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论赛 大学生见义勇为应该奋不顾身四辩陈词
正方辩论稿:见义应当勇为
见义应当勇为一、立论陈词谢谢主席、评委、大家好!今天我方观点是:见义应当勇为。
“见义勇为”在汉语大词典中的解释是:“看到合乎正义的事便勇敢地去做。
”在当今社会它有两种表现形式:一是同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二是抢险、救灾、救人的行为。
公安部部长孟建柱说:见义勇为是社会道德的风向标,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必然选择。
不难理解,见义勇为是一种正义的呐喊,是中华民族美德的传承和发扬。
所以我方认为:见义应当“勇”为,理由如下:第一,“见义勇为”的勇是一种“大勇”。
《论语》有曰:“见义不为,无勇也;谋而为之,大勇也。
”勇是对见义勇为崇高性的高度概括,是行为人在有选择为或不为的权利下,为社会和他人做出的积极行为。
我们都是接受过教育和有生活经验的人,有着理性的判断能力和行为能力,在见义勇为时,具备应有的智慧和谋略。
所以我方的“大勇”,它包含了勇气和智慧。
第二,“见义勇为”是坚定为之的态度。
勇为,代表的是不退缩、不犹豫、不逃避,它更强调的是坚定的态度、灵敏的反应、果断的作为。
众所周知,许多事件的发生往往都是很突然、不可预料的,况且事态是在不断变化发展,时机往往转瞬即逝,我们没有时间去相机等待,等到时机找到了,就有可能会造成不可估量的后果和无法挽回的损失。
第三、“见义勇为”是社会提倡的正义之举。
见义勇为的英雄不仅是全社会学习的典范,也是全社会关心爱护的对象。
所以,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才会成立,中央才会连续举办了十一届的全国见义勇为英雄模范表彰大会。
今年7月,北京召开了见义勇为专题会议,国家领导人出席并发表重要讲话。
让我们回到现实,“最美妈妈”吴菊萍、“最美教师”张莉莉、“最美司机”吴斌等都是对见义勇为最好的诠释。
请大家试想一下这样的场景:当有人在街上与劫匪搏斗,没人帮忙;当有人掉进了湖中,上百人在岸上观看;当有人出车祸倒在血泊中,无人救助时,您有何感想?所以,时代需要见义勇为。
我方坚定的认为:见义应当勇为。
二、攻辩二辩问题:1.最美妈妈吴菊萍,接住从十楼掉下来的两岁儿童,请问此时,你们相的是哪个时机?2.这种情况下,有且只有一个时机,不得不做。
见义勇为应该奋不顾身还是量力而行辩论赛反方辩词一辩、二辩、三辩、四辩发言稿
见义勇为应该奋不顾身还是量力而行辩论赛反方辩词一辩、二辩、三辩、四辩发言稿一辩:尊敬的评委、各位观众:今天,我们辩论的主题是"见义勇为应该奋不顾身还是量力而行"。
作为反方,我们认为"量力而行"才是正确的选择。
首先,我们要明确一点,见义勇为并不等同于冒险行为。
见义勇为是指在面对危险时,为了保护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而采取行动。
因此,我们不能简单地认为见义勇为就是要奋不顾身。
其次,我们要考虑到个人的能力和责任。
每个人的身体素质、技能水平、心理承受能力都是不同的。
如果在面对危险时,我们超出了自己的能力范围,不仅无法保护他人,还可能危及自己的生命安全。
因此,我们应该量力而行,根据自己的能力和经验评估危险情况,采取适当的行动。
最后,我们要强调的是,见义勇为不是一种义务,而是一种自愿行为。
如果我们在面对危险时感到恐惧或犹豫,那么我们并不需要勉强自己去行动。
我们可以通过报警、求助等方式来保护他人的安全。
总之,见义勇为是一种高尚的行为,但我们不能简单地将其等同于冒险行为。
我们应该量力而行,根据自身的能力和责任,采取适当的行动来保护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辩:尊敬的评委、各位观众:作为反方的第二位辩手,我想进一步阐述我们的观点。
我们认为,在见义勇为的行为中,量力而行是非常重要的。
首先,我们要明确一点,见义勇为并不等同于英雄主义。
英雄主义是一种不顾一切、冒险行为,而见义勇为是在保护他人的同时,要考虑到自己的安全和责任。
因此,我们不能简单地将见义勇为等同于英雄主义,而应该通过量力而行来保证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其次,我们要考虑到社会的责任。
在面对危险时,我们不能只考虑到个人的安全,还要考虑到社会的责任。
如果我们在面对危险时选择逃避或不作为,那么我们就无法保护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也无法维护社会的公共利益。
因此,我们应该根据自己的能力和责任,采取适当的行动来保护他人和社会的利益。
最后,我们要强调的是,量力而行是一种理性的选择。
见义勇为,辩论赛
正方:见义应当勇为反方:见义应相机而为一、立论陈词谢谢主席,大家好!今天我方观点是见义应当勇为。
见义勇为,源于《论语?为政》。
意思为看到正义的事,就勇敢地去做。
子曰:“见义不为,无勇也”。
见义勇为历来是我国的优良传统美德,自古就有“路见不平,拔刀相助” 的侠义情怀,“一个好汉三个帮”的无私精神。
在 5000 多年的历史长河中,记载着无数见义勇为的英雄故事,催人奋进。
