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信用证操作指引
国内信用证操作指引(开证)
国内信用证操作指引一、国内信用证概念1.产品定义中国人民银行在1997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根据国内信用证结算办法。
在该办法中指出,国内信用证是指开证行依照申请人的申请开出的,凭符合信用证条款的单据支付的付款承诺。
2.相关术语定义申请人-指要求开立国内信用证的一方,一般是基础合同项下的买方。
受益人-指接受信用证并享受其权利的一方,是作为基础合同项下的卖方。
开证行-指应申请人要求开出信用证的银行,这里指我行。
通知行-对受益人进行信用证通知的银行,一般为受益人的开户行。
委托收款行-是指应受益人委托,向国内信用证开证行收取款项的银行(通常与通知行为同一家银行)。
买方押汇-在即期国内信用证或者假远期(延期信用证,即期付款)条件下,买方银行收到信用证项下单据后,应买方要求代其垫付信用证项下应付款项的短期资金融通。
3.功能保证付款。
国内信用证有保证付款的作用。
国内信用证和国际信用证相似,都是银行信用,只要受益人提交的单据都符合信用证的要求,开证行负第一付款的责任。
融资功能。
信用证这种结算方式,由于银行信用的介入,在融资方面为双方提供了较大的便利。
首先申请人在开证时交部分保证金,避免了资金的大量积压;其次有买方押汇、卖方押汇、代付和福费廷等融资方式,为双方资金周转提供巨大的便利。
二、期限1、国内信用证付款方式分为即期付款、延期付款和议付。
2、延期付款信用证的付款期限为货物发运日后或发票日后定期付款,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三、需要材料开立国内信用证阶段,买方企业需提供1.基础交易合同。
在买卖双方的基础交易合同中有以国内信用证作为结算方式的条款。
2.国内信用证开证申请书。
在填写时注意所需要的单据(一般为增值税发票和收货确认材料)货描以及信用证有效期,通知行的地址和联系方式等内容。
四、业务流程(假远期信用证):1、买方与卖方签定商品购销合同。
2、根据商品购销合同,买方向买方开户银行申请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延期国内信用证。
办案指引:贷款法律业务操作指引(全国律协)
律师办理企业贷款法律业务操作指引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目录第一章总则 (4)第二章当事人的相关资格审查 (5)(一)借款人的资格和条件 (5)(二)贷款人的资格要求 (9)第三章贷款合同的订立程序 (10)(一)贷款申请 (10)(二)贷款调查和审批 (10)(三)银团贷款 (13)(四)禁止情形 (13)(五)起草、审查、修改及签订贷款合同 (13)第四章贷款合同的主要内容 (16)第五章贷款合同的履行 (27)(一)提款 (27)(二)还款 (28)第六章贷款合同的补充、变更 (28)第七章贷款合同的展期、收回再贷、借新还旧 (28)(一)贷款合同的展期 (28)(二)贷款的借新还旧 (29)(三)贷款的收回再贷 (30)第八章贷后的风险管理 (30)(一)信贷资产质量分类 (30)(二)贷后对于借款人的监管、检查、监测 (31)(三)贷款风险预警 (32)(四)贷款的债权保全 (32)(五)不良贷款的处理 (34)第一章总则贷款是指贷款人按一定的原则和政策,对借款人提供一定数量的货币资金并由借款人按约定的利率和期限还本付息的商业活动,是商业银行资金运用业务中的一个主要业务品种。
在贷款合同法律关系中,借入资金的一方为借款人,出借资金的一方为贷款人。
贷款业务应遵循商业银行的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的经营原则,在国家产业政策指导下开展。
律师在接受委托办理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企业贷款法律事务中,同样应明确上述原则。
律师在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业务中的法律服务内容主要是:审查借贷双方的法定资质;参与贷款合同的起草、谈判或审查;在贷款合同履行过程中为借贷双方提供法律建议和服务,参与贷款风险管理;解决贷款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纠纷。
