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页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大连圣亚旅游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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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军、大连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宋军、大连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宋军、大连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劳动争议、人事争议其他劳动争议、人事争议【审理法院】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2.02.15【案件字号】(2022)辽02民终302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宁宁曾国救林荣峰【审理法官】宁宁曾国救林荣峰【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宋军;大连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当事人】宋军大连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当事人-个人】宋军【当事人-公司】大连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代理律师/律所】宋洋辽宁法大律师事务所;曲日旭辽宁国宸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宋洋辽宁法大律师事务所曲日旭辽宁国宸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宋洋曲日旭【代理律所】辽宁法大律师事务所辽宁国宸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终审结果】二审维持原判【原告】宋军【被告】大连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本院观点】本案的争议焦点是:一、被上诉人是否应当向上诉人支付任期激励金53983.89元;二、被上诉人是否应当向被上诉人发放企业年金10万元。

上诉人第一项诉请“支付工资53983.89元”系指“任期激励金”。

上诉人于2016年5月17日与被上诉人解除劳动合同,如其认为被上诉人应当支付其享有的企业年金,应当于解除劳动合同时即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但其未能在仲裁时效期间内向被上诉人主张权利,原审法院认定其诉请已超过仲裁时效期间并无不当。

结合被上诉人《企业年金方案》第十八条的规定,上诉人所主张的前述条款系针对有资格领取年金的职工。

【权责关键词】代理合同证明诉讼请求维持原判执行诉讼时效【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二审中,双方均未提交新的证据,本院经审理查明的事实与原审判决认定的事实一致。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本案的争议焦点是:一、被上诉人是否应当向上诉人支付任期激励金53983.89元;二、被上诉人是否应当向被上诉人发放企业年金10万元。

大连圣亚战略分析

大连圣亚战略分析

哈尔滨极地馆
哈尔滨极地馆是世界首座极地演艺游乐园,哈尔滨国际冰 雪节四大景区之一,国家4A级旅游景区,中国唯一一家以娱 乐表演 为主题的极地馆。 “极地鲸灵炫乐团”完美钜献,世界各地著名极地动物明星齐 聚哈尔滨极地馆,倾力领衔世界顶级的七大主题表演。世界唯 一的极地白鲸水下表演,中国第一美女驯养师与白鲸米拉共同 演绎了打动世界的梦幻传奇——海洋之心!世界首只诞生于内 陆城市的南极小企鹅曼波,是充满奇思妙想的快乐天使,更是 哈尔滨城市旅游吉祥物。中国最酷的北极熊兄弟堂吉与诃德、 魔法达人海狮比利以及他的海狮明星团队,为您呈现一场奇幻 的极地演艺盛宴……
(二)公司战略模式发展路径
大连圣亚的发展战略是逐步实现从项目公司向控股公司的转型, 即按照现代化集团控股运营模式的要求运营各项目公司、专业公司 和管理公司;充分发挥资本市场优势,扩大资产规模,增加资产收 益,提升公司资产价值;充分运用公司现有优势,有效整合旅游资 源,塑造强势旅游品牌,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公司利用经营淡季,引进动物,其中包括白鲸,海象等一 些珍稀动物,同时加强动物训练,在原有表演的基础上融入 更多的现代元素。至六月, 积极利用小假期进行促销,加 强外埠市场走访宣传.公司选择鞍山,盘锦, 沈阳等几大城 市走访旅行社,宣传公司新项目,提高公司知名度和影响力, 为旺季营销做好充分准备。 公司积极加强品牌推广,坚持以"三大表演,两大王牌" 作为公司重点项目进行宣传,并推出丰富多彩,独具特色的 "海洋动物全明星秀场"等辅助项目,积极维护好原有渠道 客户,努力开拓其他市场潜力,提升主营产品质量,增强创 收能力。
公司的行业地位
大连圣亚旅游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唯一以人造景观 为主营业务的旅游上市公司,是中国地区第一家国际游乐 园与景点协会(简称IAAPA)会员单位,是具有极高知名 度的中国名牌旅游企业。大连圣亚旅游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致力于开发时代感强、科技文化含量高的旅游资源,建设 集海洋景观与科普文化于一体的各种主题旅游项目,是中 国海洋与极地主题旅游潮流的引导者。