在见到不义之举时挺身而出,是有社会良知、有社会责任感的真实表现,乃真英雄也。
而当今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处处闪现冷漠镜头,有人在街上与劫匪搏斗,没人帮忙,没人报警,看热闹的人倒是不少;孩子掉进了湖中,上百人站在岸上观看而无人搭救,看到悲惨的结局曝光时社会各界又为生命凋零而惋惜不已,口诛笔伐众多看客没有伸出援助之手,声讨者和看客其反映出来的是人之初性本善的人性本质和社会发展的道德缺失。
有义而无勇,是懦夫;有勇而无义,是莽夫,有义有勇才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支柱。
社会上之所以有众多如“小悦悦”等冷漠事件频繁发生,其实归根结底是在救与不救,援助与不援助犹豫不决中缺乏一个勇字,这个勇不仅仅是胆量,还是一股助人于危难之中的勇气,一份助人脱困的智慧,一个匡扶正义的责任,一个公民履行社会道德的态度,一颗雪中送炭的红心,更是一份撑起中华美德一片天的力量。
我们要唤起大多数人思想意识的觉醒,让善良的人们团结起来,让受害者感到温暖,让坏不人敢肆无忌惮。
其实帮助别人,也是在帮助自己,如果自己哪一天遇到了不幸的事,面对冷漠的人群,会产生多少的无助与怨恨。
所以我方提倡大力弘扬见义勇为、见义智为、见义众为的精神,拒绝冷漠,更拒绝用见义相机而为为自己的冷漠开脱行为。
二、攻辩 :1.请问对方辩,你方认为的见义应勇为是不是太狭隘了那?2 .请问对方辩,如果大家都认为见义应当相机而为的话,那谁来见义勇为那?3 .请问对方辩,在别人受到危险或需要帮助时,你还在考虑自身状况,是不是表现的太冷漠了呢?4.请问对方辩,大家都知道相机而为是看情况,有选择的去做,而你方说相机是智为,是不是有偷换概念的嫌疑那?5.请问对方辩,你都要相机而为,是不是见义勇为英雄们的血就白留了那?6. 请问对方辩,见死不救,你良心何安?你的正义感何在?7.请问对方辩,你们口口声声说要见义相机而为,那么你们怎么保证这不会成为那些冷漠、道德缺失之人为推脱责任而开脱的说辞那?三、攻辩小结:每个社会都有见义勇为的使者,从古代的绿林好汉到现今报道的各处英雄们。
见义当智为四辩稿
谢谢主席,各位尊敬的评委老师和亲爱的同学们,大家下午好,下面由我来做总结陈词:对方辩友多次提到见义勇为怎么样,见义勇为怎么好。
可是我方已经多次表明见义勇为和见义当勇为不是一个概念啊!为什么您方还是要试图混淆见义勇为和见义当勇为的概念呢?如果你们连这个概念的根本基础都没有建立的话,那么你们的立论从何而来呢?今天我们讨论的话题,无论是勇为还是智为,都为一个共同的目的,那就是践行义。
对方辩友将见义不为、犹豫不决、抢救不及时等观点,强加于我方,实在是以偏概全,智为就是迟疑不决、见义不为、畏首畏尾吗?如果遇事就冲动,遇事就冒险,那好心办坏事的尴尬又该如何避免?我方智为,强调的是在最佳的时机采用最有效的方式,在大讲科学发展观的当下,我们更应当活学活用,以最小的代价,获得最大的效果,尽最大可能避免英雄流血又流泪的事件发生。
我们应当明白,智为不是怯懦,更不是害怕牺牲。
见义当智为体现了一个人在复杂环境里,以最小社会成本完成艰巨任务的智慧,是一种方式方法的合理选择。
这样智慧的选择更有利于对人们的积极引导,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
我们并不是说不要鼓励勇为,只是智为更讲究策略,这样才不会作出无谓的牺牲。
人的生命是最宝贵的,失去了,是无法挽回的。
而生命是道德的载体,社会主义道德大厦的构建只有在生命教育的基础上才能建成。
生命教育要求有效地将勇为和智为结合起来,既起到震慑和惩罚犯罪分子的作用又不作无谓的牺牲。
智为区别于勇为。
虽然只有一字不同,但其含义却更深刻,其导向更人性化。
智为没有抵触勇为,智为也没有背离勇为。
不同的是,智为比勇为更加关照见义勇为者的利益,强调对他们的保护和关心,以免造成更大的悲剧,形成更多不必要的伤害。
明天就是母亲节,让我们在未来需要践行义的时候,多想想家中的母亲,多想想祖国母亲吧。
以智为尽可能减少牺牲,否则,身体发肤之损,于养育自己的祖国不忠,于呵护自己的父母不孝,于被帮倒忙之人不义。
我们绝不做不忠不孝不义之人!综上所述,我方坚持认为“见义当智为”,谢谢。
见义勇为应该量力而行辩论稿
见义勇为应该量力而行辩论稿
尊敬的评委、各位观众:
大家好!今天我们将就“见义勇为应该量力而行”这一辩题展开辩论。
我方观点认为,见义勇为是一种值得推崇的美德,但在实际行动中,我们应该根据自身的能力和情况,量力而行。
首先,我们必须明确,见义勇为的行为是为了保护他人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然而,如果我们在行动过程中不顾自身的安危,可能会导致更大的风险和损失。
例如,如果一个不会游泳的人试图跳入水中拯救溺水者,可能会导致自己也陷入危险之中。
在这种情况下,量力而行就显得尤为重要。
其次,每个人的能力和情况都是不同的。
有些人可能具备专业的救援技能和知识,而另一些人可能并不具备。
在面对紧急情况时,我们应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判断自己是否有能力进行有效的救援行动。
如果我们没有相关的技能和经验,强行介入可能会使情况变得更加复杂和危险。
此外,量力而行并不意味着我们应该对他人的困难漠不关心。
相反,我们可以采取其他方式来提供帮助,如报警、呼叫专业救援人员或寻求周围其他人的协助。
