊接工艺管理制度四、焊缝返修管理制度五、焊接材料管理制度六、焊接有关人员职责1、凡担任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受压元件焊接工作的焊工,必须经考试合格,持有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机构颁发的焊工合格证方可上岗操作。
2、凡能独立从事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焊接工作的焊工,都可申请参加培训考试,报考的项目应与生产需要相适应,由焊接责任人员确定焊工考试项目,经总工审核,各工程处编制培训计划,上报公司焊工考委会审定。
3、焊工具体的培训考试计划内容和方法,由考委会按《锅炉压力容器焊工考试规则》的要求编写,并报省(市)质量技术监督机构备案。
4、经培训考试取得合格证的焊工,每三年重新考试一次,对于焊接一贯优良的焊工,焊接档案经考委会审查并报地市以上质量技术监督机构允许后可免考,将有效期延长三年,但不得连续免考。
5、焊工因故中断监察项目的焊接工作在六个月以上,重新担任受监察项目焊接工作时,必须进行重新考试。
6、对持证焊工在施工中焊接质量一贯低劣,或者不执行焊接工艺纪律,操作不当导致焊件报废者,由公司焊接培训中心提出经焊工考核组研究,报焊工考委会批准,收回该焊工合格证,并报地市以上质量技术监督机构备案。
7、按《考规》考试合格的焊工,担任特殊焊接工作,还应按特殊要求进行培训和考试。
约请考委会应根据有关产品设计要求和创造工艺技术文件的要求对考试内容和方法,评定标准作出规定,考试合格者,由考委会颁发合格证,并将考试方法及结果报送地市以上质监机构备案。
8、焊工历次参加培训、考试、比赛的成绩和平时焊接质量情况都应填写焊工个人档案,由焊接班组填写,由焊接培训中心统一管理,作为焊工考核的依据。
一、属下列情况之一者,要进行工艺评定:1、单位首次焊接的钢种或者采用新材料;2、焊接工艺参数改变或者超过规定的范围;3、改变焊接方法;4、改变焊接材料(焊条、焊丝、焊剂、保护焊的气体):5、钢材厚度超出评定规定的有效范围。
材料标记和标记移植工艺规程
材料标记和标记移植工艺规程1、范围1.1本规程规定了压力管道元件材料标记移植的方法。
1.2本规程适用于本公司制造的压力管道元件及钢制塔设备的标记移植,非压力管道元件产品材料的标记移植亦可参照使用。
2、引用标准下例标准所包含的文件,通过在本规程中引用标准而构成为本规程的条文。
GB150.1~150.4-2011《压力管道元件》TSG R0004-2009 《固定式压力管道元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3、基本要求3.1材料标记移植除应符合本规程的规定外,还应遵守国家颁布的有关法令、法规和规定,符合GB150.1~150.4-2011、设计图样和工艺文件的规定。
3.2第一、二、三类压力管道元件的主要受压元件必须进行材料标记移植,主要受压元件包括:a)筒体、封头(端盖)、人孔盖、人孔法兰、人孔接管、球壳板;b)公称直径≥250mm的接管和管法兰;c)设备法兰、M36以上设备主螺栓;d)开孔补强圈;e)管板、换热器、膨胀节;3.3产品焊接试板,焊接工艺评定试板以及焊工考试试板,下料时也必须进行标记移植。
3.4材料入厂验收时,验收人员应将材料钢号、炉号、批号转编为本公司入库编号,即公司编号,并在材料上作出标记。
3.5在容器制造过程中,需要进行材料标记移植的零件自始至终应保留清晰、完整的材料标记,并有严格的措施来保证标记移植的正确性。
4、材料标记的方法和适用范围4.1打钢印4.1.1钢印由质量管理部门统一分发,打印深度0.1mm~0.5mm,且不大于材料厚度允许偏差的一半。
4.1.2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应采用打钢印方法标记:a)奥氏体不锈钢板、耐热钢:b)碳钢和低合金钢板厚δ≤5mm;c)材料标准抗拉强度下限σb≥540MPa;d)钢管公称直径DN<250 mm;e)小于M36mm的螺栓、螺母;f)公称直径DN≤25 mm的法兰;g)其他不适宜打钢印的零件。
4.2油漆标记4.2.1用油漆在材料上作出标记,字形约为30mm×30mm。
焊接试板(试件)加工工艺守则
3.2.2 焊接接头力学性能试验的试件数量和考核指标见表 1
表1
拉伸试验
全焊缝金属拉伸试验
弯曲试验
试验项目
常温
板状 管状
高温 板状
