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隐患大排查方案正式版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In the schedule of the activity, the time and the progress of the completion of the project content are described in detail to make the progress consistent with the plan.煤矿安全隐患大排查方案

正式版

煤矿安全隐患大排查方案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解决方案资料适用于工作或活动的进度安排中,详细说明各阶段的时间和项目内容完成的进度,而完成上述需要实施方案的人员对整体有全方位的认识和评估能力,尽力让实施的时间进度与方案所计划的时间吻合。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为认真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集中开展煤矿隐患排查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进一步加大安全监管力度,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全力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坚决杜绝和防范类各类似事故的发生,保持我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安全隐患大排查方案。

一、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及国家、河南省、两级公司关于安

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落实治本攻坚规定为重点,扎实开展隐患大排查活动,全力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持续保持我矿安全生产稳定形势。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顺利实施,矿成立安全隐患排查实施方案领导小组。

组长:矿长党委书记

副组长:矿班子副职

成员:副总工程师、科室、区队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六个排查组及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检科,负责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总体实施与协调工作,相关科室根据本

方案要求积极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第一组(“一通三防”、爆破排查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联系人:

第二组(地测防治水排查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联系人:

第三组(顶板排查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联系人:

第四组(机电、运输排查组)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联系人:

第五组(安全管理排查组)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联系人:

第六组(建设项目排查组)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联系人:

三、安全隐患排查时间

20xx年12月25日-29日

三、安全隐患排查方案

(一)安全隐患排查方式

1. 各区队认真开展日常自查自纠工作,对查出问题严格落实整改。

2. 各科室对分管业务范围内存在问题开展隐患排查,认真督促整改。

3. 安检科负责组织突击检查和安全大检查,对检查问题严格按照“五定”原则落实整改。

(二)安全隐患排查主要内容及责任划分

各隐患排查组要对矿井范围内的隐患全面进行排查并重点排查以下几方面内容。

1. 一通三防、爆破专业

(1)通风系统是否可靠,重点检查通风设施设备是否完善。是否存在无风、微风、循环风作业问题,采区专用回风巷是否符合要求等。

(2)瓦斯治理是否到位,重点检查是否存在瓦斯超限作业问题。瓦斯超限是否查明原因,抽采是否达标,瓦斯监控系统是否正常运转等。

(3)煤尘注水措施是否落实到位,洒水降尘设施安设及使用是否符合要求,隔爆水棚安设及维护是否符合要求,压风自

救、隔离式自救器等装置配备、使用是否符合要求。

(4)是否落实《河南省强化煤矿安全生产暂行规定》。

(5)是否严格落实《河南省煤矿防治煤与瓦斯突出十项措施》,是否落实区域防突和局部防突“四位一体”措施,重点检查是否存在局部防突措施代替区域防突措施的行为,是否按规定进行效果检验等。(6)爆破材料、器具是否满足突出矿井要求,是否按规定进行储存、发放、运输,爆破作业过程中是否严格落实“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

2. 地测防治水专业

(1)防治水制度及机构人员配备是否

齐全;探放水是否落实“三专”制度;是否制定水害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

(2)是否落实探放水规定、煤矿防治水规定,重点检查是否开采防隔水煤柱,是否查明老窑水、采空区积水及承压水导水通道,排水系统是否完善等。

(3)各采掘工作面、主要排水泵房排水设施安设是否符合要求,底板注浆措施是否落实到位。

(4)是否落实《河南省强化煤矿安全生产暂行规定》。

3. 顶板管理专业

(1)采掘工作面数量、开采顺序以及采煤方法工艺、支护方式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存在超强度、超能力、超定员生产、

超层越界开采等行为;是否未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河南省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煤矿分类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12〕18号)要求核减产能。

(2)采掘工作面现场支护形式与规程、措施要求是否一致,支护质量是否达到要求,遇到应力集中区、顶板松软或破碎、过断层、过老空、过煤柱或冒顶区以及托伪顶开采是否有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技术措施是否落实到位。

(3)是否落实《河南省强化煤矿安全生产暂行规定》。

4. 机电、运输专业

(1)设备、器材、仪器、仪表、防护

用品是否符合国家安全标准或者行业安全标准并完善可靠;矿井供电是否安全可靠,提升运输设备的使用、维护、检修和报废是否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是否按规定淘汰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设备。

(2)局部通风管理是否符合规定,是否严格执行“三专两闭锁”和“双风机、双电源”且自动切换的规定。

(3)各采掘头面、采区轨道、回风巷机电设备防爆性能是否稳定可靠,各采掘头面、矿井及采区主要排水泵房排水设施是否完好、供电系统是否稳定可靠。

(4)斜巷运输各项安全保护设施是否安全可靠,是否严格做到“行车不行人”。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