在这些情况下,我们的行动虽然看似较为保守,但却能更好地保障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综上所述,见义勇为是一种高尚的品德,但在实际行动中,我们应该量力而行。
这不仅有助于保护自己的安全,还能更有效地帮助他人。
让我们在弘扬见义勇为精神的同时,也要注重自身的能力和安全,以更加明智和负责任的方式来面对各种紧急情况。
谢谢大家!。
辩论赛大学生见义勇为应该奋不顾身四辩陈词
主席、评委,大家好!首先声明我方观点“大学生见义勇为应该奋不顾身”。
“见义不为,无勇也。
”可见,若一个行为被定义为“见义勇为” 就必然有着“奋不顾身”的“勇” 在里面。
紧要关头,时间就是生命,救人当然更重要,量力而行何为勇?可是对方辩友却一再模糊辩题,激情过后,我要指出对方辩友有失偏颇之处:1、对方辩友对我方辩友中的奋不顾身理解有失准确,奋不顾身并不等同于鲁莽,流血牺牲。
也可以斗智斗勇的。
2、“量力而行”和“斗智斗勇”是不同的,“斗智斗勇”是在“见义勇为”的过程之中,属于奋不顾身的一种方式,而“量力而行“是在” 勇为“之前的思量3、对方辩友忽略了量力而行的不稳定性,根据《辞海》的解释,量力而行是具有勉强性的,对方辩友也意识到了见义勇为具有的风险性,那么就不难理解,“量力而行“,往往会变为“少行”甚至是“不行” 对方辩友歪曲了人的生命价值取向,忽略了生命存在的意义。
现在我要仔细说明“大学生见义勇为应该奋不顾身”。
首先,孟子云:“先义后利。
”见义勇为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千年来作为激励人们与邪恶作斗争的精神支柱。
而为人民、国家的利益而“奋不顾身”也被世人千古传颂。
进一步,我想问:难道一个历经千年的“传统美德”精“神支柱”仅仅告诉我们“鲁莽行事”流“血牺牲”吗?显然,不是,它在昭示一个比生命还具有价值的字“义”。
何为见义勇为的“义”?这个“义”就是“正义”。
当我们面对邪恶,需要伸张正义时,保卫人民、国家的利益,弘扬整个1/ 4时代的精神,为社会、给仍然懵懂的人们以警示时,显然,这个“义”的价值远远超然于生命。
所以奋不顾身绝不是不珍惜生命,反而是更懂得生命价值的表现。
对方辩友说祖国、社会、家庭培育了我们大学生那么多年,奋不顾身不值得,我们有家人、有亲情、友情、爱情,所以不值得,应该用所学的知识回报社会,才是真正的实现了生命的价值。
我想说,在平时我们的确应该努力学习,去回报社会和家人。
可是当碰到需要“见义勇为”的时候,情况就不一样了。
最新辩论赛四辩的总结陈词
用网络语言。
我方辩友提到了网络语言简洁明了、生动有趣的特点,为什么你们总是视而不见?另外,网络语言追求简洁,标榜个性的特点,不是暗合了当今社会的特点吗?试想一下,当你面对一款又肥又大不合身的旧款衣物和一款又轻又小很合身的新款衣物,你会像现在这么执着的选择旧的吗?如果你的网友们不约而同的使用了那些时髦的网络语言,你还在规规矩矩的使用书面语言,那你就会因不合群而遭到排斥。
废食。
纵观全场比赛,我方一不小心抓住了对方辩友的诸多问
题。由于时间有限,我只列举几个较为严重的。
1.定义的问题:对方辩友没有理解见死不救的概念。从
而认为见死不救的危害性不大
2,偷换概念:没有把握这场辩论赛的重心。这次辩题
是见死不救,不是见义勇为。
3,以偏概全:对方以偏概全实在是盲人摸象,一叶障
目
4,恶意逃避:对方反复对见死不救的危害性避而不谈,屡屡逃避我方问题,是不是对方自认理亏呢?美国比较法学家和法制史学家伯尔曼曾经说过: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就形同虚设。法律作为调整人们的行为规范的经过规范的程序,具有确定性和保障性,这与道德解释的随意性,不可预测性与依靠内心的自律性是不可同日而语的,因此法律在当今的法治社会里,必须被信仰,在社会的各种规范中占据主导地位。当见死不救问题不断出现,生命被淡漠,我方坚持认为仅仅靠道德的约束和有限的法律责任是远远不够的,惟有施以全面的法律手段方能惩治这种极大社会
八
败
失
料
材
种
多
百
六
千
七
了
验
实
大学生见义勇为反方一辩陈辞
大学生不应该主动见义勇为大学生见义勇为的悲剧素材1982年7月西安解放军第四军医大学二大队学生张华因跳入化粪池营救一位不慎落入池中的七旬老农而献出自己宝贵的生命。
就在张华舍身救人的事迹广为传播张华本人也被授予烈士称号并成为全国大学生学习的榜样的时候一场围绕着张华的争论在全国大学生中掀起了轩然大波。
许多人在肯定张华同学精神价值的同时也认为其结果是“不合算”的一来国家在一个大学生身上所花的钱就这样白白付之东流是一种损失二来一个大学生的价值也应当在更能体现其才能的方面去实现。
这也是所谓的英雄“成本论”。
因见义勇为而产生的悲剧也不仅此例1999年11月26日苏州一所大学文秘专业的舒俊在回家的车上汽车突然起火他脱险后为了抢救被困的人不顾一切将车上的人一个个救出但是他的双手和脸部被二度烧伤从此他工作难找爱的世界更是没有他。
2003年1月16日山西省阳泉市北大街七一广场13号楼两名歹徒行窃后正准备逃跑时被25岁的大学生樊文彬拦住。
凶恶的歹徒竟然向樊文彬开了枪50多颗霰弹留在了他的身体里。
但是他由于交不起医疗费医院已对他停止治疗。
想起前几天看的新闻,东北新闻网2005-07报道,吉林一胡姓公民火海救人的行为已被认定为见义勇为,他的事迹材料也早已上报到吉林省见义勇为基金会。