律师通过自己对贷款活动的参与,协助借贷双方依法签订、履行贷款合同,可以帮助当事人实现各自的商业目标,并防范和化解贷款业务中的各类法律风险,促进贷款业务的顺利开展。
本指引依据《民法通则》、《合同法》、《商业银行法》、《贷款通则》以及中国银行业监管机关(本文指中国人民银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制订。
国内信用证的操作流程
国内信用证的操作流程如下:
开证:开证申请人使用信用证时,应委托其开户银行办理开证业务。
开证申请人申请办理开证业务时,应当填具开证申请书、信用证申请人承诺书并提交有关购销合同。
通知:通知行收到信用证,应认真审核。
审核无误的,应填制信用证通知书,连同信用证交付受益人。
议付:议付,是指信用证指定的议付行在单证相符条件下,扣除议付利息后向受益人给付对价的行为。
议付行必须是开证行指定的受益人开户行。
议付仅限于延期付款信用证。
受益人可以在交单期或信用证有效期内向议付行提示单据、信用证正本及信用证通知书,并填制信用证议付/委托收款申请书和议付凭证,请求议付。
付款:收款,应向开户银行填制委托收款凭证和信用证议付/委托收款申请书,并出具单据和信用证正本。
以上是国内信用证的操作流程。
国内信用证福费廷业务基本内容操作方法
国内信用证福费廷业务基本内容操作方法一,国内信用证福费廷业务1,国内信用证福费廷业务包括一级市场、二级市场买入及转卖业务。
(1)买入业务是指某银行无追索权地买断开证行/保兑行确认到期付款且未到期债权的业务;(2)转卖业务是指某银行将已买断的未到期债权转让给其他包买商的业务。
2,特征1)福费廷业务中的国内信用证合作银行通常涉及三方,分别为国内信用证开证行、一级市场福费廷买入行和二级市场福费廷买入行。
如信用证涉及保兑行且保兑行根据开证行的授权或要求,在开证行之外做出付款承诺的,则信用证保兑行也应作为福费廷转卖业务中国内信用证合作银行的一方。
2)上述各方中,一级市场福费廷买入行是指从国内信用证受益人处无追索权地买入国内信用证项下未到期债权的银行;二级市场福费廷买入行指的是从一级市场福费廷买入行处或从二级市场中无追索权地买入国内信用证项下未到期债权的银行。
二,福费廷业务基本内容与方法国内信用证福费廷开证行/保兑行的权利和义务1,在福费廷业务中,无论是一级市场福费廷买入行还是二级市场福费廷买入行,无追索权地买入未到期债权均是基于开证行/保兑行的付款承诺。
在受益人相符交单或开证行发出付款承诺后,开证行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付款。
而保兑行自对信用证加具保兑之时起即不可撤销地承担对相符交单付款、确认到期付款或议付的责任。
保兑行在开证行之外做出付款承诺后,也应承担与开证行相同的权利和义务。
无论债权是否被转卖,债权人如何变更,开证行/保兑行都应履行自己的付款承诺。
2,一级市场福费廷买入行从受益人处买入债权后即成为新的债权人,再将债权无追索权地转卖给二级市场福费廷买入行时,应将债权转让事宜通知开证行/保兑行。
开证行/保兑行在收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可以按照债权转让通知的内容和二级市场福费廷买入行的付款指示(如有)在到期曰支付款项。
3,一级市场福费廷买入行的权利和义务一级市场福费廷买入行与国内信用证受益人签署福费廷业务协议后,再按双方约定形式(如业务申请书,福费廷交易确认书等)确定单笔福费廷业务的价格,从国内信用证受益人处买入福费廷资产,承担开证行/保兑行的信用风险。
商业银行国内信用证业务操作指引
商业银行国内信用证业务操作指引
为加强国内信用证业务管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参照其他商业银行操作惯例,特制定本操作指引。
第一章国内信用证概念
1.产品定义
国内信用证是指开证行依照申请人的申请开出的,凭符合信用证条款的单据支付的付款承诺。
2.相关术语定义
申请人-指要求开立国内信用证的一方,一般是基础合同项下的买方。
受益人-指接受信用证并享受其权利的一方,是作为基础合同项下的卖方。
开证行-指应申请人要求开出信用证的银行。
通知行-对受益人进行信用证通知的银行,一般为受益人的开户行。
委托收款行-是指应受益人委托,向国内信用证开证行收取款项的银行(通常委托收款行与通知行为同一家银行)。
买方押汇-在即期国内信用证或者假远期(延期信用证,即期付款)条件下,买方银行收到信用证项下单据后,应买方要求代其垫付信用证项下应付款项的短期资金融通。
