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工复工报告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黄金大厦--山水家园的开工复工
报告
致:张家界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
湖南省华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黄金大厦--山水家园工程,经张家界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领导,于2012年11月23日到该项目现场复查,并下达未按照下发的张质安监改【2012】第1034号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进行整改的停工整改通知书及张家界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建筑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告知书。接到该执法建议书后,该项目立即全面停工。施工、监理、建设单位相关负责人针对该建议书认真进行整改。具体整改结果如下:
1、施工总承包单位及分包单位关岗位人员未履职,公司未下文明确。
2、监理单位关健岗位人员未到岗履职,人证不符,公司未下文明确。
3、基坑支护未组织专家论证。
4、施工单位:按建筑市场不良行为记录DZ--09的规定。拒不执行工程监理单位有关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指令;拒不执行相关建设主管部门及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发出的整改或停止施通知。违反了《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三十三条。施工单位接到该建议书后,立即全面停工,严格按照《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要求,把施工总承包单位及
分包单位关岗位人员履职及项目部的任命书到位。
5、监理单位:按建筑市场不良行为记录EZ--09的规定。违反了执行相关建设主管部门及其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机构的通知不到位、不及时。监理公司接到该建议书后,立即要求办理监理单位关健岗位人员到岗履职及任命书。
6、长沙新世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按建筑市场不良行为记录AZ--08的规定。拒不执行相关建设主管部门及其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发出的整改或停止施工通知。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五十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
7、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三方,由监理单位已组织设计院、勘察单位基坑支护的验收。
是否具备了开工复工的条件,请贵单位复查。
专此申请。
湖南省华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湖南明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长沙新世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13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