催交房款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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催交房款通知书
【篇一:催缴通知书】
夏家冬:
您于2016年3月6日购买我公司开发的悦圣湾.梓园85#楼号1单元301室住宅一套,于2016年6月3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付款方式为公积金贷款、贷款额度为45万元; 2016年7月14日,完成已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预告登记证》的领取。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第四条第3款约定,您应于2016年8月29日前将公积金贷款入帐。截止2016年9月19日,尚有房款15万元未付。
今我公司正式通知您:请于2016年9月24日前付清以上欠款,如逾期未付,我公司将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第六条约定处理。
特此通知
通辽希望(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16年9月19日
催缴通知书
郭明丽:
您于2016年4月22日购买我公司开发的悦圣湾.梓园93#楼号2单元702室住宅一套,于2016年6月3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付款方式为公积金贷款、贷款额度为35万元;您于2016年6月27日领取已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告登记证》。
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第四条第3款约定,您应于2016年8月11日前将公积金贷款入帐。截止2016年9月19日,尚有房款9万元未付。
今我公司正式通知您:请于2016年9月24日前付清以上欠款,如逾期未付,我公司将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第六条约定处理。
特此通知
通辽希望(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16年9月19日
催缴通知书
师晓成:
您于2016年3月6日购买我公司开发的悦圣湾.梓园78#楼号1单元602室住宅一套,房款总额994260.96元,约定付款方式为按揭贷款。截止2016年9月19日,该房屋尚有15万元房款未付。
今我公司正式通知您:请于2016年9月24日前付清以上欠款,如
逾期未付,我公司将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第六条约定处理。
特此通知
通辽希望(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16年9月19日
催缴通知书
关东勋:
您于2016年3月20日购买我公司开发的悦圣湾.梓园70#楼号2单
元702室住宅一套,房款总额710637.31元,约定付款方式为按揭
贷款。截止2016年9月19日,该房屋尚有8万元房款未付。
今我公司正式通知您:请于2016年9月24日前付清以上欠款,如
逾期未付,我公司将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第六条约定处理。
特此通知
通辽希望(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16年9月19日
【篇二:房地产催款通知、短信、告知1】
通知编号催款通知
尊敬的(先生/女士):您好!您购买位于郓城县唐庙乡永昌置业
时代广场的物业,按合同约定,应及时补交房款。目前您已交房款元,剩余房款,请务必在接到本通知起10天内(2012年月日前)补交房款元,达到应缴房款总额的 %,剩余房款元,预计在2012
年月日左右正式通知交房时结清,请提前准备。
逾期未交款,又未前来永昌置业时代广场售楼中心,与开发商达成
书面解决协议的,将视为您合同违约,我方将依照合同约定,单方
面解除合约,有权将您所购房源转售他人,并按合同约定,从您已交
房款中,追罚违约金元。
郓城永昌置业有限公司
月日
***********************************************************通知编号通知
回执
尊敬的(先生/女士):
您好!催款通知我公司已经正式向您送达,请务必按通知时间及时
交付房款。
客户签名:
月日
展厅内黑板,打印宣传资料:
通知
尊敬的客户:
您好!
凡在永昌豪庭时代广场购房,并已签署过《购房合同》(或购房确认书)的客户,请务必在2012年5月1日前),按合同约定补交所购房款的70%。逾期未交款,将视为您合同违约,我方将依照合同约定,有权将您所购房源转售他人,并有权按合约追罚违约金元。郓城永昌置业有限公司
年
短信:
尊敬的永昌豪庭时代广场购房客户,请您及时前来售楼中心,按合约补交房款至70%。逾期不交,我公司将有权房源另售并追罚违约金。电话6735777(字符70)
【篇三:关于催缴房款的规定】
关于销售部管理制度的补充规定
近期公司销售部在工作中存在房款催缴不及时、私自承诺客户等问题,严重影响了销售回款进度和公司形象。为解决上述问题,特对销售部管理制度作如下补充规定:
一、销售行为六不准
不准私自向客户收取任何费用;
不准私自承诺客户延期交款;
不准自私承诺客户任何规定以外的优惠;
不准谎报虚假房源信息;
不准泄露客户私人信息;
不准擅自销控房源。
以上规定如违反其中一条,发现一次罚款200元,第二次罚款400元,第三次予以开除。
二、催缴房款管理
臵业顾问在销售中应将房款缴款时间和期限以及延期
缴款的后果告知客户,并在认购协议或购房合同中明确写明相关内容。销售后期,臵业顾问应该定期与客户联系,至少应在最迟缴款期限前三天通知客户及时缴纳房款。
1、首付款催缴
客户交定金后,首付款超过最迟缴款期限7天仍不予以
缴纳的,臵业顾问应将情况及时上报主管,并书面发涵至客户登记
的地址,催缴房款,同时用电话和短信通知客户。如发函后7日内,客户仍然不予缴纳首付款,则由主管向上级申请该房源解除销控,
重新销售,定金不予返还。如解除销控后,原客户仍要求购买该房屋,原缴纳的定金不予抵减总房款。
2、尾款催缴
对于一次性付款客户,首付款收齐后,如客户延期缴纳
尾款,自最迟缴款期限次日起,一周内,每延迟一天,扣发臵业顾
问提成30元;延迟缴款超过一周的,每延迟一天,扣发臵业顾问提
成50元,扣完为止。如果延迟缴款超过1个月的,臵业顾问应将情
况上报主管,主管将情况上报公司后,安排臵业顾问向客户发律师
催告函。
3、按揭贷款管理
对于按揭贷款的客户,与客户签订购房合同时,应同时
告知客户按揭贷款手续所需要的资料。客户应于签订合同一定期限
内将按揭所需资料交至臵业顾问。如超过规定期限不能提供完整的
按揭资料,导致贷款不能按期放款,或者经审查不具备按揭贷款资
格的,客户应于一定期限内将尾款以现金形式补齐。超过规定期限的,臵业顾问应将情况及时向主管反应,并安排向客户发律师催告函。
宁浦.金飞成臵业
律师催告函
()律函字第()号
致:
我所受公司(下称“我委托人”)之委托,
特就您购买房屋有关物业之付款事宜发函
致您。
根据我委托人之陈述及相关资料显示:您于年月
日与我委托人共同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编
号:),购买我委托人开发之房屋。买卖合同约定您应于签订《》内(即201 年月日前)通过银行按揭付清所余房款人
民币叁拾叁万元整(¥元),并将购房款余额支付至我委
托人之指定账号。约定期限届满,您未按约付款,经我委托人多次
催告,您至今仍未履行上述之义务,逾期履行天数已达日之
久,您之行为已构成对合同的违约,严重损害了我委托人之合法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