大连圣亚第七届十二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大连圣亚第七届十二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593 股票简称:大连圣亚公告编号:2020-080大连圣亚旅游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十二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重要内容提示:有监事对本次监事会议案投反对票。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大连圣亚旅游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十二次监事会于2020年9月8日发出会议通知,于2020年9月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6人,实际出席监事6人。

经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本次监事会会议由公司监事吕世民主持。

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1、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监事长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与会监事投票选举,吕世民当选公司监事长。

任期与第七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吕世民简历:吕世民先生,1959年出生,中国国籍,毕业于东北财经大学,本科学历,会计师,1980年5月至1992年8月,任大连橡胶总厂财务科科长;1992年8月至1998年11月,任大连市住宅办盛和地产总公司副总经理;1998年11月至2001年7月,任大连国合集团工程承包分公司财务负责人;2001年7月至2009年2月,任北京金时代置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9年2月至2019年1月任大连三寰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审计/纪检监察室.资产运营部负责人。

2、审议《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工作监管函的回复意见的议案》经审阅相关资料,监事会形成如下意见:(1)公司董事会修订公司章程、重新制定董事会议事规则,符合《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规定及要求。

(2)法定代表人本身即具有对外代表公司签署文件的权力。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从未明文禁止将印章证照交由法定代表人管理,也未明文禁止法定代表人签字具有代替公司印章的对外效力。

由于公司目前处于特殊紧急情况,公司董事会授权法定代表人管理公章,并确认法定代表人签字具有代替公司印章的对外效力,可以减小相关人员未经授权使用公章造成的未知风险和损失,符合公司目前特殊情况下的公司治理需求。

大连圣亚: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哈尔滨圣亚极地公园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大连圣亚: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哈尔滨圣亚极地公园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1-股票代码:600593 股票简称:大连圣亚 公告代码:2011-临014大连圣亚旅游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大连圣亚旅游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哈尔滨圣亚极地公园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哈尔滨圣亚极地公园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被担保人名称::哈尔滨圣亚极地公园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1900万元万元及为其担保累计金额及为其担保累计金额3400万元万元●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本次是否有反担保((若有若有,,介绍反担保方名称介绍反担保方名称、、反担保方式反担保方式)):无 ● 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对外担保累计金额::3400万元万元●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0一、担保情况概述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哈尔滨圣亚极地公园有限公司因生产经营的需要,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友谊支行申请贷款1900万元,需本公司为其担保,期限为贰年。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〇二一一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肖峰先生全权负责与此笔担保相关的一切事宜,包括签署相关文件。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哈尔滨圣亚极地公园有限公司是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6,000万元(本公司出资5,7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95.83%)。

注册地点:哈尔滨市松北区太阳大道3号。

法定代表人:田力。

经营范围:经营水族馆,极地动物馆,海洋人造景观、海洋生物标本陈列,船舶模型陈列馆。

截至2011年8月31日,哈尔滨圣亚极地公园有限公司总资产为149,955,863.55元,实现净利润16,255,131.81元,资产负债率为44.35%,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本公司为哈尔滨圣亚极地公园有限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友谊支行申请贷款1900万元,需本公司为其担保,期限为贰年。

陈孙君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金融二审行政裁定书

陈孙君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金融二审行政裁定书

陈孙君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金融二审行政裁定书【案由】行政行政行为种类其他行政行为【审理法院】上海金融法院【审理法院】上海金融法院【审结日期】2020.06.24【案件字号】(2020)沪74行终7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任静远贾沁鸥范德鸿【审理法官】任静远贾沁鸥范德鸿【文书类型】裁定书【当事人】陈孙君;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当事人】陈孙君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当事人-个人】陈孙君【当事人-公司】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法院级别】专门人民法院【字号名称】行终字【原告】陈孙君【被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本院观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六)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权责关键词】合法违法拒绝履行(不履行)不予答复反证证据不足缺席判决维持原判改判撤销原判发回重审【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本院经审查,陈孙君称:其于2018年11月13日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以下简称:上海证监局)邮寄投诉材料,反映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丽家族公司)在非公开发行及信息披露等行为中存在侵害陈孙君权益的行为,并认为华丽家族公司及大股东、保荐人等应当共同赔偿陈孙君股价跌价损失及融资利息和交易费用总计80万元。