试件厚度 20~70 >70
面弯
背弯
冲击试验
试件数量 1 2
2
1
2
1
1
3
考核指标
σb
σ
t b
σ
t s
σb σs δ5
裂纹或缺陷长度 冲击吸收功
注:σb
σs
:常温抗拉强度和屈服点,σ
一组视为一个单个试样。
图5 4.1.3 板状试件常温拉伸试验的试样尺寸按图 6。试样厚度δ对没有分割的单个试样等于试 件厚度 T,对按 4.1.2 条进行分割的试样,δ=T/n,n 为分割后的试样数,试样宽度(即长度 为 l 的平行部分宽度)b≥25±0.5mm。
图6
181
焊接试件(试板)加工工艺守则
的余量以便用机械方法除去其热影响区,切割面至试样边缘的距离不得少于 8mm,并随切割
速度减小,切割厚度而增加。对需要热处理的试件,如果其样坯采用热切割,则应在切割后
再进行热处理。
3.4.6 制备试样时,应将试样上的焊缝的余高修除,使焊缝与母材的表面齐平,修除方法最
好用机械加工。
3.4.7 加工完的试样应打上钢印或其它永久性的标志,经复查合格后,方可进行试验。
一侧的母材的原始表面——刨加工四周,粗糙度达到 Ra12.5um——修磨拉伸面的两棱角,圆
角半径不大于 2mm——检验,打钢印标记并移植编号。
7.3 试验方法
弯曲试验的试验方法按 GB232 的规定,弯芯直径为 3δ,支辊间距离不大于 6δ,弯曲角
焊接试板管理规定
焊接试板管理规定1.压力容器产品焊接试板与试样的要求按《钢制压力容器产品焊接试板的力学性能检验》JB4744-2000规定执行。
2.压力容器制造及现场组焊时,A类的圆筒纵向焊接接头应制作一块纵焊缝产品焊接试板;B类焊接接头,当采用新材料、新焊接工艺锻焊压力容器产品,及图样有规定时,应制作模拟环焊缝的焊接试板。
现场组焊球形储罐应制作立、横、平加仰三块产品焊接试板。
3.焊接产品焊接试板的焊工应由参加容器焊接的合格焊工担任。
多个焊工焊接的压力容器及球形储罐,做焊接试板的焊工由QC工程师指定。
4.产品焊接试板的材质、厚度、坡口型式等要与压力容器主体材料相同。
试板组对前,QC工程师要检查确认试板的材质移植的标记,并按规定标识检查代号。
试板组对后,施工单位应打上产品焊接试板代号。
5.纵向焊接接头产品焊接试板,应放在压力容器的纵向焊接接头延长部位,采用与施焊压力容器相同的条件和焊接工艺连续焊接。
现场组焊的球形储罐的产品焊接试板,如不能放在焊缝的延长部位,则可以放在相应焊缝的附近,但必须在现场焊接产品的同时,由施焊该球形储罐的焊工采用相同的条件和焊接工艺进行焊接。
6.现场组焊的球形储罐产品焊接试板放置如下:6.1平焊+仰焊,放在下述位置之一:a.极板的纵焊缝;b.人孔的对接环焊缝;c.温带板上靠近极板的纵缝或环缝。
6.2立焊试板一般放在赤道带纵缝上。
横焊试板一般放在赤道带与温带的环缝上。
7.产品焊接试板焊接后,打上焊工代号钢印。
QC工程师检查试板外观质量。
8.有热处理要求的容器,试板应随容器一同热处理。
9.产品试板焊完以后,应作下列检验:a.外观检验;b.100%无损检验;c.机械性能试验。
外观检验、无损检验的项目和标准与产品相同。
产品焊接试板尺寸、试样截取和数量、试验项目、合格标准和复验要求,按《钢制压力容器产品焊接试板的力学性能检验》JB4744-2000的规定执行。
10.产品试板检验时如发现不合格现象,可在原试板上对不合格项目取双倍试样复试。
焊工考核实施细则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焊工考核实施细则一. 总则1.1 为了贯彻执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焊工考试与管理规则》(以下简称“规则”),加强焊工考核管理,有效开展焊工考核工作,特制定本细则。
1.2 焊工技术考核工作由公司焊工考核技术委员会负责组织与实施。
1.3 焊工技术考核必须在焊接工艺评定合格的基础上,按照相应焊接工艺卡进行。
1.4 依据《规则》要求,对须取得焊工合格证的焊工均应按本细则进行考试,合格后方准予相关部件的焊接。
1.5 本细则适用于各类钢制锅炉、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受压元件焊接的焊工考试。
1.6 本细则适用的焊接方法包括:焊条电弧焊(SMAW)、气焊(OFW)、钨极气体保护焊(GTAW)、熔化极气体保护焊(GMAW)、药芯焊丝电弧焊(FCAW)、埋弧自动焊(SAW)和螺柱焊(SW)等。
1.7 本细则适用的材料种类为《规则》规定的Ⅰ、Ⅱ、Ⅲ和Ⅳ类。
