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黄金交易所现货交易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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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黄金交易所现货交易规则

上海黄金交易所现货交易规则

上海黄金交易所现货交易规则上海黄金交易所(Shanghai Gold Exchange,简称SGE)是中国境内唯一的全国性黄金交易市场,成立于2002年。

作为中国黄金市场的核心,SGE的现货交易规则是黄金交易者和投资者必须了解的重要内容。

1. 交易时间SGE现货交易的交易时间分为夜盘和日盘。

夜盘交易时间为周一至周五的晚上9:00至次日凌晨2:30,日盘交易时间为周一至周五的上午9:00至下午3:30。

节假日期间,交易时间可能会有所调整。

2. 交易品种SGE的现货交易主要包括黄金、白银、铂金和钯金等贵金属品种。

其中,黄金交易是最为活跃和主要的交易品种。

3. 交易规则SGE现货交易的交易规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成交价格确定:SGE的交易价格是以人民币/克为单位,交易价格根据市场供求关系自由形成,采用连续竞价的方式进行交易。

(2) 交易单位:黄金交易的交易单位为标准金重量单位克,白银为标准银重量单位千克,铂金和钯金为标准金重量单位盎司。

(3) 交割方式:SGE现货交易采用实物交割方式,即交易双方按约定的交割日将黄金实物交付给买方,交割地点为上海。

(4) 交易保证金:SGE要求交易者在进行交易前交纳一定比例的交易保证金,以确保交易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保证金的交纳比例根据交易品种和交易者的身份不同而有所差异。

(5) 交易手续费:SGE对交易者收取一定比例的交易手续费,用以维护交易所的正常运营和管理。

(6) 交易结算:SGE的交易结算采用T+D(交割日交易日)交收制度,交易当天成交的交易将在交割日进行交割结算。

(7) 交易风险管理:SGE建立了完善的交易风险管理体系,包括交易限额管理、交易风险准备金管理等,以确保交易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4. 交易者资格要求SGE对交易者的资格要求比较严格,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注册会员:交易者必须是SGE的注册会员,注册会员需满足一定的资质要求,包括金融机构、企事业单位、个人等。

上海黄金交易所现货交易规则

上海黄金交易所现货交易规则

第五章现货实盘交易与现货即期交易第四十五条现货实盘合约交易,买方报价时必须有全额资金,其中,Pt99。

95合约买入报价时需另加2%的实物溢短差清算准备金,卖方报价时交易账户中必须有相应的实物,报价后,对应的资金或实物即被冻结。

报价成交后,买入的黄金实物可用于当日或以后交易日的卖出,也可以申请提货;买入的铂金实物不能卖出,只能申请提货;卖出实物所得货款的90%可用于本交易日内的交易,余款在交易所日终清算时结算。

第四十六条现货即期交易:(一)客户进行买报价或卖报价时,必须有20%的保证金。

(二)以成交当日为T+0日,日终清算时对买入量和卖出量进行轧差,轧差后的净头寸按当日结算价冻结20%的保证金,同时对成交价与结算价的差额进行清算.在T+2交易日日终清算时,按T+0日的结算价,对T+0日的净头寸执行实物交割。

(三)交易所对T+2日不能履行实物交割的一方按即期合约交割违约处理,根据违约金比例扣除违约方违约部分的违约金支付给未违约方,同时实物交割终止。

违约金比例为20%.(四)实物交割后卖方的保证金转换为必须对买方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担保金,买方收到增值税发票抵扣联后,须2个工作日内通知交易所解冻卖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担保金.(五)卖方未在规定期限向买方交付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视为违约,处以应开票金额20%的罚款,所罚款项用于弥补买方进项税款损失,多余部分计入交易所风险基金;买方收到增值税发票未及时通知交易所解冻卖方担保金,造成卖方发生滞纳金或罚款损失的,损失由买方承担。

第六章现货延期交收交易第四十七条现货延期交收交易是指以支付保证金的形式在交易所集中买卖某种延期交收合约的交易活动,客户可以选择合约成交当日交割,也可以延期交割,同时引入延期补偿费机制来调节实物供求矛盾。

交易所按照延期补偿费收取方式的不同设立Au(T+D)、Ag(T+D)和Au(T+N1)、Au(T+N2)等合约。

第四十八条延期交收交易按买卖方向和交易性质分为:买入开仓报价、卖出平仓报价、卖出开仓报价、买入平仓报价.买入开仓报价是指买入一定数量的延期交收合约以增加多头持仓的报价;卖出平仓报价是指对多头持仓进行反向的卖出交易以了结多头合约的报价。

上海黄金交易所Au(T+D)知识

上海黄金交易所Au(T+D)知识

上海黄金交易所Au(T+D)知识一、上海黄金交易所简介上海黄金交易所是经国务院批准,由中国人民银行组建,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的,不以营利为目的,实行自律性管理的法人。

交易所实行会员制组织形式,接受中国人民银行的领导和监管。

2002年10月上海黄金交易所正式开业,拉开了中国黄金市场发展的序幕。

二、交易方式和时间会员可自行选择通过远程或现场方式进行交易,远程会员可选择拨号或专线接入。

交易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采取自由报价,撮合成交的方式进行。

交易时间上午:08:50-08:59 开盘集合竞价夜间:21:00-02:3008:59 竞价撮合(周五无夜市)09:00-11:30 连续交易11:30-13:30 暂停交易下午:13:30-15:30 连续交易15:30 收盘15:00-15:30 交收申报15:31-15:40 中立仓申报15:40 交收申报撮合15:45 闭市三、交易所品种1、交易所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组织黄金、白银、铂交易。