3.功能
- 1 -。
信用证押汇账务处理流程
信用证押汇账务处理流程
1. 开证阶段,进口商与出口商达成交易协议后,进口商向银行
申请开立信用证。
银行根据进口商的申请开立信用证,并通知出口商。
2. 出口商装运货物,出口商根据信用证的要求装运货物,并将
装运单据(如提单、发票、装箱单等)准备齐全。
3. 交单,出口商将装运单据交至开证行,并要求议付或承兑。
开证行在核实单据符合信用证要求后,可以选择承兑或者议付单据。
4. 押汇,开证行在承兑或议付后,可以选择将单据押汇给进口
商的付款行。
押汇是指开证行将单据转让给进口商的付款行,以便
进口商能够按时支付货款。
5. 付款,进口商的付款行在收到单据后,根据信用证的规定支
付货款给出口商。
6. 结汇,出口商收到货款后,可以向银行申请结汇,将外汇兑
换成本国货币。
7. 结案,最后,开证行完成结案操作,信用证账务处理流程结束。
总的来说,信用证押汇账务处理流程涉及到开证、装运、交单、押汇、付款、结汇和结案等环节,需要进口商、出口商、开证行和
付款行之间的合作和协调,以确保交易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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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至此此项开证业务操作完毕,我们的开证方将从第三方银行收取按合约规定的开证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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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证详细操作流程
信用证详细操作流程
信用证是国际贸易中常用的支付方式之一,它是一种由银行作
为担保的支付方式,保证卖方在符合信用证规定的条件下能够获得
货款。
下面将详细介绍信用证的操作流程。
首先,买卖双方达成贸易协议后,买方要求开立信用证。
买方
向自己的银行发出信用证申请,明确约定信用证的金额、有效期、
付款条件等内容。
银行在收到申请后,会对买方的信用状况进行评估,确定是否开立信用证。
接着,银行开立信用证。
银行根据买方的要求,向卖方的银行
发出信用证通知书,通知卖方信用证的开立情况以及相关付款条件。
卖方收到信用证通知书后,可以开始履行合同,准备货物并发运。
第三步是装运货物。
卖方按照合同约定的装运时间和方式,将
货物装运至目的港口。
在货物发运前,卖方需要向银行提交装运单据,包括提单、发票、装箱单等相关单据。
第四步是银行审核单据。
卖方将装运单据提交给自己的银行,
银行会对单据进行审核,确保单据符合信用证的规定。
如果单据齐
全且符合要求,银行会向买方的银行索取货款。
最后一步是付款。
买方的银行在收到单据后,会根据信用证的
规定向卖方的银行支付货款。
卖方的银行收到货款后,会通知卖方,
完成整个交易流程。
总的来说,信用证的操作流程包括信用证开立、装运货物、银行审核单据和付款等环节。
通过信用证的担保,买卖双方可以在交易过程中减少风险,确保交易顺利进行。
信用证作为一种安全可靠的支付方式,在国际贸易中得到广泛应用。
中国信保短期出口信用保险及合作操作指引
国内贸易信用保险承保企业按照销售合同约定支付货物且买方接受货物后, 因买方破产无力偿付债务或买方拖欠货款所发生的应收帐款损失的风险。适用于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企业法人。货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包括 保税区)销售。适保信用销售的信用期限在一年以内。
承保风险 ¾ 因买方破产、无力偿付债务以及买方拖欠货款而产生的商业风险。 损失赔偿 ¾ 对投保企业所遭受的年度最高赔偿限额内的应收帐款损失,中国信保都
2.三重管控体系。在双方合作过程中,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将会根据企 业需求在企业双方交易前进行资信调查、风险评估,帮助企业了解评估买方信用, 提前防范风险;交易中进行行业与买家风险分析、应收账款监控,确保应收账款 安全;风险发生后进行核实赔付、商帐追收,维护企业利益。