二.焊工考试委员会2.1 内蒙古焊工考试委员会委员组成2.2焊工考核委员会的职责2.2.1 审定焊工培训考核计划;2.2.2 审查焊工资格;2.2.3 审定考核内容;2.2.4 检验考试用试板(管)、焊材、设备及仪表;2.2.5 组织焊工进行基本知识和焊接操作技能考试,监督考核过程,负责考场纪律;2.2.6 负责考试试件和试样的检测,并评定考核成绩;2.2.7 办理焊工合格证的延期和注销手续;2.2.9 发放焊工钢印;2.2.10 建立、管理焊工焊接档案;2.2.11 评定或确认焊工考试用的焊接工艺。
2.3 焊工考委会在考试十日前将焊工考试项目、时间和地点通知焊工和焊工考试监管会。
三.焊工3.1 满足下列条件的焊工,可申请参加技术考核:1)身体健康符合从事焊接工作基本要求,无色盲或弱视,裸视力在5.0以上者;2) 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历;3) 能严格按照焊接工艺规程进行操作,能独立担任焊接工作的焊工。
3.2参加锅炉、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培训考试的企业焊工,应在所属单位同意后向焊工考试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报经考试委员会批准。
焊工培训考试管理制度
焊工培训考试管理制度基本知识考试管理制度焊工培训考试前,应填写“焊工考试申请表”,经焊考委审核批准后方可参加考试。
焊工培训开班前,由培训考试负责人编写“焊工考试计划表”,经焊考委主任批准,并在考试十日前将考试日期、地点报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
考试试卷内容及范围应与焊工申请考试项目的要求相一致,从焊考委基本知识题库中选取。
考试试卷由理论老师出题,经焊考委领导批准、省焊工考试监督管理委员会允许后纳入焊考委题库。
基本知识考试应有两人或者两人以上的人员监考,其中至少有一名为焊考委委员,并接受省焊工考试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监督。
考试时,学员除携带书写钢笔(或者圆珠笔)及必备文具夕卜,其余物品一律禁止带入考场。
学员应严格遵守考场纪律,违反考场纪律者,按不及格论。
试卷由培训考试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审阅。
考试成绩登记在“焊工考试基本情况表”,考试试卷移交档案管理员存入焊工档案。
操作技能考试管理制度经基本知识考试合格的焊工,方可参加焊接技能操作考试。
操作技能考试由焊考委组织,考试时应有两人或者两人以上的人员监考,其中至少有二名为焊考委委员,并接受省焊工考试监督管理委员会(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 的监督。
操作考试前,监考人员应检查考试用设备、仪表、材料等是否符合要求,并向焊工发放经评定合格的焊接工艺指导书。
焊工应在焊接工艺指导书的指导下进行施焊。
焊接试件前,焊考委负责编制焊工考试代号,监考人员会同焊工在试件上打上焊工考试钢印代号。
水平及°固定的管状试件和管板试件应在试件的焊接位置的钟点记号。
定位焊缝不得在点处,焊工应严格按照钟点记号固定试件位置进行焊接。
试件开始焊接后,其各部位的焊接位置不得改变。
手工焊焊工考试板材试件厚度时,不允许刚性固定;时可以刚性固定。
焊接试件的数量应符合《考规》要求,不得多焊试件从中挑选。
采用不带衬垫试件进行焊接操作技能考试时,必须从单面焊接;手工焊焊工的所有考试试件,第一层焊缝至少有一个接头;焊机操作工考试时,中间不得停弧;机械化焊接考试时,允许加引弧板和引出板。
08.0315焊接试件管理规定
焊接试件管理规定1 主题内容和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产品焊接试件的管理内容、管理方法和管理程序。
本规定适用于产品焊接试件的管理。
2 名词术语试板:用以焊制试件的板材(包括型材与管材)。
样坯:由试件上截取下来的毛坯。
焊接试件:为检验产品焊接接头的机械性能及其它检验项目而焊制的检查试件。
3 主管部门检验科负责产品试板的取样试验和余料保存、焊试室负责焊接工艺评定、焊工考试试件等试件的取样试验和余料保存,金工车间负责试件的加工,各责任部门负责试件的焊接制备。