2、交易所现有黄金现货和黄金延期Au(T+D)等8个黄金品种,铂金品种1个,白银品种2个。

3、交易所交易的实物为经交易所认证的、可提供标准金锭企业生产的、符合交易所金锭质量标准的黄金、白银、铂金。

4、上海黄金交易所交易品种介绍现货市场Au99.99、Au99.95Au100g 、Au50gAg99.9 、PT99.95投资市场(延期交易)Au(T+D)、AU(T+N1) 、AU(T+N2)Ag(T+D) 、Au(T+5)四、交易所帐户管理1、交易所帐户实行一户一码制,实物交割处理到每个会员及客户的实物账户。

2、会员及客户实物账户管理实行现货全额、延期交收交易同一账户管理。

会员及客户实物账户中的实物可用于参与交易所现货全额、延期交收交易的实物交割履约。

五、现货延期交收业务以保证金方式进行买卖,交易者可以选择合约交易日当天交割,也可以延期交割,同时引入延期补偿费机制来平抑供求矛盾的一种现货交易模式。

上海黄金交易所交易规则

上海黄金交易所交易规则

现货延期—产品的特点
双向交易市场 保证金交易 T+0交易
现货市场
即可买涨 又可买跌 少量的交易资金 做100%的交易
及时买卖 随时交易
可提取实物金条
现货延期—双向交易
涨、跌均可实现盈利,牛熊市均有行情,不用担心 被套风险
做空原理:
当您预测价格要跌时,您可以在高位先做一个卖出 (也许您会问为什么我没有货也可以卖出,记住您不是 凭空卖出的,您是付了保证金的)
现货延期—交易时间
周一
周二
周三
周四
周五
上午 08:50-11:30 09:00-11:30 09:00-11:30 09:00-11:30 09:00-11:30
下午 13:30-15:30 13:30-15:30 13:30-15:30 13:30-15:30 13:30-15:30
晚上 20:50-02:30 20:50-02:30 20:50-02:30 20:50-02:30
现货延期—什么是T+D?
(T+D): T-交易(Trade),D-延期(Delay)
AU(T+D)是上海黄金交易所推出的现货黄金延期 交收交易。
AG(T+D)是上海黄金交易所推出的现货白银延期 交收交易。
是指以保证金方式进行买卖,交易都可以选择合 约交易日当天交割,也可以延期交割,同时引入延期 补偿费机制来平抑供求矛盾的一种现货交易模式。
黄金买回来还给你,这样我就赚了100,000元。 在交易市场上就直接叫开空仓。开空仓后,把卖出的合约
买回来,叫平空仓,这样一单交易就了结。
现货延期—保证金交易
例 : 100 万 的 房 子 只 需 缴 15%的首期款15万,即可获 得使用权。若想得到100% 的产权,需支付余下的85% 房款。

上海黄金交易所现货交易资金清算实施细则-

上海黄金交易所现货交易资金清算实施细则-

上海黄金交易所现货交易资金清算实施细则正文:---------------------------------------------------------------------------------------------------------------------------------------------------- 上海黄金交易所现货交易资金清算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上海黄金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现货交易的资金清算行为,保护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众利益,防范和化解市场的风险,根据《上海黄金交易所现货交易规则》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资金清算是指根据交易结果和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对会员货款、交易保证金、交易盈亏、手续费、延期补偿费、超期费等及其它有关款项进行计算、收付的行为。

第三条交易所对现货实盘交易和现货即期交易采取钱货两讫制度进行清算;对现货延期交收交易实行每日无负债清算制度和交易保证金制度。

会员保证金按成交总额的比例收取,具体比例按交易所公告执行。

第四条本细则适用于交易所内的一切资金清算活动,交易所、会员、客户和指定结算银行及相关工作人员必须遵守本细则。

第二章清算原则第五条交易所实行“集中、净额、二级”的资金清算原则。

“集中”是指交易所对会员统一办理资金清算和划付;“净额”是指会员就其在交易所买卖的成交差额与交易所进行清算;“二级”是指交易所负责对会员实行清算,会员负责对其代理客户实行清算。

第六条交易所实行T+0资金清算,T+1资金结算,即交易所在交割或清算时,将资金从买方会员的清算准备金中扣除,划入卖方会员的清算准备金中,完成资金清算。

在T+1日的9:00至15:30,交易所根据会员的申请,将资金划入其在结算银行的自营专用账户或代理专用账户。

第七条现货实盘交易、现货即期交易、现货延期交收交易在同一交割日履约的,资金按现货实盘交易、现货即期交易、现货延期交易顺序分配。

上金所业务相关制度

上金所业务相关制度

上金所业务相关制度一、上金所业务概述及目的上海黄金交易所(以下简称“上金所”)是中国唯一的黄金交易所,致力于提供安全、高效、便捷的黄金交易服务。

其主要业务涵盖了黄金、白银等贵金属的现货交易、延期交收交易和回购交易。

上金所的目的是通过规范化的市场机制,促进黄金等贵金属的流通和合理配置,为市场参与者提供风险管理和投资增值的平台。

二、交易品种与交易规则上金所主要提供黄金、白银等贵金属的交易服务。

在现货交易中,以实物交割为基础,合约到期时需进行实物交割。

延期交收交易则是以保证金制度为基础,通过杠杆交易实现贵金属的买卖。

回购交易则是通过购买具有回购协议的标的物,在一定期限后以约定价格卖回上金所。

上金所的交易规则包括但不限于:保证金制度、涨跌幅限制、撮合交易机制、结算交割制度等。

保证金制度是用于降低杠杆交易的风险,确保合约履行的资金保障;涨跌幅限制则是为了防止市场过度波动,保持市场稳定;撮合交易机制则是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进行交易匹配;结算交割制度则是按照合约规定,到期进行实物交割或差价补偿。

三、客户开立与维护账户制度上金所的客户开立与维护账户制度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 客户开立账户需提供身份证明、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并进行实名认证。

2. 客户开立账户后需进行风险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确定可参与交易的品种和杠杆比例。