3.权威风险管理。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有着丰富的大型项目、国内贸易 信用保险承保经验,技术实力雄厚,在国家外贸风险防范体系和国内信用体系建 设中发挥着关键作用。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拥有覆盖全国的服务机构网络,与 当地政府、银行和企业建立了广泛的联系,拥有国内 500 多万家企业的资信资料, 可获得 50 多万家企业的年度更新财务信息。
将按保险合同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3
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天津分公司
China Export & Credit Insurance Corporation Tianjin Branch
产品功能 ¾ 控制经营风险,提升管理水平; ¾ 化解贸易风险,弥补坏账损失: ¾ 灵活结算方式,创造贸易机会; ¾ 管理应收账款,优化报表结构; ¾ 提高信用等级,拓宽融资渠道。 客户利益 ¾ 保障财务安全——保障您应收账款的安全,帮助您规避财务风险。 ¾ 促进业务发展——帮助您从现金交易转向信用结算,提高市场竞争能
信用证作业流程
信用证作业流程The process of handling a letter of credit (LC) involves several steps to ensure that all parties involved are in agreement and that the transaction is completed smoothly. 信用证(LC)处理的过程涉及几个步骤,以确保所有参与方达成一致,并且交易顺利完成。
First and foremost, the seller and buyer must agree to use a letter of credit for the transaction. This involves negotiations on the terms and conditions, as well as the specific details of the LC, such as the amount, expiration date, and any required documents. 首先,卖方和买方必须同意使用信用证进行交易。
这涉及到条款和条件的谈判,以及信用证的具体细节,如金额、到期日和任何要求的文件。
Once the LC is established, the seller then ships the goods to the buyer and presents the required documents to the issuing bank. These documents typically include a bill of lading, commercial invoice, packing list, and any other documents specified in the LC. 一旦信用证建立,卖方便将货物运送给买方,并向开证行提交所需文件。
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试运行操作指引
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试运行操作指引(由于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相关管理办法尚未正式下发,目前先下发操作指引,以便人行分支行和金融机构在使用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时参照执行。
如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反馈至征信中心。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企业信用信息数据采集工作的顺利进行,加强对借款人信用信息的管理,规范借款人信用信息的查询和使用,确保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正常、安全运行,依据《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贷款通则》、《中国人民银行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规章,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是在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的基础上建立的以贷款卡为媒介,采集、加工、处理借款人信用信息并主要向金融机构提供借款人信用信息咨询服务的全国集中式企业信用信息服务系统。