上海证监局作出沪证监复字[2019]600号《答复函》(以下简称:600号《答复函》)对陈孙君进行答复。

主要内容为:对于华丽家族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问题及关联公司短线交易及操作市场问题,未发现陈孙君反映的情形;对于信息披露问题,上海证监局已经对华丽家族公司作出了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决定;要求赔偿80万元等问题,不属于上海证监局监管职责范围。

陈孙君认为,华丽家族公司存在违反证券监管法律及规章的行为,给陈孙君造成重大损失,上海证监局虽然对华丽家族公司作出了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但该决定违法,上海证监局据此对陈孙君所作的600号《答复函》亦属违法,故请求原审法院判决撤销600号《答复函》。

大连圣亚监事会关于回复上交所监管工作函[2020]2458号的监事会意见

大连圣亚监事会关于回复上交所监管工作函[2020]2458号的监事会意见

关于对《大连圣亚旅游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的监事会意见根据2020年8月1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下发的《关于大连圣亚旅游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0]2458号)(以下简称为“监管工作函”)要求:“根据此次董事会决议,公司董事会重新制定董事会议事规则并修改公司章程,同时指定由董事长独立管理及使用印章证照,并确认董事长杨子平的签字具有代替公司印章的对外效力。

请你公司审慎论证并明确说明上述公司内部规章修订、印章证照的使用管理及确认签字对外效力等事项,是否符合《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证监会、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要求,是否违反公司《印信管理办法》等内部规定,同时明确说明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有效,印章管理体制是否体现不相容岗位相互制衡和监督,能否有效避免相关人员滥用职权侵害公司利益。

”,公司监事会意见如下:一、公司内部规章修订是否符合《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证监会、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要求(一)关于重新制定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意见监事会认为:本次全面修订的董事会议事规则违反了《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上交所《上市公司董事会议事示范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修订主要内容详见修订对比表)。

(二)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意见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将《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九条董事长的职权范围增加了“本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司其他内部制度规定授予的其他职权”,但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司其他内部制度均不得在《公司章程》以外对董事长授予职权。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章程》的修订违反《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第112条“董事会应谨慎授予董事长职权,例行或长期授权须在章程中明确规定”,违反《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33条“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董事会闭会期间行使董事会部分职权的,上市公司应当在公司章程中明确规定授权的原则和具体内容。

中小股东的胜利?大连圣亚控制权争夺始末

中小股东的胜利?大连圣亚控制权争夺始末

中小股东的胜利?大连圣亚控制权争夺始末谢永珍机构股东参与治理有助于优化股权结构,但并非对改善治理绩效产生必然的积极影响。

股权结构对治理绩效的影响取决于其他治理机制以及治理与管理的有机融合。

和谐的治理文化、充分的治理能力、合法合规的治理行为、良好的激励约束制度以及积极的员工参与是公司持续价值创造的动力源泉。

机构股东参与有助于形成对大股东制衡的股权结构,但制衡型股权结构可能因控制权争夺带来更大的治理风险。

大连圣亚控制权激烈的争夺,形成了中小股东控制的董事会。

董事席位、董事长、副董事长、CEO以及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均为磐京基金以及一致行动人控制,持股比例占优的三个国有大股东完全失去公司控制权。

中小股东投入资本少、沉没成本低、长期价值创造动力不足;同时,由于人力资本与社会资本的不足,难以保证董事会的治理能力。

树立和谐治理意识,与大股东以及员工精诚合作,实施合法合规的治理行为,构建治理结构合理、治理能力充分的董事会,是大连圣亚新管理层实现良好治理绩效以及确保公司长期发展的关键公司股权演进大连圣亚成立于1994年初,经大连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批准设立,迄今有26年发展历史,现有员工633人。

历经1995年3月的更名、1999年5月的整体改制、2002年6月的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主营旅游服务。

2020年6月底以杨子平为代表的中小股东,与国有股东大连星海湾金融管理公司展开了激烈的控制权争夺。

2002年公司上市时,控股股东为持股45%的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辽阳石油化纤公司,第二大股东为持股25%的发起人辽宁迈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直至2009年,但持股比例有所下降。