3. 客户维护账户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上金所规定,确保账户信息安全、合规。

4. 上金所对客户账户进行动态管理,根据市场情况调整客户杠杆比例和风险等级。

四、行情发布及行情采集机制上金所的行情发布及行情采集机制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 上金所通过官方网站、交易软件等渠道发布实时行情,包括黄金、白银等贵金属的价格、成交量等信息。

2. 上金所采用高效的行情采集系统,从交易所内和各个交易品种会员的交易系统中实时采集行情数据。

3. 上金所对行情数据进行加工处理,生成符合投资者需求的行情资讯,如市场分析报告、新闻动态等。

上海黄金交易所交易规则详解

上海黄金交易所交易规则详解
➢ 上海黄金交易所由中国人民银行直接领导
➢ 交易所实行会员制
➢ 交易所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交易原则,采取 自由报价、撮合成交的方式组织上市品种的竞价交易, 交易所为竞价交易提供集中履约担保。
➢ 交易所按照信用交易等原则组织询价交易
上海黄金交易所会员分类
➢ 金融类会员:商业银行组成,可代理个人黄金交易 及自营(27家),证券股份有限公司(4家)中信建
上海黄金交易所交易规则
目录
➢ 上海黄金交易所简介 ➢ 上海黄金交易所交易品种 ➢ 上海黄金交易所交易时间 ➢ 代理交易与自营交易规定 ➢ 交易细则
上海黄金交易所简介
➢ 上海黄金交易所是经国务院批准,由中国人民银 行组建,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的,不 以营利为目的,实行自律性管理的法人。遵循公 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组织黄金、白 银、铂等贵金属交易。交易所于2002年10月30日 正式开业。
➢ 现货实盘合约包括: Au50g、 Au100g、 Au99.99、 Au99.95、 Au99.5、Pt99.95、iAu100g、iAu99.99、 iAu99.5;
➢ 现货即期合约包括:Ag99.9 和 Ag99.99;
➢ 现货延期交收合约包括:Au(T+D) 、Au(T+N1) 、 Au(T+N2) 、mAu(T+D) 、Ag(T+D) 。
➢ 注3:报价全交易日有效。夜市报价,第二自然日白天交易时段有效。
代理交易与自营交易规定
➢ 交易所实行会员制组织形式,会员直接参与交易 所交易,客户必须通过会员的代理参与交易。
➢ 客户参与交易所的交易,必须事先在具备相应代 理业务资格的会员处办理开户登记。
➢ 目前,自然人客户只能由金融类会员代理交易

上海黄金交易所现货交易规则(2011年修订)

上海黄金交易所现货交易规则(2011年修订)

上海黄金交易所现货交易规则(2011年修订)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字号】•【施行日期】•【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务综合规定正文上海黄金交易所现货交易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市场交易行为,保护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众利益,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上海黄金交易所业务监督管理规则》和《上海黄金交易所章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上海黄金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组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黄金及其它贵金属的集中交易、清算和实物统一配送。

第三条交易所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交易原则,采取自由报价、撮合成交的方式组织上市品种的竞价交易;按照信用交易原则组织询价交易(询价交易规则另行制定)。

第四条本规则适用交易所内的一切交易活动,交易所、会员、客户、指定仓库、指定结算银行及其工作人员必须遵守本规则。

第二章交易时间与交易品种第五条交易所交易地点为上海市河南中路99号。

交易所周一至周五开市(国家法定节假日及交易所公告的休市日除外),连续交易时间详见“交易时间明细表”(附表1)。

第六条交易所上市的品种有黄金(Au)、白银(Ag)、铂(Pt),以及其它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品种。

第七条根据交易方式不同,交易所挂盘合约分为现货实盘合约、现货即期合约、现货延期交收合约及其它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合约。

第八条黄金现货实盘合约有Au50g、Au100g、Au99.99、Au99.95和Au99.5;铂金现货实盘合约有Pt99.95;白银现货即期合约有Ag99.9和Ag99.99;黄金现货延期交收合约有Au(T+D)、Au(T+N1)、Au(T+N2);白银现货延期交收合约有Ag(T+D)。

新增合约的挂盘根据交易所的公告执行。

第九条各交易合约的主要内容包括:交易品种、合约交易代码、交易方式、交易单位、报价单位、最小变动价位、每日价格最大波动限制、最大单笔报价量、最小单笔报价量、交易时间、最低交易保证金、清算方式、交割品种、交割方式、交割时间、交割地点、交易手续费、交割费等。

上海黄金交易所章程

上海黄金交易所章程

上海黄金交易所章程一、引言黄金作为一种重要的贵金属,具有保值和增值的特点,在全球范围内都受到广泛关注。

为了规范和促进黄金交易市场的发展,上海黄金交易所成立并制定了章程,本文将对上海黄金交易所章程进行全面、详细、完整和深入地探讨。

二、上海黄金交易所的背景上海黄金交易所(Shanghai Gold Exchange,简称SGE)是中国唯一的黄金交易所,成立于2002年。

作为全球最大的黄金交易所之一,SGE在国内外黄金市场上具有重要的影响力。

SGE的成立旨在推动中国黄金市场的发展,提升中国在全球黄金市场中的话语权。

三、上海黄金交易所章程的目标上海黄金交易所章程的目标是建立一个公平、透明、高效的黄金交易市场,为投资者提供安全可靠的交易环境,促进黄金价格的形成和市场的稳定发展。

四、上海黄金交易所的组织结构上海黄金交易所由会员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组成。

会员大会是SGE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选举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并审议和决定重大事项。