而此时此刻,在吉林市河南街中段,一个瘦弱的小姑娘却在顶着烈日跪地乞讨,汗水和泪水打湿了她面前的白布:“救救我爸爸吧,他叫胡茂东,在去年的中百商厦大火中奋勇背出11人,现在病重没钱治了……”此情此景,如何不让人心酸,如何不让人流泪。
从以上几个事例中我们看到了英雄的悲剧看到了社会的一些冷漠莫不为英雄的“得不偿失”而感到愤慨和痛惜。
也因此引发了人们对见义勇为价值的争议不少人在肯定见义勇为的精神价值的同时对其“得不偿失”的结果感到痛惜亦对见义勇为的现实意义表示质疑认为见义勇为是“鲁莽”的“不值得”。
有的人甚至认为见义勇为是一些人爱出风头爱管闲事甚至不惜将自己只有一次的宝贵生命作为赌注。
大学生辩论赛四辩发言稿_辩论赛_
大学生辩论赛四辩发言稿辩论赛中我们四辩是十分重要的,作为最后的总结发言,更是要充分准备好,下面是小编搜集整理的大学生辩论赛四辩发言稿,欢迎阅读。
更多资讯请继续关注辩论赛栏目!大学生辩论赛四辩发言稿一正方:从小悦悦事件看,见死不救应当入刑反方:从小悦悦事件看,见死不救不应入刑谢谢主席!各位评委,各位同学,对方辩友,大家好!对方辩友围绕小悦悦事件,列举了一系列的类似案例,一直在试图让我们大家接受“见死不救应当入刑”这一概念,但我方始终坚定立场,坚持认为“见死不救不应入刑”!下面我再一次总结我方观点。
第一,见死不救是道德问题,不应用法律来代替道德去规范人们的行为。
众所周知,见义勇为是一种合乎正义和道德的高尚行为,见死不救是一种有违道德与正义的为人们所痛恨的行为。
见义勇为、见死不救,同为道德问题,同无法定的救助义务,见义勇为就可被视为英雄而歌颂,但见死不救却是犯罪,要遭受刑法的处罚,这是何等的不公平,不公正!我方认为不该用法律来代替道德去规范人们的行为,把见死不救入刑,反而会降低见义勇为的含金量,升高道德的门槛,从而导致人们见义勇为的积极性下降、正义感减弱,使更多的人从“围观党”变成“跑路党”。
第二,若将见死不救入刑,就混淆了法律与道德的界限。
咱们学法律的人都知道,法律是由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而道德存在于社会舆论和人们的信念之中,依靠人们内心信念的驱使、社会舆论的褒贬作用以及传统、习俗的影响,以精神的强制来保证实施。
若将见死不救入刑,那么为了不犯见死不救罪,人们就得见死相救、见义勇为。
如此一来,见义勇为就从主动、自愿的道义变成被动、强制的法律义务,这不仅改变了行为本身的性质,还提高了该行为的道德评价标准----还有人会以为不犯罪是一件非常高尚的事而引以为荣吗?对方辩友显然没有考虑过这种混淆道德与法律的界限的行为,将会导致不正确的道德舆论导向。
第三,从立法和司法实践看,惩罚“见死不救罪”的实际可操作性不强。
见义勇为辩论赛正方辩论稿
见义勇为辩论赛正方辩论稿各位评委、亲爱的同学们,大家好!今天我站在这里,真是心潮澎湃,想和大家聊聊一个充满热情的话题——见义勇为。
大家有没有想过,什么叫见义勇为呢?我觉得简单来说,就是在关键时刻,不怕危险,挺身而出,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
这就像电影里的英雄,或是咱们生活中偶尔遇到的“真英雄”。
说实话,这样的事情不仅让人感动,还能让我们相信,社会上还有很多温暖的东西。
先说说见义勇为的重要性。
试想一下,要是你在街上走着,突然看见一个人被欺负了,那你会选择旁观,还是冲上去帮助他呢?我相信,很多人都会选择前者,心里可能在想:“这跟我有什么关系啊?我可不想惹麻烦!”可是,等你再回头看看,那个人可能正在遭受更大的痛苦,这可不就像看着一只小猫被困在树上,你却不去帮忙的感觉吗?总不能因为自己害怕,就让他一直受苦吧。
见义勇为,就是我们每个人内心那份正义感的体现,真的是很有必要的。
再说,见义勇为不是只有超级英雄才能做到的事。
我们生活中那些平凡的人,常常在关键时刻展现出惊人的勇气。
你知道吗?在某个小镇上,有一个快递小哥,就在他送货的时候,看到一位老人摔倒在地。
他立刻放下手里的包,跑去扶起老人,检查伤势。
虽然这只是个小小的举动,却传递了大大的温暖。
这样的人,不正是我们心中的英雄吗?他们不需要穿上披风,也不需要光鲜亮丽的名号,只要有一颗乐于助人的心,就足够了。
见义勇为并不是盲目冲动。
咱们也要学会分辨情况。
有些人可能会觉得,见义勇为就是不顾一切,冲上去就好。
这样可能会让自己陷入更大的危险。
比如,有时候一场打斗看似简单,但实际上可能涉及很多复杂的背景。
这个时候,咱们就得冷静,找寻更安全的方法去帮助,比如拨打电话报警,寻求专业人士的帮助。
勇敢和智慧是要结合的,绝不是一味的莽撞。
见义勇为的精神也可以在日常生活中发扬光大。
比如,在学校里,如果你看到同学被孤立,心里想着“这不关我的事”,那你就错了。
主动和他们聊天,邀请他们一起玩,这种小小的举动,就是见义勇为的一种体现。
见义勇为应该奋不顾身还是量力而行辩论赛正方辩词一辩、二辩、三辩、四辩发言稿
见义勇为应该奋不顾身还是量力而行辩论赛正方辩词一辩、二辩、三辩、四辩发言稿一辩:尊敬的评委、各位观众,我代表正方,就“见义勇为应该奋不顾身还是量力而行”这个话题发表一些看法。
首先,我们都知道见义勇为是一种高尚的品质,是对社会的贡献和对他人的帮助。
但是,在实际生活中,我们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选择是奋不顾身还是量力而行。
如果我们在面对危险时,没有考虑到自身的安全,不顾一切地去救人,那么很可能会导致更严重的后果。