2009年6月中国石油辽阳石油化纤公司将其持有的大连圣亚旅游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210.4万国有股转让给大连星海湾金融商务区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国资委直接与间接持有大连星海湾金融商务区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分别为70%与30%,并借此持有大连圣亚股份有限公司24.03%的股份,直至今日。

大连圣亚旅游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沙河口区四海工艺品商行名誉权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大连圣亚旅游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沙河口区四海工艺品商行名誉权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大连圣亚旅游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沙河口区四海工艺品商行名誉权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人格权纠纷人格权纠纷名誉权纠纷【审理法院】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1.05.28【案件字号】(2021)辽02民终2569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富喜胜毛国强缪明【审理法官】富喜胜毛国强缪明【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大连圣亚旅游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沙河口区四海工艺品商行;姜秀华【当事人】大连圣亚旅游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沙河口区四海工艺品商行姜秀华【当事人-个人】姜秀华【当事人-公司】大连圣亚旅游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沙河口区四海工艺品商行【代理律师/律所】林静辽宁昭明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林静辽宁昭明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林静【代理律所】辽宁昭明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原告】大连圣亚旅游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被告】沙河口区四海工艺品商行;姜秀华【权责关键词】撤销合同过错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新证据证明责任(举证责任)诉讼请求中止审理维持原判【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本院二审期间,当事人未提交新证据。

本院对一审查明的事实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综上所述,大连圣亚旅游控股股份限公司的上诉请求不能成立,应予驳回;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应予维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判决如下:【裁判结果】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250元,由大连圣亚旅游控股股份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新时间】2022-08-24 18:27:06【一审法院查明】一审法院认定事实:原告沙河口区四海工艺品商行(乙方)与被告大连圣亚旅游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2020年度圣亚经营租赁合同》,约定:被告大连圣亚旅游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将位大连市沙河口区二消经营区域场地全部租赁给原告;合同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合同每年租金、租金支付方式等。

XX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的说明(2024年)

XX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的说明(2024年)

XX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本次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的说明
XX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采用支付现金的方式向XX控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控股”)购买XX游船有限公司6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组”)。

本次交易不涉及发行股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结构发生变化,本次交易完成前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化,且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发生根本变化。

同时,本次交易前三十六个月内,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

特此说明。

XX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7 月X日
第1页共1页。

大连圣亚旅游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展路径分析精品文档

大连圣亚旅游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展路径分析精品文档

大连圣亚旅游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展路径分析一、公司概况(一)公司基本资料大连圣亚旅游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圣亚”)于1993年12月成立。

公司的前身叫做大连圣麦尔索海洋世界有限公司。

大连圣亚是由大连圣麦尔索海洋世界有限公司整体变更成的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为9200万元。

于2002年上市。

大连圣亚建设经营水族馆、海洋探险人造景观、游乐园、海洋生物标本陈列室、舰船模型陈列室、餐饮、酒吧、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等。

目前拥有大连海底通道水族馆圣亚海洋世界、极地探险旅游景观圣亚极地世界,成功开发和取得了包括瓦房店地中海温泉公园、天津国际游乐港海洋世界、苏州太湖水底世界和青岛亚图岛艺术公园项目等若干旅游资源,还投资2亿元建设哈尔滨圣亚极地海洋馆。

截至2010年底,资产总值5.97亿元,市值超过18.3亿元。

(二)公司在行业中的地位大连圣亚旅游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唯一以人造景观为主营业务的旅游上市公司,是中国地区第一家国际游乐园与景点协会(简称IAAPA)会员单位,是具有极高知名度的中国名牌旅游企业。

大连圣亚旅游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致力于开发时代感强、科技文化含量高的旅游资源,建设集海洋景观与科普文化于一体的各种主题旅游项目,是中国海洋与极地主题旅游潮流的引导者。

二、公司发展的历史路径重大事件1994年1月由大连圣城企业发展公司、辽宁省机械设备进出口公司、新西兰强力太平洋海洋世界有限公司及大连神洲企业有限公司四家企业于1994年1月18日合资设立的中外合资企业大连圣麦尔索海洋世界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400万美元。