董事会是SGE的执行机构,负责制定和实施交易规则、监督市场运行和管理交易所的日常工作。

监事会是SGE的监督机构,负责监督董事会的工作,保障交易所的公正、公平和合法运行。

管理层是SGE的具体运营管理团队,负责具体的交易所运营和管理工作。

五、上海黄金交易所的交易规则上海黄金交易所的交易规则包括市场准入规则、交易制度、交易品种、交易时间和交易费用等方面。

市场准入规则规定了参与黄金交易的资格条件和程序,保障市场的公开、公平和透明。

交易制度规定了交易所的交易方式、交易规则和交易程序,确保交易的合法和有序进行。

交易品种包括黄金现货、黄金期货和黄金期权等,满足不同投资者的需求。

交易时间是指交易所的开市时间和闭市时间,确保交易的连续性和流动性。

交易费用包括交易手续费、交易保证金和交易清算费用等,根据交易的成本和风险进行合理定价。

六、上海黄金交易所的市场监管上海黄金交易所通过建立健全的市场监管体系,保障市场的公正、公平和透明。

上海黄金交易所交易规则

上海黄金交易所交易规则

保证金调整
市场风险状况
当市场风险状况发生变化时,交易所可能会调 整保证金比例,以控制市场风险。
政策调整
根据相关政策规定,交易所可能会对保证金比 例进行调整。
其他因素
交易所还会考虑其他因素,如会员或客户的信用状况、交易活跃度等,来调整 保证金比例。
04 交割规则
交割期限
交割期限
上海黄金交易所规定,交易双方在达成交易后的某一特定日期进行实物交割。 这个日期通常在交易达成后的1-3个工作日之内,具体时间由交易双方协商确 定。
诉讼解决
如果仲裁无果,交易双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 讼,由法院进行审理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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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割方式
实物交割
交易双方按照约定的时间和地点,将符合交易所规定规格和质量要求的实物黄金、白银等贵金属进行交付。
期货转现货
如果交易双方在期货市场上达成交易,可以在期货转现货的过程中进行实物交割。期货转现货的交割方式可以降 低交割成本和风险。
05 风险管理规则
涨跌停板制度
涨跌停板制度是指交易所根据市场风险情况,对部分或全部合约设定涨跌幅度限制,当市场价格波动 超过一定幅度时,交易所会采取暂停交易等措施,以减少市场的波动。
03
交易所会根据不同情况采取口头警示、书面警示、 暂停交易等措施,以减少市场的波动。
06 信息披露规则
信息披露内容
交易信息
包括交易品种、交易时间、 交易价格、交易量等。
持仓信息
包括会员和客户的持仓量、 持仓分布等。
结算信息
包括结算价格、结算数量、 结算金额等。
交割信息
包括交割日期、交割地点、 交割方式等。
黄金期货
以黄金为标的物的期货合约,通过买卖期货 合约赚取差价。

上海黄金交易所章程

上海黄金交易所章程

上海黄金交易所章程摘要:一、上海黄金交易所简介二、上海黄金交易所的组织架构三、上海黄金交易所的交易品种与服务四、上海黄金交易所的交易规则五、上海黄金交易所的会员管理六、上海黄金交易所的监督管理与法律责任七、上海黄金交易所的变更与终止八、上海黄金交易所的附则正文:上海黄金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是经国务院批准,由中国人民银行组建,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的,不以营利为目的,实行自律性管理的法人。

交易所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为会员提供黄金、白银等贵金属的交易、清算、交割与仓储等服务。

一、上海黄金交易所简介交易所成立于2002 年,总部位于上海市。

交易所旨在发挥黄金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作用,促进黄金市场的健康发展,提高我国黄金市场的国际竞争力。

交易所是国家级黄金市场,是我国黄金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上海黄金交易所的组织架构交易所的组织架构包括会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管理层等。

会员大会是交易所的最高权力机构,理事会是交易所的决策机构,监事会是交易所的监督机构,管理层是交易所的执行机构。

交易所还设有专业委员会,负责处理相关领域的专业事务。

三、上海黄金交易所的交易品种与服务交易所的交易品种主要包括黄金、白银等贵金属。

交易所提供交易、清算、交割与仓储等服务,为会员提供了一个安全、高效、便捷的交易平台。

四、上海黄金交易所的交易规则交易所的交易规则包括交易时间、交易方式、交易费用、交易限制等。

会员需遵循交易所的交易规则,确保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公开。

五、上海黄金交易所的会员管理交易所实行会员管理制度,会员分为综合类会员和金融类会员。

会员需满足一定的条件,经交易所审核批准后方可成为会员。

交易所对会员进行监督管理,会员应遵守交易所的章程、交易规则及相关规定。

六、上海黄金交易所的监督管理与法律责任交易所接受国家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如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等。

交易所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会员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上海黄金交易所交易规则

上海黄金交易所交易规则

上海黄金交易所交易规则(一)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市场参与者的交易行为,促进市场健康、规范发展,根据《上海黄金交易所现货交易规则》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上海黄金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宗旨,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采取自由报价、撮合成交的方式组织黄金和白银品种的延期交收交易(以下简称延期易)。

第二章交易时间、交易品种第三条交易所周一至周五开市(国家法定节假日及交易所公告的休市日除外):早市 09:00——11:30,(其中,周一早市时间为 08:50——11:30);午市 13:30——15:30 ;夜市 20:50——2:30。

第四条黄金延期合约代码为Au(T+D)、Au(T+N1)、Au (T+N2),白银延期合约代码为Ag(T+D)。

第五条黄金的基准交割物为符合交易所金锭质量的重量3千克、成色不低于99.95%的金锭,重量1千克、成色不低于99.99%的金锭可替代交割。

白银的交割物为符合交易所银锭质量的重量15千克、银含量不低于99.90%的银锭。

第六条黄金延期合约的交易报价单位为人民币元/克,最小变动价格为0.01元人民币,最小交易单位为1手,每手代表的实物重量为1千克,最小实物交收量为1手。

白银延期合约的交易报价单位为人民币元/千克,最小变动价格为1元人民币,最小交易单位为1手,每手代表的实物重量为1千克,最小实物交收量为15手、并以15手的整倍数申报交收。