比如说,救人的同时,自己也可能受到伤害,甚至可能会失去生命。
这样的结果,不仅对自己和家人造成了伤害,也无法真正帮助到需要救助的人。
其次,我们需要考虑到自身的能力和技能。
如果我们没有相关的知识和技能,去进行救援,可能会适得其反。
比如说,我们不懂得急救知识,却去给需要急救的人进行处理,可能会使得伤者的伤势更加严重。
因此,我们认为,在面对危险时,我们应该量力而行,不仅要考虑到自身安全,也要考虑到自己的能力和技能。
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地发挥见义勇为的精神,为社会和他人做出贡献。
二辩:尊敬的评委、各位观众,我是正方的二辩,我想就“见义勇为应该奋不顾身还是量力而行”这个话题,进一步发表一些看法。
我们都知道,见义勇为是一种高尚的品质,是对社会的贡献和对他人的帮助。
但是,在实际生活中,我们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选择是奋不顾身还是量力而行。
如果我们在面对危险时,不顾自身的安全,盲目地去进行救援,很可能会导致更加严重的后果。
比如说,在进行救援的过程中,我们可能会受到伤害,甚至可能会失去生命。
这样的结果,不仅对自己和家人造成了伤害,也无法真正帮助到需要救助的人。
但是,如果我们在面对危险时,选择量力而行,仅仅是因为自身的安全问题,而不去进行救援,那么我们就违背了见义勇为的精神。
因为,见义勇为不仅仅是救人,更是一种责任和义务。
因此,我们认为,在面对危险时,我们应该在保障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地去进行救援。
如果我们没有相关的知识和技能,可以寻求专业人士的帮助。
新国辩年轻人更应该有一颗勇敢的心还是善良的心四辩稿
新国辩年轻人更应该有一颗勇敢的心还是善良的心四辩稿尊敬的评委、各位辩友,大家好!今天,我作为正方辩手,要论述的是:“新国辩年轻人更应该有一颗勇敢的心。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勇敢和善良并不是对立的概念。
一个人可以同时拥有勇敢和善良的品质。
然而,在当今世界中,我们面临着许多重大的挑战和问题,这就要求年轻人更加注重培养勇敢的心态。
首先,勇敢的心能够促使年轻人面对挑战,勇往直前,迎难而上。
在追求梦想和实现个人发展的过程中,人们往往会遇到各种困难和阻碍。
只有勇敢地面对挑战,才能够超越困难,实现自己的目标。
年轻人是国家和社会的未来,他们应该乐于接受挑战,勇敢地担当起自己的责任,为社会进步做出贡献。
其次,勇敢的心态能够激励年轻人对抗不公平和不正义的现象。
在当今社会,仍然存在许多不平等和不公正的问题,例如贫富差距、性别歧视等。
只有勇敢面对这些问题,并敢于为之奋斗,年轻人才能够改变社会现状,争取公正和平等的待遇。
最后,勇敢的心能够鼓励年轻人大胆创新和冒险。
在科技发展迅速的时代,创新成为了推动社会进步的关键。
年轻人应该勇敢地追求梦想,勇敢地创造新的价值,勇敢地冒险尝试新的领域。
只有这样,他们才能够获得成功,为社会发展带来更多的机遇和可能性。
尽管善良是一种非常重要的品质,在人际关系和社会和谐方面起着重要作用,但如果没有勇敢的心,善良也很难实现。
如果我们的心态存于畏惧之中,我们很难去摆脱束缚,去做善良的事情。
因此,我坚信,新国辩年轻人更应该有一颗勇敢的心。
勇敢可以带给年轻人不屈不挠的勇气,能够鼓舞他们去面对挑战,改变不公平,实现梦想。
唯有勇敢,才能够让善良发挥出更大的作用,并为未来的社会创造美好。
谢谢!。
辩论赛大学生见义勇为应该奋不顾身四辩陈词
辩论赛大学生见义勇为应该奋不顾身四辩陈词第一篇:辩论赛大学生见义勇为应该奋不顾身四辩陈词主席、评委,大家好!首先声明我方观点“大学生见义勇为应该奋不顾身”。
“见义不为,无勇也。
”可见,若一个行为被定义为“见义勇为”就必然有着“奋不顾身”的“勇”在里面。
紧要关头,时间就是生命,救人当然更重要,量力而行何为勇?可是对方辩友却一再模糊辩题,激情过后,我要指出对方辩友有失偏颇之处:1、对方辩友对我方辩友中的奋不顾身理解有失准确,奋不顾身并不等同于鲁莽,流血牺牲。
也可以斗智斗勇的。
2、“量力而行”和“斗智斗勇”是不同的,“斗智斗勇”是在“见义勇为”的过程之中,属于奋不顾身的一种方式,而“量力而行“是在”勇为“之前的思量3、对方辩友忽略了量力而行的不稳定性,根据《辞海》的解释,量力而行是具有勉强性的,对方辩友也意识到了见义勇为具有的风险性,那么就不难理解,“量力而行“,往往会变为“少行”甚至是“不行” 对方辩友歪曲了人的生命价值取向,忽略了生命存在的意义。
现在我要仔细说明“大学生见义勇为应该奋不顾身”。
首先,孟子云:“先义后利。
”见义勇为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千年来作为激励人们与邪恶作斗争的精神支柱。
而为人民、国家的利益而“奋不顾身”也被世人千古传颂。
进一步,我想问:难道一个历经千年的“传统美德”“精神支柱”仅仅告诉我们“鲁莽行事”“流血牺牲”吗?显然,不是,它在昭示一个比生命还具有价值的字“义”。
何为见义勇为的“义”?这个“义”就是“正义”。
当我们面对邪恶,需要伸张正义时,保卫人民、国家的利益,弘扬整个时代的精神,为社会、给仍然懵懂的人们以警示时,显然,这个“义”的价值远远超然于生命。
所以奋不顾身绝不是不珍惜生命,反而是更懂得生命价值的表现。