第三条中国人民银行负责组织建立、管理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并负责设立征信服务中心。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服务中心承担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日常运行和维护。
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负责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在辖内的运行和维护工作。
金融机构应当按照本细则规定采集、报送和使用借款人信用信息。
第四条本细则所称借款人,是指向经营信贷业务的金融机构办理信贷业务的企(事)业法人、其它经济组织和个体工商户。
本细则所称担保人是指为借款人办理信贷业务提供担保的企(事)业法人、其它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和自然人。
本细则所称贷款卡是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采集借款人信用信息的载体。
贷款卡编码是在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中生成识别借款人身份的唯一标识码。
借款人应当持贷款卡向各金融机构申请办理信贷业务。
本细则所称信贷业务,是指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票据贴现、贸易融资、保理、公开授信等业务以及与其相关的担保业务。
本细则所称借款人信用信息包括借款人基本信息、借款人信贷信息以及与借款人信用状况相关的其它信息。
本细则所称金融机构,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政策性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以及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的其他金融机构。
国内信用证卖方押汇现场检查方法与技巧
国内信用证卖方押汇业务说明国内信用证卖方押汇是指卖方发运货物后,银行机构凭卖方交来的符合国内信用证要求的单据保留追索权地向其提供的短期资金融通。
业务操作流程受理申请申请人(信用证受益人)向银行机构申请卖方押汇时,应填制卖方押汇申请书,并提供相应资料。
资料包括但不限于:①营业执照(副本及影印件);②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及影印件);③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④贷款卡(原件及影印件)及密码;⑤税务部门年检合格的税务登记证明;⑥公司章程或企业组织文件(原件及影印件);⑦企业董事会成员和主要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名单和签字样本等;⑧信贷业务由授权委托人办理的,需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⑨客户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合资合作企业或承包经营企业,要求提供依照公司章程或组织文件规定的权限,由有权机构(人)出具的同意申请信贷业务的决议、文件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文件或证明;⑩银行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客户经理在对以上资料审核确认真实后,可着手为其办理卖方押汇业务。