第三章延期交易业务第七条延期交易是指以保证金交易方式进行交易,客户可以选择合约交易日当天交割,也可以延期交割,同时引入延期补偿费(简称延期费)机制来平抑供求矛盾的一种现货交易模式。

第八条延期合约的交割采用实物交收申报制度(简称交收申报),在每日的交收申报时段,多头持仓可进行收货申报、空头持仓可进行交货申报。

交收申报成功,在当日清算时完成资金和实物的过户。

第九条延期费为客户延期交收发生的资金或黄金实物的融通成本,延期费的支付方向根据交收申报数量对比确定。

上海黄金交易所现货白银交易规则

上海黄金交易所现货白银交易规则

上海黄金交易所现货白银交易规则
首先,交易品种方面,上海黄金交易所现货白银交易品种为1000克/手的纯银现货交易。

每日开市前,交易所公布当日交割品种,投资者可根据自己的需求选择交易的品种。

其次,交易时间方面,上海黄金交易所现货白银交易时间为每个交易日的早上9:00至下午3:30,其中午休市时间为11:30至13:30。

第三,交易方式方面,上海黄金交易所现货白银交易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即在交易时间内,买方和卖方通过报价竞价的方式确定交易价格,最终按照成交价进行交易。

最后,交易结算方面,上海黄金交易所现货白银交易采用T+0交易方式,即交易当天进行结算,买方和卖方应在交易日结束前完成结算。

结算方式包括现金结算和银行转账结算两种方式。

总之,上海黄金交易所现货白银交易规则对投资者的交易行为进行了规范,有助于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市场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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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黄金交易所现货交易资金清算实施细则

上海黄金交易所现货交易资金清算实施细则

上海黄金交易所现货交易资金清算实施细则第一篇:上海黄金交易所现货交易资金清算实施细则上海黄金交易所现货交易资金清算实施细则第一条为细化上海黄金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资金清算管理工作,维护清算各方合法权益,确保清算工作准确、安全、高效的运行,现根据《上海黄金交易所现货交易资金清算管理办法》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规定的条款适用于交易所、会员、清算银行有关黄金交易的一切资金清算活动。

第三条交易所实行“集中、净额、直接”的资金清算原则。

“集中”是指交易所与会员在清算日统一通过清算银行办理资金划付;“净额”是指会员就其在交易所买卖的成交净额与交易所进行清算;“直接”是指交易所直接和会员实行净额清算。

第四条会员自营和代理交易分别清算。

第五条会员须在交易所指定的清算银行分别开立自营和代理专用账户。

第六条交易所对现货交易实行T+0的清算速度办理资金清算,即在交易日将资金从买方会员(自营或代理)保证金账户上扣除,将资金划入卖方会员(自营或代理)的保证金账户,下一个营业日,再划入卖方会员(自营或代理)在清算行开立的专用账户。

第七条会员自营保证金账户每日余额不低于一万元人民币;代理客户保证金账户按每一客户存入一万元保证金;保证金用于支付手续费、仓储费、运保费等费用。

第八条会员净卖出黄金,应收资金为交易款扣除交易手续费和有关费用的差额数;会员净买入黄金,应付资金为交易款加交易费用。

第九条会员在清算银行开立的自营和代理专用账户只能用于黄金交易及与其相关的事物。

第十条交易所对会员分别开立的自营保证金账户和代理客户保证金账户按日、序时进行记录。

第十一条交易所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活期利率,为会员和代理客户的保证金计算利息。

第十二条会员开立专用账户(自营或代理)时,按规定提交交易所认为必须提供的其他资料。

第十三条会员须指定专职人员负责交易资金清算事宜。

第十四条会员每日须及时取得交易所提供的清算资料并做好核对工作,妥善保存相关资料三年以上。

上海黄金交易时间和规则

上海黄金交易时间和规则

上海黄金交易时间和规则上海黄金交易所是中国唯一的黄金交易场所,于2002年10月31日成立,是国内金融市场的一个新兴板块,为广大投资者提供黄金现货交易平台。

作为全国性的专业性交易所,上海黄金交易所承担着维护金融市场稳定和健康发展,保障市场透明和公正的重要角色。

下面就为大家介绍一下上海黄金交易时间和规则。

1.交易时间上海黄金交易所的交易时间分为交易日和非交易日两部分,其中交易日指正常工作日,非交易日指节假日休息日等。

交易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3:30-15:30。

非交易日: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等。

2.交易规则上海黄金交易所按照公开竞价方式进行现货黄金交易。

1)价格:价格是由市场的供求关系决定的,根据买卖双方的报价,由交易所按照市场供求关系确定成交价格。

2)买卖方:交易的参与者分为买方和卖方,交易双方可以选择市价或者限价交易方式进行交易。

3)交易方式:市价和限价交易方式4)撮合方式:上海黄金交易所采用双向匹配撮合方式,即买方和卖方同步公布价格和数量,系统根据双方的价格和数量进行撮合成交。

5)交收:交易所以指针的方式规定交割日,并规定了交割品种、交割方式、交割数量、交割地点等相关细则。

买卖双方在交割日按照合同约定进行交割。

3.交易费用交易费用包括交易手续费和交易保证金。

交易手续费按照交易量不同而不同,交易保证金则根据交易所的规定和市场情况而定。

交易所还规定了相应的风险准备金制度,为投资者提供风险控制保障。

风险准备金的数额由交易所根据市场需求与供给相匹配的原则测算得出。

4.交易注意事项1)在交易时,应提前查看行情,了解市场情况,制定合理的交易策略,避免盲目跟风。

2)交易时应注意行情波动,灵活调整交易策略,避免因市场不利而加大交易量。

3)对于投资者而言,也需要注意交易品种与个人风险承受能力的匹配程度,避免在交易过程中因收益低而承担过高的市场风险。

总之,上海黄金交易所作为国内唯一的黄金交易场所,其交易时间和规则是影响黄金交易的重要因素。

上海黄金交易所现货交易规则

上海黄金交易所现货交易规则

上海黄金交易所现货交易规则7月12日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交易地点和时间第三章交易品种与规格第四章交易方式第五章交易业务第六章清算业务第七章交割业务第八章代理业务第九章风险管理第十章异常状况处理第十一章信息管理第十二章监督管理第十三章调解与惩罚第十四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上海黄金交易所(如下简称交易所)旳正常交易秩序,保障交易各方旳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上海黄金交易所章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交易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旳宗旨,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旳原则,采用自由报价,撮合成交,集中清算,统一配送旳交易方式,同步提供询价等辅助交易方式。