4 管理内容与要求4.1 试板准备4.1.1 试板的材质、规格必须与所代表的产品相同,且经检验是合格的。
4.1.2 钢材库发料,生产科填写“试板工序流转卡”,金工车间下料并按相关规定作标记移植,检验员应检查材质、规格,确定无误后打确认钢印。
4.2 试件焊接4.2.1 试板按工艺文件要求装配,由该产品焊接的合格焊工焊接。
4.2.2 焊接试件的焊接材料、焊接设备及工艺条件等应与所代表的产品相同。
4.2.3 试件焊成后,立即在规定的部位打上焊工钢印、试件产品的台号、令号及检验确认、监检确认钢印。
4.2.4 试件用气割法分离,并做好标记移植。
4.2.5 由施焊者和焊接检验员填写相关的“试板工序流转卡”。
焊接试件管理规定4.3 试件的探伤。
4.3.1 焊接检验员在焊缝外观检验合格后,负责填写“无损探伤委托通知单”并送探伤室。
4.3.2 探伤室接到通知单后,进行无损检测并得出结论,开具通知单。
合格后通知试板加工组;不合格按焊接返工程序。
4.4 试件热处理需要热处理的产品焊接试件按相关技术标准及产品程序进行处理。
4.5 试件的加工与性能检验4.5.1 试板组在划好样坯切割线后,应检查试件余料上的材质钢印和试件编号是否完整,如不完整在切割前进行移植。
4.5.2 试板加工组按相关图纸和技术要求将试样加工后,移交机械性能室并填写“试板工序流转卡”及“试样交接单”。
4.5.3 机械性能室进行试验,开具试验报告及填写“试板工序流转卡”;若试验数据不合格,按相关规定进行复验。
钢印号管理制度
钢印号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钢印号的使用和管理,提高管理效率,保障生产安全,并防止钢印号的非法使用,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使用钢印号的部门和单位,包括生产部门、质检部门等。
三、钢印号申领及使用1. 钢印号的申领应经领导批准,并由专人保管和管理。
2. 每位员工领用钢印号时,必须填写领用登记表,并经领导签字确认。
3. 钢印号使用前,应经确认无误后方可使用。
4. 钢印号出现损坏或遗失时,必须及时上报,并重新申领使用。
5. 钢印号使用完成后,应及时归还,并进行登记核实。
四、钢印号管理1. 钢印号需定期检查使用情况,确保每个钢印号的使用情况良好。
2. 钢印号使用过程中如遇到问题需及时解决,并做好记录。
3. 钢印号管理由专人负责,负责人需定期做好钢印号的管理工作,确保钢印号的有效使用。
4. 钢印号不得私自调换或私自更换,若确有需要,需经领导批准。
五、违规处理1. 对于违反本管理制度的行为,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包括扣发工资、记过等。
2. 对于涉嫌涉及国家机密及商业机密的情况,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 对于非法使用钢印号的行为,将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六、制度更新1. 随着公司管理的不断完善,本管理制度也应不断进行更新和完善。
2. 对于本管理制度的修改,需经领导审批后方可执行。
七、附则1. 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2. 如有任何不明白或疑问,可随时向领导反映。
总结:钢印号的管理对于企业的生产和管理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通过严格的管理制度,可以有效预防和规避各种问题的发生,提高企业的管理效率和安全性。
希望全体员工能够遵守相关规定,做好钢印号的管理工作,共同维护企业的发展和利益。
产品焊接试板管理制度
产品焊接试板管理制度1.管理职责产品焊接试板的质量控制由焊接责任工程师负责,焊接检验员对焊接试板制作、加工和试验的全过程,进行跟踪检验和确认,探伤室、理化试验员负责具体的检验任务,生产车间负责试板的制作和试样的加工。
2.产品焊接试板质量控制的依据焊接试板质量控制的依据是:《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热水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及相关的国家和行业标准。
3.产品焊接试板质量控制的程序3.1 生产车间按焊接工艺和相关标准的要求制作焊接试板,在试板上打材质验号钢印和产品编号钢印,并指派相应资格的焊工焊制试板。