受益人交单并申请办理卖方押汇,受益人应同时将信用证通知书、信用证正本、信用证修改通知书、信用证修改书及单据一并提交押汇银行机构。
调查、审查、审批1.客户部门调查客户部门对押汇业务进行调查,重点了解申请人的生产经营情况及历史结算记录,资信状况,核实申请人商品交易行为是否真实等,最后提出明确的调查意见。
2.结算部门和信贷(授信)部门审查,有权审批人审批客户部门调查同意后,移交结算部门和信贷(授信)部门审查,重点审查以下内容:①资料是否齐全、填写是否完整、签章是否准确、规范;②是否在交单期或信用证有效期内交单;③单据是否齐全、与信用证规定的条款是否相符;④申请人是否具有授信额度。
结算部门出具审核意见、信贷(授信)部门出具审查意见,交最终有权审批人审967批。
发放押汇有权审批人审批同意后,客户部门与客户签定相应的押汇合同及担保合同,并落实合法、合规、有效的担保手续后,方可发放贷款。
信用证操作流程范文
信用证操作流程范文信用证是指在信用证银行的发出、信用证的议付和支付中所涉及的一系列操作流程。
以下是一个完整的信用证操作流程,共分为九个步骤:1.申请:买方与卖方达成贸易交易后,买方向银行申请开立一份信用证。
申请中需要包括卖方的详细信息、货物的描述及数量、交货地点和时间、付款条件等。
申请还需要附上相关的贸易合同和发票等文件。
2.确认:银行收到买方的信用证申请后,会核实申请中的各项信息,并与买方进行确认。
确认后,银行会向卖方发出确认函,告知信用证已经开立。
3.开证:在收到买方的确认后,银行开始处理信用证开立手续。
银行会根据买方的指示,在信用证中列明开证银行的承诺,以及付款的条件和要求。
4.通知:开证银行会将信用证的副本发送给卖方的银行,以及给卖方本人。
同时,银行还会通知卖方信用证的开立,告知卖方可以开始准备货物的交付和相关文件的准备工作。
5.装运:卖方在收到信用证后,开始准备货物的装运。
卖方需要将货物运送到买方指定的交货地点,并根据信用证的要求向买方提交装运单据和相关文件。
6.文件检验:卖方在完成装运后,将装运单据和相关文件交给银行检验。
银行会仔细检查这些文件,确保其与信用证的要求相符。
如果文件未能符合信用证的要求,银行会拒绝付款,并通知买方。
7.文件议付:如果银行对文件的检查结果是符合信用证要求的,就会开始进行文件的议付。
议付是指银行根据信用证的要求向卖方支付货款的过程。
根据信用证的规定,议付可以是即期付款,也可以是延期付款。
8.付款:在议付完成后,银行会按照信用证的要求向卖方支付货款。
买方会从其银行账户中支出相应的款项,以完成交易。
9.结束:一旦卖方收到货款,交易就被视为结束。
买方和卖方可以根据需要签订终结合同,并完成所有的结算和结账工作。
国内信用证操作指引
国内信用证操作指引1. 什么是信用证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简称LC)是银行以其信用代为支付或承兑客户向第三方(受益人)发出的支付指令的一种保证付款方式。
在国际贸易中,信用证被广泛应用,以确保交易安全和风险的控制。
信用证通常由国内银行发出,因此被称为国内信用证。
2. 国内信用证操作的步骤国内信用证的操作包括申请、开立、修改、付款和结算。
以下是国内信用证操作的详细步骤:2.1 申请信用证首先,买方(申请人)需要与发票受益人(卖方)达成贸易协议,并决定采用信用证作为支付方式。
买方随后向国内银行提交信用证申请,该申请通常包括以下信息:•信用证的金额和币种•卖方的名称和地址•购买的商品或服务的描述•货物的装运方式和目的地•交付日期和截止日期•备注和其他需要提供的支持文件2.2 开立信用证一旦收到信用证申请,国内银行会根据买方的指示开立信用证。
银行会核对申请人的资信和信用状况,并确保申请中所提供的信息准确无误。
信用证开立后,银行会将信用证副本发送给申请人,并通知受益人信用证的存在。
2.3 修改信用证在信用证生效之前,买方和卖方可能需要对信用证进行修改。
买方需要与银行联系,并提供修改信用证的请求和理由。
银行将评估修改请求的合理性和可能的影响,并在批准后向买方和卖方发送修改后的信用证副本。
2.4 勾销信用证在信用证到期前,买方可以要求银行勾销信用证。
买方需要向银行提供书面请求,并说明勾销信用证的原因。
银行将核查请求的合理性,并在确认后向买方和卖方发送勾销信用证的通知。
2.5 付款和结算一旦收到卖方的装运通知和相关单据(如装箱单、发票等),买方可以向银行提交付款要求。
银行将核对装运单据的准确性,并根据信用证的要求支付货款给卖方。
卖方在收到付款后,可以向银行提出结算要求,并根据信用证中的规定收取款项。