第三条本规则合用交易所内旳一切交易活动,交易所、会员、客户、指定仓库、指定清算银行及其工作人员必须遵守本规则。

第二章交易地点和交易时间第四条交易所交易地点为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5号。

第五条每周一至周五开市(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黄金交易时间上午10:00——11:30;下午13:30——15:30。

铂交易时间上午10:00——11:30;下午13:30——15:00。

第三章交易品种与规格第六条交易品种为黄金、白银、铂。

第七条黄金交易成色种类为Au99.99、Au99.95、Au99.5。

白银交易成色不低于99.95%。

铂交易成色不低于99.95%。

第八条黄金交易重量规格为50克、100克、1公斤、3公斤和12.5公斤旳金条、金锭和法定金币。

第九条交易所交易旳金锭、金条、银锭为经交易所认定旳可提供原则金锭、金条、银锭企业生产旳符合交易所金锭、金条、银锭质量原则旳实物,及伦敦金银市场协会(LBMA)认定旳合格供货商或精炼厂生产旳原则实物。

交易所交易旳铂锭为伦敦铂钯市场协会(LPPM)、东京工业品交易所(TOCOM)、纽约商品交易所(NYMEX)承认旳或经交易所认定旳合格铂锭供货商生产旳原则实物。

第十条报价方式为人民币元∕克,人民币元后来保留两位小数。

au(t+d)交易规则

au(t+d)交易规则

AU(T+D)的操作规则解释2009-05-27 16:03:15| 分类:黄金投资知识| 标签:|字号大中小订阅1、AU(T+D)合约大小是多少?交易代码:AU(T+D)交易品种:AU99.95(2号金)的10%保证金交易交易单位:1000克/手报价单位:元(人民币)/1克最小变动价:0.01元/1克每日价格最大波动限制:不超过上一交易日收盘价±10%交易时间:上午09:00 —11:30,下午1:30 —3:30,晚上9:00 —次日凌晨2:30。

提货申请日期:任何一个交易日提货日期:申请日的当天2、AU(T+D)收取多少保证金?目前AU(T+D)交易所收取的保证金水平为成交重量的10%(此为最低标准,交易所根据市场风险情况有权进行必要的调整)。

按照目前AU(T+D)价格为190人民币/克计算,进行一手AU(T+D)合约交易最少需要交纳1.9万元保证金。

这样的门槛设置充分考虑到国内投资者普遍的风险承受能力,旨在发展一个良好的有承受能力的市场。

投资者向代理机构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会在交易所规定的基础上浮动。

3、合约有涨跌停板吗?AU(T+D)的涨跌停板为前一交易日结算价的正负7%。

4、每日的开盘价.收盘价是如何确定的?每场交易开盘价为开盘后第一笔成交价,收盘价为最后五笔成交价的加权平均价。

5、每日结算是如何确定的?当日结算价是指某一期货合约最后一小时成交量的加权平均价。

最后一小时无成交且价格在涨/跌停板上的,取停板价格作为当日结算价。

最后一小时无成交且价格不在涨/跌停板上的,取前一小时成交量加权平均价。

该时段仍无成交的,则再往前推一小时,以此类推。

交易时间不足一小时的,则取全时段成交量加权平均价。

6、最后结算价是如何确定的?为什么不用收盘价呢?最后结算价是最后交易日现货指数最后二小时所有指数点的算术平均价。

在国际市场上有一些合约是采用现货指数收盘价作最后结算价的。

但由于现货指数收盘价很容易受到操纵,因此为了防止操纵,国际市场上大部分期金合约采用一段时间的平均价。

上海黄金交易所现货交易交割管理办法

上海黄金交易所现货交易交割管理办法

上海黄金交易所现货交易交割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交割原则第三章入库管理第四章出库管理第五章费用第六章二次结算第七章代理第八章质量纠纷处理第九章 IC卡管理第十章附则上海黄金交易所现货交易交割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上海黄金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的交割管理工作,维护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交割仓储系统安全、顺利、及时运行,根据《上海黄金交易所现货交易规则》,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交易所成交合同的履约。

所称交割是指交易双方为履行合同契约,根据交易所的规则进行的实物交收行为。

第二章交割原则第三条交易所实物交割实行一户一码制,实物交割处理到每个会员及客户的实物账户。

第四条会员及客户实物账户管理实行现货全额、Au(T+5)及延期交收交易同一账户管理。

会员及客户实物账户中的实物可用于参与交易所现货全额、Au(T+5)及延期交收交易的实物交割履约。

第五条交易所指定仓库为会员及客户办理实物出入库手续,其中金锭、银锭实行“择库存货、择库取货”原则;金条实行“择库存货、定库取货”原则,目前取货地区为上海、北京、深圳地区;铂锭实行“定库存货、定库取货”原则,目前存取货地区为上海、深圳地区。

第六条交易所交易的金锭、金条、银锭为经交易所认定的可提供标准金锭、金条、银锭企业生产的符合交易所金锭、金条、银锭质量标准的实物,及伦敦金银市场协会(LBMA)认定的合格供货商或精炼厂生产的标准实物。