1995年3月新西兰强力太平洋海洋世界有限公司将其原持有的本公司30%的股份,分别转让给辽宁省机械设备进出口公司、香港世隆国际有限公司和新西兰海景有限公司。

同时,大连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批准公司名称变更为“大连圣亚海洋世界有限公司”。

1995年6月中国第一座海底通道水族馆—大连圣亚海洋世界正式对游人开放。

大连XX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会议须知(2024年)

大连XX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会议须知(2024年)

大连XX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尊敬的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特制定如下会议须知:
一、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股东大会的程序安排和会务工作。

二、股东及股东代表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并认真履行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

三、会议审议提案时,只有股东或股东代表有发言权,其他与会人员不得提问和发言;发言股东或股东代表应先举手示意,经主持人许可后,即席发言;每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发言一般不超过两次,时间最好不超过五分钟。

四、与本次股东大会议案无关或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有损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质询,大会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五、未经工作人员允许,会议期间不得录音或拍照,请参会人员自觉关闭录音笔、相机等设备。

为使会议正常召开,请参会人员自觉关闭手机或将其设为静音状态。

六、本次现场会议为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自理。

于丽、大连公交客运集团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于丽、大连公交客运集团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于丽、大连公交客运集团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案由】民事侵权责任纠纷侵权责任纠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审理法院】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6.19【案件字号】(2020)辽02民终4154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金艳司玉峰郑福一【审理法官】金艳司玉峰郑福一【文书类型】裁定书【当事人】于丽;大连公交客运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公司【当事人】于丽大连公交客运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公司【当事人-个人】于丽【当事人-公司】大连公交客运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公司【代理律师/律所】冯垚北京市京师(大连)律师事务所;肖博文北京市京师(大连)律师事务所;刘雯辽宁海星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冯垚北京市京师(大连)律师事务所肖博文北京市京师(大连)律师事务所刘雯辽宁海星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冯垚肖博文刘雯【代理律所】北京市京师(大连)律师事务所辽宁海星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字号名称】民终字【原告】于丽【被告】大连公交客运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公司【本院观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六条规定:“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权责关键词】撤销证明发回重审【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六条规定:“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本案中,上诉人主张赔偿残疾辅助器具费,一审应按照以上法律规定,审查上诉人要求配置辅助器具的合理费用、更换的周期和需配置的年限,依法认定应赔偿的数额。

大连圣亚: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计划实施结果公告

大连圣亚: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计划实施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00593 证券简称:大连圣亚公告编号:2020-051 大连圣亚旅游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计划实施结果公告重要内容提示:●磐京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磐京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上海)有限公司-磐京稳赢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磐京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上海)有限公司-磐京稳赢3号混合策略私募投资基金(以下简称“磐京基金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公司于2019年7月27日披露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计划在未来12个月内以自有资金或合法自筹资金再次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比例最高不超过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5%(即6,440,000股),增持方式包括但不限制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

●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截至目前,磐京基金及其一致行动人已累计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增持公司股份4,781,03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1%。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成后,磐京基金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24,101,41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71%,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大连圣亚旅游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27日收到股东磐京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发来的《增持股份结果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一)增持主体的名称:磐京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上海)有限公司、磐京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一磐京稳贏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二)增持主体持有股份的数量、持股比例:在本次增持前,磐京基金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19,320,37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

二、本次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磐京基金及其一致行动人计划在未来12个月内以自有资金或合法自筹资金再次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比例最高不超过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5%(即6,440,000股),增持方式包括但不限制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

大连圣亚: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大连圣亚: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593 证券简称:大连圣亚公告编号:2020-061
大连圣亚旅游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大连圣亚旅游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18日召开的第七届二十一次董事会会议以6票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经营效率,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其余条款不变。

修改的条款如下: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大连圣亚旅游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十八日。

大连圣亚: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2019年年度报告问询函的公告

大连圣亚: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2019年年度报告问询函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593 证券简称:大连圣亚公告编号: 2020-027 大连圣亚旅游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2019年年度报告问询函的公告大连圣亚旅游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今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下发的《关于大连圣亚旅游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上证公函【2020】0536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现将《问询函》内容公告如下:“大连圣亚旅游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依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以下简称《格式准则第2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等规则的要求,经对你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为便于投资者理解,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7.1条的规定,请你公司结合公司经营情况等,从主营业务、负债情况、在建工程等方面进一步补充披露下述信息。