3. 注意事项在操作国内信用证时,买卖双方需要注意以下事项:•确保提供准确、完整的信用证申请信息,避免因信息错误而导致的延误和纠纷。
银行表外信贷业务管理
在2011年底分行实际规模基础上,对贷款规模大、贷款承诺余额较高, 2011年规模压降工作开展情况良好的分行,适当上调确定计划值 ;对 2011年规模压降工作未取得显著成效、仍存在一定压降空间的分行,适 当下调确定计划值 。
21
3.1 表外信贷业务计划管理
3.1. 2
承兑汇票净额计划的编制
18
第3部分 表外信贷业务管理体系
3.1 表外信贷业务计划管理 3.2 表外信贷业务制度体系 3.3 表外信贷业务核算管理 3.4 表外信贷业务考核体系
19
3.1 表外信贷业务计划管理
贷款承诺、承兑汇票、保函和信用证四项表外信贷业务 实行限额管理,通过制定经营计划(规模控制计划),实 现对表外信贷业务规模和结构的管理。
国内非融资性保函、国内融资性保函、涉外 非融资保函、涉外融资性保函、备用信用证 国内信用证、进出口信用证
提货担保、保付加签、非融资性风险参与、 同业代付等
1.2 表外信贷业务的产品体系
1.2. 1
贷款承诺
定义:指同客户签订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约,向客户做出在未来约 定的有效期内,按商定的条款为该客户提供约定数额信用的承诺。主要 包括贷款承诺等。
承诺类信贷业 务
贷款合同尚未 使用额度
银团贷款尚未 使用额度
信用卡透支尚 未使用额度
7
1.2 表外信贷业务的产品体系
1.2. 1
贷款承诺
贷款承诺的几种分类方式:
按承诺合约的原始期限:贷款承诺分为原始期限不足一年 (含一年)的贷款承诺和原始期限超过一年的贷款承诺。原 始期限指承诺签发之日到下列较早日期的时间间隔:合约约 定银行有权无条件撤销该承诺之日;合约约定银行对授信承 诺进行审核以决定是否继续提供承诺之日。
2、《GTS系统使用注意事项》
公司金融总部(国际结算)GTS系统使用注意事项GTS项目组2011年3月目录一.重要提示2二.综合4三.进口8四.出口10五.保函12六.商贴14七.福费廷15八.灵活贸易融资17九.出口双保理31十.附件34附件1 ‚未明交易‛冲正处理指引34附件2 GTS前端基础数据维护后需重启WEBSPHERE服务器的说明39附件3 GTS总行层级基础数据更新周期情况表40附件4 总账期初余额补录的操作指引41附件5 过渡期手工处理贸易融资业务后续工作指引45附件6 关于GTS系统账务核对的指引47附件7 关于文档扫描的实施指引55附件8 关于退报操作的步骤说明58附件9 关于海外代付的步骤说明64附件10 关于协议付款的步骤说明67附件11出口双保理注意事项的相关附图及附表68附件12出口收结汇款转出待核查账户系统操作指引70附件13客户归属机构对GTS系统的影响71附件14蓝图投产行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对外支付操作指引72附件15融资业务处理注意事项74附件16 GTS系统手工落地头寸的操作流程75附件17 出口收汇主动上划总行头寸业务操作指引79附件18 GTS贸易融资逾期垫款结转的操作流程80附件19 关于同业代付的步骤说明92附件20 同业代付业务的账务处理96一.重要提示1、严禁在同一PC上同时打开多个IE浏览器登录GTS系统;禁止最小化当前窗口后再点击打开一个新流程(上一个流程的交易会被加锁)。
2、承担多机构角色的柜员必须退出一个身份、关闭IE浏览器再重启开启IE后用另一身份登录。
3、流程命名规则:尚未产生业务编号的新流程命名规则:省中文名称+系统的默认流程名称+柜员ID+序号;已产生业务编号流程的命名规则:省中文名称+业务编号+序号;如该笔流程为外币保函业务时,流程命名时后缀应采用‚外币‛字样,即‚省中文名称+业务编号+序号+外币‛。
同一信用证下同日多笔到单时,采用‚主流水号+本笔序号/同时到单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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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成本
• 开证:手续费按开证金额的0.15%,电报费¥300.00 • 信用证通知:¥50/笔 • 信用证议付:按审单/寄单金额的0.1%收取 • 不符点费:100元/个,最高不超过500元 • 国内信用证付款:200元/笔