焊完之后填写报验单,焊接检验员对焊接试板进行外观检验。
3.2 外观检验合格后,焊接检验员填写探伤委托单,连同焊接试板一起转探伤室,进行探伤检验。
3.3 探伤室按规定进行探伤,如果合格则签发无损检测合格报告;如果发现超标缺陷,则标出缺陷部位,开“返修通知单”交焊接检验员,按《焊缝返修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返修,并再次探伤;产品试板的焊缝与其所代表的产品焊缝,若有超标缺陷,应采用相同的返修工艺及质量评定标准。
3.4 焊接检验员接到无损检测合格报告后,填写“试板加工委托单”交生产车间,车间按技术部提供的加工图样,在试板合格焊缝部位切割试样毛料,然后机加工成试样。
检验员检验加工完的试样,合格后填写“理化试验通知单”,连同试样一起转协议单位的理化试验室。
3.5 理化试验室接到试样和“理化试验通知单”后,按有关标准和管理制规定的程序进行理化试验,并出具理化试验报告。
3.6 产品如须焊后热处理,则应在探伤合格后先将产品及其焊接试板同炉进行热处理,再切割、加工试样。
3.7 焊接检验员负责从协议单位取回试样和试验报告,将试板外观检验记录、无损检测合格报告和理化试验报告交焊接责任工程师审核,经其签字确认后,工件方可转入下道工序。
产品焊接试板试验数据未得出之前,是工序的“停点”,工件不得转入下道工序。
4.产品焊接试板的要求4.1 试板的材料必须是合格的,且与锅炉用材具有相同钢号、相同规格和相同热处理状态。
钢印代号实施细则范文
钢印代号实施细则范文1、焊工钢印标记代号用两位阿拉伯数字表示例如:01、02……20等。
1.1 A类焊缝焊工钢印打在距焊缝50mm处。
1.2 B类焊缝焊工钢印打在与A类焊缝相交的B类焊缝一侧50mm处。
1.3 对接管环焊缝焊工钢印打在焊缝一侧50mm处。
1.4 角焊缝焊工钢印标记位置1.4.1 接管与筒体角焊缝钢印:打在接管旁离接管50mm处。
1.4.2 封头与大法兰角焊缝钢印:打在大法兰外圆端面中部。
1.4.3 补强圈焊缝钢印:打在补强圈气密试验孔附近50mm处。
1.4.4 法兰防腐层角焊缝钢印:打在法兰外圆端面中部的材料标记钢印下面。
1.5 同一条焊缝内外不是一个焊工所焊,钢印前面是内,后面是外。
1.6 对无法打钢印的,应用简图记录焊工代号,并将简图列入产品质量证明书中提供给用户。
2、材料标记代号材质代号:用拼音字母和阿拉伯数字表示。
例如:Q245R、Q345R、13MnNiMoNbR等。
2.1 材料标记位置规定。
2.1.1 板长≤2m的原材料板材,材料标记只打一端。
2.1.2 板长>2m的原材料板材,材料标记打在板的两端。
2.1.3 材料标记打好后,碳钢板标记部位去锈后涂清漆覆盖保护。
2.1.4 管材应打在距一端50mm处。
2.2 筒体材料标记代号位置图。
2.3 封头材料标记代号位置图。
2.4 法兰,打在法兰外圆端面部2.5 材料标记的确认标记为C。
位置规定:打在材料标记后面。
3、产品制造编号规定编号按压力容器产品品种和常压容器产品,并按年、月制造顺序号编号:例如:①YR081006即:2008年10月份制造的第6台反应压力容器产品。
YE091116即:2009年11月份制造的第16台换热压力容器产品。
②091017即:2009年10月份制造的第17台常压容器产品。
位置规定:打在所在产品的铭牌上。
4、零件代号标记封头:F筒体:T大法兰:D(Dg250以上包括Dg250)小法兰:X(DG250以下)接管:J管板:G位置规定:4.1 封头打在外面距中心300mm处。
HAF603新版
(七)机械化焊接考试时,允许加引弧板和引出板。
(八)试件开始焊接后,焊接位置不得改变;对于管材对接和管板焊缝的 45° 固定试件,管轴线与水平面间的夹角应当在 45°±5°范围内。
(九)试件表面最后一层不允许修磨和返修。
不符合延期条件或者延长期满的焊工、焊接操作工,需要继续从事焊接工作的, 可以重新提出申请。
第二十五条 连续中断焊接工作超过三个月的,焊工、焊接操作工所持资格证 书自动失效。
连续中断考试合格项目对应的焊接工作超过六个月的,焊工、焊接操作工所持 资格证书中的相应考试项目的合格记录自动失效。
第二十六条 考试评定报告和焊工、焊接操作工资格证书中操作技能考试的合 格项目应当用代号表示。代号的组合顺序为焊接方法分类号、试件形式代号、焊缝 形式代号、母材类别号、焊接材料、试件规格尺寸、焊接位置代号、焊接要素分类 号。