1、关于主营业务。

年报披露,公司2019年营业收入为3.19亿元,同比下降8.32%,营收下降的主要原因系旺季期间受台风登陆主要客源地辽宁、山东、江浙影响,以及局部老场馆改造期间客单价下调所致;同时,其他业务收入为1693.76万元,同比下降47.38%,主要系去年同期管理输出项目实现动物饲养服务费收入1218万元,本期不发生所致。

请公司:(1)结合分季度辽宁、山东、江浙地区的客流量以及同比变动情况,补充披露受台风影响的程度;(2)补充动物饲养业务的业务模式、历史开展情况,及本期不发生该项收入的原因。

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2、关于负债情况。

根据年报,公司资产负债率60.67%,资产负债率较高,流动比率0.48,2018年、2019年连续两年处于较低水平;报告期末,短期借款余额为1.60亿元,一年内到期的负债为6165.73万元;公司账面货币资金为1.25亿元,2020年第一季度账面货币资金为5731.86万元;同时,公司财务费用自2016年起逐渐增长,2019年财务费用为2247.63万元,同比增长8.32%,占扣非归母净利润的比例为52.53%,其中利息费用为2030.02万元。

企业信用报告_圣亚文旅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信用报告_圣亚文旅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基础版企业信用报告
圣亚文旅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基础版企业信用报告
目录
一、企业背景 .........................................................................................................................................................5 1.1 工商信息 ......................................................................................................................................................5 1.2 分支机构 ......................................................................................................................................................5 1.3 变更记录 ......................................................................................................................................................5 1.4 主要人员 ......................................................................................................................................................6 1.5 联系方式 ......................................................................................................................................................7

大连圣亚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大连圣亚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593 证券简称:大连圣亚公告编号:2020-078大连圣亚旅游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重要内容提示: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有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9月7日(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大连圣亚旅游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子平主持。

会议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5人,董事肖峰、独立董事梁爽、屈哲锋、郑磊均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2、公司在任监事6人,出席2人,公司监事王利侠、张洪超、于明金、王建科均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3、公司其他高管未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一)非累积投票议案1、议案名称:审议《关于罢免陈琛董事职务的议案》审议结果:不通过2、议案名称:审议《关于罢免郑磊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审议结果:不通过3、议案名称:审议《关于提请补选朱琨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审议结果:不通过4、议案名称:审议《关于提请补选任健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审议结果:不通过5、议案名称:审议《关于提请罢免吴健董事职务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6、议案名称:审议《关于提请罢免梁爽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7、议案名称:审议《关于重新制定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8、议案名称: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审议结果:不通过9、议案名称:审议《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10、议案名称:审议《关于提请补选李双燕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11、议案名称:审议《关于提请罢免王利侠监事职务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12、议案名称:审议《关于提请罢免杨美鑫监事职务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13、议案名称:审议《关于提请罢免张洪超监事职务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14、议案名称: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审议结果:不通过15、议案名称:审议《关于提请补选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15.01议案名称:审议《关于提请增加补选王玉蓉女士为公司监事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15.02议案名称:审议《关于提请增加补选孟灵新先生为公司监事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15.03 议案名称:审议《关于提请增加补选周颖女士为公司监事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议案8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未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大连圣亚旅游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大连圣亚旅游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大连圣亚旅游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布日期】2021.07.20•【文号】上证公告(公司股票退警)〔2021〕001号•【施行日期】2021.07.20•【效力等级】行业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证券正文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大连圣亚旅游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上证公告(公司股票退警)〔2021〕001号大连圣亚旅游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圣亚或公司)年度报告显示,2020年度营业收入为11422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8405万元。

经审核,大连圣亚2020年度部分销售收入应属于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多次问询并实施现场检查,公司均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实相关收入的会计核算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未能证实相关收入属于与公司主营业务有关的业务收入。

同时,大连圣亚年审会计师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7月13日出具《关于大连圣亚旅游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21﹞第318064号)认定,公司2020年度营业收入中应当扣除当年新增销售收入1876万元和其他收入共3021万元,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为8401万元。