交易所交易的铂锭为伦敦铂钯市场协会(LPPM)、东京工业品交易所(TOCOM)、纽约商品交易所(NYMEX)认可的或经交易所认定的合格铂锭供货商生产的标准实物。

第七条交易所交割品种为标准重量1千克、成色不低于99.99%的金锭;标准重量3千克、成色不低于99.95%的金锭;标准重量12.5千克、成色不低于99.5%的金锭;标准重量0.05千克、成色不低于99.99%的金条;标准重量分别为0.5千克、1千克、3千克、4千克、5千克、6千克、成色不低于99.95%的铂锭;标准重量15千克、成色不低于99.99%的银锭;标准重量15千克、成色不低于99.95%的银锭及定向询价交割品种。

上海黄金交易所现货交易规则

上海黄金交易所现货交易规则

上海黄金交易所现货交易规则
上海黄金交易所现货交易规则是指在上海黄金交易所进行的现货黄金交易所需遵守的规定。

以下是一些主要规则:
1. 交易时间:交易时间为每个工作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5:30。

2. 交易品种:上海黄金交易所的现货交易品种主要包括Au99.95、Au99.99、Au100g、Au50g、Au10g、Au5g、Au2g、Au1g等。

3. 交易单位:现货黄金交易单位为克,最小交易单位为1克。

4. 交易方式:交易采用集中竞价和连续竞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集中竞价在每个交易日上午9:00至9:15进行,连续竞价在9:15至11:30和13:30至15:30之间进行。