◆延期付款信用证的付款期限为货物发运日后定期付款,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授信审批时须注意信用证期限应为此期限,而非信用证有效期
◆存入定期保证金期限须与付款到期日一致,开证前计算好期限,以使存款到
期日与付款到期日相匹配,不得拖延付款
• ●能与我行合作的代付行
• 兴业广州/佛山分行 招行佛山分行
深发广州/佛山分行
南海公司部
据南海分营提交资料,在单证中心建立客户参数;
二、开户
• 经营单位/南海分营
• 1、开立人民币保证金户
活期
•
定期(AS400支持0元开户)(出具存保证金证明到柜台开户)
• 2、将保证金开户会计页面打印送南海公司部加参数
三、客户需准备资料
• 一、开证所需资料:
• 1.开证申请书 (我行格式)(盖印鉴)
显示合同号码与信用证号码(使该发票对应该笔信用证与合同项下 的结算)
◇确保国内信用证货描与增值税发票开立的货物名称必须一致 ◇如发票超过10份,出具发票清单,列明发票号码、发票日期、货物名称、单价、数量
、总金额
◆购销合同 ◇付款方式应确定为:以国内信用证方式支付
四、开证注意事项
经营单位
◆目前已经建立国内证代理关系的银行有:中行、交行、中信、华夏、民生、 深发、浦发
•
一式三联:受理回单联,开证存查联,开证依据联
•
开证申请人承诺书 (我行格式) (盖印鉴)
• 2.购销合同 (原件)/(复印件盖公章)
• 3.申请人确认书(我行格式)(盖印鉴)
三、客户需准备资料
• 二、受益人交单时要提交的资料:
• 1.信用证及或修改件正本 • 2.全套信用证项下要求单据(一般要求增值税发票和收货证明)
易金融部审批,包括全额银承质押。
◆信用证要求单据出现以下情形的,报总行贸易金融部审批:
①未要求正本增值税(含抵扣联和/或发票联) ②发票日期早于信用证开证日期
六、账务处理
开证账务:借 699 贷 62106 (不分即远期) 借 222 贷 234 贷 5032610
代付账务:借 699 贷: 6260204
• 2.《境内同业代付业务申请书(差额代付)》/ 《境内同业 代付业务申请书(全额代付)》 (我行格式)(盖印鉴,公 章)
• 3.《付款融资申请书》 (我行格式)(盖印鉴)
四、开证注意事项
客户
◆发票要求:
①受益人出具 ②国家税务部门统一印制
◇发票日期早于信用证开证日期 ◇增值税专用发票(规模以上纳税人适用),含抵扣联和发票联,或 ◇增值税普通发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发票联 ◇发票销货单位/购货单位(地址、开户行)、货物名称、价格、备注
七、融资
• 代付出账所需资料:
• 1.《境内同业代付业务合同》(盖印鉴,公章) • 2.《境内同业代付业务申请书(差额代付)》/ 《境内同业代付业务
申请书(全额代付)》 (盖印鉴,公章) • 3.《付款融资申请书》 (盖印鉴) • 4.来单通知书 • 5.寄单通知书 • 6.申请人确认书(盖印鉴) • 7.结算意见 • 8.人民币代付呈批表 • 9.代付申请书(代付行回执)
• 宁波银行
农行佛山分行
中国银行
• 浦发西安分行
厦门国际银行上海分行
• ●对客最低代付价格:同业报价基础上+0.5%,
• ● a、发票正常开出,不早于开证日期:
• b、总行已停止审批国内信用证发票日期早于开证日期的业务;
五、超分行权限事项
经营单位
◆保证金比例不低于开证金额的20%,低于20%报总行信贷管理部/贸
特别提示:如果发票超过10份,另行出具发票清单,列明发票号码、发票日期、货物 名称、单价、数量、总金额。
3.委托收款/议付申请书(我行格式)(盖印鉴) 4.委托收款凭证(我行格式)(第二联,盖印鉴) 5.不符点确认书(我行格式)(盖印鉴)
三、客户需准备资料
• 三、办理代付所需资料:
• 1. 《境内同业代付业务合同》 (我行格式)((盖印鉴,公 章)
国内信用证 操作指引
2011.10.17一、ຫໍສະໝຸດ 立客户基本档案• 经营单位
客户档案所需资料:单位基本情况表(我行格式)、业务印 鉴(我行格式)、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人 身份证、其它建档资料(公司章程、法人授权书、经办人身 份证、税务登记证、人民币基本户开证明);
南海分营
1、据上述资料建立客户档案; 2、将“单位基本情况表(原件)、业务印鉴、营业执照、 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交公司 部