对方辩友说祖国、社会、家庭培育了我们大学生那么多年,奋不顾身不值得,我们有家人、有亲情、友情、爱情,所以不值得,应该用所学的知识回报社会,才是真正的实现了生命的价值。
我想说,在平时我们的确应该努力学习,去回报社会和家人。
见义勇为是否要奋不顾身辩论赛演示文稿
辩论会
见义勇为是否应该奋不顾身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在这生机盎然、万物复苏的季节中,我们 迎来了初中第一次辩论赛,锻炼我们的口 才,展现我们的风采。让我们通过这次辩 论赛增进了解,加强团结,在唇枪舌剑中, 树立正确的观点,表现出我们最优秀的一 面。三月是雷锋月,在学雷锋活动中,我 们感受到奉献中的快乐。
但是在帮助别人的过程中,常常会有一个 问题困扰我们,在见义勇为时,我们用不 用奋不顾身?我们这次辩论的主题就是: 见义勇为应不应当奋不顾身。 在此,我希望每一位辩手都能尽己所能地 发挥到最好。每一位评委都公正评判,不 得徇私。每一位观众集中智慧,支持你的 团队。
下面,请正反双方参赛人员自我介绍:首先请 正方依次介绍,
进行第二环节—— 攻辩;时间4分钟
进行第三环节—— 自由辩论;时间10分钟
进行第四环节—— 攻辩小结:时间4分钟
进行第五环节—— 观众发问;时间6分钟
进行第六环节—— 评比;
进行第七环节—— 主席 评委点评
谢谢大家,辩论会到此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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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请反方依次介绍
接下来我介绍比赛流程: 第一环节:开篇陈词;第二环节:攻 辩;第三环节:自由辩论;第四环节: 攻辩小结;第五环节:观众发问;第 六环节:评比;第七环节:主,辩论赛正式开始,请大家做好准 备 首先,进行第一环节—— 请正方开篇陈词,时间2分钟; 再请反方开篇陈词,时间2分钟;
辩论赛四辩总结陈词稿(通用3篇)
辩论赛四辩总结陈词稿(通用3篇)辩论赛四辩总结陈词稿篇1尊敬的主席,老师,对方辩友以及在座同学,大家晚上好!很高兴与对方辩友进行了这场友谊辩论赛。
下面请允许我代表正方进行总结陈词。
首先,我想我要进一步阐述我方观点,我方认为见死不救应该入罪是具有立法依据的,在开篇我方一辨就明确表明一个观点:人们的内心约束是有限的,利用法的强制性有利于保护人民利益维护社会公序良俗,所以当对方辩友口口声声说见死不救仅仅是道德沦陷,是否有想过这种所谓的“道德沦丧”的根本原因是由于法律的缺失。
况且“见死不救”已不只是一个道德罪行,更是具有极大社会危害性质的怠责行为。
任何公民的生命权利都受到法律保护,见死不救行为人通过不作为的形式,促成自然力或者他人的行为剥夺特定人的生命,这其实是一种间接非法侵犯他人生命的犯罪。
在辩论过程中我方通过大量道理和极具代表性的事例阐述观点。
循序渐进,由浅入深。
具体概括有三点:第一,当今道德的滑坡是实际存在的,并不是个案炒作的放大;第二,从必要性看,道德约束具有软弱性,见死不救的怠责行为对处于险境的人造成的后果是极其严重的,需要法律的强制约束;第三,从可行性看,很多法律法条都是由道德上升而成,我们不能因为操作上的一点困难就因噎废食。
纵观全场比赛,我方一不小心抓住了对方辩友的诸多问题。
由于时间有限,我只列举几个较为严重的。
1.定义的问题:对方辩友没有理解见死不救的概念。
从而认为见死不救的危害性不大2,偷换概念:没有把握这场辩论赛的重心。
这次辩题是见死不救,不是见义勇为。
3,以偏概全:对方以偏概全实在是盲人摸象,一叶障目4,恶意逃避:对方反复对见死不救的危害性避而不谈,屡屡逃避我方问题,是不是对方自认理亏呢?美国比较法学家和法制史学家伯尔曼曾经说过: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就形同虚设。
法律作为调整人们的行为规范的经过规范的程序,具有确定性和保障性,这与道德解释的随意性,不可预测性与依靠内心的自律性是不可同日而语的,因此法律在当今的法治社会里,必须被信仰,在社会的各种规范中占据主导地位。
4辩稿~
今天对方辨友说的全是重赏之下必有勇夫,试问你有没有想过重赏之下必有屠夫?对方辨友一直带着我们向左向左再向左,说的的全是利,一点也没有提及见义勇为得到报酬后的弊,对方辨友所说的只是片面的。
那么首先我想请问见义勇为定义究竟是什么呢?假如今天我救了一个将要被施暴的女孩,她却哭哭啼啼得走了,我应该得到报酬,我应该怎么办,我应该追着她,向她要报酬?还是我是把她带派出所证明我见义勇为过,请问这样行吗?所以这里我必须要重申一下要构成见义勇为应当符合以下几个条件:(一)见义勇为的主体是不负法定或约定救助义务的公民。
负有法定救助义务的公民实施救助行为,其实是其执行职务的必需(如警察抓捕犯罪分子),不履行法定救助义务便可能构成失职。
应当说明的是,“负有法定义务”,是指这一义务与其所实施的救助行为是相适应的,否则,便无所谓“法定义务”。
如,消防员负有灭火抢险的义务,却不负有抓捕罪犯的义务。
虽然不负有法定救助义务,却负有与被救助对象约定的义务的人,其实施救助行为,即是履行约定,亦不是见义勇为。
(二)见义勇为者救助的对象是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利益,并且这些利益正在或将要遭受到不法侵害、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