5. 交易限制:个人投资者在上海黄金交易所的现货交易中有一定的交易限制。

例如,个人投资者在每个交易日的买入和卖出总量都有一定的限制。

6. 交割方式:交割方式为线下交割,即通过上海黄金交易所认可的交割机构进行实物黄金的交割。

7. 交易费用:交易费用包括交易手续费和交割费用,费用标准由上海黄金交易所制定。

以上是上海黄金交易所现货交易的一些主要规则,具体详情可参考上海黄金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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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99%的金锭可替代交割,并实行升水制度,升水标准根据交易所
公告执行。交收实物须为3千克和1千克整数倍。
第四十三条 延期合约交收处理程序:延期合约持仓的交收申报
及中立仓的交收配对确立以后,当日完成交收。收实物方按当日结
算价支付货款,交实物方按实际交割量交实物,并按当日结算价收
取货款。
第三十七条 交易所负责会员自营资金的清算,金融类、综合类
会员负责代理客户的资金清算,交易所负责向会员提供其代理客户
交易资金清算明细数据。
第三十八条 违约处理按《关于系统对保证金交易品种违约判断
处理程序的说明》公告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 交割业务
第三十九条 交易所实物交割实行一户一码制,实物交割管理到
续费等款项进行清算。
第三十一条 会员当日盈亏为平仓盈亏与持仓盈亏之和。
第三十二条 会员的保证金余额低于交易所规定的最低余额,应
追加资金。
第三十三条 会员须在下一个交易日开市前补足至交易所规定的
最低金额。未补足的,若保证金余额低于最低金额,禁止开新仓,
且交易所有权对该会员强行平仓。
锭质量标准的标准重量15千克、银含量不低于99.90%的标准银
锭。
第六条 黄金延期合约的交易报价单位为人民币元/克,最小变
动价格为0.01元人民币,最小交易单位为1手,每手代表的实物标
准重量为1千克,最小实物交收量为1手。
白银延期合约的交易报价单位为人民币元/千克,最小变动价格
为1元人民币,最小交易单位为1手,每手代表的实物标准重量为
规定的开户资料报交易所备案。
第四十九条 交易所实行一户一码的客户交易编码管理制度,会
员必须为客户申请交易编码。客户交易编码为交易所客户在交易系
统中进行交易活动的唯一标识。会员和客户必须遵守一户一码的客
户编码管理制度。
第五十条 会员的自营业务、代理业务都必须通过交易所的竞价
当bp≥sp≥cp时,最新成交价=sp
当bp≥cp≥sp时,最新成交价=cp
当cp≥bp≥sp时,最新成交价=bp
集合竞价未产生开盘价时,开盘后第一笔成交的前一成交价为
上一交易日的收盘价。
第十九条 新上市合约的挂盘基准价由交易所确定并提前公布。
挂盘基准价是确定新上市合约第一天交易涨跌停板价的依据。 对曾
经有成交而目前无持仓的合约,当其结算价与市场存在较大差距
时,交易所可以公布新的基准价。
第二十条 交易所按合约成交金额的一定比例收取交易手续费。
黄金延期合约的交易手续费为万分之四,白银延期合约的交易手续
费为万分之三。通过交收的方式了结持仓和通过中立仓的方式获取
持仓免收手续费。如有交易手续费率调整,交易所将另行公告。
第三十四条 清算业务程序:
延期交易实行T+0的清算速度办理资金清算。
对会员买入和卖出申报,按交易所规定的保证金比例收取保证
金,日终根据会员的持仓按当日结算价和保证金比例收取保证金。
在交割申报成功后当日,将资金从收货会员(自营或代理)资金账
户上扣除,将资金划入交货会员(自营或代理)资金账户,会员可
撮合配对,配对成功的申报在当日清算时完成交收。交收配对成功
但清算时没有足够的可用资金或库存,按实物交收违约处理。
第二十六条 实物交收违约,按当日结算价和交易所公布的违约
金比例,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给守约方,同时合约终止。违约部分不
足1手按1手计。
第二十七条 延期合约可连续持有,直至平仓或完成交收。当市
请提货当日无实物的指定仓库,交易所负责统一调运的,提货时间
为提货申请日后3个工作日内,最多不超过5个工作日。
第四十七条 会员应按照规定缴纳实物仓储费、运保费及其它相
关费用。
第六章 代理业务
第四十八条 客户参与交易所的交易,必须事先在具备相应代
理业务资格的会员处办理开户登记。
会员应按交易所规定的客户开户流程办理客户开户手续,并将
第四十四条 构成交收违约,由交易所根据违约金比例扣除违约
方违约部分的违约金支付给守约方,同时交收终止。违约金比例跟
随合约保证金比例的变化进行调整并公告。
第四十五条 若交收双方均违约,由交易所根据违约金比例分别
扣除违约方的违约金,违约金归交易所风险基金,同时合约终止。
第四十六条 有实物的指定仓库,申请提货当日可提取实物。申
1千克,最小实物交收量为15手、并以15手的整倍数申报交收。
第三章 延期交易业务
第七条 延期交易是指以保证金交易方式进行交易,客户可以
选择合约交易日当天交割,也可以延期交割,同时引入延期补偿费
(简称延期费)机制来平抑供求矛盾的一种现货交易模式。
第八条 延期合约的交割采用实物交收申报制度(简称交收申
部成交或被撤销。
第十五条 报价尚未全部成交前,客户可以下达撤单指令撤销报
价。撤单指令只对原报价未成交部分有效,若该笔报价已全部成
交,则该指令无效。
第十六条 交易所按单边持仓方向分别限定会员可持有某延期合
约的最大持仓数量。客户的最大持仓量由会员在其总限仓量内进行
分配。当会员某一方向的持仓达到限仓上限时,只能进行平仓报
报),在每日的交收申报时段,多头持仓可进行收货申报、空头持
仓可进行交货申报。交收申报成功,在当日清算时完成资金和实物
的过户。
第九条 延期费为客户延期交收发生的资金或黄金实物的融通
成本,延期费的支付方向根据交收申报数量对比确定。当交货申报
量小于收货申报量时,空头持仓向多头持仓支付延期费;当交货申
客户。
第四十条 会员及客户实物账户的实物可用于交易所不同品种的
实物交割履约。
第四十一条 交易所指定仓库为会员及客户办理实物出入库手
续。金锭实行“择库存货、择库取货”原则。白银指定仓库地点为
上海。
第四十二条 黄金延期交收合约的基准交割品种为标准重量3千
克、成色不低于99.95%的金锭。标准重量1千克、成色不低于
第二十三条 中立仓是指通过资金(或实物)满足交收申报差额
部分的交收需求来获取延期费收益的一类市场参与者。当交收申报
结果为收货量大于交货量时,中立仓以交实物的形式入市,收回货
款并按当日结算价获得多头持仓;当交收申报的结果为交货量大于
收货量时,中立仓以出资金的形式入市,收进黄金并按当日结算价
获得空头持仓。
期费率、超期费率等合约参数;有权对会员出现保证金不足或其它
应予强行平仓的情况执行强平。具体按《上海黄金交易所风险控制
管理办法》执行。
第四章 清算业务
第二十九条 交易所实行“集中、净额、二级”的资金清算原则
和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
第三十条 当日交易结束后,交易所对会员的盈亏、保证金、手
夜市 20:50——2:30。
第四条 黄金延期合约代码为Au(T+D)、Au(T+N1)、Au(T+N2),白银延期合约代码为Ag(T+D)。
第五条 黄金的基准交割物为符合交易所金锭质量标准的标准
重量3千克、成色不低于99.95%的标准金锭,标准重量1千克、成
色不低于99.99%的金锭可替代交割。白银的交割物为符合交易所银
时间,后1分钟为集合竞价撮合时间。
(二)集合竞价采用最大成交量原则。高于集合竞价产生价格
的买入申报全部成交;低于集合竞价产生价格的卖出申报全部成
交;等于集合竞价产生价格的买入或卖出申报,根据买入申报量和
卖出申报量的多少,按少的一方申报量成交。
(三)开盘集合竞价中未成交的申报单自动参与开盘后的竞价
第二十四条 客户在15:31—15:40可就交收申报量较小一方的
方向进行中立仓申报,并以当日结算价冻结获取持仓所需的保证
金。黄金的中立仓最小申报量为1千克、白银的中立仓最小申报量
为15千克,并按整数倍进行申报。中立仓申报结束前,客户可以撤
销申报。
第二十五条 交收申报和中立仓申报按时间优先的原则进行集中
月……双数月份的最后一个交易日。Au(T+N1)合约和Au(T+N2)
合约的延期费率为百分之一。
交易所可根据市场情况对延期合约的延期费率进行调整。
第十一条 延期合约的开盘价为合约开盘集合竞价产生的成交价
格,开盘集合竞价未产生成交价格的,以集合竞价后的第一笔成交
价作为开盘价。
收盘价为合约收盘前最后五笔成交的加权平均价。
结算价是指某延期合约整个交易日的成交价格按照成交量的加
权平均价。当日无成交价格的,以上一交易日的结算价作为当日结
算价。结算价是进行当日持仓盈亏结算和制定下一交易日涨跌停板
额的基准价。
第十二条 集合竞价:
(一)延期合约通过开盘集合竞价产生开盘价,开盘集合竞价
在每个交易日开市前10分钟内进行,其中前9分钟为买卖指令申报
第二十一条 客户可根据持仓情况在15:00—15:30进行交收申
报。黄金的最小申报量为1千克、白银的最小申报量为15千克,并
按整数倍进行申报。交、收申报的客户需准备好交收所需的实物或
资金,交收申报结束前,客户可以撤销申报。
第二十二条 当交收申报结果为交、收数量不相等时,通过中立
仓调节实物交收的矛盾。
价、撮合成交的方式组织黄金和白银品种的延期交收交易(以下简
称延期交易)。
第二章 交易时间、交易品种
第三条 交易所周一至周五开市(国家法定节假日及交易所公
告的休市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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