(五)人员组成至少包括:工程师职称以上的专职焊接专业技术人员 3 名,专 职核Ⅱ级以上表面和体积无损检验人员各 1 名;
(六)具备组织焊工、焊接操作工考试和管理焊工、焊接操作工焊接档案的能 力。
第六条 考核中心负责组织实施焊工、焊接操作工专项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考 试,其主要职责是:
(一)制定考试计划;
(三)玩忽职守,导致考场纪律混乱,考试结果失实的;
(四)有其他严重影响资格考试公正性行为的。
第三十四条 民用核安全设备制造、安装单位或者民用核设施营运单位提供虚 假证明的,由国务院核安全监管部门处 1 万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五条 民用核安全设备焊工、焊接操作工超出考试合格项目范围从事焊 接活动的,由国务院核安全监管部门责令其停止民用核安全设备焊接活动,并依据 《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对聘用单位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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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产品焊接试板、试样标记打印规定:
(1)试板、试样标记由各工序操作人员在车间技术员的指导下进行打印,并由检验员确认。
(2)产品焊接试板标记内容:
a.材质标记;
b.焊工钢印号;
c.产品编号;
d.试板编号。
(3)产品焊接试板编号方法:
a.编号的组成:A 99-XXXX产品编号
年号
焊缝类别
b.一台产品需带多块焊接试板,应在产品编号上加英文大写字母A、B、C等以代表同一产品不同位置,不同焊缝种类。
c.钢印深度为0.3-0.5mm。
4.其它要求
(1)低温容器和不能打钢印的产品应在检验记录上说明。
(2)对带夹套的容器,焊工钢印的应打在可见表面。
(3)焊工对自己的钢印应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或转借他人。如有遗失应向焊工委员会声明,并履行补法手续。
(4)焊工报检时应将自己的钢印号用油漆或记号笔明显圈出。
(4)焊接工艺评定试件编号方法:
V-XXX
工艺评定代号工艺评定顺序号
(5)材料复验试件编号方法:原验号加复验字头“F”
(6)钢印打印位置:
a.焊接试板:钢印打在试板先焊面上,位置如下图所示:
其中:A代表产品编号;B代表材质标记;C代表焊工钢印号。
b.焊接试样:试板(试件)制取试样时应将试板号移植到试样上,同时打上试样号。打印位置为:双面焊在先焊面一侧试样左角,单面焊在施焊面一侧试样左上角。打印位置如下图:
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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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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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
批准时间
表A:焊工钢印打印位置规定
产品
焊缝名称
钢印位置
钢印编号
筒体纵缝、封头拼接
焊缝全长中心部位,距焊道50mm
焊工钢印号
筒体环焊缝
丁字口距纵、环焊道50mm
焊工钢印号
角焊缝
距焊道50mm的明显位置焊工钢印号Biblioteka 法兰联接角焊缝法兰侧面
焊工钢印号
多人焊接焊缝
焊缝起止处
焊工钢印号
其它焊缝
任选明显位置,距焊道50mm
规定名称
文件编号:
版本号:
焊工钢印及试板试样标记管理规定
目的:本规定的目的是加强焊工钢印及试板试样标记管理,保证焊接质量。
范围:本规定适用于焊工钢印、试板钢印的发放制定。
定义:无
规定内容
1.焊工合格证及钢印发放
焊工合格证和钢印由焊工考试委员会发放。
2.产品焊工钢印打印规定
焊接完的受压元件的所有焊缝,经焊工自检合格,由施焊的焊工,按以下规定位置打上焊工代号钢印。压力容器产品焊工钢印打印位置规定:(见表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