鉴于上述情况,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13.3.2条规定,大连圣亚2020年度相关新增销售收入1876万元属于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在判断公司股票是否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情形时应当予以扣除,扣除后公司2020年度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3.3.2条、第13.3.5条等规定,本所决定自2021年7月22日起对大连圣亚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大连圣亚应当按照《股票上市规则》要求,在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之前一个交易日做出公告。

600593 关于公司涉及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

600593 关于公司涉及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593 证券简称:*ST圣亚公告编号:2021-073大连圣亚旅游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涉及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重要内容提示:●新增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立案,尚未开庭●新增案件涉案的金额:54,921,182.86元●新增案件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负面影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新增案件涉及的诉讼尚未开庭审理,公司目前无法判断该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产生的影响。

同时,针对本次新增案件所涉及的大连圣亚旅游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大连圣亚”)与三亚中改院教育文化产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亚中改院”)向三亚鲸世界海洋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亚鲸世界”或“项目公司”)出资争议的问题,公司拟在本案中提起反诉,以及关于三亚鲸世界的股东方涉嫌虚构交易、提供虚假财务报表、虚假出资等情形,公司已向大连市公安局报案。

一、本次新增诉讼的基本情况公司近日收到海南省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传票》及《民事裁定书》,获悉三亚中改院诉公司股东出资纠纷案件及三亚中改院针对本案申请财产保全事宜,本案案号为(2021)琼02民初213号,案由为股东出资纠纷。

海南省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三亚中改院财产保全申请,出具(2021)琼02民初21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1、冻结大连圣亚名下存款5,921,182.86元,冻结期限一年;2、查封大连圣亚持有的三亚鲸世界35%的股权,查封期限三年。

3、准许三亚中改院请求通过法院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大连圣亚名下的银行账户。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案尚未开庭审理。

二、新增诉讼的案件事实、请求的内容及其理由(一)本次诉讼案件的当事人原告:三亚中改院教育文化产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被告:大连圣亚旅游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三人:三亚鲸世界海洋馆有限公司、大白鲸世界酒店管理(海南)有限公司(二)原告的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被告继续履行原、被告及第三人大白鲸世界酒店管理(海南)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13日签订的《合作框架协议》项下“被告以鲸世界项目之海洋馆项目的维生系统、景观等工程建设投入、海洋生物租售及其他支出投入(约1亿元)作为投资”的合同义务,即判令被告向第三人三亚鲸世界支付投资款共计人民币53,191,355.76元;2、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因起诉本案产生的律师服务费损失1,729,827.10元;以上两项诉讼请求费用合计为人民币54,921,182.8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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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大连圣亚旅游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七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大连圣亚旅游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大连圣亚旅游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以贵公司法律顾问的身份参加二○○七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大连圣亚旅游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要求,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发表法律意见,仅依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并基于本所律师对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理解而形成。

在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就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新提案的提出、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等事项进行审查和见证后发表法律意见,不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议案的内容以及在议案中所涉及的事实和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等问题发表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贵公司二○○七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合法有效性之目的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目的。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公告材料,随其他有关公告信息同时向公众披露,并就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事实和所下法律结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公司法》和《规则》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对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材料进行了核查和验证并对本次股东大会依法见证后,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
经本所律师审查,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公司于二○○七年六月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网站上以公告方式向全体股东通知了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地点及会议议程等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二○○七年六月二十六日上午9:30在大连国际金融会议中心会议室召开,召开的时间、地点与公告的相关内容一致。

经本所律师审核,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符合《公司法》、《规则》和《公司章程》关于召开股东大会的规定。

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
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包括股东及股东代表共5人,均为二○○七年六月十九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代表股份4,912万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53.39%。

经审查,上述股东及股东代表均具有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

(二)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经本所律师见证,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在符合《公司法》、《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上述各项条件的情况下依法召开。

三、新提案的提出
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大会的审议事项为董事会提出并已在会议通知中列明的议案,与会股东没有提出新的议案。

四、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记名投票表决方式。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对会议通知中列明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并按《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监票,当场公布表决结果。

会议议案《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以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会议记录及决议均由出席会议的公司董事签名。

经本所律师审查,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大会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此页无正文,为大连圣亚旅游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二○○七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之专用签章页)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盖章)见证律师:
郭文卿
连莲
二○○七年六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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