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梁山隧道二级安全技术交底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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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十七局集团大张高铁项目经理部

大梁山隧道

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大张高铁DZZQ-1标项目经理部

二0一八年二月

目录

一、基本要求 (1)

二、各工序施工安全要求 (1)

1、洞口工程 (1)

2、开挖工程 (2)

3、装渣及运输 (5)

4、支护 (6)

5、衬砌 (6)

三、其他安全要求 (7)

1、施工通风、防尘防毒及风水电供应 (7)

2、不良地质和特殊岩土地段隧道施工 (9)

3、高处作业 (9)

四、保障措施 (10)

1、编制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 (10)

2、建立健全安全保障体系 (10)

3、完善各种制度措施 (10)

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为了强大张高铁DZZQ-1标大梁山隧道施工现场作业控制,规范参与隧道施工的广大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的作业行为,达到施工现场各项工作有序可控;杜绝因工死亡事故,减少因工受伤事故,使安全事故得到有效控制,保证本项目隧道的安全施工,现就大梁山隧道施工安全技术进行交底。

一、基本要求

1、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做到领导不违章指挥,工人不违章操作,确保安全目标的实现。

2、特种作业人员、主要技术工种人员经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3、现场作业人员按规定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做到尊章守纪,作业标准,行为规范,无违章违纪现象。

4、施工机具、车辆和设备有专人管理和操作,做到“三定”(定人、定机、定岗位)、“三好(管好、用好、维修好)、“四会”(会使用、会保养、懂用途),车辆、设备按有关规定进行保养,确保其性能处于完好状态,符合安全技术要求,满足施工需要。

5、现场管理有序,道路顺畅,管线布局合理,材料堆放整齐,防护设施按规定配置且完好有较,安全标牌齐全且符合规定。

6、安全员持证上岗,佩戴标志,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7、后勤保障有力,文化、生活卫生等条件因地制宜,确保职工有充沛的精力投入施工生产。

二、各工序施工安全要求

1、洞口工程

(1)洞口的路基及边、仰坡断面应自上而下开挖,一次将土石方工程做完,开挖人员不得上下重叠作业。洞口附近应及早修建天沟、截水沟。隧道排水沟与路基排水系统结合。洞口标高较低时应在洞口外适当位置设横向截水沟。

(2)边、仰坡上松动危石应在开工前清除干净;施工中要经常检查,特别是在雨天之后,发现松动危石必须立即清除。采用控制爆破作业时,做好爆破设计与施工安全组织工作,并做好现场爆破安全警戒工作,特别要注意周围建筑物

及行人安全。爆破后应立即清楚边仰坡上的松动石块,然后方可施工。

(3)起拱线以上的端墙施工时应设立安全网,防止人员、工具和材料等坠落。

(4)起吊材料时机下严禁车辆和人员通行。

(5)砌体工程脚手架、工作平台要搭设牢固,并设有扶手、栏杆。脚手架、工作平台不得妨碍车辆通行。

2、开挖工程

隧道开挖应遵循“预支护、短开挖、少扰动、强支护、早封闭、实回填、严治水、勤量测”的原则。

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以机械开挖为主,必要时辅以弱爆破;弧形导坑应沿开挖轮廓线环向开挖;开挖后及时支护;其他分布平行开挖,平行施做初期支护,各分部初期支护衔接紧密,及时封闭成环;仰拱紧跟下台阶,及时闭合构成稳固的支护体系;施工过程通过监控量测,掌握围岩和支护的变形情况,及时调整支护参数和预留变形量,保证施工安全。

(一)钻眼

(1)钻孔台车的安全:钻孔台架主体结构必须有专门设计,加工制作必须符合设计要求,保证台架的安全稳定,作业平台上钢筋围栏的高度应大于1.0m。

(2)检查清理危石,确认掌子面的安全:施钻的人员和安全员在钻眼前,同时应检查掌子面、拱顶、边帮安全状况,清理掉松动的危石,平整好碴面,确认安全后方能开始施钻作业。

(3)检查有无瞎炮:进入掌子面后首先检查有无瞎炮,如发现有瞎炮,应立即通知爆破工,对瞎炮进行处理,不得在原炮眼里继续打眼。

(4)高压风、水:高压风、水管线必须经常有专人进行检查、维护,防止其爆裂伤人。

(5)供电线路:台车上的供电线路要经常检查、维护,台架上人之前必须先检查,后上人。

(6)防止机械伤人:开始钻眼前,要把地上的弃碴清理干净,整平地面,把风枪的支架放置稳妥,防止风枪倾倒伤人。

使用风动凿岩机前,应检查机身、螺栓、卡套、弹簧和支架是否正常,管接头是否牢固,有无漏风,钻杆是否弯直,是否堵塞,不符合要求应修理或更换。

凿岩机支架应放置稳定,钻速由慢到快。同时在钻眼过程中要仔细监听钻声,一旦发现异常,立即检查修理。

钻孔时钻头应适当压紧在岩石上,保持均衡压力,严禁用人的身体推压助力,以免断钎伤人。钻机下严禁站人。

(二)装药

(1)爆破器材应由装炮负责人按一次需用量提取,随用随取。放炮后的剩余材料,应经专人核对后及时交还入库。爆破器材运到装炮点后,应分别放在安全地点,防止其它物件倾倒被砸,必须有专人全程管理。

(2)清除炮眼内杂物:在清除炮限内杂物时,要通知在场人员注意躲避防止引爆,防止被吹起的石屑伤人。

(3)分工划片装药:在装药前,应针对炮眼的布局和装药规定,规范装药的顺序和安全有效的装药程序,划片分工负责,保持安全距离,防止相互碰撞。

(4)应用木棒装药:装药时必须用木棒轻轻送进,轻轻地捣实,严禁用力强行装药。起爆药不得捣得太实。严禁使用金属棍棒装药。

(5)封堵好装药炮孔:严禁擅自增加装药量。炮眼封堵使用炮泥或者专用的封孔材料,不允许使用石硝或其它物品封堵炮眼。

(6)一旦开始装药,在炮眼20m范围内不准继续钻孔作业,严禁边钻孔边进行装药作业。不允许在装药区域内进行与装药作业无关的其它工作,尤其是电、气焊、金属切割。装炮区的所有机械或机具必须停止运转,撤到装药区30m以外的地方。

(7)为防止中途停电,装药人员要带有安全灯具。

(8)要专人专车负责爆破器材的领取和运输,炸药与雷管药分车装运,每次剩余的爆破器材应立即送回指定的保管库房。

(三)起爆

(1)洞内爆破作业必须统一指挥,爆破时所有人员必须撤离到安全距离以外。双线半断面开挖时,撤离的安全距离不小于400米。

(2)点火起爆必须使用专用点火器具或器材。火花起爆必须使用导火索或专用点火器材,严禁用火柴、烟头和打火机等明火点炮。

(3)遇到下列情况时,严禁装药爆破:

a照明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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