见义勇为救助的不应当是自己的利益,救助自己的,构成自救,这与见义勇为的要求不符。
(三)主观上,见义勇为者必须有使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利益免受或少受损害的目的。
见义勇为者是在这些利益面临危险时,出于崇高的精神而实施的救助行为,其受到社会的褒扬之处也在于此。
据此,行为人虽然实施了危难救助,但主观目的却是为了获得报酬,不能构成见义勇为。
(四)客观上,见义勇为者面临较大的人身危险而积极实施救助。
接着我想说难道非要用报酬来鼓励大众见义勇为吗?请对方辨友想想,那样的行为还能算见义勇为吗?是不是我们应该给它一个新的名字:见利勇为呢?去年11月7日,在沈阳市青年大街青年桥上,一名30岁左右的女子突然纵身从桥上跳进冰冷的河水中。
1 见义应当勇为VS 见义应相机而为 反方四辨总结陈词 首先我很荣幸站在这里参与这场精彩的辩论赛
1 见义应当勇为VS 见义应相机而为反方四辨总结陈词首先我很荣幸站在这里参与这场精彩的辩论赛。
今天对方辩友的发言十分精彩,一辩小桥流水, 二辩滔滔不绝,三辩伶牙俐齿,四辩慷慨激昂,然而我不得不在阐述我方观点之前,先指出对方辩友的几点错误: (1)对方辩友说过见义勇为是一个高尚品格,我想反问一下,这样的高尚人格对你的亲人是不是太残忍了呢 (2)对方一辩在攻辩小结中说到了区别,对方辩友请注意一下,我们的辩题是下面我重申一下我方观点:见义应相机而为。
原因有三: 第一,既然是见义勇为,那么怎样能称的上"勇"呢既然要"勇为",在很大程度上都会危及到自己的生命安全,既然"见义勇为"危及到了生命,那么保护自己的生命比见义勇为应该更重要,就拿一个大学生见义勇为来举例吧,如果一个大学生�1�7�1�7见义勇为过程中遭遇不测,那么对于养育了他们十几年,已经弯腰驼背、满脸皱纹的父母,对于急需人才的祖国大家庭,该是多大的损失。
正如古罗马哲学家西塞罗在其著作《论义务》中说到的"我们不是为自己而生, 我们的家人、朋友,我们的祖国都系于我们一颗鲜活的生命",这说明了什么,这说明了自己的生命是最宝贵的。
第二,现实社会是冷漠的,冷漠的社会不允许我们见义时去勇为。
见义勇为者遭到毒打,旁边却有一群人袖手旁观,诸如南京彭宇案等事件并不少见,让见义勇为者流血又流泪这种现象比比皆是,请问,我们该如何去理解这个社会怎样去理解见义勇为这一所谓的优良传统这样冷漠的社会,我们拿什么动力去"拯救"见义勇为第三,现在是一个法制化社会,法治社会也要求我们应该相机而为。
维护社会治安,靠的是国家军队以及公安部门的警察,而不是我们这些手无寸铁、手无缚鸡之力的普通百姓,也就是说, 我们没有责任去见义勇为,也没有哪条法律法规规定我们必须去见义勇为,更何况保护自己的生命是一种本能,违背人类本能的行为必定是不可取的。
大学生辩论赛四辩稿(精选3篇)
大学生辩论赛四辩稿(精选3篇)大学生辩论赛四辩稿篇1尊敬的领导、主席、评委和对方辩友:很高兴与对方辩友进行了这场辩论赛,下面请允许我代表反方进行总结陈词。
下面让我进一步阐述我方的观点:我方的关观点是单飞体制更有利于运动员的发展第一,试问一个人为什么想成为运动员,并不是每个运动员都是为了金牌而去,有的是为了锻炼身体,为自己的考试或是工作加点分,有的则是为了做一个与体育有关的老师,而单飞体制就可以满足这样的要求,自己可以决定以后的前途与命运,可以决定做一个运动员以后的发展道路是怎样的,甚至是自己学习运动的程度是什么,只需要根据自己以后的发展需求进行适当的运动。
第二,并不是每个运动员都是为了金牌而选择运动,但是在举国体制下不是每个想拿金牌的人都可以进入国家队,就算进入国家队,那又会有多少人能拿到金牌呢,有很多运动员虽然很有天赋却因为一次的失误与国家队失之交臂,自此放弃运动,也就是说举国体制下,国家队并没有具体的标准去衡量谁可以进入国家队。
而单飞体制下,运动员各自发展,有能力的可以冲击金牌,天赋差一点的可以边学习文化边训,练这样就更利于运动员的前途发展。
第三,运动员也是人,人都会有自己的生活,但并不是说有自己的生活了就无法专心训练。
在举国体制的压制下,国家对运动员实行统一调配,剥夺了运动员的自由,干涉了运动员的饮食、出行、活动、恋爱、作息以及人际交往的一切,让运动员如同断线的木偶失去了生命力。
在举国体制下,为了以国家利益为最高目标,为了国家荣誉冲击金牌,运动员自身背负了沉重的压力,心理受到严重的影响。
然而在单飞体制的管理下,运动员可以自由合理的管理自己的一切大小事物,跟着自己的心做出自己认为的对今后发展最有利的选择,发展包括了心理和身体的共同发展,更加人性化的管理自己,更有利于运动员的身心发展。
第四,运动员的发展是包含了心理和身体共同的发展,而发展历程包括个体的一生,并且也包括了运动员自身的一切发展,不单单只有体育而已。
正方辩论稿:见义应当勇为
正方辩论稿:见义应当勇为尊敬的各位评委、主持人、在场的观众朋友们,大家好!今天我方倡导的观点是“见义应当勇为”。
对于见义勇为,我方认为不应该仅仅停留在一种行为进行讨论。
更应该将见义勇为上升到个人价值、社会道德体系的思考层面。
下面我将在论证我方观点之前,先指出对方辩友的几处错误:1、对方辩友强调,见义勇为也许帮不了忙反而让自己外干危险,我方并没有否认见义勇为时要选择合适的方式方法,见义勇为不在于自己的能力,而在于自己的心意,有动作去实施,去站出来!我们赞成见义为要“有勇有谋",能做到"智勇双全“堪称完美,也是值得赞颂的,问题是当我们批评见义勇为者“有勇无谋"时,是不是站着说话不腰疼呢?我们每个人都是平凡的人,不是什么神雕大侠、不是什么特种部队,哪来那么多绝世武功,危险时刻反而踌躇半天,那也就沦为那个“冷漠”的路人了。
2、刚才对方辩友一直在强调自己生命的宝贵,在遇到危险时要自保,我坦承自我生命的可贵性,那请问了,有生命在危险中却不去救、不敢为,是否才更是对生命价值的轻视呢?更是对对方辩友所谓的人生价值观侮辱呢?出于对生命的尊重与关爱,我们要见义勇为,即使有牺牲的可能,也不能像对方辩友提倡的一样明哲保身,否则,长此以往,国将不国啊?3、每个社会都有见义勇为的使者,从古代的绿林好汉到现今报道的(辩论中提到的事例)等等我们身边的这些草根人物无时无刻的演绎着见义勇为的壮举。
正是这些平凡的人,用他们无私的爱心构建起我们的和谐社会。
他们让我们看到,世界就是美好的,人心就是正义的灵魂所在。
因为有他们的身影,恶人感到惧怕而退缩;因为有他们的身影,社会才又多了份安宁;因为有他们的身影,才有更多的勇者加入他们的行列。
4、我们倡导社会和谐,我们提倡有爱自助,那儿义勇为就不是我们选择该不该做,而是本身就要做的事情。
如果我们见义勇为,小悦悦不会惨死于车轮,如果我们见义勇为,我们会少看到多少一双双,无助的眼神,如果我们见义勇为,我们不会再感叹社会的冷漠,人心的麻木,就暂三以对方辩友的观点来说,设身处地,如果在你或者你的亲人,朋友迫切需要见义勇为的时候,你还会觉得不需要吗?如果真的没有见义勇为,可能那时的你会为你曾经说过的“不需要”而后悔万分,或许,在你或者你的亲人朋友会因此蒙受不可挽回的损失,那时候再问你一句,现在的社会还需要“见义勇为吗?我想答案已经很明了了,所以那些说不需要的人,那是站在旁观者的角度,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来口答的,就是所请的"站看说话不腰疼"的那种,但他们绝对没根过如果自己是那些要要"见义勇为”的人,又会怎样呢?因此,我方观点认为“见义应当勇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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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评委,大家好!首先声明我方观点“大学生见
义勇为应该奋不顾身”。
“见义不为,无勇也。
”可见,
若一个行为被定义为“见义勇为”
就必然有着“奋不顾身”的“勇”
在里面。
紧要关头,时间就是生命,
救人当然更重要,量力而行何为
勇?可是对方辩友却一再模糊辩
题,激情过后,我要指出对方辩友
有失偏颇之处:
1、对方辩友对我方辩友中的奋不顾
身理解有失准确,奋不顾身并不等
同于鲁莽,流血牺牲。
也可以斗智
斗勇的。
2、“量力而行”和“斗智斗勇”是
不同的,“斗智斗勇”是在“见义勇
为”的过程之中,属于奋不顾身的
一种方式,而“量力而行“是在”
勇为“之前的思量
3、对方辩友忽略了量力而行的不稳
定性,根据《辞海》的解释,量力
而行是具有勉强性的,对方辩友也
意识到了见义勇为具有的风险性,
那么就不难理解,“量力而行“,往
往会变为“少行”甚至是“不行”
对方辩友歪曲了人的生命价值取
向,忽略了生命存在的意义。
现在我要仔细说明“大学生见
义勇为应该奋不顾身”。
首先,孟子
云:“先义后利。
”见义勇为是中华
民族传统美德,千年来作为激励人
们与邪恶作斗争的精神支柱。
而为
人民、国家的利益而“奋不顾身”也被世人千古传颂。
进一步,我想问:难道一个历经千年的“传统美
德”“精神支柱”仅仅告诉我们“鲁
莽行事”“流血牺牲”吗?显然,不
是,它在昭示一个比生命还具有价
值的字“义”。
何为见义勇为的
“义”?这个“义”就是“正义”。
当我们面对邪恶,需要伸张正义时,
保卫人民、国家的利益,弘扬整个
时代的精神,为社会、给仍然懵懂的人们以警示时,显然,这个“义”的价值远远超然于生命。
所以奋不顾身绝不是不珍惜生命,反而是更懂得生命价值的表现。
对方辩友说祖国、社会、家庭培育了我们大学生那么多年,奋不顾身不值得,我们有家人、有亲情、友情、爱情,所以不值得,应该用所学的知识回报社会,才是真正的实现了生命的价值。
我想说,在平时我们的确应该努力学习,去回报社会和家人。
可是当碰到需要“见义勇为”的时候,情况就不一样了。
难道要因为珍惜生命,固执于“用知识回报社会家人”的观念而退缩和不为吗?这样只会导致人情冷漠,甚至道德沦丧、信仰缺失啊,对方辩友!我们再进一步,生命的意义不只是个人的功名,不只是豪宅名车,不只是享受生活!泰戈尔说过“天空没
有留下翅膀的痕迹,但我已经飞
过。
”所以生命存在的真正价值在
于,它可以创造出远远大于生命本
身的价值。
也正是因此,在面对“义”时,我国传统美德告诉我们要去“勇为”,去“奋不顾身”。
尤其是我们当代大学生应该拥有正义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在面对坏人坏事时,如果都不去伸张正义、不去奋不顾身的话,只会出现道德滑坡、人民冷漠,在突发情况面前袖手旁观、见义不为,让见义勇为遇到尴尬,让英雄流血又流泪啊!
面对国家的号召、面对社会的需要、面对需要你帮助的正处于危害下的人们,我们大学生还要说不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